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水资源

【发文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10.19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33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27号)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9月14日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姜大明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管理水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水总量,是指在一定区域和期限内可以开发利用的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区域外调入水量的总和。

本办法所称取用水户,是指依法办理并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科学配置、统筹兼顾、以供定需的原则,统筹利用区域外调入水、地表水、地下水,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工作负总责,并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控制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条件,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用水总量控制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用水总量控制实行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与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年度用水控制指标不得超过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

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控制指标应当对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和区域外调入水量分别予以明确。

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每一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下达一次。年度用水控制指标每年下达一次。

第九条设区的市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或者省批准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确定。

煤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煤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把水资源管理提到发展战略的高度。为加强矿井水资源管理,保障矿井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矿井将计划用水指标、用水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工业产值取水量等指标纳入水资源考核。工业产值取水量的计算以《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值取水定额》(DB37/1639-2010)标准为基础,控制在立方米/吨之内,同时矿井水复用率实现85%、生活污水复用率实现70%、矿井选煤取水量立方米/吨。为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和各项节水指标等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础管理 (一)完善用水计量、统计和定期分析制度。以源头和末端控制为重点,坚持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推进水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量化考核。完善水资源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按照用水单元规范配置计量器具,一、二级水表计量率达到100%,三级水表计量率达到90%以上。规范建立供排水管网图、计量网络图、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障系统和设施的有效运行。 (二)开展水资源使用与管理情况调查。全面摸清取用水情况、供排水系统、计量设施、主要用水工艺和设备、节水技术和措施、用水效率、中水回用、废水排放以及水资源管理机制等情况。对照《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标准,开展取用水现状分析,查找因素,把握重点环节,全面挖掘节水潜力。

(三)强化取用水管理。全面进行供排水系统排查,优化升级管网布置。加强供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定期保修、检修管理,杜绝跑、冒、滴、漏,降低溢流水量。 (四)加大节水工艺研究和改造,推进中水回用。立足当前生产技术、工艺,研究分析生产过程中各耗水工艺环节和因素,以重点耗水工艺和设备为突破点,从经济、技术等方面研究探讨节约用水、降低水耗的可能性。开发、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广中水回用、串联供水、闭路循环用水,推进节水技术和工艺改造,逐步淘汰高耗水设备和工艺,降低工艺水耗,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五)深化废水处理和利用。充分发挥现有矿井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系统的功能和作用,立足各工艺用水的实际要求,充分做好矿井水深化废水处理项目的运行管理工作,促进废水的资源最大化,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业新取水量,减少废水排放。 二、部门分工 (一)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公益活动,负责节水先进事例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揭发披露浪费水资源现象。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员树立科学发展观、节约用水观,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通过专家现场授课、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多种有效载体,全方位、多层面、不间断强化对生态文明、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指示精神的宣贯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曝光力度,激发全员参与生态文明矿井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企业管理部门计量中心负责按照测量体系要求和相关标准监督各单位计量器具的安装配备情况,做好计量器具的建帐、检验、校准等工作,为监督考核提供可靠依据。

