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共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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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是为了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制定的。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也在不断推进和完善。

然而,在实际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保障范围不全面当前,许多农村地区的合作医疗保障的范围较窄,保障的内容也有限。

主要表现为:1.医疗保障覆盖面窄,针对的是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费用,而对于罕见病、高昂疗费的医疗费用未作充分保障。

2.报销比例较低,大部分地区的农村合作医疗只覆盖50%至70%的医疗费用,对于农民来说,还是有所负担。

3.门槛过高,有的地区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家庭收入进行了限制,有些家庭因此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障。

二、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不足随着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有所提高,但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依然严重不足。

主要表现为:1.乡村医生资源严重短缺,公共医疗设施分布不均,并不能满足农民的医疗需求。

2.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相对低下,很多医疗机构设施陈旧,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农民的就医体验。

三、参保制度不科学农村合作医疗在参保制度上,也面临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为:1.参保门槛高,一些贫困地区的家庭难以承担参保费用或者缴费时机受限,导致不少人在发生疾病时还是需要去城市看病。

2.参保费用不透明,缺少有效监管,容易出现一些不规范收费的现象。

四、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1.统一管理机构缺乏,各级医保部门管理、运作不够协调,效率和效果有待提高。

2.医保基金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管理机制建设。

总的来说,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在推进中面临很多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

只有在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合理制定参保制度,以及做好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才能真正做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让农民群众享受到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执行失真分析——公共政策执行主体视角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执行失真分析——公共政策执行主体视角


新 农 合 政 策 执 行 失 真 的表 现 及 危 害
19 83 0 , 6 4 元 核减 垫 资 后参 加 新 农 合 的农 民 实
际人 数 应 为 1 86 5 , 桂 阳县 政 府 9月 2 6 1 人 比 0
根 据保 罗 ・ 曼 的公 共 政 策 执行 模 型 , 策 执 波 政
典 型案 例进 行剖 析 , 找 出解 决 问题 的方 案 。 并 案 例一 :0 3年 1 20 0月 中旬 , 南 省 卫 生厅 湖 发现 , 阳县 政府 在 9月 2 日上报 卫 生厅和 财 桂 0
政厅 的《 关于拨 付 新 型农 村合 作 医疗 中央 、 省级
以大病统 筹 为手段 , 以增 强农 民抵 御 大 病 风 险 能力 为 目的 的农 民医疗 互助 共济 制度 。但 在政 策执 行过 程中, 因多种 消极 因素影 响 , 产生 政策 执行 的效 果 与 其 目标偏 离甚 至 背离 的现象 。学 者们 将这 种 现象称 为政策 执行 阻滞 、 策执 行 变 异 、 政 执行 不 力 、 行 偏 执 差等 。虽 然提 法不 同 , 都 是 指 政 策 执行 结果 和预 但
期 目标 相 背离 。笔 者 把 该 种 现 象 理解 为政 策 失 真 ,
财政 配套 经 费的请 示 》 该县 已参 合农 民人 数 中, 和农 民个 人参 合 缴纳 资金 存在 虚报 现 象。该 县
在 实 际工 作 中, 由于 前 期 新农 合 政 策 宣传 不 到
“ 所谓 政策 失真 是 指政 策 执 行 活 动 偏 离政 策 目标 或
策 ) 指 20 是 0 3年 1月 , 国务 院出 台 、 由 开始 在全 国试 政 策执 行失 真 的表 现 显 示 出多 样 性 , 造 成 严 重 危 并 点 的“ 型农村 合作 医疗 制 度” 新 。该政 策 的设 计 理念 害 , 带来 消 极 作 用 。 中 国 的 新 农 合 政 策 也 不 例 外 。 是 以政 府组 织 、 导 、 理 为 主 体 , 引 管 以农 民 自愿 参 与 下 文就新 农 合政 策执 行过 程 中存 在失 真 问题 的两个 为基本 原则 , 以个 人 、 体 和 政 府 三方 融 资 为 途 径 , 集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存在问题及解决策略分析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存在问题及解决策略分析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存在问题及解决策略分析【摘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解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资金不足、参保意愿不高、报销比例低是当前主要挑战。

