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土地权属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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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调查内容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调查内容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调查内容(一)农村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级为单位实施。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农村土地调查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相关权利人认定的权利界线进行调查。

第一次土地调查时已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且权属无变化,经核实无误的,可继续使用;已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经核实无误的,可继续使用,权属发生变化的,重新进行调查,并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土地权属有争议的,须进行调处,达成一致的,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达不成协议的,搁置争议,按使用现状进行调查,并填写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

2、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类调查范围包括县级行政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其中,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特殊用地单独作为图斑处理,具体地类按《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细分。

3、调查方法农村土地调查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在调绘中,采用实地定性、影像定位相结合的原则,在计算机上,以影像为依据,将实地调查信息进行整理入库。

对于影像没有显示或影像不够清晰的地物,根据地物的多少、难易、大小等情况,可采用直接补测法、间接补测法、仪器补测法等方法,进行地物的位置、形状、范围补测。

(-)基本农田调查将划定和调整的基本农田图件上的基本农田位置、范围等,标绘在土地利用数据库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三)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包括对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地区的变更地籍调查和对未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地区的地籍调查,并对各类数据进行汇总统计。

具体调查执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对已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宗地,经核实无误的,可继续使用。

权属发生变化的,重新进行调查,并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1、调查范围城镇土地调查包括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地籍调查,按城市建城区和建制镇图斑划分原则确定范围界线。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土地权属和土地.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的土地权属和土地.
图3 2003—2006年各类案件处理率比较
图15 各类土地权属争议的累计处理率比较
96.00% 94.00% 92.00% 90.00% 88.00%
86.00% 84.00% 82.00% 80.00% 78.00%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 国有土地使用权之间 集体土地使用权之间 全国总体
(二)当前引发土地权属争议的主要原因
一是历史原因。 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 三是土地产权管理工作不到位。 四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三)、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制度建设情况
1、当前土地权属争议立法情况
2、当前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制度建设情况
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省政府成立固定的土地争议调处机构,具 体办事部门作为一个处(室)放在国土资源管理 部门。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一般程序: 申请——受理——调查——调解——处理
当前我国土地权属争议的现状:
(一)我国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受理及处理情况:
截止到2006年10月31日,全国历年累计受理土 地权属争议案件358401件(各类案件所占比例详 见 图 1 ) , 累 计 处 理 327707 件 , 累 计 处 理 率 达 91.4%。
25.09%
图2 2006年各类受理案件所占比例
图5 2006年当年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组成情况
31.75%
18.23%
19.13%
30.89%
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 国有土地使用权之间 集体土地使用权之间
从2003年至2006年,四种类型土地权属争议的 累计处理率(详见图3)中,集体土地使用权之间 的土地权属争议累计处理率最高,集体土地所有 权争议累计处理率达到最低。因此,农村集体土 地权属争议调处仍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地籍测量(地籍调查)-PPT

地籍测量(地籍调查)-PPT
物质方面准备
权属界外业调查 权属界认定
权属界外业调查 权属界认定
权属界外业调查 设置界址标志
权属界外业调查 填写地籍调查表
权属界外业调查 填写地籍调查表
权属界外业调查 填写地籍调查表
权属界外业调查
签字认可 绘制宗地草图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内容及要求
本宗地籍号及所在图幅号;土地座 落、权属性质、宗地四至;土地使 用者名称;单位所有制性质及主管 部门;法人代表或户主姓名、身份 证明号码、电话号码;委托代理人 姓名、身份证明号码、电话号码; 批准用途、实际用途及使用期限; 界址调查记录;宗地草图;权属调 查记事及调查员意见;地籍勘丈记 事;地籍调查结果审核。
它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租赁 权、土地抵押权等多项权利。它是国家经济
结构和社会安定的基础。
2.2 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所有权 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
地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包括与土地相连的生产物、建筑物的占 有、支配、使用的权利。是所有制在法 律上的表现。
按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 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 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 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 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使用单位使用,又难 以划清权属界线的, 称为共用宗。
万家寨水利枢纽
破宗 同一街道、街 坊内的宗地被两幅以上 基本地籍图分割,称为 破宗。
南水北调工程中线位置图
宗地
定义
特征
地块是指一个连续的区域,并 (1)地块是一个“最小的土地空间区域”,

