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
教师考核评价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学校工作有序、高效地推进,使教师评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效率有着重要意义。根据“两项常规”管理要求和上级有关教师考核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范围、内容
1、对象:在岗教职工
2、范围:任现职本年度工作情况
3、内容: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二、考核办法
1、平时记实性考核和年度总结性考核相结合;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3、上级有明文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核程序、规则
1、成立由学校党、政、工、团、各年级教师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该小组由校委会提名,经教代会常设组审议通过后履行考评工作职责。
2、学习考核制度
3、被考核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撰写客观详实的工作总结
4、被考核人员在本组、本科室考评会上述职
5、民主评议(20分)
内容和分值:师德修养10分、教育工作实绩10分
赋分方式:全体教职工。6、考核组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审议后对参评人员确定档次,最后由学校行政领导审定。考核结果填入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考核结论与本人见面,签署意见,公布于众,上报存档。
考核结果作为今后聘任、晋级、评优、奖惩的依据。
7、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比例不超过单位参评人数的13%。优秀指标按13%的比例分解到专业技术人员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中。
考核成绩达90分以上为优秀,但各职级超过90分人数多于规定和分解的指标,或总分达不到90分时,按成绩高低确定等数优秀名额。
8、有成绩的统计计算,均取小数点后两位,并做四舍五入处理。
9、核实施中的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小组集体商议,经校长同意后确定。
四、总分设置、量化内容及赋分:
(一)思想政治及师德修养(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平时工作态度、履行所任职级责任的表现情况。此项考核由校长和党支部书记根据客观实际赋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该项总分中扣分。
1、当年受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处分;
2、严重体罚学生,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不顾全大局,不配合整体工作,拒不服从工作安排;
4、严重损害学校形象、影响荣誉的;
5、有严重工作失误的;
14、不参加升旗、集会、政治学习。
(二)工作能力(20分)
1、学历情况5分
本科学历记5分;专科学历4分;中师学历3分;中专
(高中)2分;中专(高中)以下1分。
2、教育工作能力(包括管理才能)5分
(1)、学校管理人员(科室主任以上)、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5分;
(2)、科任教师4分。
(3)教辅人员3分;
3、教学工作能力(或负责学校其他工作表现出的能力)6分
(1)科任教师按教学成绩在全县初中参加考试的学校中排列的位次赋分,教学成绩位居1―5名者得6分;6―10名者得5分;11―15名者得4分;16名以后者得3分。
(2)教辅人员认真屡职,成绩显著者得4分;工作成绩良好者得3分;工作拖拉成绩一般者得2分。
(3)学校专职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富有创新精神,成绩显著者得6分;工作认真,能按时完成任务者得;工作认真,能独立按时完成任务,成绩良好者得5分;能在学校指导下按时完成任务,成效一般者得4分;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成效较差者得3分。
4、教研工作能力(包括学校管理研究能力)4分
(1)符合教学常规关于备、讲、辅、批、改要求的得基础分2分,在此基础上按下列三项标准分别加分
(1)教研成果丰硕,有较强教研组织能力(教研组长)加2分,得4分
(2)有教研成果,具备一定教研能力加1分,得3分;
(3)无教研成果,能参加教研组活动加0.5分,得2.5分
(三)工作量及工作出勤
1、工作量10分
以学校课表中出现的课时数除以上课教师人数为标准工作量,代课教师所任课时超过标准工作量的记10分;标准工作量的记8分;底于标准工作量的记6分;无工作量的不得分。
2、出勤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全学年出勤情况,按照紫政办99-58号《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况者扣分(扣完该项目分数为止):
1、旷工一天扣5分,旷课一次(包括监考)扣3分,旷会一次扣1分;
2、缺勤:事假一天扣0.5分;病假一天扣0.2分;学习不扣分。
3、开会每请假一次扣0.1分;
4、上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1分;
5、升旗仪式每缺席一次扣0.1分;
6、签到每缺一次扣0.1分
(四)工作实绩50分
1、教育工作实绩(包括管理工作实绩)10分
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有重大工作失误)4分。
2、教学工作实绩(或其他工作实绩)30分
此项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教师一学年工作实绩。具体方法如下:
(1)教学人员按下列计算公式得分:30分除以参试的学校数乘以平均分在参试学校中的位次。
(2)(2)不能以考试成绩进行定性的教师及行政、教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由考核组根据考核细则及个人所任岗
位职责履行情况直接量化赋分。
3、教研工作实绩(包括创造性开展工作实绩)10分
主要考核教师教研工作完成情况。
(1)、有教育教学等所任工作的工作计划、总结及应提交上报的各类业务材料等,计5分;
(2)、每学期有教研组组织的全校性学科活动的,加1分;(3)、学年参加听评课达10次,加1分;
(4)、撰写有德育、教学、教研或管理等方面论文1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的)以上加1分;
(5)、受表彰的省、市、县、校级先进(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或其它先进个人,四个级别依次加2分、1.5分、1分、0.5分;
有下列情形的扣分:
(1)、个人听课缺1次扣0.1分;
(2)、不参加教研组活动,每一次扣0.1分;
(3)、每学期无全校性学科活动的,扣教研组长0.5分,扣本组教师每人0.2分;
五、本考核细则在本次考核中试行一年,经修订完善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将做为学校的一项常规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