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划定相关问题探讨

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划定相关问题探讨 2013年09月17日14:35 来源:《水利规划与设计》2013年第6期作者:任东字号 打印纠错分享推荐浏览量 摘要:通过对不同方法的对比分析,提出了河川径流资料还原和区域地表水资源量计算的新方法。区域现状水平年的选定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而定,对水资源管理计量体系薄弱地区提供的基础数据,在采用前要进行调查分析。 关键词:径流资料还原,地表水资源量,现状水平年基础数据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抓紧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流域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需水管理的重要依据,实施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本文就县级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划定过程中的几个问题作一分析探讨,旨在为各地划定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时参考。 1 区域地表水资源数量评价 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划定是以当地水资源量为基础的,只有在准确的水资源数量基础上确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才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划定区域用水控制总量时,先要对目的区域的水资源量作出评价。评价的步骤首先是对收集到的当地河川径流资料进行还原计算,然后用还原后的系列资料计算当地水资源量。 1.1 河川径流资料的还原 由于考虑到人类活动对河川径流的影响,技术人员在使用河川径流资料时要对其进行还原计算,要将径流还原到天然状态。还原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是利用降水径流关系还原;二是利用降水径流双累积曲线还原。 对人类活动影响前降水径流相关关系稳定的区域,使用径流系数对受人类活动影响的资料进行还原。 对降水径流相关关系紊乱的区域,点绘降水累积值与径流累积值关系曲线,对曲线上的弯曲部分进行修正,使曲线变成直线,用以还原受人类活动影响的资料。 由于过度放牧、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平梯田建设等)、修路、采矿、人工集雨、地下水超采等人类活动改变了下垫面条件,破坏了流域原有的产汇流条件,河道径流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变小。上述两种方法是以流域产汇流条件未变化为前提的,显然,还原后的数据会偏大。 河川径流资料的还原应采用下面的方法: 还原后的径流量=控制断面实测径流量+蓄水工程蓄水量+各行业(城乡人畜、农业、工业、生态等)耗水量+跨流域调出水量。 1.2 水资源总量的计算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74814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条为了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管理水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水总量,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可以开发利用的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区域外调入水量的总和。 第四条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科学配置、统筹兼顾、以供定需的原则,统筹利用区域外调入水、地表水、地下水,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工作负总责,并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控制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应当与当地的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用水总量控制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用水总量控制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与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年度用水控制指标不得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控制指标应当对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和区域外调入水量分别予以明确。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每一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下达一次。年度用水控制指标每年下达一次。 第九条设区的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或者省批准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确定。 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结合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水量分配方案确定。 第十条设区的市年度用水控制指标,根据区域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量、水功能区水质、地下水采补平衡监测结果和用水效率考核结果综合确定后,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 县(市、区)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标内确定并下达。 第十一条跨设区的市的河流、水库、湖泊水量分配方案,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 跨设区的市的河流、水库、湖泊的水量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设立的水利流域管理机构统一负责。第十二条鼓励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区域之间可以在水量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水量交易。 第十三条设区的市、县(市、区)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取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及农业节水灌溉率等指标未达到国家和省考核标准的,应当相应核减其下一年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标。 设区的市、县(市、区)通过调整结构、采取工程措施、应用节水技术节约的水量,可以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新增项目用水,其节约的水量,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并确认。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限制或者禁止开采超采区地下水。 造成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降低或者水文地质环境恶化的,应当相应核减责任区域下一年的年度用水控制指标。

水资源保护地要求要求措施

一、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节约用水的规定,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1、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并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今后新、改、扩建项目,先向水务部门报送节水措施方案,经审查同意后,项目主管部门才批准建设,项目完工后,对节水设施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供水企业不予供水。 2、大力推广节水工艺,节水设备和节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在批准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水许可时,以生产工艺达到省规定的取水定额要求为标准;对新建居民生活用水、机关事业及商业服务业等用水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通过多种方式促进现有非节水型器具改造,对现有居民住宅供水计量设施全部实行户表外移改造,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供水企业和用户承担,对新建居民住宅要严格按照“供水计量设施户外设置”的要求进行建设。 3、调整农业结构,建设节水型高效农业。推广抗旱,优质农作物品种,推广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农艺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高效节水农业配套技术,农业用水逐步实行计量管理,总量控制,实行节奖超罚的制度,适时开征农业水资源费,由工程节水向制度节水转变。 4、启动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突出抓好水权分配,定额制定、结构调整、计量监测和制度建设,通过用水制度改革,建立与用水指标控制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大力开展节水型社区和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 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1、严格限制自备井的开采和使用。我市已被省政府划定为深层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今后除

