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强系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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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人均产污系数约为:COD 60~100g/人·日,氨氮4~8g/人· 日。如人均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位于此范围内,则数值基本符合实际情 况;如偏离此范围20%以内,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其可能性;如偏离此 范围20%以上,则应修正所得的污染物排放量数据。
2、 农村生活源
农村生活人均产污系数是指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除以农业人口数
4、 畜禽养殖
1、分散式畜禽养殖 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物产污系数可参照以下经验系数估算,猪: COD50 g /头·天,氨氮10 g /头·天。对畜禽废渣以回收等方式进行 处理的污染源,按产生量的12%计算污染物流失量。 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如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按标准规定执行,按标准折合每头猪:COD排放量为 17.9g/头·天,氨氮排放量为3.6 g/头·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没有 污染治理设施,可按照分散式畜禽源强系数进行估算。对畜禽废渣以回 收等方式进行处理的污染源,按产生量的12%计算污染物流失量。
单位面积水产养殖投饵量。根据湖南省监测站对省内有关湖、库 等养殖的调查资料,估算每亩的投饵量约为181t/ha/a,,然后根据 经验系数对排放强度系数进行估算。
根据水产养殖排污经验系数(COD约为1000kg/ha·a,氨氮约为 15kg/ha·a),并结合年投饵量进行测算,扣除投饵总负荷中鱼体所 占的负荷量估算单位投饵量水产养殖源强系数。
地区可根据2007年地表水水资源量,对农田径流源强系数进行等比例调
整。
省份
表 2 2005年农田径流废水源强系数表
降雨量 (亿立方
米)
地表水资源量 (亿立方米)
地表水深 (mm)
农田径流废水 源强系数(千 克/亩·年)
北京市
78.6
7.6
45
30
天津市
61.6
7.1
63
42
河北省
886.8
58
31
21
和天数,得到农村人均每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参考太湖流域污染源调
查数据,根据各地区农村人口数、人均用水量及人均产污系数,测算农
村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的排放量。 表 1 农村生活人均产污系数
克/人·天
人均生活污水量 (升/人·天)
CODCr
总氮
总磷
氨氮
80
16.4
5.0
0.44
4.0
如果各地实际测量的农村人均综合用水量不在50-80升人·天范围
(4) 化肥施用量修正 化肥亩施用量在25公斤以下,修正系数取0.8-1.0;在25-35之间, 修正系数取1.0-1.2;在35公斤以上,修正系数取1.2-1.5。
(5) 降水量修正 年降雨量在400ml以下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0.6-1.0;年降雨量在 400~800ml之间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1.0-1.2;年降雨量在800ml以上的 地区取流失系数为1.2-1.5。
5、 水产养殖
单位投饵量污染物排放强度。水产养殖单位投饵量COD排放强度
为5.51千克/吨,单位投饵量氨氮排放强度为0.085千克/吨。计算方 法如下:
单位投饵量污染物排放强度=
单位面积水产养殖排污经验系数。根据水产养殖排污经验系数 [同济大学编制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20022020年)时引用]:COD约为1000kg/ha.a;氨氮约为15kg/ha.a。
之内,COD浓度不在200-400mg/l范围之内,则需要重新核算人口、水
量等数据的一致性。
3、 农田径流
1、农田径流废水源强系数
径流量是指降雨量减去蒸发、渗透和其它损失外沿地面流入沟、河
的水量。农田径流废水源强系数是指时段内(一般为年)单位耕地面积
所产生的平均流量,单位是千克/亩·年。
根据2005年全国水资源公报,农田径流废水源强系数详见下表,各
源强系数说明
1、 城镇生活源
城镇生活人均产污系数是指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除以城市非农业 人口数和天数,得到人均每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
参考江苏省沿江城典型生活小区进行了调查。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 分布在147.1~255.6升/(人·日)之间,平均值为187.6升/(人· 日)。污水中CODCr浓度分布在314.7~420.7mg/l之间,平均值为 353.8mg/l;总氮浓度分布在40.9~120.8mg/l之间;总磷浓度分布在 1.13~9.94mg/l之间。
2024.9 2924.8 3135.5
3441.5
600 932 5059.9 1745.5 4413.7 6972.6 1337.8 1219.9 2515
103
3184.7
903.6 1664.5 1738.5
1720.8
304.5 509.8 2921 834.6 1846.4 4451.1 468.2 260.3 857.6
山西省
723.6
50.4
32
21
内蒙古自治 区
2477.3
338.7
29
20
辽宁省 1074.3
336.3
231
154
吉林省
1312
489.6
260
173
黑龙江省 2281.1
612
131
87
上海市
67.9
24.5
397
264
江苏省
1105
366.4
359
239
浙江省
1724
999.4
982
654
安徽省 1685.3
(1) 坡度修正 土地坡度在25°以下,流失系数为1.0-1.2;25°以上,流失系数为 1.2-1.5。
(2) 农作物类型修正 以玉米、高粱、小麦、大麦、水稻、大豆、棉花、油料、糖料、经 济林等主要作物作为研究对象,确定不同作物的污染物流失修正系数。 此修正系数需通过科研和实验进行验证。
(3) 土壤类型修正 将农田土壤按质地进行分类,即根据土壤成分中的粘土和砂土比例 进行分类,分为砂土、壤土和粘土。 以壤土为1.0;砂土修正系数为1.0-0.8;粘土修正系数为0.80.6。
672.2
482
321
福建省 2366.9
1400
1154
768
江西省 2784.7
1490.3
891
594
山东省 1270.2
295.9
193
129
河南省 1499.7
435.9
261
174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 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 治区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6.9
910.6
486
324
786
523
977
651
729
485
892
594
818
545
609
405
474
316
481
320
371
247
228
15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66
44
119
79
13
9
55
37
2、农田污染物源强系数 给出标准农田污染物源强系数分别为COD10kg/亩·年,氨氮2kg/ 亩·年。所谓标准农田为平原、种植作物为小麦、土壤类型为壤土、化 肥施用量为25-35公斤/亩·年,降水量在400-800mm范围内。
2、 农村生活源
农村生活人均产污系数是指农村生活污染物排放量除以农业人口数
4、 畜禽养殖
