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流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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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流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充分发挥公文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方针、政策,施行行政措施,指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布置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办公室是公文流转的管理机构,主管对上级、同级来文和内部各科室、下级文件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流转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全。公文由办公室设专人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第二章公文流转内容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公文流转,主要包括:
1. 收文处理,包括上级、同级来文和下级请示、报告等。
2. 发文处理,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同级部门等外部机构报送的文件、局内部发送文件以及节假日通知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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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收文办理
第六条上级、同级来文和内部各科室、下级请示、报告,按以下程序处理:
1. 签收
(1)在协同办公系统及时签收、保存、打印非密级公文。
(2)在机要局或邮局的送件单上签字,注意核对、清点,急件应注明签收具体时间。
2. 阅文。认真阅读每一份公文,了解内容,弄清需要办理的事项。
3. 拟办。在收文上附上文件阅办单,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
4. 呈办。将文件送局长室各相关局长批阅。
5. 登记。
(1)对文件进行编号,并在收文登记簿上做好公文的登记工作,经费类和非经费类公文需要分别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文顺序号、收文日期、来文机关、来文文号、来文日期、文件标题、拟办意见等。
(2)在协同办公系统“待办事项”中,找到相关事项,填写拟办意见、提请相关责任人批阅办理。
6. 转办。将领导实质性批示登记以后,将公文送至相关受文科室,并请收件人在收文登记薄上签字。
7. 归档。收文件办结后受文科室将公文送办公室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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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留存备查,原件注明办结后分类归档,并在收文登记薄上进行标记。
8. 绝密件和特提、特急件的办理。绝密件收文后及时登记;由办公室主任用专用文件夹呈送单位主要负责人阅,不得擅自扩大阅文范围;送阅文件后,须立即存放保险柜,并作好登记;在规定时限内清退回发文单位,所有清退文件须通过机要渠道传递,并保留依据。特提、特急件、区领导批示件应在收到后立即办理。
第四章发文处理
第七条凡以单位的名义印发的文件,均由办公室按以下程序进行校核,确保公文质量和印发时效。
1. 由拟发文部门起草文件,科室负责人校对。
2. 校对后,递交至办公室,办公室公文办理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附拟文稿纸,据实填写发文号、文件份数、机密程度等内容。
3. 审核。审核时,严格把控行文的内容,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内容完善、逻辑严密、条理清晰,遣词用句符合现代汉语语法和语言习惯,符合公文书面语言规范和特点;严格把控行文的格式,做到文种选择恰当、行文形式准确、文件体式规范。
4. 送签。将拟文稿纸、来文审核底稿、修改稿及相关背景材料及从前至后依次排列整理成送签全套件,呈报有关领导审签或会签(联合发文),严禁出现逆向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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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复核。由办公室复核文件审签程序是否完备规范,审签程序不完备、不规范的,应补齐或纠正。
6. 付印。由公文承办人员按照公文办理有关程序和规定对文件进行编号并填写成文日期、印发日期、印制份数等。
7. 发文。涉密文件以纸质文件编号印发,做好取件登记;非涉密文件,将word制作成PDF文档,盖上电子印章后按发文范围及时从网上发出,将印刷的纸质公文分到相关部门、科室。
8. 归档。文件归档共存3份,归档办件从上至下依次包括文件付印清样、拟文稿纸、来文单位报请行文的文件以及其他所附材料、承办人员审核修改的底稿、文件成品。
9. 倒查。办件归档后,承办人员应立即对完成的公文校核工作进行倒查,确保各个环节要求均按规定落实到位。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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