为此,可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加强宣传提高参保意愿、提高报销比例、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等策略来解决问题。

未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应当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以提高保障水平和便捷性,推动医疗保险制度向全覆盖、全方位发展。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问题、解决策略、资金、参保意愿、报销比例、政府投入、宣传、监管机制、展望、发展方向。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在农村地区推行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降低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健康权益。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实施过程中,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资金不足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财政支出有限,政府难以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

参保意愿不高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部分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不够清晰,缺乏参保的积极性。

报销比例低也导致了农村居民在就医过程中的实际费用负担过重。

有必要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保障。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深入分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策略,探讨如何提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运行效率和覆盖面,为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提供参考。

具体目的包括:一是深入了解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针对性提出解决策略提供依据;二是分析资金、参保意愿、报销比例等问题的根本原因,找出症结所在;三是探讨政府、社会、医疗机构等多方力量如何协同合作,共同推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改进和完善;四是为未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发展提供指导建议,促进农村居民的健康福祉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近年来,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在不断完善与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是我国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障的重要保障机制之一,但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本文将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建设现状,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建设现状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在农村实行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由县一级以上农村地区财政补助资金和农民个人筹集资金共同组成。

农村合作医疗由县级统筹、镇村居民参与的一种农村医疗合作互助机制,是政府和农民自愿参加、分级管理、医疗、预防、医保和卫生的一种综合性平民化医疗保障制度。

当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政府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保障了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各级政府还在不断提高医保供给水平、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努力使医保更具公平性和包容性。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1. 资金来源单一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和农民个人缴纳,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很多农村地区的财政收入严重不足,难以为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导致医疗保障水平难以提高,资金来源单一也使得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2. 医疗资源不均衡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相对较差,医疗机构规模小,医生配置不足,医疗设备陈旧,进一步影响了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以及农村地区的大量人口流动,导致医疗资源的外流和难以集中使用,这都给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带来了巨大挑战。

3. 医保政策不够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着政策执行不到位,政策落实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医保政策执行不力,医保待遇不均等问题,这使得农民对医保的信心受到影响,进一步影响了农村医保机制的发展。

4. 参保率较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参保率还较低,很多农村地区的农民尚未参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这意味着在遇到大病、大灾、大祸时,农民家庭仍面临巨大的医疗支出风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共政策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共政策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共政策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共政策分析内容摘要:我国20世纪50年代建⽴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紧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弱化逐渐萎缩,农村医疗卫⽣事业发展滞后,这在很⼤程度上归因于我国医疗卫⽣改⾰中制度安排的缺陷和政府责任的缺位,因此必须加强政府政策的⽀持⼒度,重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府公共政策选择今年政府⼯作报告明确提出“着眼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保健制度”,将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到⼴⼤农村,逐步提⾼农村医疗保障服务⽔平。

尽管农村合作医疗⼯作进展顺利,卓有成效,但由于其涉及⾯⼴、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在制度安排和政府责任还存在明显的缺位。

因此,强化政府责任是构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保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临的困难(⼀)市场化困境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泛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严重弱化,公共积累下降,合作医疗资⾦断流,合作医疗体制⾯临严重的经济困难,⽆法有效运⾏。

在市场化和有限政府⼲预的双重推动下,政府弱化对农村医疗卫⽣资源的投⼊,把农村公共卫⽣服务推向市场,乡镇卫⽣室、卫⽣院被承包或转让给个体经营,农村合作医疗处于⽆政府的发展状态,⽆形中限制了公共卫⽣资源的投⼊,形成农村医疗卫⽣资源匮乏、卫⽣基础建设滞后、“公民合办”的治理结构难以实践的局⾯,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困难重重。