可辨认出同类属性的最小的土 地空间区域。(例如:宗地或
界址点的选取原则:一是实地点位明显,便于寻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及流程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及流程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及流程土地权属调查是指对某一块土地的权属进行调查和确认的过程。

在土地开发、交易和使用过程中,确定土地的权属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土地的权属涉及到土地的合法性、所有权和使用权等问题,直接关系到土地产权的稳定和合法性。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的基本信息、土地权属的归属、土地权属的历史变迁等方面。

本文将从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和流程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1. 基本信息调查:包括土地的地理位置、面积、地貌、土壤类型、地形地势等基本信息的调查。

这些信息对于确定土地的权属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 土地权属归属调查:主要是对土地的所有权归属进行调查。

这包括确定土地的法律主体、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土地的权属证明等。

通过查阅相关土地权属证照、权属登记档案等资料来确认土地的所有权归属。

3. 历史变迁调查:通过对土地的历史变迁进行调查,了解土地的过去使用情况、转让情况等。

这有助于判断土地权属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土地纠纷的发生。

4. 相关法律法规调查:对土地权属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和研究,了解土地权属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这有助于保障土地权属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二、土地权属调查的流程1. 收集土地基本信息:首先,需要收集土地的基本信息,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地貌、土壤类型等。

可以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土地调查报告、相关资料等途径进行收集。

2. 查阅土地权属证照和权属登记档案: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和基本信息,去相关部门查阅土地权属证照和权属登记档案。

这些证照和档案是确认土地权属的重要依据。

3. 调查土地权属归属:通过查阅土地权属证照和权属登记档案,了解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情况。

同时,可以进行相关人员的访谈,了解土地的历史变迁和权属归属情况。

4. 分析土地的历史变迁:通过查阅历史资料、相关文献和调查人员的访谈,分析土地的历史变迁情况。

这有助于判断土地权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确认土地权属并出具调查报告:根据收集到的土地权属信息和调查结果,确认土地的权属,并出具权属调查报告。

第33课时第5章52土地权属调查

第33课时第5章52土地权属调查

第 5章 地籍测绘5.1 地籍测绘概述5.2 土地权属调查(本讲内容)5.3 地籍控制测量5.4 界址点测量5.5 地籍图测绘5.6 面积量算、地籍簿册建立5.7 地籍总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5.8 日常地籍调查5.9 地籍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5.2 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土地权属状况和界址、绘制宗地草图、填写地籍调查表、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或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等。

知识点1 地籍调查区的划分(一)地籍区和地籍子区(1)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区;(2)在地籍区内,以行政村、居委会或街坊界线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地籍子区;(3)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定后,其数量和界线应保持稳定,原则上不随所依附界线或线性地物的变化而调整。

(二)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

宗地是被土地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地块或空间。

(1)在地籍子区内,划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

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划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宅基地使用权宗地;(2)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民集体共同所有的地块,且土地所有权界线难以划清的,应设为共有宗;(3)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使用的地块,且土地使用权界线难以划清的,应设为共用宗;(4)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地块可设为一宗地;(5)公用广场、停车场、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市政设施用地、城市(镇、村)内部公用地、空闲地等可单独设立宗地。

(三)宗地代码宗地代码采用五层19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权属类型、宗地顺序号。

第一层次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按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确定;第二层次为地籍区,代码为3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三层次为地籍子区,代码为3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四层次为土地权属类型,代码为2位。

其中,第一位表示土地所有权类型,用g、j、z表示,“g”表示国家土地所有权,“j”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z”表示土地所有权争议; 第二位表示宗地特征码,用a、b、s、x、c、w、y表示,“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b”、“s”、“x”分别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地上、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w”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y”表示其他土地使用权宗地,用于宗地特征扩展;第五层次为宗地顺序号,代码为5位,用00001~99999表示。

土地权属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土地权属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利用的含义
土地是自然资源,又是资产,土地可以作为生产资料,也可以作为消费资料。

人类为社会和经济的目的,根据土地的自然特点,对土地进行长期或周期性的生物、技术活动的经营管理和改造活动,称为土地利用。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目的
查清各用地类型的数量、质量、分布状况,为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保护与开发提供基础资料。

查清各类土地权属状况等,为土地登记、土地统计服务。

了解目前土地利用的经验、教训及存在问题,为国家和区域制定土地资源管理对策提供依据。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
查清村和农、林、牧、渔场以及居民点意外的机关、部队、团体、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土地权属界线和村以上各级行政辖区范围界线。

