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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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交通运输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国家及省、市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精神,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以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为依据,增强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评议考核,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实施,为实现交通运输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评议考核制,在各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四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督察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形成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量化责任为标准,以考核奖惩为手段,以责任追究为保障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形成以执法单位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执法主体合格、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事项公开、执法程序到位、执法监督落实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保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文明、高效。主要任务是:
(一)落实执法责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岗位职责明确、规范,符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是政府“三定方案”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岗位规范,委托、公告手续齐全。
(二)健全执法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首长负责制等各项制度,继续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制”,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制度化。创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方式,改革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更好地适应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
(三)提高队伍素质。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所有在岗的45岁以下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四)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着装整齐,用语文明;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差错率控制在2%以内,复议案件受案率达100%,诉讼案件胜诉率达80%以上。以文明执法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建”“查”并举,提升文明执法形象,提高服务社会水平,力争全市95%以上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达到文明执法单位标准。
(五)加强执法监督。量化评议考核标准,严格评议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加强执法检查,客观公正地追究执法违法者的责任,保障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督办落实和检查考核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友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伍应彪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肖世怀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杜家荣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罗楚平市港航管理局局长
李军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高宏林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局长
路刚市城市交通客运管理处处长
王闻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汪微波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尊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周年昌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建设科科长
刘晓琳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刘来斌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吕健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劳动科科长
徐锋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曾华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雷斌峰市交通运输局质监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汪微波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日常工作。
四、实施范围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在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实施。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执法责任制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交通运输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形成执法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确认执法主体资格。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清理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对全市所有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一界定单一执法、授权执法、委托执法单位,并进行统一审查和确认。对委托执法行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委托单位签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委托书》,依法建立委托执法关系,明确委托依据、范围、责任和时效。按有关规定,将执法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三是实行执法目标管理。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执法机关的执法范围。采取目标责任状或执法责任状等形式,把执法任务进行分解和量化,确定每个执法单位、
执法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对执法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分按占目标责任制总目标10%的比例确定,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
(二)完善制度,创新机制
一是进一步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制”。要以全面推行执法“四制”为载体,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扩大推广面,不断增强推广效果。特别是在完善公式内容,创新公示方式上下功夫,在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上下功夫,全面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五公开”。即公开执法主体和主要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监督岗和监督电话。
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五个规范”。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等五个规范,增强程序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文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是加强调研,采取新机制。深入执法一线,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举措。积极探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制,将决策与执行相对分开,将审批等日常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相对分开。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审批监督方式,积极推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等新的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行政审批的全方位监督,建立“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批责任体系和严格规范的审批监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