1.农村医疗卫⽣资源匮乏⾸先,城乡医疗卫⽣资源配置严重不均,农村所占⽐重甚低。

我国⼈⼝占世界的22%,医疗卫⽣资源仅占世界的2%,农村只占其中20%。

从农村卫⽣与全国卫⽣总费⽤的变化趋势来看,尽管政府和社会投⼊⽐例都在下降,个⼈⽀付⽐例上升,但在⽬前农村卫⽣费⽤结构中,政府投⼊⽐例更低,个⼈⽀付⽐例更⾼。

1991年⾄2000年政府农村卫⽣投⼊⽐重由12.55%下降到6.59%,社会卫⽣投⼊从6.74%下降到3.26%,同期农民个⼈⽀出从80.71%上升到90.1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一个供需视角的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一个供需视角的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一个供需视角的分析一、引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作为一种旨在减轻农民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增强农村卫生服务可及性的强制性制度安排,自2003年开展以来,每年以%的速度扩展,到2007年底,全国实施新农合的试点县市达2451个,占全国总县市的%;参合农民达亿人,参合率为%;累计受益亿人次①。

从开展试点县(市)的数量、农民参合率和受益情况看,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弥补了中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中制度安排的缺陷和政府责任的长期缺位,为激活农村卫生服务市场奠定了基础。

但是,考察新农合制度的效果不能仅仅从一些宏观的数据得出结论,根本是要看供需双方是否从新农合制度中真正受益,这直接反映在需方主体——农民的健康水平是否真正得到了提高、供方主体——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效益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

国内关于新农合制度的研究文献,多数集中于数据统计和问题分析,或阐述参合情况,或分析利用率,或讨论公平性,或讨论参合意愿,或论述新农合制度对供需关系的影响,或分析新农合存在的问题,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无法逐一展开讨论,在此仅回顾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文献。

可以分为如下几类:一是从需求方农户出发研究其在新农合中的参与意愿、获益情况、认知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张兵等,2005;高梦滔等,2005;颜媛媛等,2006;王兰芳等,2007;杨文选等,2007;Liu et al., 2008),这是文献中讨论最多的问题;二是从供给方出发研究供给方乡镇卫生院和村医行为的变化(孙晓筠等,2006);三是从新农合制度本身入手分析制度变迁中存在的问题(顾海等,2006)。

虽然学者们对新农合制度的研究不断深入和完善,但是对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效果仍未有较全面的认识。

新农合制度建立的直接原因是缓解农村居民高昂的医疗支出,防止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而目前文献较缺乏新农合制度对农民健康结果影响方面的研究,更缺乏在同一区域内新农合制度对供需双方利益主体②影响的实证研究,这使得咱们对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效果无法作出科学的判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硕士学位论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绪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将近10亿农民,约占世界人口的六分之一。

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种涉与人口最多、防程度较低、管理相对粗放、发展很不稳定的制度,它的发展和完善问题已引起了理论界和实际部门的高度重视。

合作医疗作为建国后在农村大面积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曾初步解决了数亿农民的就医问题。

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而逐渐陷人困境,绝大部分农民变成了毫无公共医疗保障的群体。

2002年以来,我国开始重新探索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农民个人交费、集体扶植、政府资助的原则筹资,目的是加强农村地区的卫生工作,使“无钱看病、因病致贫”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息息相关,健康是最大的民生。

改善民生就要搞好全社会的医疗卫生工作。

报告还指出,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农村是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也是最薄弱的环节。

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农村表现尤为突出。

党和政府对解决这一问题高度重视。

近年来,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它是党中央关注农民健康、改善农村医疗工作的重大举措。

从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开始在全国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以来,这项制度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

从目前情况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试点地区的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虽然新农合的成效是显著的,但由于种种原因,使这项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以滁州市为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以滁州市为例