查清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并量算出各地类面积。

按土地权属单位及行政辖区范围汇总出土地总面积和各地类面积。

编制分幅界线图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现状图。

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
交通工具和劳保用品等。
(3)调查底图的选梯。根据需要和已有的图件,选梯调查底图。一般要求使用近期测绘
的地形图、航片、正射像片等。对土地所有权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调查底图的比例尺在1:5000至
1:500叩之间;对土地使用权调查,调查底图的比例尺在1:500至1:2000之间。
(4)街道和街坊的划分。在确定了调查范围之后,还要在调查底图上,依据行政区或自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属来源种类主要有:
(1)土改时分配结农民并颁发了土地证书,土改后转为集体所有。
(2)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及小片荒山、荒地、林地、水面等。
(3)城市郊区依照法律规定屑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4)凡在1962年9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颁布时确认的生产经营的土地
2.城镇土地使用权来源调查
迄今为止,我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屑来源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颁布之前权屑主取得的土地,通常叫历史
用地。
另一种是1982年5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颁布之后权屑主取得的土地。具体有:
——经人民政府批准征用的土地,叫行政划拨用地,一般是无偿使用的。
的地理名称或建筑物的名称,如x x水库等o
2.取得土地的时间和土地年期 取得土地的时间是指获得土地权利的起始时间。土
地年期是指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在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
限规定为: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
乡(镇)界线、区界线以及相关的地理名称等。
(4)对城镇国有土地,调查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
(1)拟订调查计划。首先明确调查任务、范围、方法、时间、步骤、人员组织以及经赞预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及流程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及流程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及流程土地权属调查是指对某一块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益进行调查和确认的过程。

该调查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土地的权属归属,保障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土地权属调查通常由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一、调查内容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地貌、土质、地类等基本情况的调查,以了解土地的自然特征。

2.土地权属调查: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权益的调查,以确定土地的权属归属。

3.土地利用调查:包括土地利用方式、用途、规划等情况的调查,以了解土地的利用现状和规划要求。

4.土地产权调查:包括土地的产权来源、变更、登记等情况的调查,以确定土地的产权归属和变更情况。

5.土地纠纷调查:包括土地纠纷的发生原因、纠纷当事人、争议点等情况的调查,以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二、调查流程土地权属调查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确定调查范围:根据调查需求和目的,确定调查的具体范围和区域。

2.采集基础数据:收集土地基础数据,包括土地证书、土地登记簿册、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调查表等相关资料。

3.实地勘察:对调查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实地勘察,记录土地的地理位置、地貌、土质等基本情况。

4.权属调查:核实土地的权属情况,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权益的归属和变更情况。

5.利用调查:了解土地的利用方式、用途、规划要求等情况,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要求的调查。

6.产权调查:调查土地的产权来源、变更情况和登记状况,确定土地的产权归属和变更情况。

7.纠纷调查:调查土地纠纷的发生原因、纠纷当事人和争议点,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8.整理汇总:对采集的调查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土地权属调查报告。

9.报告审核:对土地权属调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性和合法性。

10.报告发布:将土地权属调查报告发布给相关部门或当事人,供参考和使用。

土地权属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对土地的权属、利用和产权等情况进行调查,可以保障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

• 注意:深刻理解宅基地的含义

一宅多基≠一宅多宗
• 2. 同一权利人拥有或使用的相连成片的用地,可设立 若干宗地。按照宗地的定义:
• (1) 权属来源不同的。
• (2) 权利的起始时间、或终止时间、或使用年期不同。
• (3) 存在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
• (4) 能够明显区分不同用途的。
• (5)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 查并填写地籍调查表,并备注情况说明。
• 3. 土地位置。坐落、四至、所在图幅等。
• 4. 土地用途。批准用途:权源材料或用地批文确定。

实际用途:现场调查确定。
• 利用农村宅基地开办的食杂店、饭店、旅店、浴池、 药店、诊所、老年公寓等用地,应在地籍调查表说明栏中
说明情况。
• 5. 其他。包括土地的共用、土地权利限制等情况。
• 滴水线的法律意义

