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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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邀请招标。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我国的邀请招标,没有国外那样,事前有一个资格预审,同样要发布招标公告,通过 资格预审选出合格的投标人后向其发出邀请,我们没有这个程序,是一个缺陷。我们 邀请招标受到限制,其原因:
• 业主行为不规范,造成变相指定中标人; • 与公开招标实质只有5天的时间差别,作用不明显。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简 称《条例》——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25日通过,自2004年 1月1日起施行。
• (一)与《招标投标法》的关系: • 与招标投标法是母子关系,是对其进行细化的地方
性法规; • 规定范围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例外情况: • 国外投资贷款项目,外方有要求的,可以适用其规范,但涉及国家利益的项目除外; • 采用自愿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法定时间、评标专家抽取方式、抽取人数规定等方面,
选择余地更为灵活。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二)强制招标制度及其范围:强制招标是指法律 规定某些类型的采购项目,凡是达到一定数额的, 必须通过招标进行,否则采购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二)创新规定: • 1、不设标底,需设标底的要经过批准; • 2、建立全省综合、统一的专家库; • 3、代理机构实行比选; • 4、强化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 5、规范资格预审。 • 6、建立招投标信用登记制度; • 7、建立中标人公示制度; • 8、建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制度。
感谢下 载
设; • 3、积极推行代建制; • 4、大力推行限额设计,实行设计质量奖优罚劣的制
度; • 5、一次性总体招标,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起
招标; • 6、对整体开发建设的地方,统一公开招选勘察设计
单位; • 7、加大招投标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我市在招标的基本程序中的做法
• (一)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需要履行项目 审批的手续,取得批准,项目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 经落实。
《招标投标法》 和《条例》释义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刘秀梅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招标投标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日实 施。
• 立法宗旨: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 •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2、四类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 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 • 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 国家投资占主导地位的项目; • 由于特殊原因,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前两项可
设计监控不力,导致工程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变更。
二、招标中存在的一些突出主要问题及其对 策
• 2、设计变更随意性较大,缺乏应有的监管机制。 • (1)增加工程量 ; • (2)设计变更; • (3)更换材料 ; • (4)领导意见代替专家意见。
二、招标中存在的一些突出主要问题及其对 策
• (二)对策 • 1、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 2、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合理的工期开展工程建
• 从主体上说包括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私人 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等的招标 ;从项目资金来源上说,包括国有的资金、政策性 贷款和企业资金;从采购对象上说,包括工程(建 造、改造、修缮、拆除、管线敷设、装饰装修等) ,货物(设备、材料、产品、电力等),服务(咨 询、勘察、设计、监理、维修等)的采购招标。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五)招标程序中的法定时间: • 1、招标文件出售前5日备案; • 2、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不少于20天; • 3、确定中标后15日内,提交评标报告; • 4、中标人公示5个工作日; • 5、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订书面合同; • 非强制性招标活动程序不受以上法定期限约束。
• 项目法人违规行为表现在: • 为组织或者个人谋取非法利益,采取各种手段规
避招标、假招标、搞暗箱操作 • 违规干预评委工作(如领导评标,不到场不允许
开标等) • 对国家投资不负责任,为达到个人目的选择资质
次,价位高的投标人,给国家造成损失。 • 行政监督集业主和监督、评判为一体。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二)项目审批或者备案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事 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三)代理机构比选。比选代理机构的信息由业主 在四川日报网站公开发布。(自行招标不需要)
• (四)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
三、我市在招标的基本程序中的做法
• (五)资格预审。 • (六)在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开标。 • (七)在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 • (八)将评标专家推选出的中标后选人在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5个工作日。 • (九)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十)与中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后,将合同副本送核准部门备案。
无效。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评标专家违法行为处罚:国办发[2004]56号第四条规定:
• 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加强 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要 和专家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更换或者补充,实行评 标专家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行 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 与评标。严明评标纪律,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 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 物、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 ,并不得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同时建议 主管单位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构成标中存在的一些突出主要问题及其对 策
• (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 1.工程前期准备不足,就急于开展招投标活动。 • (1)国债项目配套资金准备不足; • (2)勘察设计竞争不足,缺乏优化设计理念; • (3)项目由于时间紧,留给勘察设计的时间很短,导致勘
察设计走过场,为设计而设计; • (4)勘察资料不祥实; • (5)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