人口达 302 万ꎬ这项及广大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的保障政策已覆盖
国和全省平均的水平ꎮ
1. 1 农民的参合率高ꎬ但了解程度低
2. 1 继续加强宣传工作ꎬ加强信息化建设
认知不足方面的问题ꎮ 为保证新农合的实施达到最佳的预期效
果ꎬ必须要农民积极配合新农合制度的实施ꎮ 组织干部群众学习
滁州市 各 县 实 施 的 新 农 合 制 度ꎬ 农 民 的 参 合 率 虽 已 高 达
合制度在农村全方位的推广和实施ꎮ
针对参合农民小病难报ꎬ大病报少的问题ꎬ政府可以降低起付
1. 2 医疗费用增长ꎬ报销范围狭隘
线或取消部分地区的起付线ꎮ 根据以往大病的报销情况ꎬ估算治
新农合实 施 后 乡 镇 院 患 者 次 均 住 院 费 用 由 合 作 医 疗 前 的
642. 8 元增加到 673. 2 元 ꎬ而参保人员的次均住院费用更是高达
合作医疗资金使用不透明ꎬ资金流动方向并未对社会公开展
制度建立的时间不够长ꎬ很多东西还在探索中ꎬ因此需要解决的问
示ꎬ居民对于新农合了解不透彻ꎬ并且没有便捷的渠道让这些困惑
题还有很多ꎮ
得到及时地解答ꎮ 目前为止ꎬ政府所出台的只是一些一般性的规
1. 滁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及存在的问题
定ꎮ 虽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ꎬ却没有得到充分的贯彻落实ꎮ 各类
到报销无障碍ꎮ 为尽可能的节约成本ꎬ给居民就医提供便捷的方
民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够了解ꎬ至会出现对该项制度的误解ꎮ
式ꎬ需要加快省内外新农合医疗的对接ꎬ从源头上解决异地人员看
正因为新农合制度宣传力度不到位以及新农合制度涉及到了农民
病难的问题ꎮ
2. 2 降低起付线上调封顶线ꎬ扩大报销的范围
的知识盲区ꎬ大多数农民并不知晓新农合制度ꎬ就更不要谈及新农

从公共政策角度看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及改革重点

从公共政策角度看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效果及改革重点

3 信 息不 透 明 。 乏公 正 的 监 管体 、 缺
系。在 现 实 中 , 多政府 管 理部 门 、 生 许 卫 院 、村委 会都 没按要 求公 布合 作 医疗 补
民新农合 满 意度 的调 查 , 有 3 % 的农 只 5
民对 新农 合 的实施 效果 表 示满 意。
3 从 对 政 策 的监 督 来 看 。 然 卫 生 、 虽 部 门做 了一定 工作 ,但 对 医疗 机构 和 资 金管理 仍缺 乏有 力监 管 。据 近 几年 媒 体
线 , 致新 农合 保 障水平 有 限。 农合 制 导 新
度 的 政 策 目标 定 位 是 “ 大病 ” 但 现 实 保 ,
壮 大 新型 农 村合 作 医疗 基金 的实 力。科
学合 理地 确 定 起付 线 、封 顶线 以及 报销 比例 ,探 求 封顶 线 以上 医 药费 用 的支付 途径。 应在 大病 补偿 的基础 上 , 予低额 给 的 门诊 补 偿 ,使 每一 名 参合 农 民切 实体 会到 参合 的优越 性 。从 基金 总额 中拿 出 3 5 作 为新 农合 风 险 基 金 ,以应 对可 —% 能发 生 的入 不敷 出的情 况 。 3 健 全 完 善 监 管机 制 。 医疗 机 构 、 使
公 开 的 重 要 内 容 。 建 立 健 全 新 农 合 管 理 组 织 、参 合 者 和 医疗 单 位 三 方 制 约 机 制 , 行 管 办 分 离 , 范 运 作 , 管 实 规 监
到位 。县 级 新 农 合 办 要 加 大 对 定 点 医
通过虚报参合数套取新农合基金情况 ,
存 在部 分 医疗 机 构 虚 开 、 改 住 院 收 费 涂
合 的动 力还是 以政 府推 动 为主 。 2 从对 政 策 的执 行 来 看 , 、 虽然 极 大 程度 解决 农 民看病 问题 。但农 民对新 农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是指农村居民通过合作方式共同参与医疗保障的一种制度安排。

目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障水平不高。

由于农村居民收入较低,医疗费用相对较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在保障水平上存在一定的不足。

部分农村居民在患病时,尤其是严重疾病时,面临高额医疗费用压力,有时甚至需要借债或卖房子来支付医疗费用,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

保障范围有限。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通常仅覆盖基本医疗费用,对于一些高额医疗费用、特殊药品、康复治疗等方面的保障较为不足。

这使得一些农村居民在面临严重疾病时,仍然需要承担较高的医疗支出,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和救助。

报销流程繁琐。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报销流程相对繁琐,需要居民提供大量的材料和证明,操作复杂,耗时较长,给农村居民带来不便。