——与地方习俗和滴水的建筑功能密切相关
地籍调查
•滴水线的法律意义 • ——与地方习俗和滴水的建筑功能密切相关
五、界址调查
地籍调查
• (二)界址点和界标设置
• 1. 界址点设置
• (4) 在一条界址线上存在多种界址线类别时,变化处 应设置界址点。
• (5) 本宗地的相邻两个界址点间距小于10cm的,可设 置一个界址点。
已去世,或原权利人已农转非,等等。

(2) 土地权属来源和性质存在错误的;

(3) 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

(4) 土地坐落发生变化的;

(5) 其它(如界址变化、继承等等)。
五、界址调查
地籍调查
• 界址调查包括指界、界标设置、界址边长丈量等工作。
• (一)指界

土地权属调查检查

土地权属调查检查

土地权属调查内容
土 地 权 属 状 况 调 查


址 调 查

宗 地 草 图
填 写 地 籍 调 查 表
土地权属调查内容
土 地 权 属 状 况 调 查
土地权属状况调查情况的处理: 与实际情况一致的:按照土地权属状 对土地权利主体(土地权利人 况填写地籍调查表;无土地权属来源 名称、单位性质)、 土地权属 资料或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缺失、不 性质和来源、 土地权利客体 完整,以及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按 实际调查情况填写地籍调查表,在地 (土地位置、用途等)、 其他 籍调查表的说明栏目中填写情况说明 情况(公用、土地权利限制等 ,必要时应附由权利人提供的相关证 情况)进行调查。 明材料的复印件。
土地权属调查内容
通知指界
界 址 调 查 的 步 骤
三方到场 查验证明 指界、签字盖章
设置界标、底图标绘
丈量界址边长
地 籍 总 调 查—土地权属调查
界址调查的步骤
◆界址边长应实地丈量; ◆ 解析法测量的界址点至少丈
通知指界
◆指界时,调查员应查明指界人 指界结果的处理: 量一条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 界址点和界标设置: 身份证明。 关距离或条件距离,未采用解 现场指界无争议——调查员 ◆界址点设置规则 ◆指界的一般规定: 根据调查计划将指界通知 析法测量的界址点至少丈量二 界址点的设置应能准确表达界址 和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 指界人:一般为权利人、法定代表 调查员、本宗地指界 书送达调查宗地和相邻宗地 条。 人(负责人)或代理人。 线的走向。 盖章。 人及相邻宗地指界人 单方指界:与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 ◆ 确实无法丈量的:应在界址 权利人并留存回执。 相邻宗地的界址线交叉处应设置 有争议——调查员和指界人 国有土地相邻的宗地,可根据土地 标示表中的说明栏和权属调查 共同到现场进行指界。 界址点; 土地权利人下落不明的, 在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上签字 权属来源资料单方指界。 记事栏中说明原因。 一条界址线上不同类别界址线的 违约缺席指界的规定:违约缺席者 盖章。 可采取公告方式告知 ◆ 采用钢尺丈量界址边长时应控 变化处。 对调查结果有异议,须在收到调查 ◆指界人指界后不在地籍调查 制在 2个尺段以内,超过 2个尺 结果之日起 15日内重新提出划界申 ◆界标设置规定 表上或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上 请。如逾期不申请,公告 15日后, 段时,解析法测量的界址点, 调查员对指界人指定的界址点, 界线自动生效。 。 签字盖章的,参照违约缺席指 可采用坐标反算界址边长,并 应按规定现场设置界标。 界规定执行。 在界址标示

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流程及内外业工作衔接

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流程及内外业工作衔接

国家下发数据--具体图斑类型
类型1
偏移图斑:数据库图斑与影像中地物的 套合偏移大于(含)8米时,提取为偏移 图斑,标注为”PY”
类型2
在建图斑:数据库地类为非建设用地,影像 特征为动土在建道路等建设用地,提取为在 建图斑,预判地类标注为“ZJ”
类型3
地类不一致图斑:数据库地类与影像特征反映的土地利用类型不一 致情况提取为地类不一致图斑,预判地类标注为”BYZ”。(含6个 一级类、11个二级类、6个标注类型),影像特征无法明确判定某 种类型的,可以用复合类型,用/进行分割。
2.地方把控什么? 外业调查底图数据制作
根据地方实际,叠加相关的土地利用管理数据,制作外业调查底图。
2.地方把控什么? 外业调查底图数据制作
建议 对照影像扎实做,不要有想法,标出所有疑问图斑 把内业预判基础数据做扎实,方便外业调查
✓尽量勾绘出不一致图斑,利于外调路线规划 ✓按重要程度用颜色区分,标识醒目,提醒外调
建设用地等重点地类,进行“互联网+”实地举证。
03
➢ 核查要求:省级和国家将以高精度遥感影像和实地照片
为依据,对重点图斑进行逐图斑比对核查。
04 互联网+举证的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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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次举证
1
地类样本 举证
3 补充举证
4 在线举证
正式开展调查工作前,县级需对区域涉及
1 的所有地类,每个地类选择至少2个典型 特征图斑,进行地类样本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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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熟悉操作软件 --县级(web端)登录后显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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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正确认识互联网+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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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要求: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
01

