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明清时期的内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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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述明清时期的内阁制度。

答:(一)明代的内阁制度。

1、产生。明代的内阁是一个矛盾的产物,废丞相,皇帝政务繁多,产设内阁。

2、内阁制度的形成和演变。

(1)明太祖时,废丞相,任用老儒为四辅官(帮助皇帝处理公务),实际上是内阁的先声。之后,设殿阁大学士(品秩较低,仅备皇帝顾问兼协理章奏,侍从顾问,不参与决策),出自从翰林院,为内阁制度形成奠定基础。

(2)明成祖时,正式在文渊阁设立内阁,大学士开始参与军国大事的商讨,内阁制度正式确立。

(3)明宣宗时,内阁的地位逐渐上升,内阁大学士有了票拟权,票拟权的出现使得内阁实际上掌握了朝政的处理大权,内阁制度发展。

(4)英宗时,开首辅专权之始,阁权已超过六部。后来,世宗至神宗初期,为内阁的鼎盛期。威权已超六部,无宰相之名,却有「相权之实」,不过此时阁臣互相争夺首辅之位,间接形成党争,造成政治的不稳定。

(5)神宗后期,内阁权力渐衰。皇帝一面仍以内阁首辅票拟,但同时一面假手宦官居间传递奏章,令宦官渐专权。自此以后,内阁权力渐被宦官所夺,就算内阁的首辅,也要和宦官合作,才可以较为顺利地处理政策。之后,皇帝多信用宦官,内阁根本发挥到应有的作用。

3、简评。

总之,终明之世,内阁从制度意义上讲,仍然不是宰相。从本质上来说,实际上是朱元璋以后的皇帝对宰相体制的部分恢复,或者说一种替代补偿机制。但不是法定的中央机构(职权范围不明朗,不能正式统率六部百司),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无决策权。它也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能对皇权起制约作用,反而加强了君主的绝对权力,保证君主对全国的统治,进一步巩固了皇权至高无上的地位。

(二)清代的内阁制度。

1、清朝承袭明制,设立内阁,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早在皇太极时代,为自己安排秘书班底,设置内三院。入关后将内三院改为内阁。

3、到康熙独立主政之后,内阁体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几乎恢复到了明代的规模。不过,成年以后的康熙,很快对内阁这种在明代已经过于成熟、庞大、保密差、效率低的机关感到不满,逐渐另设秘书处——南书房。康熙中期以后,决策的中心就逐渐转移到南书房了。

4、雍正时,设军机处,军机处逐渐成为清朝的决策中枢。内阁则变成了只有几个低品级的中书待着的闲衙门,内阁大学士则成为朝廷给予德高望重的朝臣的荣誉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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