• 在《招标投标法》中,强制招标的范围着重于“工 程建设项目”,而且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招标 ,包括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设备、材料的 采购。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1、基于资金来源和性质方面的考虑,本法将强制招标的项目界定为以下几项: •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 • 国家融资的项目 ;
•
科技攻关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允许自然
人参与。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国家投资工程法人制度存在的缺陷: • 产权不明晰,项目法人只是出资人(国家)的代理者; • 项目法人在经济活动的行为与出资者的责任不对称; • 项目法人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与自身利益不挂钩;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四)招标的基本程序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指强制招标)的程序概括为:事前核
准、事中(过程)备案、事后稽查、审计。 • 法定程序:1、招标核准(一般与可研批复同时进行,特殊
的在可研批复后核准) •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招标的不要) • 3、编制招标文件并备案 • 4、发布公告 • 5、开标评标 • 6、编制评标报告并备案; • 7、确定中标人 • 8、签定合同并备案。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三)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民 事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 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 说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是法人,不是自然人 ;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六)处罚规定 • 1、招标投标法:49-64条 《条例》41-49条都是处
罚内容。 • 2、除经济处罚外还有行政处罚,同时纪检监察部门
还专门出文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不属于公务人员的情况下,应当依据项目单位内部 规章对他们给予纪律处分,项目单位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责任人员属于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
• 存在两种片面的理解: • 招投标活动仅是选择某个投标人的一种形式; • 招投标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腐败。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一)适用范围:凡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 动,不论是属于该法第3条规定的法定强制招标项目 ,还是属于由当事人自愿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 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法。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三)评标专家库的设立 • 1、市、县不设立,省统一; • 2、四川的目的: • 各地评标专家名目太多、太滥,良莠不齐; • 社会资源共享的需要,杜绝资源部门化或变成行政
附属物; • 增大招标中腐败的成本; • 使用更科学、合理的监管。 • 依法招标的项目不在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 委;
• 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 等)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评委;
• 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人不得担任(包括股东、员 工、合同关系的法人组织及其员工);
• 知道不回避的,要承担责任并被处罚。 • 自愿招标的,可参照执行也可以自己选择。 • 因受专业限制而无法抽取的,经批准可在地方指派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我国的邀请招标,没有国外那样,事前有一个资格预审,同样要发布招标公告,通过 资格预审选出合格的投标人后向其发出邀请,我们没有这个程序,是一个缺陷。我们 邀请招标受到限制,其原因:
• 业主行为不规范,造成变相指定中标人; • 与公开招标实质只有5天的时间差别,作用不明显。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简 称《条例》——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25日通过,自2004年 1月1日起施行。
• (一)与《招标投标法》的关系: • 与招标投标法是母子关系,是对其进行细化的地方
性法规; • 规定范围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例外情况: • 国外投资贷款项目,外方有要求的,可以适用其规范,但涉及国家利益的项目除外; • 采用自愿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法定时间、评标专家抽取方式、抽取人数规定等方面,
选择余地更为灵活。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二)强制招标制度及其范围:强制招标是指法律 规定某些类型的采购项目,凡是达到一定数额的, 必须通过招标进行,否则采购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二)创新规定: • 1、不设标底,需设标底的要经过批准; • 2、建立全省综合、统一的专家库; • 3、代理机构实行比选; • 4、强化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 5、规范资格预审。 • 6、建立招投标信用登记制度; • 7、建立中标人公示制度; • 8、建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制度。
感谢下 载
设; • 3、积极推行代建制; • 4、大力推行限额设计,实行设计质量奖优罚劣的制
度; • 5、一次性总体招标,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起
招标; • 6、对整体开发建设的地方,统一公开招选勘察设计
单位; • 7、加大招投标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我市在招标的基本程序中的做法
• (一)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需要履行项目 审批的手续,取得批准,项目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 经落实。
《招标投标法》 和《条例》释义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刘秀梅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招标投标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日实 施。
• 立法宗旨: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 •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2、四类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 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 • 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 国家投资占主导地位的项目; • 由于特殊原因,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前两项可
设计监控不力,导致工程设计发生重大变更变更。
二、招标中存在的一些突出主要问题及其对 策
• 2、设计变更随意性较大,缺乏应有的监管机制。 • (1)增加工程量 ; • (2)设计变更; • (3)更换材料 ; • (4)领导意见代替专家意见。
二、招标中存在的一些突出主要问题及其对 策
• (二)对策 • 1、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 2、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合理的工期开展工程建