山东黄河河务局简介

山东黄河河务局 山东黄河河务局是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山东省的派出机构,负责黄河山东段的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是山东黄河的水行政主管机关,为正厅级事业单位。 黄河从菏泽东明县进入山东,流经菏泽、济宁、泰安、聊城、济南、德州、淄博、滨州、东营9市25个县(市、区),自垦利县流入渤海,河道全长628公里。山东黄河现已初步建成由堤防、险工、河道整治工程和蓄滞洪工程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有各类堤防1523公里,险工、控导工程265处,建有东平湖水库、北金堤滞洪区等蓄滞洪工程。有引黄涵闸63座,通过实施黄河水资源统一管理调度,为山东沿黄地区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还承担着引黄济津、引黄济冀、引黄济青等远距离调水任务。 山东黄河河务局在沿黄各市、县(区)设有3个副厅级市河务(管理)局、5个正处级市河务局、30个副处级县(市、区)河务(管理)局和13个直属单位,现有在职职工近8000人。其中,省局、市局和县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工程集团公司、监理公司等直属企业以及市局所属维修养护企业、施工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其他单位按事业单位进行管理。此外,还设有独立的勘测设计研究院、黄河河口研究院、信息中心、职工学校等科研、通信和培训机构。目前,全局拥有博士4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8人,本科学历人员2800多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900余人,

其中正高级职称83人,副高级职称人员680多人,中级职称人员1200余人,拥有一支作风优良、技术精湛、能打硬仗的高素质职工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 2012年山东黄河河务局计划招录28名211高校毕业生:硕士2名、本科26名。专业方向是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资源、河流动力学等水利相关专业。 通讯地址: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黑虎泉北路159号 联系电话: 0531-******** 联系人:贾先生

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根据1997.12.25省政府令第99号,2004.8.10省政府令第175 号修订 《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1996年6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回良玉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批准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城市(包括市、建制镇)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各地、市、县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第二章城市节约用水管理 第四条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城市水资源的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并编制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平衡测试,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

第六条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用水量大的单位列为计划用水户,建立用水档案,并根据用水定额和水量分配方案,安排计划用水户的用水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对计划用水户实行节约用水奖励制度。实际用水量低于用水计划指标的,按节约水费的10%至30%奖励节约用水户。具体奖励办法由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第八条计划用水户超计划用水按下列规定实行加价收费: (一)超计划用水50%以下的(不含50%),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1--2倍收费; (二)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3--5倍收费; (三)连续6个月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5--8倍收费,并可以采取限制供水措施。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用于节约用水和供水工作,不得挪用。 第九条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40%的企业,除特殊行业并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外,不准增加用水计划,不准新建自备井,并限期提高重复利用率。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节约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应当有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一条新建房屋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洁具和配件。 新建房屋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洁具和配件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供水企业不得供水,并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换。 本办法实施前已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洁具和配件的,房屋产权单位应当制定更新改造计划,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分批分期进行改造;对漏水严重的房屋卫生洁具和配件,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房屋产权单位限期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二条生活用水按户计量收费。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计量水表;现有住户未装分户计量水表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房屋产权单位限期安装。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枣政发[2010]57号 【发布部门】枣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24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枣政发[2010]5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现将《枣庄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枣庄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合理开发水资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管理水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水总量,是指在一定区域和期限内可以开发利用的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区域外调入水量的总和。 本办法所称用水户,是指依法办理并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科学配置、统筹兼顾、节约保护、以供定需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统筹利用区域外调入水、地表水、地下水,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市、区(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工作负总责,并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控制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与当地的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水总量控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

用水定额及标准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m2·d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确定。

水。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应另计。 3.1.11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3.1.12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长补短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为8h,小时变化系数为~。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为1h。 3.1.13 汽车冲洗用水定额,应根据车辆用途、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以及采用的冲洗方式,可按表确定。

生产用水节约管理办法

生产用水节约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进一步消除生产区的用水浪费现象,严格控制生产区的水资源消耗,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根据本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厂厂区、车间等生产场所的用水管理。 第3条为更好地指导各分厂做好节水工作,加强对生产用水的监管,特设节水办公室。 第2章生产区节约用水管理措施 第4条节水办公室每年根据本市节水办公室下达的用水指标,制订本公司用水计划,并明确生产用水计划和生活用水计划。 第5条各分厂根据公司节水办公室制订的生产用水计划,按车间(或产品)细化用水计划,并组织各车间、班组研究节水措施。 第6条节水办公室需要完善节水管理办法,建立节水激励机制。 1.明确专人负责节水工作,根据生产用水计划,制定分厂内部各车间、各班组的耗水指标。 2.组织开展节水先进个人、先进班组的评比活动,定期对节水标兵及先进班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7条普及节约用水意识和先进的经验、做法,具体措施如下。 1.节水办公室在生产区、车间等场所张贴节约用水宣传挂图、条幅和