一些老龄化、低文化程度的农村居民更难以胜任这些繁琐的报销手续。

在资金来源方面,当前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主要依靠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个人和集体筹资三个方面来筹集资金。

由于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导致资金缺口的出现,特别是在保障范围、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提高时,很难有足够的财政补贴,这一问题也需要进一步解决。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还存在着管理和监督不够完善的问题。

一方面,部分地区存在着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财务风险高等问题,导致资金管理和使用不透明;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监督也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或虚假骗取医保资金,损害了医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存在保障水平不高、保障范围有限、报销流程繁琐、资金来源不稳定、管理和监督不完善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完善机制设计和管理监督体系,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优化报销流程,提高资金筹集和管理效率,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人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人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

人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人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研报告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其中的医疗卫生问题也逐渐得到了关注。

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为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实际操作中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深入调研,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概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将农民个人、集体和政府资金进行合作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

该制度主要由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出资,农民缴纳一定的个人保费,通过购买医保服务来保障农民的医疗需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县为单位实施的,农村居民可以在自己的村庄内、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中享受医疗服务。

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费用是由农民个人出30元、村集体出10元和地方财政出30元,也就是说,一个想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农民需要缴纳70元的费用。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研情况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调研中,发现了以下一些情况:1.医保覆盖面不足在一些地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面仍然比较低,甚至有一些农村地区还没有实施该制度。

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缺乏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2.医保报销额度较低在一些地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保报销额度比较低,未能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些地方乡村卫生站也没有能够为农民提供足够的医疗服务,导致农民在就医方面仍然存在着困难。

3.缺乏医疗保障意识一些农民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是很了解,也不太愿意缴纳医保费用。

而且农村地区本身的贫困程度也较高,为了减轻经济负担,很多农民并不会主动缴纳医保费用。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进建议针对上述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1.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扩大医保覆盖面。

2.增加医疗保障的权益,提高医保报销额度,完善更多的医疗服务。

3.提升农民的医疗保障意识,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被逐渐建立起来,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就医的困难。

目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本文将对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问题进行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存在着参保率低和费用支付不足的问题。

由于一些地区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部分农民没有达到参保标准,导致参保率偏低。

一些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参保的重要性。

由于合作医疗保额较低,一些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导致农民就医时还需要承担较大的费用压力。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也存在问题。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资金主要来自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和政府的财政补助。

由于一些农民经济困难,个人缴费意愿不高,导致缴费人数和金额不足,影响了合作医疗保障的稳定运行。

一些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上存在着不规范和滥用的问题,导致农民的实际保障效果受到影响。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政策和制度设计还不够完善。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覆盖面过窄,一些特定群体(如农村留守儿童、农村外来务工人员等)无法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障的福利。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对于医疗机构的监管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着虚报费用、过度治疗等问题。

农村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也严重制约了农民就医的便捷性和质量。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宣传和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尽管政府对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加,但仍有部分农民对该机制的了解不足,不知道如何参保以及如何享受相应的保障。

农村医疗保障机制的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参保人员信息不完善、报销流程繁琐等,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和保障效果。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在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完善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改进政策和制度设计,优化农村医疗资源布局,并加强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利弊分析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利弊分析

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利弊分析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该制度通过农民个人和集体经济共同投保、政府财政支持、医疗服务价格控制等方式,向农村居民提供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

下面将就新农合制度的利弊进行分析。

利:1.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在新农合制度实施之前,农村居民由于收入相对较低、社会保障较为薄弱,很难享受到质量较高的医疗服务。

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解决了农村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提高了农村人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2.加强了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

新农合制度鼓励农民个人主动缴费,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还促进了农民经济的发展。

同时,这也为农民提供了一种可以依靠社会保障来应对疾病风险的方式,增加了农民对未来风险的抵御能力。

3.促进了农村医疗服务的提升。

新农合制度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控制,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降低了农民看病的负担,并促进了医疗服务的合理化发展。

同时,农民在医疗费用方面也更加理性,不会进行过多的医疗消费行为,从而减轻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4.促进了农村收入分配的公平。

新农合制度依靠政府财政支持,增加了农民的医疗保障待遇,缓解了医疗费用对农民家庭生计的压力,有助于促进农村地区的收入分配公平化。

弊:2.医疗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农村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医疗服务质量不高。

