侦查讯问谋略的心理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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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讯问谋略的心理学基础

摘要:讯问是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调查活动,是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种心智的对抗和较量。凡是带有对抗性、竞争性的活动都存在谋略问题。⑴所谓的侦查讯问谋略是指侦查讯问人员为了实现侦查讯问的目的,根据犯罪嫌疑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运用相关谋略的原理和讯问实践经验而制定、采取的指导侦查讯问的各种讯问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态度转变、供述障碍、抗审情绪、心理联系

侦查讯问是法律赋予有侦查权的机关和部门的权力,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强制性侦查活动。讯问的中心任务是及时准确地揭露、证实犯罪,有效地保护无辜。这是讯问中要解决的基本矛盾,也是进行讯问谋略思考应把握的中心环节。对无辜的犯罪嫌疑人,要想方设法解除其思想顾虑,实事求是地说明事实和情节。对有罪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抗的焦点是追讯与反追讯,揭露与反揭露。⑵而讯问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供词,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对于今后的侦查和作为呈堂的证据都很重要。⑶讯问谋略必须遵循手段与目的相匹配的原则,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者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者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⑷讯问学中研究的讯问谋略,是指讯问人员在侦查谋略思想的统率下,为战胜对手所采取的计谋和行为方式,因此,借助于一定的讯问谋略,在讯问活动中深挖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

行为,便可以轻而易举地达到讯问目的,从而为进一步侦查提供更有价值的线索。

(一)侦查讯问谋略适用的必要性

汉斯·格罗斯说:”期望任何人都会勇敢直率地供认其罪行是十分残忍的,或者说是心理上的错误,我们必须为坦白铺平道路,使之容易化。”⑸因为侦查讯问的结果事关犯罪嫌疑人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其拒供心理实属正常,那么讯问人员就应当实施恰当的讯问谋略,消除或者改变其拒供心理。谋略是人与人在对抗、竞争中双方思维撞击出来的智慧火花。⑹侦查讯问谋略的制定和运用就是要通过最有效的途径取得侦查讯问的主动权,并且在此基础上迅速攻破犯罪嫌疑人拒供的心理防线。侦查实践的需要是侦查讯问谋略发展的动力,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侦查手段不断地提高,这就要求要有与之相匹配的侦查讯问谋略,侦查讯问谋略就是为了适应侦查实践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

1、侦查讯问谋略的本质

侦查讯问活动在本质上,是侦查人员在侦查阶段为了获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而享有的一项权力,该项权力是作为一项专门的侦查措施而存在于形式诉讼中的。⑺侦查讯问谋略往往不直接作用于讯问的对象,而是以思想和意图的形式存在于讯问人员的意识形态里,具有一定的间接性和抽象性。我国古代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已经很注重攻心谋略的运用,《三国志》记载有诸葛亮采用”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的谋略。⑻先从心理攻势上下功

夫,瓦解敌方的斗志,使其失去战斗力,达到不战而胜乃是上策。

2、化解讯问活动中的矛盾和难点

在侦查讯问活动中,犯罪嫌疑人不外乎两种态度,要么闭口不言,要么抵赖否认,侦查讯问谋略的适用就是要改变这样两种态度,让不愿供述的犯罪嫌疑人做出供述,让做出虚假供述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此外,讯问活动的重要工作就是提取证据,在很多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处心积虑所隐匿的证据需要我们的侦查人员投入大量

的精力去寻找,这种漫无边际的寻找,既消耗人力和物力,又拖延了办案的时间和进度,如果我们的讯问人员能够有效地使用侦查讯问谋略,就能使得犯罪嫌疑人积极地配合办案人员,帮助打开讯问的突破口,查清犯罪事实真相,突破难点。

3、有效地减少刑讯逼供

口供被称为”证据之王”,其反映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供述所处的重要地位。原则上来讲,不管什么样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后都要派侦查员对他的口供进行查证核实。⑼侦查讯问的目的不仅仅是让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讯问人员所提出的问题,或者告知讯问人员相关的信息,更重要的是要保证犯罪嫌疑人所提供的供述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倘若犯罪嫌疑人所提供的供述是虚假的,就很容易误导侦查工作,造成侦查资源的浪费。刑讯逼供就是虚假口供的始作俑者。

在讯问活动中,讯问人员代表着国家的威严和法律的尊严,将犯罪嫌疑人完全地置于对立的地位进行讯问。这样的优越感虽然在某

种意义上可以对被讯问的犯罪嫌疑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有助于达到讯问的目的,但是却在无形中与讯问对象之间形成一种壁垒,成为讯问的障碍。被讯问的犯罪嫌疑人在这样的气氛下,要么真正的悔罪,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要么在讯问人员强大的阵势之下,基于逃避惩罚的心理而有意作伪供、胡搅蛮缠、混淆讯问人员的试听。而讯问人员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狡辩抵赖,很容易产生恼怒情绪,在急于求成心理的支配下,就会产生刑讯逼供的现象,”因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口供的迷信, 就像巨额利润刺激贪欲一样, 会刺激侦讯人员获取口供的欲望。这种欲望又会促使他不择手段来得到认罪口供”。⑽这样的效果适得其反,与讯问活动的目的和作用也南辕北辙。

而侦查讯问谋略的适当应用,便会优化讯问活动的各个环节。首先,讯问谋略的设计,使得讯问人员成竹在胸,不会使讯问气氛过于紧张,从而减少犯罪嫌疑人的抗审情绪,减少其如实供述的心理的障碍。其次,在讯问活动中,基于对犯罪嫌疑人的事先分析与了解,能够合理预测其态度的转变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做到把握大局。再次,合理的讯问谋略的应用,外化到犯罪嫌疑人身上,可以使其感受到对其合理的尊重和理解,使其体会到满足感和社会的认同感,有利于心理的沟通和交流,使犯罪嫌疑人易于供述,自然也就减少了刑讯逼供的发生几率。

(二)侦查讯问谋略的心理学基础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罪犯在作案手段以及犯罪心理方面与

过去相比都有很大程度提高和强化,讯问犯罪嫌疑人是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双方心理活动的较量,保持良好的心理接触,能为双方进行信息交往和感情交流提供一个良好的心理条件和环境。要建立心理联系,保持良好的心理接触,必须了解对方的心理特点和发展变化规律。⑾在侦查讯问活动中,我们的讯问人员所运用到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侦查学专业知识,更有可能运用到社会学、逻辑学、心理学等其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只有充分地运用各种学科知识,才能使讯问人员在与犯罪嫌疑人的心智对抗中掌握主动权、立于不败之地,从而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获取口供。《孙子兵法》上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话对于讯问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⑿讯问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一番充分的了解,可以准确地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特征。从心理学的角度上来看,讯问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愿意供述的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信息,或者使不愿意供述的犯罪嫌疑人开口做出供述。这两种情况的共同特点就是被讯问的犯罪嫌疑人的原有态度发生了改变,所以,从这一层面上来讲,讯问人员的讯问过程就是一个说服教育的过程,促使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发生根本的转变。

1、态度的心理学解释

态度来源于人们的基本欲望、需求和信念。态度一旦形成便以两种形式存在:其一是外显态度,其二是内隐态度,外显态度是指我们意识到的并且容易做出评价的态度;而内隐态度则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不受控制的、且往往是无意识的一种评价。所谓的态度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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