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创建9号文关于农村荒芜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的实施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禹创建〔2015〕9号
关于农村荒芜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规范农村荒芜闲置宅基地管理整治利用,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际,现就农村荒芜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村荒芜闲置宅基地是指农民房屋长期不用造成倒塌或部分倒塌不再适合居住或未建房屋长期闲置形成的空闲宅基地。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出现了大量的农村荒芜闲置宅基地,由于长期闲置成为垃圾倾倒、杂物堆积之所,既造成了严重的土地浪费,又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成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难
点。通过整治利用荒芜闲置宅基地,不仅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有利于改善村庄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整治方式
农村荒芜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抓手,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整治利用农村荒芜闲置宅基地。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村内零星分散的荒芜闲置宅基地,整治后用于体育、文化、卫生、养老、休闲。
(二)复垦为园地、林地等农用地。对农村荒芜闲置宅基地,因地制宜,复垦为林地、园地等农用地,种植树木、蔬菜等。复垦后由原宅基地使用权人或村集体指定人管理经营。
三、实施保障
(一)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办)组织实施辖区农村荒芜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工作,切实做好农村荒芜闲置宅基地整治的组织实施。要做好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参与荒芜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整治前可以与户主签订协议,明确户主权利,妥善处理和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二)认真做好农村荒芜宅基地整治利用档案管理工作。各乡镇(办)要加强农村荒芜宅基地排查、建档,把荒芜宅基地的户主姓名、地理位置、四邻、面积和整治前后的照片等详细建档登
记。
(三)科学规划好农村荒芜宅基地的利用。各乡镇(办)要遵循“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合理整治”的原则,从农村实际需求出发,以种菜、种树、建设广场游园为主,推动农村荒芜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