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1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员工于办公时间内因业务需要须亲自处理或因私事外出的考勤管理使用。

3.适用范围:
3.1上级交代或偶发事件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3.2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3.3 公司指定出席的会议或参加的培训
4.职责:
4.1 员工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工作。

4.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申请与批准。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各部门需要外出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5.内容:
5.1 上班时间外出办理公事,应事先填写好《外出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流
程如下:
(1):部门职员—部门主管/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部门职员—部门主管/经理—行政人事部—总经理。

外出放行条交由大门保安处,方可外出。

5.2 早晨上班直接去往办事地点,无法到公司打卡者,需在前一天下午16:00点前办好外出办事手续。

5.3 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5.4外出办事员工要注意个人安全及财产安全.携公款外出人员须保证公司钱款安全.如有意外, 将由个人承担责任。

5.6 外出办事发生的费用,员工需向相关单位索要发票单据.以便回来办理报销手续。

5.7 出席会议的办事人员,返回公司后需提交会议资料、会议联系人等证明;参加外部专业培训人员,培训完毕提供参加培训资料等.
5.8 上班时间严禁办理私事,但若有紧急突发事件需要处理,须经部门主管及综合办负责人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167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乐税网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标签】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
【颁布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文号】会协(2016)36号
【发文日期】2016-08-12
【实施时间】2016-08-12
【有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CPA行业其他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化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战略,加快信息技术创新成果在行业的应用,指导“十三五”期间行业信息化建设,我会起草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

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信息技术部王廷梁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箱:tlwang@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3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8月12日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1
公司员外出管理制度
总字〔2010〕第006号
发文:公司总经办
日期:2010-02-27
副本抄呈:自营部、财务部、市场部、培训部、物流部、商品部、人力资源部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办事效率,公司
特制定以下相关规定,希全体员工认真按照本规定执行: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

4、业务需要外出办理的事物。

二、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

三、外出前,应事先填妥“外出申请单”,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四、外出注意事项:
1、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返回者需向人力资源
部告知;
2、外出巡店者不得结伴出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总经理请示征得
同意后在“外出申请单”上注明原因;
3、人力资源部按照申请单所填内容及地点以不同形式进行查岗,
如发现外出办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将按公司规定处罚;
4、如公司员工不按规定私自外出并不向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发
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累计超过三次者一次性罚款100元;所罚金额月底从工资中一次性扣除,并张贴罚款单告知。

屡教不改者直接降级或辞退。

五、为了提高人力资源部的执行力度,如发现人力资源部有包庇他人
或者监管力度不够者,每次罚款20元。

月底从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六、外出申请表格式:
外出申请表
六、本办法由总经理核定后实施。

Xxx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1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工作,增强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外出培训质量,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以满足公司现实业务和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外出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为了满足自身学习发展的需要,与公司达成协议之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差旅费、杂费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等的总和。

第三条外出培训员工的资格条件
(1)热爱BY,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好学上进;
(2)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能较好地完成公司或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3)外出培训应基于工作需要,满足外出培训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4)如无特殊批准,外出培训的资格人员都应为已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公司长期工作的员工,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

第二章外出培训需求及申请审批程序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工厂每年12月份,将下一年度的外出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后,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培训计划执行时,所属各部门需按计划提前15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递交培训人员名单。

若因工作需要,培训需求部门临时选派员工外出培训时,需提前7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依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办理,最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第六条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BY员工外出培训申请审批表》(详
见附件1),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申请表及培训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

第三章外出培训形式
第七条外出培训可选择专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讲习、大专院校学历或专业课程进修与交流、参加专家学者专题讲座和交流会、赴国外参观、受训或访问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厂进行访问交流等方式,如下图所示:
第四章培训管理
第八条员工外出培训必须坚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

培训内容必须符合公司企业管理、经营生产、技术研发的需要以及岗位工作的需求。

严禁借培训名义公款游玩。

一经发现,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第九条受训人员应做好培训期间的工作代理安排。

第十条受训人员应遵守主办机构关于上课、纪律、测评等培训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注意言行举止,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十二条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必须认真听讲,做好记录,收集培训相关资料,严格
遵守学习纪律,不得缺课、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以保证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凡参加过外出培训的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将培训内容传授给相关部门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十四条因公外出培训如属上班时间,视为公出;若培训期间无故旷课的人员按旷工论处,严重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受训人员如因故实在无法完成培训项目,应申请并详述具体理由,由部门主管签核,并经主管副总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

未经批准而擅自退训人员,培训费与差旅费等费用均由个人自行承担,受训期间如属上班时间则视为事假。

第十六条受训人员如考试成绩不过关未能取得结业证书,应呈报具体理由,由部门主管签核,并经主管副总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报销培训费用;培训费与差旅费等费用均由个人自行承担,受训期间如属上班时间则视为事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须对外出培训人员进行跟踪、考评。

考评包括学员对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教师授课水平、培训内容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收获等项目进行考核、评价,并做好相应记录,纳入个人培训档案。

第十八条受训人员应于培训结束后十日内应将《培训总结报告》、所获培训证书(毕业证/结业证)复印件并同培训教材送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培训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逾期未交者,除一年内不得外出受训外,并按培训费用的10%处以罚金。

第五章培训费用
第十九条外出培训费用原则上由公司全额承担,因故未完成培训、退训、退学、培训考核不过关等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1)外出培训期间,无正当理由自动退训、退学或旷课一天及以上者(短期培训即为旷课一天及以上者,中长期培训则为连续旷课三天及以上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判断,并参照执行);
(2)培训成绩不合格或未获得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者;
(3)外出培训结束后,无故不按规定提交培训相关资料者。

第二十一条应做好外出受训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培训期间的薪
酬待遇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上班时间外被指派参加培训者,原则上不得申报加班。

第二十三条员工外出培训报销时应持《BY员工外出培训申请审批表》、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或原件)、培训总结报告、培训主办机构出具的出勤证明或考勤表、学费及差旅费票据等,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报销;若相关手续不完善,不予审核。

第六章培训协议
第二十四条凡外出培训人员应与公司签订《BY员工外出培训服务协议书》(详见附件2)。

第二十五条凡获得公司相关补助的私请(个人申请)培训,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第二十六条外出培训人员须严格遵守《BY员工外出培训服务协议书》(详见附件2)。

相关标准见下表:
注:乙方在培训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离职,应根据培训协议赔偿公司相应培训费用,计算公式如下:返还金额=总计培训费用/(X×12)×不足月数,X 代表协议所规定的服务年限。

其中,总计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的报名费、书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培训成本总和,具体金额以《BY员工外出培训服务协议书》
中的规定为准。

规定服务年限以月度为单位,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呈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随时进行修改和增补,并呈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附件:1、《BY员工外出培训申请审批表》
2、《BY员工外出培训服务协议书》
编制/日期:2012-10-26 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