彩旗等,宣传节约用水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活动。 2.根据本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结合同类企业节约用水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印制《生产节约用水手册》或宣传单,人手一册,介绍在生产过程中节水的好方法和基本知识。 3.介绍与企业相关的节水型设备和产品以及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经验。 4.各厂可根据本厂区自身节约用水的需要,加强员工节水技术及政策的培训,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法律、法规讲座。 5.组织开展企业员工节约用水知识竞赛。 6.在生产车间及班组中开展“我为节约用水献计献策”的活动,征集员工对节水工作的建议,并对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 第3章生产区节约用水技术措施 第8条公司节水办公室或生产车间定期派人检查自来水管道、水龙头,消除跑、冒、漏、滴、长流水等各种浪费现象。 第9条改善供水管道、水龙头及配套设施 1.调整供水水压,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水压。 2.改造自来水管道 根据各班组的用水情况,选择重点部位安装水表、阀门,既方便统计用水量,也利于控制出水量。 3.更换或改造较费水的水龙头 (1)拆除多余的水龙头。 (2)从专业厂商处采购节水型水龙头。

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基本情况

山东黄河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臵 山东黄河河务局是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山东省的 派出机构,负责黄河山东段的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是山东黄河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沿黄菏泽、济宁、泰安、聊城、德州、济南、淄博、滨州、东营设有8个市河务(管理)局、30个县(市、区)河务(管理)局,12个直属单位。至2008年底,全局共有职工12035人,其中在职职工8108人人离退休人员3927人。在职职工中,省、市、县河务局三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1142人,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360人,其中教授级高工52人,副教授级高工515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397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396人。 二、河道情况 山东黄河现行河道是1855年(清咸丰五年)黄河在河南兰阳(今兰考县境内)铜瓦厢决口,夺大清河入渤海后形成的。改道之初两岸并无堤防,清同治末年,河道堤防逐渐兴建,光绪十年(公元1884年)基本形成规模。1938年6月,国民政府企图阻止日军进攻,在郑州花园口掘开黄河大堤,致使黄河改道南行经徐州淮河一线入黄海。1946年,国民政府企图以水带兵,阴谋水淹解放区,为此,国共两党进行了

多次谈判,解放区军民与之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粉碎了国民政府的阴谋。1947年3月,花园口决口堵复,黄河回归山东故道,即现行河道。 黄河发源于青藏高原巴颜喀拉山北麓的约古列宗盆地,流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九省区,全长5464公里,流域面积79.5万平方公里,在河南兰考从我省东明县入境,呈北偏东流向,经我省9市25个县(市、区),在垦利县注入渤海,河道长628公里。河道特点上宽下窄,纵比降上陡下缓,排洪能力上大下小。自东明上界到高村长56公里,属游荡型河段,两岸堤距5-20公里,排洪能力20000立方米每秒,纵比降约为1/6000;高村至陶城铺长156公里,属过渡型河段,堤距2-8公里,排洪能力20000-11000立方米每秒,纵比降约为1/8000;陶城铺至利津长307公里,属弯曲型窄河段,堤距0.5-4公里(其中艾山卡口宽275米),排洪能力11000立方米每秒,纵比降约为1/10000;利津以下为摆动频繁的尾闾段,泥沙不断堆积,平均年造陆面积为25-30公里。 三、来水来沙 黄河是世界上著名的多泥沙河流,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580亿立方米,多年平均输沙量16亿吨。 1951年至2005年,进入山东黄河(高村水文站)年均水量为363亿立方米,

用水定额及标准

3.1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3.1.10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 3.9.17、3.9.18、3.11.2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 2.0~3.0L/ m2·d 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表 3.1.10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各县市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表

