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QC制程巡检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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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P Q C制程巡检作业指
导书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I P Q C制程巡检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IPQC制程品质控制重点及作业方法,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
效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的IPQC检验工作。
3.定义:?
3.1.IPQC:即生产过程品质控制(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是指领料
生产以后,到成品加工完成时的品质管理活动。
3.2.RoHS:??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
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3.3.SOP: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ss的简称,即标准作业指导书。
3.4.BOM:物料清单。
3.5.ECN:工程变更通知单。
3.6.首件:生产过程每批量,经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或材料变更﹑工艺变
更后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必要时数量可为5—10PCS。
4.职责:
4.1.品质部IPQC依据本文件规定对生产过程品质进行检查控制。
4.2.IPQC对异常现象进行确认:
4.2.1.若异常现象IPQC能够立即判定原因,并且能够解决,则与生产组长一起
制定纠正措施并执行,IPQC进行跟踪验证,验证数量不少于50PCS无
问题方可正常生产。
4.2.2.若IPQC不能立即判定原因,则立即开出《品质异常联络单》并通知工程
生产等相关部门。
4.2.3.工程与生产等部门相关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
组成异常处理小组对不良问题进行分析。若涉及物料问题,需IQC组
长到现场协助分析,若涉及设计、软件问题,需开发项目工程师协助
分析。
4.2.3.1.找出真正的不良原因之后,相关的责任单位应及时给出纠正预防措施;
IPQC跟进改善措施实行后的100PCS(若批量小于100PCS则需跟踪同
型号下一批次的生产),以确定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如果措施有效,
对此不良问题结案,必要时将措施纳入相关作业文件;如果改善措施
无效,责任单位重新制定改善措施;直到经跟踪验证有效为止。
4.3.品质异常停线的处理:
4.3.1.生产线停线的时机(不合格比率以200pcs为基数):
a.当制程异常的不良率达到或超过《制程品质管制目标值》中停线目标值
时;
b.当品质异常超出品质管制报警界限,而相关部门在半小时内无法改善
时;
c.出现其它重大品质事故,可以影响到产品特性功能的重大不良;
5.作业程序:
5.1.巡检频率及方法:
IPQC巡检频率为每2小时巡检一次,每次对每个管制点抽样5PCS进行
检验;
5.2.检验前准备:
5.2.1.作业前IPQC需熟知和理解产品的生产工艺及流程,BOM表及相关检查工
作指引,了解产品的功能及检测重点,对照样品和规格资料,掌握相
关检测方法;
5.2.2.熟悉相关标准作业指导书;
5.3.产品检验项目及方法:
5.3.1.结构件的外观(丝印、颜色)及尺寸检验,结构料相互间的匹配检查:5.3.2.电子料的外观、尺寸及相关性能是否与BOM描述相符;
5.3.3.整机的各项性能是否达到设计的要求;
5.3.4.包配件外观及实配是否与BOM相符;
5.4.生产作业规范监控:
5.4.1.根据BOM表、规格书、样品监督生产线的物料使用状况;同时对首件进
行确认;
5.4.2.监督各工具,仪器设备的检查、校验和记录状况,是否在合格状态下使
用,例如:《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静电手环测试记录表》、
《烙铁温度测试记录表》;
5.4.3.依产品规格资料、SOP等资料监督各作业岗位是否按标准作业,如工位
排站、静电环使用、烙铁温度、测试仪器的参数设定等;
5.4.4.监督生产线测试岗位、修理岗位是否有不良品标示和区分;
5.4.5.监督和确认包装方式是否正确,包括产品包装标识、型号、箱数、数
量、包装方法和包装外观;
5.4.
6.对生产线返工状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确认;
5.4.7.监督生产线《QC测试记录表》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5.5.补充说明:
5.5.1.根据以上要求,各生产线IPQC将确认结果记录于《IPQC巡检日报表》
中;
5.5.2. IPQC对每个控制点进行的抽样为连续型抽样;
5.5.3.对新产品或一些特殊的产品,本文件没有描述的重点监控的工位,则由
各IPQC执行监控;
6.记录:
6.1.《IPQC巡检日报表》
7.参考文件:
7.1.《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7.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3.《成品检验作业规范》;
7.4.《整机检验标准》;
7.5.《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拟定: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