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部薪酬发放办法(修订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装工程部薪酬发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安装工程部与主管公司签订了整体承包协议,今后的所有项目将执行独立核算。为控制成本、提高利润率,激励施工人员,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同时也为付出与回报相适应、成绩与奖励相适应,达到施工队伍人员优胜劣汰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本着不降低部门员工现有整体工资待遇的情况下,促进一线员工技能和工作积极性的提高,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
第三条、本办法是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集团公司《桑德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桑德集团有限公司福利津贴管理规定》、《桑德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及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是部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措施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安装工程部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工资的组成
第五条、部门人员工资主要由四部分:标准工资、福利、补贴、奖金组成,每一部分包含不同的子科目。
第六条、工资(又称标准工资)是员工完成本职工作应给付的报酬,体现公司对员工完成岗位职责的激励。
第七条、标准工资由岗位等级工资(按个人技能完成本岗位日常性工作的薪酬)和考核工资(完成本岗位日常性及指定型工作且达到一定效果的奖励性薪酬)组成,其中岗位等级工资占标准工资的80%,考核工资占标准工资的20%。
第八条、福利是公司为免除员工后顾之忧,减少员工额外开支,便利员工生活,通过另一种方式给员工提供的保障。依据国家法律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为企业员工提供福利项目保障;包含法定福利与企业福利。
第九条、法定福利包括: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假日福利等。第十条、企业自定福利包括:企业商业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车辆补贴、通信补贴、防暑降温补贴、节日补贴、停工培训补贴、员工体检和旅游等。
第十一条、奖金是公司对员工超额劳动部分或绩效突出部分所支付的激励性报酬。
第三章工资计算与发放
第十二条、部门采用综合考评工资发放办法,且根据日常工作性质、内容不同分为两种形式。
(一)后勤、技术支持、管理岗人员(定岗定编的)依照集团、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项目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八大员”、施工人员)按项目综合考评工资发放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工资发放形式为下发式,即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适当提前发放。
第十四条、因有特殊原因不得不延缓支付工资时,财务或人力部门应提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十五条、工资发放方式实行银行代发,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发放全
月工资。
第十六条、对加班的相关规定。
(一)法定节假日部门内、项目现场原则上不许安排加班,有特殊原因的需提前申请,经安装工程部、综合管理部同意、签字、备案后,方可安排加班。
(二)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均以换休为主,特殊情况的可按公司规定支付加班费。
(三)其他时间的加班,后勤、技术支持岗按实际小时数等额转为调休时间。
第十七条、部门所有人员经过批准的各种休假(如:婚假、产假、丧假、年假等)期间,工资的计发或扣除,分别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公司的福利、津贴、奖金等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项目人员月工资的核算。
(一)鉴于安装工程部项目用工由所在项目经理选择及部门派遣制度组成,因此项目施工人员的工资计发以项目每月的考勤和考核分数为发放依据。
(二)岗位工资和考核工资分别对应着项目每月的考勤和考核分数。(三)考勤的管理按集团和部门的考勤制度执行;项目施工人员的实际岗位等级工资= 标准工资×80%×实际出勤日-其他扣减工资(事、病假等)等部分组成。
(四)项目考核工资= 标准工资×20%×月考核分,施工人员项目月考核分由本项目经理、班组长给出,经本人签字确认后随每月的考勤
一起报部门考勤人员汇总。
(五)考核分表需在现场公示,其权重为项目经理占60%,班组长占30%,部门占10%。考核工资以项目月考核工资为整体,各项目施工人员月考核工资根据项目月考评分值进行调整,总额保持不变。(六)考核分对应考核工资的规定,共分四档七级,具体如下:
1、一档(优)分两级,一级95分以上,标准为本人考核工资的倍;二级90~95分,标准为本人考核工资的倍。
2、二档(良)分两级,一级85~90分,标准为本人考核工资的倍;二级80~85分,标准为本人考核工资的倍。
3、三档(中)分两级,一级75~80分,标准为本人考核工资的倍;二级70~75分,标准为本人考核工资的倍。
4、四档(差)分一级,为70分以下,扣除全额考核工资。
5、项目现场在评定考核分时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一切以工作、公司利益为前提,不得掺杂个人好恶和私人感情。
(七)员工在休法定假或带薪假期间,考核工资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人员待工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及处理规定: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端正员工项目施工工作态度,最大化节约公司项目成本,同时兼顾员工常年外地施工情况。在项目施工任务不饱满情况下,施工人员可以在家休假,等候部门通知复工。公司报销项目现场至家庭住址及从家庭住址至复工项目的路费。(以项目现场至公司或公司至复工项目现场路费金额为上线)
1、施工人员待工而无具体的工作内容,第一个月只计发岗位等级工
资,考核工资系数为零;
2、施工人员待工且待工时间连续超过一个月的,自第二个月只计发岗位等级工资的80%,考核工资系数为零。
3、施工人员待工时间连续超过二个月的,第三个月只计发本月岗位等级工资的60%,考核工资系数为零。
4、施工人员待工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从第四个月起计发岗位等级工资的50%,考核工资系数为零。
5、计发待工期间的岗位等级工资如果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员工如待工期间中途被派往项目的,以实际项目出勤日计发岗位等级工资及考核工资。
第四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一条、调薪原则:年均项目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个人,随公司安排优先、全额调薪;年均项目考评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随公司安排、部分调薪;年均项目考评分在80分以下的,不进行调薪。
第二十二条、多次考核在三挡二级(含)以下的,项目经理有权将其清退出项目现场;被多个项目清退或拒收的员工部门进行劝退处理。1、员工被施工现场清退二次,第三次被施工现场清退时,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员工没有被多个施工现场选择使用时,部门安排一次现场施工,如再被施工现场清退,则劝退离职,离职手续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