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号 案件信访风险评估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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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鼓法〔2009〕40号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案件风险等级评估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现将《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案件风险等级评估管理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案件风险等级评估管理规程(试行)
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各类重点案件实施信访风险评估制度,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立案法官在接到当事人的诉状后,应当初步了解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对符合立案条件具有风险隐患的案件做好当事人工作,暂缓办理立案手续。
二、立案法官发现有风险隐患的案件当日报立案庭主管立案工作的副庭长或庭长,由主管庭长负责或指定工作人员在两日内先行介入,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由庭长报主管立案工作的院长,由主管立案工作的院长会同立案庭庭长、副庭长在两日内确定风险等级,必要时应向院长报告或听取办案部门主管院长的意见,并签发风险评估表。立案法官通知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风险评估表随立案材料移送承办庭室。
立案调解法官发现立案调解的案件有风险隐患的,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解,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调解不成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三、各类案件风险等级分为A、B、C三级:
A级: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起诉前曾上访过的案件,上级交办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其他矛盾激化的案件。
B级: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
故赔偿等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案件;一方当事人为残疾人、领取低保金者等弱势群体诉讼案件,以及其他矛盾突出的案件。
C级:递交诉状时当事人情绪激动,当事人之间矛盾较大的案件,以及在审理、执行过程中暴露出双方矛盾激化,存在有风险隐患的案件。
四、对确定风险等级的案件,A级由院长或主管院长督办;B级由承办部门主管院长督办,并报院长备案;C级案件由承办部门负责人督办,并报主管院长备案。确定风险等级后的案件由信访专干逐案登记造册,并报相应督办负责人,由督办负责人签发督办表,移送承办部门。
五、确定为A级、B级风险等级的案件,根据需要可不受常规分案的限定,由主管院长指定审理,或由庭长、副庭长直接审理,也可由主管院长担任审判长或直接审理,根据案件的需要可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刑事、行政承办法官每月向督办负责人及立案庭书面报告一次案件进展情况及当事人稳控情况,民事、执行承办法官每三个月向督办负责人及立案庭书面报告一次案件进展情况及当事人稳控情况,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的随时报告。审监庭承办的各类案件参照上述要求报告。对承办人不及时报告的,由立案庭进行通报。
六、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应在当日报立案庭评定风险等级。原已评定风险等级的案件因情况变化的,应在情况发生变化的当日及时报立案庭重新评估,根
据情况提高或降低风险等级。对承办人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未在当日报告风险隐患造成当事人上访的,按照我院信访工作规定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上访事件的,按照我院信访工作规定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七、确定有风险等级的案件,以调解为主,裁判为辅,积极采取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巡回办案、案发地开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等方式,力求审判公开最大化,适时启动基层工作网络,多方疏导化解矛盾,采取有效方法做好当事人工作。对调解不成确需判决的,根据风险等级情况逐级汇报,慎重下判,以避免产生信访案件。
八、风险案件结案标准为“案结事了,当事人满意”。确定有风险等级的案件审结、执结后,由承办人填写风险案件报结表,经督办负责人同意签发后报立案庭信访专干销案。对“案结事不了”的案件,承办人应跟踪做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并同上诉、申诉、执行环节搞好对接。
九、确定有风险等级的案件审结后进入执行程序的,风险等级相应顺延到执行阶段。执行立案法官应当主动审查该案风险等级。
原审理部门及原审理承办人在给当事人填写法律文书生效通知书时应将该案风险等级进行注明,执行人员对风险等级案件应主动与原审理承办人进行对接。对于应注明而未注明的经院信访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责任后视具体情况按院有关信访责任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十、立案庭每季度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每月主动询问风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十一、风险等级案件评估表、风险等级案件督办表、风险等级案件报结表由承办人订入副卷。
十二、对评定有风险等级案件的办理情况纳入承办人、承办部门的司法能力考评和绩效考评。
十三、对案件在立案过程中有明显风险隐患的,立案阶段应评定风险等级而未评定的或立案庭督办不到位,经院信访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责任后,视具体情况按院有关信访责任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风险案件当事人赴省赴京上访的,按有关信访责任管理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院党组,未尽事宜由院党组研究决定。
十五、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信访风险案件评估表
2、信访风险案件督办表
3、信访风险案件报结表
附件一
信访案件风险评估表
附件二
信访风险案件督办表
附件三
信访风险案件报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