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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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摘要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必要措施。本文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探讨了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最后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缺陷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应我国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基本确立。但是我国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仍然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农民工社会保障事关社会的公正公平、事关社会的安全稳定的大局,因此必须研究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1.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
1.1人数众多,但参保率低。
根据国家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农民工占全国工人总数的50%以上。农民工的人数虽然在增加,但是农民工的参保率都是极低的。根据2006年国家统计局组织的中国农民工生活质量调查结果,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覆盖率分别为26.6%、26.2%、32.5%和15.3%。且这些数据大多是由企业提供的。根据2005年1%人口调查资料,农民工参保率低于2006年农民工生活质量调查结果,农村迁移劳动力参加养老保险的仅为12.2%,参加医疗保险的仅为16.2%,参加失业的仅为5.9%,低于城市迁移劳动力的参保率。
1.2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缺失。
社会经济的二元结构衍生了中国特色的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居民一套保障体
系,农村居民一套保障体系,而对农村的保障力度明显低于城镇的保障力度。但是近年来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农民工这一群体徘徊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时,国家没有相应的保障体系。国家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在制度和法律上的缺失开始凸现出来。一方面,缺乏国家层面上的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在今年新公布的《社会保险法》中也没有看到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具体规定。一方面,地区性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法规仍在探索之中。
1.3退保率高。
农民工高的退保率常年居高不下。浙江省2005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累积有3万多农民工退出要老保险,广东省近年来农民工的退保率长期维持在90%以上。高的退保率不仅表明政策制度安排的缺陷,而且反映出先行社会保障体系并没有较好的接纳农民工这一群体。农民工群体的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高流动性,但是我国不同统筹地区之间的社会保险关系还不能够转移接续,,所以农民工在不同地区之间转换工作时,只能选择退保。
1.4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缺失。
我国所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包括社会保险,还包括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而这些福利和救助获得前提是户籍制度。农民工由于没有城镇户口,城镇中的社会福利,无论是教育福利还是住房福利,几乎都与农民工无援。农民工子女由于没有城市户口而难以享受当地城市的教育资源,他们中73.9%的人都缴纳了插班费或赞助费,13.6%的人进入农民工子弟学校,另外12.5%的人是找关系入学没缴或少缴额外费用,但其花费不少。社会救助状况更是令人堪忧,在城镇中实行的最低生活保障也没把农民工包括在内,农民工在城镇中几乎获不得社会救助。
2.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原因分析。
社会保障的参与主体主要有政府、企业和个人。下面将从社会保障的主体的角度探讨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
2.1政府方面的原因:
(1)在全国层面上缺乏统一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定。如2004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所作的规定大都是号召性的口号,或比较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实际操作性。因为缺乏操作性的政策规定难以达到政策的目标,所以视同政策缺位。在全国性的农民工社会保障规定上政策缺位的表现给为突出。迄今为止也没有一部能够统领和调整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
(2)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政策、制度排斥外来农民工。如出于地方财政的考虑基本上不会给外来农民工提供低保补助。因为为农民工提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意味着地方政府将会增加自己的财政负担,不利于自己的经济发展,而这在会影响现在政绩考核。这就造成了许多地方政府忽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资格,没有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
(3)制度方面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带有明显的城市偏向性,法国学者西尔维·得姆希尔和马克·格甘特指出,户籍制度是中国限制人口流动的重大性障碍,它将农村人口排除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而这一体系也是持有农业户口的农民几乎无法在城镇中立足。
(4)缺乏整体的制度设计,这也造成了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企业之间、个人之间权责不明。如上边所说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企业出于自己利润考虑等,加上我国现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在流动性大的农民工身上这一问题更加凸显。
2.2企业方面的原因:
社会保障费用的缴纳与企业追求利润相矛盾,在正规就业下,农民工社会保障费用是由企业和农民工自己各承担一定的比例。企业为农民工个人所缴纳的这一部分费用本来是农民工劳动的另一种收入形式,但是许多企业保它看成是企业的负担。而我国现在也确实存在企业缴费过高的情况,足额为农民工缴纳保险费势必减少企业的利润,所以企业总是千方百计的逃避缴费,少缴或不缴。
另外,我国的农民工就业很多都是临时性的,不是正规就业,在现有法律政策下,是受到主流社会排斥的。
2.3农民工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农民工自身社会保障意识缺乏。社会保障是一项跨时决策,在贴现上有滞后性。在现有条件下其高的流动性也决定了农民工参保情况不容乐观。另外农民工属于低收入群体,他们进城是为了增加收入,以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或投资子女教育。低收入决定了其可支付能力,何况还要保证
基本的生活需要和子女教育问题。
3.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方面。社会保障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而我国的农民工长期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参与政治生活的程度较弱,社会地位较低。如果在制度上再失去国家主动的伦理关怀,这一边缘群体的弱势地位将进一步拉大。
(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民工生存的需要。农民离开农村到城市打工主要是为了提高收入,改变生活质量,却因得不到保护而面临失业、工伤、生病的风险,这些都是他们的生存状况恶化。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解决势必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3)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民工发展的需要。外出农民工大多属于农村地区中的“精英”拥有相对较高的文化水平、与社会接触较多,开阔了他们的眼界,使他们有着更高的追求。然而,现行制度下使他们不能和城镇居民享受同样的待遇,在就业。上学、创业等方面受到了各种限制。
(4)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近年来我国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后的必要措施。在传统保障中农村实行家庭和集体相结合的保障模式,这主要是在土地保障基础上建立的。但近年来土地保障功能正在逐步弱化:其一,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已无法为农民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其二,土地的收益正在减少;其三,对于大部分地区,农民收入较大部分来自非农收入。
农民工社会保障不仅仅是一个制度的构建问题,也是关系到我国能否顺利实现城市化的需求,不仅关系到我国社会的公平性问题还关系到我国以后经济发展的效率问题。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4.政策建议
4.1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立法,实现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法制化。
应尽快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相关立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制度,为农民工提供法律上和制度上的保障,规定地方政府、企业、个人三者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