附件1 各县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表 单位:亿立方米 行政区划 用水控制总量 2013年2015年2020年2030年 西昌 6.325 6.691 8.781 8.790 德昌0.843 0.912 1.161 1.173 会理 1.948 2.106 2.580 2.593 会东 1.454 1.527 1.803 1.812 宁南0.732 0.794 1.037 1.038 普格0.598 0.632 0.757 0.759 布拖0.249 0.266 0.328 0.331 昭觉0.384 0.398 0.486 0.488 金阳0.283 0.299 0.353 0.356 雷波0.735 0.797 1.016 1.019 美姑0.143 0.150 0.171 0.178 甘洛0.390 0.410 0.481 0.485 越西0.668 0.683 0.815 0.818 喜德0.460 0.485 0.565 0.568 冕宁 2.262 2.329 2.890 2.903 盐源 1.022 1.085 1.302 1.311 木里0.400 0.438 0.576 0.578 全州18.896 20.000 25.100 25.200

附件2 各县市地下水开采控制量指标表 单位:亿立方米 地下水开采控制量 行政区划 2013年2015年2020年2030年西昌0.1971 0.2004 0.2401 0.2269 德昌0.0078 0.0079 0.0095 0.0090 会理0.0392 0.0398 0.0476 0.0450 会东0.0073 0.0074 0.0089 0.0084 宁南0.0015 0.0015 0.0018 0.0017 普格0.0008 0.0008 0.0010 0.0009 布拖0 0 0 0 昭觉0.0009 0.0009 0.0011 0.001 金阳0 0 0 0 雷波0.0003 0.0003 0.0004 0.0003 美姑0 0 0 0 甘洛0.0041 0.0041 0.0043 0.0042 越西0.0036 0.0037 0.0044 0.0041 喜德0.0022 0.0022 0.0024 0.0023 冕宁0.0277 0.0282 0.0336 0.0318 盐源0.0125 0.0127 0.0152 0.0143 木里0 0 0 0 全州0.305 0.310 0.370 0.350

山东黄河下游地区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方法与技术

成果与方法 山东黄河下游地区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方法与技术庞绪贵1,战金成1,宋海林2,藤兆令3,李秀章1,王增辉1,代杰瑞1 (1.山东省地质调查院,山东济南 250013;2.山东中海金仓矿业有限公司,山东莱州 261400;3.五莲县国土资源局,山东五莲 262300) 摘要:山东黄河下游地区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是在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基础上,选特色农产品产地,绿色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地方病分布区及小清河沿岸、东营油气开采污染区等局部生态地球化学环境区。按一定的方法和采样密度采集土壤、浅层地下水、土壤溶液、植物根系土、籽实、土壤生物、微生物和种子库样品,分析As,Cd等重金属元素、N,B等有益营养元素、六六六、DD T等有机物和土壤微生物类群、功能、结构多样性,研究有益营养元素、重金属元素、有毒有机污染物的分布规律、赋存状态、来源及它们在土壤、水体及生物体中的迁移、转化、累积规律与生态效应,探讨对重金属元素污染的生物修复。提出特色农产品基地布局规划建议和地方病防治、重金属污染的治理措施。 关键词:黄河下游;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生态效应;生物修复;生物富集系数;预警;山东 中图分类号:P595;P596 文献标识码:A 山东省黄河下游流域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是山东省政府与中国地质调查局合作开展的《山东省黄河下游流域生态地球化学调查》的一个子项目,其范围在山东省北部、西部,面积5.3万km2。该工作从2005年开始实施①。工作目标是在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和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基础上,分析调查发现的土壤、浅层地下水等介质中局部异常和区域评价信息,针对可能对局部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生态地球化学问题进行评价,包括调查发现的局部异常和特殊地质地球化学条件形成的局部生态地球化学环境[1]。重点研究农业经济区与特色农产品基地、工矿污染地、地方病分布区的地质地球化学特征;研究有益或有害元素及有机污染物的分布、组成及在生物间交换、转化和作用方式;研究土壤资源利用、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地方病防治、环境污染治理、生态恢复与建设等局部生态地球化学现象或问题;建立地质地球化学模式和评价标准,为人居安全、国民经济建设、工农业结构调整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地球化学基础资料。1 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内容 1.1 生态地球化学评价 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是在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以及类似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基础上,针对局部生态地球化学问题(面积为n~1000km2)进行的评价工作。主要任务是查明有毒有害、有益元素以及有机物的组成特征、空间分布、成因来源,评价土壤、水等介质环境现状,研究元素及化合物在岩石、成土母质P土壤、沉积物水体、大气动植物系统以及人体食物链中转化、迁移、循环规律,农作物、畜牧家禽、水产、人体的摄取量、摄取途径、平衡机制与生态效应,预测评价生态地球化学环境变化及其潜在危害,为特色优质农产品发展、地方病防治、环境保护与决策、污染治理与调控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服务。 1.2 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内容的选择原则 (1)区域调查发现的局部农业、生态环境地球化学现象或问题是局部评价的主要对象,其与地质地 第22卷第5期 山东国土资源 2006年5月 收稿日期:20060106;修订日期:20060515;编辑:张天祯 作者简介:庞绪贵(1962-),男,山东五莲人,研究员,从事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与研究。 ①山东省地质调查院,山东省黄河下游流域局部生态地球化学评价设计书,2005年。

