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道路建设与整治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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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道路建设与整治导则(试行)
为提升江北新区整体城市环境,规范道路建设和整治工作,改善城市公共空间环境景观品质,推动新区道路“城市化”转型,体现地域特色和人文要素,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和环境质量,塑造具有江北新区特色的城市形象,参照《南京市街道整治导则(试行)》等指导性文件,结合江北新区实际,制定本导则,本导则未明确的内容,参照南京市相关导则执行。
第一章道路工程
1.1道路建设与整治范围
道路建设与整治应综合考虑道路红线内空间和红线外建筑退让空间资源。
1. 2道路横断面
1.2.1道路典型断面
(1)主干路
60米主干路横断面(3-3.5-1.5-6.5-2.5-10.5-5-10.5-2.5-6.5-1.5-3.5-3)
60米主干路横断面(交叉口渠化)
50米主干路横断面(5-5.5-2-10.5-4-10.5-2-5.5-5)
50米主干路横断面(交叉口渠化)(2)准主干路
40米准主干路横断面(3.5-3.5-1.5-10-3-10-1.5-3.5-3.5)
40米准主干路横断面(交叉口渠化)
(3)次干路
35米次干路横断面(3.5-3.5-2-7-3-7-2-3.5-3.5)
35米次干路横断面(交叉口渠化)
30米次干路横断面(3-3.5-2-13-2-3.5-3)
30米次干路横断面(交叉口渠化)(4)支路
28米支路横断面(3-3-1.5-13-1.5-3-3)
24米支路横断面1(3-3.5-2-7-2-3.5-3)
24米支路横断面2(5.5-13-5.5)
(适用于研创园等非机动车通行需求较少的区域)
18米支路横断面(3-12-3)
1.2.3 改造道路断面
核心区现状道路改造过程中,应根据红线宽度按照相应断面进行提档升级,核心区以外的区域,道路改造过程中,有条件的改造为推荐断面,不具体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1.3 机动车道
机动车道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核心区道路机动车道面层推荐采用SMA沥青混凝土。
1.4 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道铺装宜采用彩色透水沥青混凝土,核心区推荐采用OGFC彩色透水沥青,颜色推荐采用红色上海1品。
1.5 人行道
人行道推荐采用透水混凝土,推荐颜色为RAL7021,一般采用钢分割条。
1.6 沿街建筑(围墙)后退空间
在规划上要控制沿街建筑(围墙)与道路红线之间有1.5-2米的退让空间,沿街建筑后退空间与道路景观、人行道进行统一设计,增加人行空间。
1.7 公交停靠站及自行车停车场
1.7.1站台站亭要求
公交停靠站应设置候车亭、站牌、候车棚、休息凳、照明、信息服务、垃圾箱等设施,主干路、次干路需加装报警求助系统。
1.7.2自行车停车场
自行车停车场设置于公交站台对应位置,人行道外侧退绿地内,占地宽度1.5米。
1.8 路缘石
(1)立石应采用石材(核心区采用花岗岩)、平石应采用预制混凝土标准块,路缘石应由厂家定型加工。路缘石推荐高度高出路面300mm。
(2)路口、隔离带、渠化段等曲线段应使用定制模数的路缘石。其曲率半径宜为500 mm、1000mm、1500mm、2000mm、2500mm、3000mm。
(3)路口人行道位置应设置缘石坡道,且与周边道路齐平。
1.9 护栏
应统一护栏样式,快车道隔离护栏推荐高度为1.2米,机非分隔护栏推荐高度0.7-0.75米,颜色为RAL6022。
第二章配套设施
2.1 市政管线工程
2.1.1一般原则
(1)所有新建和改造道路须统筹道路及沿线管线综合,各类管线应与道路建设或改造同步实施,至少包括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监控、雪亮工程等,污水、雨水等组合设置。快车道原则上不得设置各类管线,路口尽量少设检查井。
(2)核心区按照“需求不出地块”要求规划建设各类管线,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电网规划和配网规划进行主网和配网建设,110kv及以上供电线路能进管廊的应入廊,没有规划综合管廊的,设置供电管沟,220kv及以下供电杆线、通信杆线等各类架空杆线应全部迁改下地。其他区域110kv及以下供电杆线、通信杆线等各类架空杆线应通过新建或迁改逐步下地。
(3)管线敷设。为减少新建道路开挖次数,在道路建设过程中需做好支管预留工作。根据地块开发情况、规划道路间距情况预留支管,非重力管确保每个地块均有接口,同时也避免一个地块多处接口,各类管线接口应集中设置。重力管线接口根据场地竖向以及主管所在位置,设置接口位置,预留雨污水支管长度应结合两侧用地情况,接至地块红线外1m。
2.1.2管线及检查井
新建、改造道路上需要新建、重建、修复的管线及检查井应满足如下要求:
(1)雨、污水管不得使用化学建材管,宜使用钢筋混凝土管。
(2)管线施工工艺应根据地质条件,管线类型、直径等综合确定(如下表),地质情况较差的,大直径、埋深深的雨污水主干管道,宜采用小型盾构,不得使用拖拉管施工。
(3)检查井井间距应采用相关规范的上限数值。
(4)检查井井室宜用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混凝土模块,做好防沉降处理。
(5)车行道检查井井盖应选用承载能力D400及以上等级的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人行道上的检查井井盖定制加工,表面材料应与人行道铺筑材料相一致。
2.1.3弱电集约化管沟
核心区按照“集中管位、集中建设、集中管井”等原则实行弱电集约化管网建设。
2.1.
3.1集约化管网需求规划
(1)现状地下管线需求改造。规划管位上的原有弱电管线,在道路施工中保留原有管位,但需进行集约化改造,加铺管孔及更新公共人井;非规划管位(例如车行道)上的原有弱电管线,在集约化改造中按现状规模预留新管孔,原管道封闭停止使用,待线缆达到使用寿命后,自然更新,逐年搬迁至集约化管网中;占用他网规划管位的管线,则随道路施工整体搬迁,一次性归并至集约化管网内。
(2)架空杆管线下地需求改造。规划设计阶段,由弱电牵头单位负责配合设计单位勘察,统计各运营商现状架空缆线资源,按架空线路规模预留好缆线下地所需管孔。架空光(电)缆下地确定:每家运营商对应3条光缆或3条小对数电缆(<200对),折合1孔管道;每家运营商按每1条大对数电缆(>=200对),折合1孔管道;每家运营商光、电缆规模不足1孔按1孔计取。
(3)规划发展预留管网需求。规划预留弱电集约化管群,应结合区域发展预期、主流运营商的数量、土地用途等因素,预留足够10-15年发展使用的预留管孔。公共用地性质的规划6-9孔φ100/110PVC管+2孔φ50PE管;住宅用地改制的规划9-12孔φ100/110PVC管+2孔φ50PE管;教育医疗用地的规划12-15孔φ100/110PVC管+2孔φ50PE管;研发商业用地的规划15-18孔φ100/110PVC管+2孔φ50PE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