关于国有土地权属的调查

关于国有土地权属的调查

合肥市市辖区城镇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技术方案第一部分国有土地权属调查(二期工程)技术方案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目录1、权属更新调查1.1作业流程1.2准备工作1.2.1宣传与动员由市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领导小组行文发送到市辖区各单位,并在调查区内张贴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通告,同时通过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的目的和重要性,争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市民的理解和积极配合。

同时,在开展地籍调查的区域,以街道为主体,分片召开动员会,参加人员为各社区有关负责人,为地籍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1.2.2学习与培训所有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地籍调查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设计书的学习培训,使作业人员充分掌握变更调查方法、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调查成果的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1.2.3工作底图1、市国土局1:1000、1:2000地籍图;2、市测绘院1:500地形图;3、2004年度1:1000航片。

1.2.4调阅地籍档案资料1、按街坊调阅全部地籍档案资料,了解街坊内情况,复印权属调查表及发证附图,有界址点坐标的一并复制,在复印图上标注界线的内、中、外;2、记录指界人信息;3、已发证的宗地用红色签字笔,将批准用地附图统一转绘到工作底图上,并注记地号和单位名称,按规定进行外业核查;4、有用地批文、未领取土地证的宗地用兰色签字笔,将批准用地附图统一转绘到工作底图上,并注记地号和单位名称,按规定进行外业核查;5、已申报、已调查、未发证的宗地重新设宗调查;6、未申报的宗地,动员土地使用者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并设宗调查。

1.2.5印制表格印制土地权属更新调查与地籍测量公告、土地权属更新调查与地籍测量通知书、指界通知书、指界委托书、权属调查表、宗地草图。

1.2.6购置权属调查工具和用品购置笔、纸、尺、仪器以及野外作业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1.3行政区、街道(乡、镇)和街坊的划分及编码1.3.1行政区的编码行政区采用一位字母码编排,使用现行的四个行政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瑶海区)第一个汉字的第一个汉语拼音大写字母为字母码,庐阳区代码为“L”、蜀山区代码为“S”、包河区代码为“B”、瑶海区代码为“Y”,建库时将其与国家行政区划代码表规定的6位数字码相对应。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部分)分解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部分)分解

13
14 15 16
宗地和地类图斑不能有要素重叠
街坊面积与地类图斑面积存在剖分关系 街道面积与街坊面积存在剖分关系 县城面积与乡镇面积存在剖分关系
空间图形数据规则
数据集命名必须采用与《省数据库规范》兼容的数据集命名规则; 数据分层必须与《省数据库规范》的分层规则一至; 要素的分类、编码和编号要求附合《省数据库规范》兼容的分类、
地籍数据库建设目的
地籍数据库建设是国土资源部门开展的一项重
大基础性土地资源调查工程,目的是全面查清 当前调查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土地 权利情况,土地利用和地类分布状况,全面更 新地籍数据库建库范围内1∶500地籍图;利用 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 和计算机网络(Internet)等信息技术手段, 建立准确、全面和现势的地籍数据库;建成地 籍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现有土地业务办公 自动化系统的集成;为土地登记、土地利用以 及农用地和集体土地转用征用服务。
土地权属调查指通过对宗地权属及其权利所涉及的界
线的调查,在现场依据规定程序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 线,绘制宗地草图,调查用途(地类),填写地籍调 (核)查表。
地籍测量指在土地权属调查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
学的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宗地的权属界线、界 址位置、形状等,计算面积,测绘地籍图和宗地图, 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
建库难点及解决方法(三)
(4)有些数据斜坡的主线和坡线是分别表示,图例
化前应先删除分离处的斜坡坡线。 (5)注记按分类赋参数。如:街坊注记、性质注记 、地理注记(水系、山名、等级交通)等。
建库注意事项