虽然新农合制度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但是医院的收入还是以医疗服务为主,为了谋取经济利益,一些医院可能存在过度医疗或者药品过度销售的问题,导致医疗费用的增加和农民的负担加重。

3.报销比例偏低。

新农合制度报销比例较低,不能覆盖全部医疗费用。

而一些大病患者需要较高的医疗费用,新农合的保障力度不足,让大病患者难以承受。

4.承办机构运行不够规范。

新农合的承办机构多数为当地政府的社保局,管理和运行存在不足。

一些承办机构未能及时核销医疗费用,或者审查不严,造成部分参保农户的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而设立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当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有限。

目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只包括了基本医疗保险,对于一些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覆盖不足,导致一些农村居民在面对重大疾病时承担了较高的医疗费用,造成了经济负担的加重。

农村居民参保意识和参保率较低。

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农村居民对于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识相对较低,导致参保率较低。

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和推广,一些农村居民对于医疗保障制度的了解不足,进一步造成了参保率的下降。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融资方式难以为继。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支出和农村居民个人缴费两种方式来实现融资。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村居民承担个人缴费的能力有限,政府财政支出难以满足医疗保障的需求,导致医疗保障资金短缺的问题。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匮乏,医疗水平较低,导致农村居民在就医过程中面临着医疗技术水平低下、医疗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使得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服务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参保的意识和参保率。

通过多种形式,如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向农村居民普及医疗保障的重要性,提高他们对医疗保障制度的了解和信任。

探索可持续的融资方式,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农村居民的缴费能力。

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医疗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通过多元化的筹资方式,如社会募捐、商业保险等,来增加医疗保障的资金来源。

加大对农村医疗服务的投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人员培训,提升医疗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提高农村居民就医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在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研报告(3篇)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研报告(3篇)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研报告(3篇)报告一: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介绍和现状调研一、引言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中国政府为了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需求而推出的一种重要医疗保险制度。

本篇报告主要介绍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并对其现状进行调研分析。

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概述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中国农村居民参加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该保险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参保农村居民等多方共同投入资金,实现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

三、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现状调研1. 参保覆盖率:根据我们的调研数据,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覆盖率逐年提高。

截至目前,全国农村居民参保率已达到80%以上。

2. 政府资金投入: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财政投入不断增加。

数据显示,中央政府每年投入数百亿元用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金。

3. 医保待遇: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医保待遇,基本医疗费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报销。

然而,在一些落后地区,医保待遇仍然存在不足的问题。

4. 医疗服务供给: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供给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方面,农村地区医疗资源较为匮乏,医疗服务难以覆盖。

另一方面,一些医疗机构对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接受程度不高,存在着一定的限制性。

四、课题的建议1. 提高参保覆盖率:加强对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政策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保意识和参保热情。

2.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

3. 完善医保待遇:改善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提高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

4. 优化医疗服务供给:加强农村地区医疗机构的建设,提升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改善农村居民的就医环境。

报告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运行机制调研一、引言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运行机制的优化是保证该制度正常运行的关键。

本篇报告主要调研和分析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运行机制,并提出一些建议。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提升。

我们也不得不面对着一些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相关的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政策规划与实施不够灵活在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实施中,政策规划和实施存在灵活性不足的问题。

由于农村地区的差异性和复杂性,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制定的政策也需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政策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往往显得较为僵化,很难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二、保障水平不够高当前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保障水平还不够高,尤其是对于一些特殊的疾病和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还有所欠缺。

由于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一旦遇到严重疾病或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仍然十分沉重,这也容易导致出现其他一些问题,如医疗费用无法支付、对医疗保障机制不信任等。

三、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在我国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的分配还存在不均衡的问题。

一些偏远地区的医疗条件相对较差,医生和医疗设施的匮乏使得农村居民就医十分不便。

而一些发达地区的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分配则相对较好,就医条件较好。

这使得一些被困难地区的农村居民可能会远赴他乡求医,增加了就医的成本和风险,也不利于农村医疗保障机制的覆盖和实施。

四、监督管理不到位在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实施过程中,监督管理方面也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一些地方和组织对于医疗保障机制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如虚报医疗费用、挪用医疗保障资金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医疗保障机制的资金安全,也降低了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五、医保与医疗卫生服务脱节当前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在医保与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存在脱节的问题。

