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会计论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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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会计论文(10篇)
第一篇: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思考
摘要:伴随经济的发展,银行体系得到了长足发展,银行业务逐渐增多,但是在经济发展中越来越多的复杂性事物出现,作为一种商业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遭受的会计风险愈加突出,影响到银行自身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
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历史关键时刻,各行各业都在面临着转型过渡时期。伴随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也在逐渐与时俱进,进行了多次改革,在改革中对商业银行经营环境的变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种风险也是频繁发生,不利于银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显得尤为重。
一、商业银行风险概述
(一)商业银行与其风险的含义
根据《公司法》与《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商业银行是从事为公众提供存款与贷款等业务的企业法人。通过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商业银行是与货币资金打交道,通常也被看作是一种企业,是以货币经营的特殊企业,为社会融资提供主要来源,其行业是否能够健康发展对于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在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由于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得银行实际收益偏离预期收益,从而导致遭受损失或不能获取额外收益的可能性。商业银行风险是一种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其风险发生在经营管理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导致在收益方面出现波动或产生损失,影响其银行的正常发展。其风险不具有现实性,是不确定因素,可能引起经济损失的影响,这些因素存在于经营管理全过程之中,其风险无处不在。
(二)风险的种类
商业银行风险有不同的种类,按照是否具有可控性可以分为两种形式:系统与非系统这两种风险。
1.系统风险。系统性风险具有不可分散的特点,因此又
可将其叫做不可分散风险,其损失风险多由外部因素引起的。如国家政策与居民消费习惯都会引发系统风险,其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完全消除不利因素的影响是难上加难,因此只有通过有效的措施规避风险,降低影响程度。
2.非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与系统风险的不同之处在于是否具有分散性,系统风险具有不可分散性,非系统风险具有分散性,而且引起发生风险的因素是内部因素。其风险通过主动控制能够规避消除,如果采用管理水平较高的手段是可以有效地规避的。
(三)风险的成因
商业银行是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风险是金融风险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其风险的产生脱离不开内部发展规律,近些年来在经济体制改革转型时期,金融行业在当前经济形势的背景下内在矛盾不断突显出来,其风险不断得到累计扩散,对于风险不能说是消极规避,一味地抱怨畏惧,风险的产生必定有其原因,不可否认的是经济体制与银行自身发展的共同作用结果,二者在发展运行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这些不确定性因素在不断的积累中得以扩散,矛盾越来越激化,从而引起影响银行不良发展的风险,不加以采
取有效措施加以规避,风险会不断加大[1]。
(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
从总体全局角度来看,现如今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还面临很多阻碍,面临诸多挑战,还不具备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尽管经过了多次改革实践,风险问题还是普遍存在的,一些甚至有江河日下的严重趋势,从而影响到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因素。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在我国的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竞争激烈,加之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其风险越加复杂。为适应日益加剧的竞争,金融领域进行了不断的创新,在创新中商业银行某些经营管理模式发生了变化,业务发展越趋多样复杂化,这就有可能导致管理防范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方面与国外相比还缺乏经验,因此根据发展现状来看,我国还应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形成一条有效规范的管理规避机制,从而达到降低风险产生的目的。
二、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分析
(一)会计体制对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影响分析
1.会计规范体制较为落后。会计规范注重发挥社会统计职能,对成果与风险的预测、分析还很缺乏,很难顺应日益发展的需求。在经过十几年来的改革之后,各种新问题情况层出不穷,现有会计账务体系不再具有实用性。
2.会计核算体制同样较为落后。在商业银行工作中会计核算制度对其工作的正常开展起着重要作用,是从事会计核算的工作人员坚定不移地坚持的具体规范准则,其制度更像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机制,在制度的规定下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成为一种习惯。当前对于会计核算管理体制还不能满足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也很难做到对风险的有效规范,反而会更加加剧风险的产生。商业银行在业务发展中逐渐涉及表外业务,按照目前的管理体制现状来看,关于表外业务方面的制度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造成了有效披露的高风险性[2]。
(二)会计原则对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影响分析
1.客观性原则与商业银行风险。商业银行风险的产生虽然具有不确定性,但风险是客观真实存在,因此客观性原则又叫做真实性,要求对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真实性的原则,对核算的数据内容负责,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这同样也是一项约定俗成的基本要求,要求经济业务具有合法凭证,
真实反映出财务状况等事项。核算工作的开展都要体现出将实际经济活动作为依据,经济业务与会计报告时刻体现出真实性。值得肯定的是在会计核算中坚持客观真实的原则,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风险的发生率,但是真实性与精确性并不是同等的关系,不确定因素在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不能保证核算工作的信息都具有精确性,存在着主观判断的可能性。
2.权责发生制原则与商业银行原则。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能够通过权责发生制真实反映出来,这是实施权责发生制的目的。在借款合同到期之后放款没有及时归还,将会看做是逾期放款,按照规定要对逾期未达到两年的企业收取利息,并列入当期损益之中,如果放款逾期两年或者多于两年还没有及时归还,将其看做是呆滞放款,应收利息不在当期损益范畴之内,而是在设置科目专项后,当期损益为实际收到的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来分析,会有大量的应收利息挂账的存在,借款企业会面临破产的风险,这点商业银行是心知肚明的,对这点的认识是清楚的,但由于贷款逾期规定限制,利息收入依然遵循按期计算,银行利润并不是完全增长,只是一直在虚增,纯利润还需要用于交所得税,税费缴纳与应收利息存在着是否需要现金流出的矛盾。在借款合同到期后的两年内,企业没有能力偿还本息,出现了收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