• 从主体上说包括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私人 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等的招标 ;从项目资金来源上说,包括国有的资金、政策性 贷款和企业资金;从采购对象上说,包括工程(建 造、改造、修缮、拆除、管线敷设、装饰装修等) ,货物(设备、材料、产品、电力等),服务(咨 询、勘察、设计、监理、维修等)的采购招标。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五)招标程序中的法定时间: • 1、招标文件出售前5日备案; • 2、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不少于20天; • 3、确定中标后15日内,提交评标报告; • 4、中标人公示5个工作日; • 5、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订书面合同; • 非强制性招标活动程序不受以上法定期限约束。
• 项目法人违规行为表现在: • 为组织或者个人谋取非法利益,采取各种手段规
避招标、假招标、搞暗箱操作 • 违规干预评委工作(如领导评标,不到场不允许
开标等) • 对国家投资不负责任,为达到个人目的选择资质
次,价位高的投标人,给国家造成损失。 • 行政监督集业主和监督、评判为一体。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二)项目审批或者备案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事 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三)代理机构比选。比选代理机构的信息由业主 在四川日报网站公开发布。(自行招标不需要)
• (四)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
三、我市在招标的基本程序中的做法
• (五)资格预审。 • (六)在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开标。 • (七)在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 • (八)将评标专家推选出的中标后选人在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5个工作日。 • (九)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十)与中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后,将合同副本送核准部门备案。
无效。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评标专家违法行为处罚:国办发[2004]56号第四条规定:
• 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严格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加强 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要 和专家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更换或者补充,实行评 标专家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行 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 与评标。严明评标纪律,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 规行为,要严肃查处,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 物、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 ,并不得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同时建议 主管单位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构成标中存在的一些突出主要问题及其对 策
• (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 1.工程前期准备不足,就急于开展招投标活动。 • (1)国债项目配套资金准备不足; • (2)勘察设计竞争不足,缺乏优化设计理念; • (3)项目由于时间紧,留给勘察设计的时间很短,导致勘
察设计走过场,为设计而设计; • (4)勘察资料不祥实; • (5)业主要求优化设计的意识不强,政府主管部门对优化
• 在《招标投标法》中,强制招标的范围着重于“工 程建设项目”,而且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招标 ,包括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设备、材料的 采购。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1、基于资金来源和性质方面的考虑,本法将强制招标的项目界定为以下几项: •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 • 国家融资的项目 ;
•
科技攻关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允许自然
人参与。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国家投资工程法人制度存在的缺陷: • 产权不明晰,项目法人只是出资人(国家)的代理者; • 项目法人在经济活动的行为与出资者的责任不对称; • 项目法人在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与自身利益不挂钩;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四)招标的基本程序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指强制招标)的程序概括为:事前核
准、事中(过程)备案、事后稽查、审计。 • 法定程序:1、招标核准(一般与可研批复同时进行,特殊
的在可研批复后核准) •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招标的不要) • 3、编制招标文件并备案 • 4、发布公告 • 5、开标评标 • 6、编制评标报告并备案; • 7、确定中标人 • 8、签定合同并备案。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三)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民 事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 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 说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是法人,不是自然人 ;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六)处罚规定 • 1、招标投标法:49-64条 《条例》41-49条都是处
罚内容。 • 2、除经济处罚外还有行政处罚,同时纪检监察部门
还专门出文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不属于公务人员的情况下,应当依据项目单位内部 规章对他们给予纪律处分,项目单位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责任人员属于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
• 存在两种片面的理解: • 招投标活动仅是选择某个投标人的一种形式; • 招投标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腐败。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一)适用范围:凡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 动,不论是属于该法第3条规定的法定强制招标项目 ,还是属于由当事人自愿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 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法。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三)评标专家库的设立 • 1、市、县不设立,省统一; • 2、四川的目的: • 各地评标专家名目太多、太滥,良莠不齐; • 社会资源共享的需要,杜绝资源部门化或变成行政
附属物; • 增大招标中腐败的成本; • 使用更科学、合理的监管。 • 依法招标的项目不在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 委;
• 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项目经理 等)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评委;
• 与投标人有利益关系的人不得担任(包括股东、员 工、合同关系的法人组织及其员工);
• 知道不回避的,要承担责任并被处罚。 • 自愿招标的,可参照执行也可以自己选择。 • 因受专业限制而无法抽取的,经批准可在地方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