加快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精)

水利部召开水量分配工作会,胡四一强调 加快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 源管理制度 2011年5月6日水利部召开水量分配工作会议。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水量分配工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抓手,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的建立,加快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胡四一指出,开展水量分配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水资源宏观调控的基本要求,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现实需要,是预防水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求,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工作。水量分配对于确立用水总量控制红线,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胡四一强调,要准确把握水量分配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是明确一个总体目标。开展水量分配工作,就是要通过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协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流域资源承载能力之间、以及不同行政区用水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一总体目标。二是要抓好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的制定工作和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两大基本任务。三是处理好流域和区域、现状和未来以及公平和效率三方面重要关系。四是把握好基础准备、方案的编制、方案的协调和方案实施的后续管理等四个基本环节。

胡四一对加快推进水量分配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水量分配工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基础性工作,是当前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有关部门和流域机构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明确各方责任,精心组织安排。部相关司局要按照职能和分工要求,积极配合和参与相关工作;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提供相关基础资料,配合参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定等相关技术工作。 二是充分论证,科学合理。水量分配工作是一项高技术含量的工作,为切实提高方案的科学性,要重视方案编制过程中的技术控制和技术管理。首先,要切实统一技术基础,规范技术要求,要以水资源综合规划的配置成果作为水量分配工作的技术基础,并科学编制水量分配工作的技术大纲,统一工作口径和技术要求;其二,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技术大纲的要求和口径开展方案编制,同时鼓励流域结合实际,充分吸收已有的水量分配的先进经验,提出科学依据充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并与相关的流域规划和技术标准相衔接;其三,要建立技术方案的科学论证机制,在不同的控制节点上,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切实保障技术方案的科学合理。在此过程中,还要加强横向的技术沟通交流,及时推广水量分配工作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与好做法。 三是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开展水量分配工作,要紧密结合流域和区域实际,其中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工作中,要将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重要抓手,强化水资源管理的社会调控职能,发挥总量控制对于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的宏观调控作用,同时也要尊重不同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

用水定额及标准

用水定额及标准-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 m2·d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确定。

(完整版)《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编制指南.doc

《建目用水措施方案》制指南 《建目用水措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根据建目性,独制,独立成册,如工程目需要 制可行性研究告的,可以将用水措施方案作章制。 《方案》制位具市政工程、境工程或排水工程的, 并在提交《方案》附上相关复印件及主要工程。 制的《方案》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目概况 (一)工程内容 1.建地点; 2.目位置述(如:目北面与??小区相接,南面??河、山等); 3.目开划情况(如:目分几期开,各期所开 工程的建筑面、用地面及化面情况等); 4.目各期开、竣工; 5.目各期技数据(或基本模数据)。包括建筑面(地上建筑面、地下建筑面)、用地面、化面、地率、容率、建筑物占地面、路面硬化面、建筑幢 数、建筑数及建筑高度;