一方面,农村医疗保障机制的实施主要注重医疗费用的报销,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并没有得到足够的保障。

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有些地区和医院存在变相收费、虚假宣传等问题,这也直接损害了农村医疗保障机制的实施效果。

最新-新农合医疗制度实施困境探析3篇 精品

最新-新农合医疗制度实施困境探析3篇 精品

新农合医疗制度实施困境探析3篇第一篇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困境1.1自愿原则下的逆向选择困境治疗,由于目前农村人口的流动性较大,外出务工的人员不断增加,这部分人员由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不愿意参保,而他们又恰恰是农村中支付能力最强的人群。

这种种因素进一步加剧了逆向选择的可能性。

1.2大病统筹原则下的给付模式选择困境从中国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是以大病为重点,主要用来解决因大病造成的社会问题。

首先,在实施的过程当中,因为农民看不到预期的收益,通常缺乏有效关注,于是,在大多地区,便采取来一种福利型的模式。

通过建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农民的缴纳部分归纳在人的账户,平常用于普通门诊的补偿费用,社会统筹账户则由政府纳入补助,用于大病的补偿。

这样做的缺点是资金比较分散,而且报销费用低,没有起到负担农民医疗的作用,合作医疗便成为一种形式。

1.3农民参加的积极性不高依据制度经济学的原理,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都是制度相关群体利益博弈的结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行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如何协调政府,农民,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

这三者在磨合的过程当中,地位不近相同的,在他们之间,存在着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

这个过程当中,政府又担任着监督者的角色,同时也是制度的制定者、组织者,地位上占优势;而且医疗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等,对于农民来说医疗机构具有天然的优势,而农民在地位上很明显居于弱势,同时合作医疗的主要受益对象和主体又正好是农民,所以如果农民在合作医疗过程中的地位得不到有力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很明显将会偏离设计者的初衷,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农民地位的弱势也决定了农民是最容易被调动和发展的一个群体。

首先,从医疗机构出发,它必须从自身利益来考虑,它具有扩大影响,扩大需求的动机,而且农民在也愿意获得最好的医疗服务,在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医疗补助的情况下。

其次,也可以政府通过吸引农民参与到制度制定和组织监督的过程中来。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问题分析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是我国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它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因缺乏医疗保障而面临的医疗风险问题。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筹资方式存在不足。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筹资主要依靠个人缴费、政府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助等方式。

由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个人缴费能力有限,导致筹资规模不足,难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

政府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助的不稳定性也影响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覆盖范围有限。

目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主要面向农村居民,但由于行政区划的划分和行政管理等原因,一些农村居民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障的待遇。

一些特殊人群,如外来务工人员等也未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导致保障覆盖范围不全面。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保障水平亟待提高。

尽管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在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保障水平较低的问题。

农村居民在享受医疗保障时仍然需要支付较高的自费比例,特别是在大病保险方面仍存在一定的漏洞。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保障水平亟待提高,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

第四,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管理和监督存在薄弱环节。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需要依靠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定期审核和评估机制。

目前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存在不足,导致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运行效果无法得到有效监管和控制,从而影响了机制的正常运行。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筹资方式不足、保障范围有限、保障水平亟待提高和管理监督薄弱等问题。

为了改善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制的筹资机制,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并加强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以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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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共政策分析内容摘要:我国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紧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弱化逐渐萎缩,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滞后,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我国医疗卫生改革中制度安排的缺陷和政府责任的缺位,因此必须加强政府政策的支持力度,重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府公共政策选择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着眼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将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到广大农村,逐步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尽管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顺利,卓有成效,但由于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制约因素多,在制度安排和政府责任还存在明显的缺位。

因此,强化政府责任是构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根本保证。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临的困难(一)市场化困境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广泛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严重弱化,公共积累下降,合作医疗资金断流,合作医疗体制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无法有效运行。