(1)地籍图形矢量数据是用专用测量仪器,在满足测量精度的前提下 采集获得的,在编辑过程中不能因为图面压盖等原因移动测量控制点、 高程点、点状地形要素、界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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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拨用;私宅转来;继承、购买房产而来
农业用地使用权
与集体签定承包合同等
抵押权;租赁权;地役权; 耕作权;借用权等权
多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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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一、 土地权属的内涵
2.2 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主:指具有土地所有权的单位和土地使用 权的单位或个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住宅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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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二、土地权属管理
2.2 土地权属
定义: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权 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土地权属问题、妥善调 处土地权属纠纷和合理调整土地关系而进行的工作。
《土地管理法》定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 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 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 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 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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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2.2 土地权属
2.2 土地权属
一、 土地权属的内涵
土地权属:又称地权,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土 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
核心
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人依法对土地加以利用的 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地役权(相邻权)
集体 使用
他项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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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源
2.2 土地权属
形式
全民所有
村集体所有、 镇集体所有 村内两个以上组织所有
国有使用
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村、镇企事业 建设用地
宅基地
来源
依照《土地改革法》、《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没收、 征收、收归国有的土地; 《宪法》、《土地法》中规定的国有土地;国家依法征 用的集体土地;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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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三、土地权属的确定
2.2 土地权属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农村地区(含城镇郊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 采用文件确认、惯用确认、协商确认和仲裁确认结合
3、城市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文件确认
单位用地红线图 房地产使用证 土地使用合同书、协议书、换地书等 征(拨)地批准书和合同书 有偿使用合同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城市住宅用地确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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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2.3 土地划分与编号
2.3 土地划分与编号
一、土地的划分 概念:土地划分是指为了满足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所确定的宗地所属
地域上的空间层次。 1.城镇地区土地划分:
~省~市~区~街道~街坊~宗地(地块) 2. 农村地区土地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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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一、 土地的含义
2.1 土地概述
几点认识
➢ 土地是多学科的研究对象 ➢ 土地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平面土
地和立体土地之分 ➢ 土地是一个生态系统,各类土地是其
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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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内容: 土地权属的确认
土地权属变更
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
土地权属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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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二、土地权属管理
2.2 土地权属
土地权属的确定:简称确权,指依照法律对土地权 属状况的认定,包括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 性质、类别、权利人及其身份、土地位置等的 认定。
三、 土地的功能
2.1 土地概述
1.养育功能
2.承载功能
3.仓储功能
4.景观功能
5.资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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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三、 土地的分类
2.1 土地概述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 经验,国家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中国土地分 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 土地的特性
2.1 土地概述
➢ 土地的自然特性
➢ 自然性(客观性) ➢ 面积有限性 ➢ 位置固定性 ➢ 质量差异性 ➢ 可持续利用性
➢ 土地的经济特性
➢ 供给的稀缺性 ➢ 土地用途多样性 ➢ 土地增值性 ➢ 价格的二元性 ➢ 流通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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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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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一、 土地权属的内涵
土地权属
2.2 土地权属
国有
国有土地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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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权利 国家 所有 集体 所有
国有 使用
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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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2.1 土地概述
2.1 土地概述
一、 土地(Land)的含义
具有代表性的是地理学家的定义:土地是指的土地是指大自然 为了帮助人类,在陆地、海上、空气、光和热各方面所赠与的物质 和力量。
从土地管理的角度来看:土地是地球表面上由土壤、岩石、气候、 水文、地貌、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 结果。
土地权属变更:通过土地登记手段对土地使用权、 所有权的权属或土地他项权利内容发生变更进 行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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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权属调查
三、土地权属的确定
2.2 土地权属
1、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
土地权属的确认方式
文件确认 惯用确认
协商确认 仲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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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 农业合作社转为集体所有的土地; 1962《六十条》;《宪法》、《土地法》中规定的集体 所有土地;其他形式
解放前沿用下来的土地;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解放时接收使用的土地; 国家征用集体土地;国家划拨、出让、转让的土地; 国家入股、国家出租、授权经营的国有土地;其他形式
依法使用集体土地;有偿安置;1962年前平调土地未退 还; 1982年以前农民集体自行使用本集体土地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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