如为工业项目,还应包括:(1)办公、生活区占地面积和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2)生产区占地面积、生产用房建 筑面积。 6.项目各期投资规模; (二)项目的功能、用途及各功能区的基本情况 1.民用建筑项目:通常包括住宅、商场、宾馆、餐饮、 学校、办公等。住宅项目应根据使用性质提供住宅的户数、 户型等基本数据;商场项目应提供营业面积、经营管理人数 等;宾馆项目应提供床位数、经营管理人数以及房间内热水 供应情况等;餐饮项目应提供营业面积;学校项目应提供教 职工人数、容纳的学生人数,有住宿的还应提供住宿学生人 数。 2.工业建筑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说明(含工艺流程图、 各生产车间、生产环节的作用),主要生产原料、生产产品 种类及名称,生产产品设计产量、产品用水单耗,有无蒸汽冷 凝水收集设施及循环冷却水设施。若工业建筑项目中含有民用 建筑,则还应按民用建筑项目使用性质提供相应数据资料。 二、编制依据(参考的标准、设计和编制的依据等)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城市雨水收集利用规定》、《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 -2003 )、《建筑与小区

山东黄河志

山东黄河志 山东黄河志是社会主义时期编纂的第一部新志,是一项重要的精神文明建设。志书上限自公元1855年铜瓦厢决口改道,黄河夺大清河从山东入海起,下限断至1985年。志书以志为主,记、传、图、表为辅,做到了图文并茂;按照详古略今,古为今用的原则,志为记述体、语体文,通顺、流畅、简明、易懂。篇目采用篇、章、节、目的结构,设7篇26章,首列概述,以下按专业分为:黄河简况、治黄基本工作、防洪工程、防汛防凌、水利、管理、机构人物及其他七篇。篇以下分章、节记述,节以下条目分一、(一)、1、三级序号。 《概述》对黄河的地位、河道及流域情况做了介绍;对1855年以来,清朝、民国、建国后黄河的水资源及水患做了简单的介绍;重点介绍了1976年除害兴利的总方针:“上拦下排,两岸分滞”方策,即上中游拦水拦沙,排洪排沙如海,两岸分洪放淤,具体策略有堤防建设、河道整治、分滞洪工程建设、河口治理、防洪防凌、引黄灌溉、科技发展;经过39年防洪斗争的胜利,扭转了黄河“三年两决口”的险恶局面,保卫了黄淮海大平原的安全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进行,发展引黄灌溉,为振兴山东经济富民兴鲁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第一篇黄河简况》从流域简况、山东黄河概况、河道变迁、灾害四个方面全面地介绍了黄河的基本情况。黄河是我国的第二大河,也是世界闻名的巨川。黄河发源于青海巴颜喀拉山北麓,在山东省垦利县注入渤海,流程全长5464公里,流域面积是75.2万平方公里,流域内共有耕地2.7亿亩,总人口1.3亿。黄河自兰考县如山东省境,流经菏泽、聊城、泰安、德州、济南、惠民、东营7地、市,在山东省汇入的支流有金堤河、大汶河、南沙河、北沙河、玉带河、浪溪河、玉符河等。黄河来水来沙的特点是:水多沙多,水沙不平衡;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平均;流量、含沙量变幅大。黄河下游洪水主要来自中游暴雨降水。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_0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 规定 文章标题: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找文章到网更多原创-()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用水及其相应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利用、突出效率和效益的原则,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的制度,保障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 第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控制取水总量,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水

资源节约的有关工作。***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拟定全县的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二)贯彻并指导实施国家的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督促落实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三)负责全县水资源量的分配,计划取用水量和节约用水计划的制度; (四)负责***工业、农业、生活及服务业等节水产品、器具的认证、准入、推广和普及; (五)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计划、统计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全县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腹,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县对乡(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和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七条各取用水户必须按分配的取用水量编制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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