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培训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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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校本研修培训的过程管理,有效地推动我校教学常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机构
(一)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骨干教师管理及考核措施。
(二)成立管理考核工作小组:由校教育发展研究室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特级教师、高级教师为考核组成员。
二、关于教师自培的具体操作及考核办法
(一)制定计划,撰写总结
教师在学期初制定国培培训计划(一式二份),报经学校审批,期末及时撰写总结。
计划、总结,每缺一项,从绩效考核总分中扣除。
(二)参加校集体性活动
教师每次参加校集体性活动必须及时完成《校本培训记录》,并由教务处及时集中归档。
每缺少一次,从年度考核之“进修培训(含继续教育)情况(4分)”栏目中扣0.5分,扣完本项为止。
(三)自学记录
(1)论文一稿多投或一稿多种文本,只要内容有三分之二以上重复的均以一篇论文记分。同一期刊物如果两篇以上(含两篇)均以一篇计算。
(2)积极参加各级教学活动大赛,获奖后参照进校附小绩效考
核办法。
(四)网络学习
积极参加网上学习,按时看课,完成作业,参加活动成绩合格期末绩效考核加2分,优秀加3分。不合格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