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9年第39号公告--关于进境KJ3类快件的申报规范、快件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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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09年第39号公告--关于进境KJ3类快件的申报规范、快件渠道进出境个人物品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标 签】进出境个人物品监管,快件渠道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文 号】海关总署2009年第39号公告

【发文日期】2009-07-13

【实施时间】2009-07-1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为切实加强进出境快件实际监管,现就进境KJ3类快件的申报规范、快件渠道进出境个人物品监管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进境KJ3类快件,快件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在报关单“货物名称”栏应当申报规格、型号、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内容。

二、快件渠道进出境个人物品的限值、免税额、完税价格、税则归类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相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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