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调查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驾驶罪调查报
告
1
2020年4月19日
危险驾驶罪调查报告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置于现行刑法第133条的交通肇事罪之后,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它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自5月1日实施以来,危险驾驶罪呈多发态势。本文对武汉市某检察院审查的部分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如下:
一、危险驾驶罪的现状及特点
(一)犯罪主体
1、从性别来上看,男性占绝大多数。24起危险驾驶罪案件的犯罪主体均为男性,占100%。
2、从年龄上看,中年人居多。在统计的24起危险驾驶罪中,20岁以下0人;20-30岁5人,占20.8%;30-40岁9人,占37.5%;40-50岁7人,占29.2%;50-60岁3人,占12.5%;60岁以上0人,涉案主体年龄在30-50岁共15人,占62.5%。
3、文化程度较低。24起案件中,小学、初中及以下文化的15人,占62.5%;高中文化3人,占12.5%;大学文化4人,占16.7%;大学以上文化2人,占8.3%。
4、无业者较多。24起案件中,无职业者12人,占50%;个体4人,占16.7%;有工作单位的7人,占29.2%;学生1人,占4.1%。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二)涉案的机动车
根据涉案工具统计,24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中,驾驶轿车的有23人,占95.8%;驾驶摩托车的仅1人,占4.2%。可见,轿车为主要犯罪工具。
(三)案发地点
案发地点集中在城区中心。根据统计结果,案发地点一般在城区中心商业街、酒店宾馆附近以及交通干道。
(四)案发时间
午饭、晚饭后为发案高峰期。24起案件中,发案时间在下午13-15时的有9起,占37.5%;15-18时的2起,占8.3%;18-20时的3起,占12.5%;20-22时8起,占33.3%;另发生在早上8时和晚上0时40分各1起,各占4.2%。
(五)醉酒状况
1、浅度醉酒居多。经统计,醉酒驾驶的行为人中,经检测酒精含量80-100mg/ml的9人,占37.5%;100-150mg/ml的10人,占66.7%;150-200mg/ml的3人,占12.5%;200mg/ml以上2人,占8.3%。从醉酒驾驶行为人所述的喝酒状况看。
2、以白酒为主。从醉酒驾驶行为人所述的喝酒状况看,仅喝白酒的15人,占62.5%,其中喝二两以下白酒的2人,占8.3%,喝二两以上白酒的13人,占54.2%;仅喝啤酒的4人,占16.7%,其中喝三瓶以下啤酒的3人,占12.5%,喝三瓶以上啤酒的1人,占4.2%;喝白酒和其它酒的5人,占20.8%。
3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