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的礼仪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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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后的礼仪风俗
(新娘拜见公婆、婚后的回门与上门、媳妇的地位)
一新娘拜见公婆
新婚之夜过后的第二天早上,一般都是新媳妇拜见公婆的时候。在古代,这个时候也是有一定的礼仪和规矩的。古代提倡妇女讲四行,其中第一条就是妇德,妇德中有一条就是要孝敬公婆。
这一条在我们今天从表面上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对之处,但是在古代对公婆的孝敬,有时被强调到不合理以至屈辱人格的地步,则是封建制度下对女子的一种压迫和不平等对待,这是让人难以忍受的。从拜堂开始,是新媳妇见公婆的第一道礼,然后就是新婚的第二天的拜见公婆。新媳妇初次见公婆时要送的礼物,在古代主要以献鞋为主,另外附带一点其它物品。第二天的拜见公婆,要由新媳妇的妯娌陪着,再次拜见公婆尊长。这一次新媳妇要带的礼物一般是以枣子和茶为主。所拜的尊长,都必须严守宗族辈份循序拜见,不得乱了秩序。如果是大家族,还得要请一位熟悉宗族及姻亲长辈的人,预先开列一个程序名单,另由一名司仪的人,唱名邀请就坐受拜。对平辈的亲戚只半拜,并且他们还要还礼。拜完亲戚还要拜宾朋贺客,这一系列程序叫做“分大小”,这一习俗在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大致上都是相同的。在江苏地区,这一规矩到后世有所改变,它将婚后送给公婆的枣和茶,改为婚前拜谒公婆时送给公婆一种用莲子和桂园等果品做成的甜汤,以表示一种做儿媳妇的谢意。上海浦东地区“分箱布”的习俗,有时也在婚后的第二天进行,这也是做儿媳的对老人表示的一种孝敬之意。
二婚后的回门与上门
新娘子结婚后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都要回到娘家去一趟,这在中国的婚姻习俗中也是千百年
来流传下来的一种传统,无论汉族抑或某些少数民族都存在这一种习俗。“回门”在古代叫做“归宁”,或“拜门”、“行拜门礼”等,这是新婚夫妇第一次双双回娘家省亲。古代第一次省亲的日子一般在婚后第三、第六、第七、九、十日或者满月等时候,日期不定。近代一般都在第一日或者第三日比较多见。新娘从娘家到婆家叫做进门,从婆家回到娘家就叫做回门。新婚夫妇一起回门,取夫妇二人成双成对的意思,在江苏北部称此为“双回门”,苏南则称“回门”。而在常州一带因是女婿去参拜岳父母,因此叫做“拜门”。安徽淮北地区如果是夫妻二人婚后第一次回娘家,就叫做“走头趟”,这是婚事的最后一项
礼仪,它包含着一种女儿出嫁后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和女婿感谢岳父母的恩德,以及让新娘的父母
看到他们的婚事美满的意思,同时也有女家的亲戚进一步熟悉女婿之意。当新婚夫妇回门时,要依次拜见岳父母及女方各族的尊长等人,然后岳家要设宴款待新女婿,女家的亲邻还要闹新女婿,。安徽南部地区的习俗是新女婿回门时,还要献给岳父母“回门钱”,有的地方规定要带上一只公鸡。在现世社会虽然没有了带公鸡的习俗,但仍然要带一些酒、水果、点心之类的礼物
回门。新郎返家时,岳父母要回赠他一些糯米和一只母鸡带回,鸡与“吉”谐音,取吉祥之意。杭州地区流行着一种叫做“回郎”的风俗,这是一种由女家邀请亲友,会见婚后初次上岳家门的新女婿的一种仪式。当地有双回郎和单回郎、
灯彩回郎和不用灯彩回郎几种形式。单回郎者只需新郎一人去,双回郎则是夫妇二人一同回去。当新人要回门时,女家还专门准备了合马(前面已讲过)留给新人来拜,新人来岳家后如果拜过合马,就可以在岳家同宿,如若没有拜过合马,则不能。合马拜过之后就可以烧掉。古代回门,一般都住一月,至少也要住七天,到现代,一般回门都在当天就返回。
四川地区流行一种“回门宴”,也称“回筵”。这也是新女婿回门时,女家所设的招待新女婿的酒席。这种回门宴一般在新婚第三天举行,到时由女方家派人去把新婚夫妻接回家来,当天中午女家就盛情款待新人,菜肴一般都选取新婚夫妻平常爱吃的家常菜,如川西农村就是一些回锅肉、豆花、炒菜和一些家常小吃等等。通常新婚夫妇也要当天返回婆家。当地的习俗认为,新婚夫妇的新房一个月之内不能空着,所以女方家在这一个月之内,不能留新人在家中住,直到一个月以后,女方的父母才可以接女儿和女婿回来同住,这种习俗在当地叫做“一月不空房”。与回门礼相对的还有一种礼仪叫做上门礼,有的地方不是由新女婿到岳父母家来看望老人,
而是由女方家的人到男方家中来看婆家人和新女婿,这就是上门礼。长江中下游地区就有这样一种习俗,他们把上门的习俗叫做“送三朝”,或者叫做“送三朝礼”,这种习俗由古代的“暖女”之礼演化而来。在古代,女儿出嫁三天后,心疼女儿的母亲就要送一些做熟的食物到女儿的婆家中去,以表示母亲的安慰之情。这种礼仪最开始仅限于食物,后来发展到送各种礼品,包括给女儿公婆的礼物在内,它包括花冠、彩缎、禽蛋果物等等。由于送礼的性质有了一些改变,所以后来这种礼就称为“送三朝礼”。这是在女儿出嫁后的第三天送去,礼品不单单是给女儿的,也有送给亲家的。礼品大多数都是以吃的东西为主,数量的多寡则是根据各人的家庭情况而定,但是油、蜜和女红则是少不了的,油是用来给女儿晚上织布作照明用,蜜表示祝愿小两口日子过得甜甜蜜蜜,女红之类的东西则是教育女儿在婆家要勤于纺织、勤俭持家。当新娘的母亲来送礼的时候,娘家的父兄叔伯和舅舅等人也都一起来到男家,男家早已准备好了酒席款待,这种酒席叫做“喝会亲酒”。有时候岳父母想上亲家的门,可是又受不了见面时礼仪上的钱财应酬,只好采取辞谢正式的邀请,然后改日再偷偷地上门这种方式,这叫做“偷上门”。说是偷上门,实际上双方暗中仍有接洽,使主人有所准备,只是在礼仪上就要简单得多,使女家能够省去不少烦难。这一般只是穷家小户比较经济的一种安排。这种习俗一般只在杭州地区流行。现在一些地区的这一礼俗,都在女儿女婿回门时一起进行。
少数民族中也流行回门的习惯,但他们的回门习俗与汉族有较大的不同,表面上他们也是在
婚后第一天或者第三天就回到娘家,但实际上它是一种走婚的性质,走婚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过,即新娘在婚后一天或者三天后就回娘家,直到农忙或者生孩子时再回来,如果不生孩子则要走婚好几年,它是一种母系氏族社会的随母方制度的遗风。如侗族的“三回门”,新娘子婚后不落夫家,要在婆家和娘家之间走三次,称为三回门,才最后在婆家定居下来,都是属于此类性质的回门。所以它与汉民族的礼仪性的回门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
三媳妇的地位
新媳妇从进门的第一天起,就开始了与在娘家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这在中国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前的几千年内,大致都是如此。这种不同主要是表现在地位和待遇上。说的比较明白一点,就是婆婆和媳妇之间的关系和地位的定位。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