1、分散式畜禽养殖 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物产污系数可参照以下经验系数估算,猪: COD50 g /头·天,氨氮10 g /头·天。对畜禽废渣以回收等方式进行 处理的污染源,按产生量的12%计算污染物流失量。 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如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按标准规定执行,按标准折合每头猪:COD排放量为 17.9g/头·天,氨氮排放量为3.6 g/头·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没有 污染治理设施,可按照分散式畜禽源强系数进行估算。对畜禽废渣以回 收等方式进行处理的污染源,按产生量的12%计算污染物流失量。
单位面积水产养殖投饵量。根据湖南省监测站对省内有关湖、库 等养殖的调查资料,估算每亩的投饵量约为181t/ha/a,,然后根据 经验系数对排放强度系数进行估算。
根据水产养殖排污经验系数(COD约为1000kg/ha·a,氨氮约为 15kg/ha·a),并结合年投饵量进行测算,扣除投饵总负荷中鱼体所 占的负荷量估算单位投饵量水产养殖源强系数。
地区可根据2007年地表水水资源量,对农田径流源强系数进行等比例调
整。
省份
表 2 2005年农田径流废水源强系数表
降雨量 (亿立方
米)
地表水资源量 (亿立方米)
地表水深 (mm)
农田径流废水 源强系数(千 克/亩·年)
北京市
78.6
7.6
45
30
天津市
61.6
7.1
63
42
河北省
886.8
58
31
21
和天数,得到农村人均每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参考太湖流域污染源调
查数据,根据各地区农村人口数、人均用水量及人均产污系数,测算农
村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的排放量。 表 1 农村生活人均产污系数
克/人·天
人均生活污水量 (升/人·天)
CODCr
总氮
总磷
氨氮
80
16.4
5.0
0.44
4.0
如果各地实际测量的农村人均综合用水量不在50-80升人·天范围
(4) 化肥施用量修正 化肥亩施用量在25公斤以下,修正系数取0.8-1.0;在25-35之间, 修正系数取1.0-1.2;在35公斤以上,修正系数取1.2-1.5。
(5) 降水量修正 年降雨量在400ml以下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0.6-1.0;年降雨量在 400~800ml之间的地区取流失系数为1.0-1.2;年降雨量在800ml以上的 地区取流失系数为1.2-1.5。
5、 水产养殖
单位投饵量污染物排放强度。水产养殖单位投饵量COD排放强度
为5.51千克/吨,单位投饵量氨氮排放强度为0.085千克/吨。计算方 法如下:
单位投饵量污染物排放强度=
单位面积水产养殖排污经验系数。根据水产养殖排污经验系数 [同济大学编制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20022020年)时引用]:COD约为1000kg/ha.a;氨氮约为15kg/ha.a。
之内,COD浓度不在200-400mg/l范围之内,则需要重新核算人口、水
量等数据的一致性。
3、 农田径流
1、农田径流废水源强系数
径流量是指降雨量减去蒸发、渗透和其它损失外沿地面流入沟、河
的水量。农田径流废水源强系数是指时段内(一般为年)单位耕地面积
所产生的平均流量,单位是千克/亩·年。
根据2005年全国水资源公报,农田径流废水源强系数详见下表,各
源强系数说明
1、 城镇生活源
城镇生活人均产污系数是指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除以城市非农业 人口数和天数,得到人均每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
参考江苏省沿江城典型生活小区进行了调查。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 分布在147.1~255.6升/(人·日)之间,平均值为187.6升/(人· 日)。污水中CODCr浓度分布在314.7~420.7mg/l之间,平均值为 353.8mg/l;总氮浓度分布在40.9~120.8mg/l之间;总磷浓度分布在 1.13~9.94mg/l之间。
2024.9 2924.8 3135.5
3441.5
600 932 5059.9 1745.5 4413.7 6972.6 1337.8 1219.9 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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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8
304.5 509.8 2921 834.6 1846.4 4451.1 468.2 260.3 857.6
山西省
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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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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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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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1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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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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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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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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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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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1685.3
(1) 坡度修正 土地坡度在25°以下,流失系数为1.0-1.2;25°以上,流失系数为 1.2-1.5。
(2) 农作物类型修正 以玉米、高粱、小麦、大麦、水稻、大豆、棉花、油料、糖料、经 济林等主要作物作为研究对象,确定不同作物的污染物流失修正系数。 此修正系数需通过科研和实验进行验证。
(3) 土壤类型修正 将农田土壤按质地进行分类,即根据土壤成分中的粘土和砂土比例 进行分类,分为砂土、壤土和粘土。 以壤土为1.0;砂土修正系数为1.0-0.8;粘土修正系数为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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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2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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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 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 治区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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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田污染物源强系数 给出标准农田污染物源强系数分别为COD10kg/亩·年,氨氮2kg/ 亩·年。所谓标准农田为平原、种植作物为小麦、土壤类型为壤土、化 肥施用量为25-35公斤/亩·年,降水量在400-800mm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