在市场化和有限政府干预的双重推动下,政府弱化对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投入,把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推向市场,乡镇卫生室、卫生院被承包或转让给个体经营,农村合作医疗处于无政府的发展状态,无形中限制了公共卫生资源的投入,形成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匮乏、卫生基础建设滞后、“公民合办”的治理结构难以实践的局面,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困难重重。

1.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匮乏首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严重不均,农村所占比重甚低。

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农村只占其中20%。

从农村卫生与全国卫生总费用的变化趋势来看,尽管政府和社会投入比例都在下降,个人支付比例上升,但在目前农村卫生费用结构中,政府投入比例更低,个人支付比例更高。

1991年至2000年政府农村卫生投入比重由12.55%下降到6.59%,社会卫生投入从6.74%下降到3.26%,同期农民个人支出从80.71%上升到90.15%。

其次,地方财政投入有限。

新农村合作医疗推行正值农业税免,地方政府面临巨大的财政缺口,而分税制改革下的财政责任机制加重了地方财政的负担,县乡财政运转困难,新的财政困难严重影响着其对合作医疗的资金投入,加剧了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匮乏。

2.政策执行力度不够(1)政府责任意识的缺位限制了公共卫生的有效投入。

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的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医疗卫生支出仅被政府视为公共福利消费,其投入比重难以符合公共基本需求的客观标准;政府在运用市场来解决农村医疗卫生筹资以及成本控制的同时,尚未形成促进其增加卫生投入、控制成本的良好机制,加上约束机制的不健全,催生了医疗机构的腐败,易出现以收费来弥补资金缺口的“过度服务”的现象,造成资源浪费。

(2)分税制改革下形成的财政责任机制弱化合作医疗政策的执行。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没有设立专项的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公共基金,迫切需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但分税制改革下形成“本级保本级”的责任分担机制,没有形成完全匹配的权财承担体系,上级政府会把责任推卸给下级政府,直至县乡两级承担,而农业税改革下的县乡级政府也没有足够的财力来支持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医疗政策的执行。

(3)基层干部考评制度的不合理影响着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执行。

基层干部主要考核指标是经济发展、财政收入、招商引资等,难以提高干部在改进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积极性,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被边缘化,相关医疗政策无法有效落实。

3.“公民合办”,“公”、“民”角色不清这主要体现在集体概念模糊,“公”方的筹资主体角色定位模糊,缺乏相应的筹资细则。

中央和地方没有明确的出资比例和标准,个人和家庭尚未形成合理的出资定位,出资标准是固定的数额还是与年纯收入水平挂钩的界定不清,特困群体的医疗救助标准没有完全形成,合作医疗筹资困难,农民成为合作医疗资金的实际提供者;此外,在建设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和队伍方面,政府的角色没有明确的定位,其所属各部门与个人没有明确相应的职责,更无具体的协调规则,乡镇卫生体制的改革和转轨尚未彻底的解决。

这些都极大地阻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有效实践。

(二)政策体系干扰第一、规范不合理,权威性和连续性不够。

虽然是实行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结合的资金筹集制度,但农村集体的经济实力薄弱,无力投入资金,而个人资金筹集过程的“一刀切”,加重了贫困家庭负担。

另外,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几次改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没有成效,造成政策缺乏连续性,给农民带来心理阴影,误认为新农合政策是取消农业税后政府变相的收费行为,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第二、操作的非成本因素高,理赔难,程序复杂。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手续流程繁杂,涉及到村、乡、政府、医院、信用社等多家机构,服务环节不很完善,如果投保前没有开展相关指导,对于素质不高的农民,理赔较为困难,利益权衡之余,他们很难主动参与到新农合中。

第三、总体资金积累不足,赔付率低,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不高。

由于每人投保金只有30元,且外出人员必须在投保地就诊,在外就诊不予报销,使得参保的大都是得病率较高,报销频率较大的老人、小孩、妇女,限制了资金筹集的来源。

有限的积累资金难以维持实际的医保开支,赔付率较低,参保农民难以享受到有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上述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身的可持续性和实际效果,若不加完善,难以取得很大的成效,无法满足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思考医疗保障服务是公共产品,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自发生产和供给,需要政府实施运作。

政府自身的角色定位以及制定公共政策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建的成败。

如何强化政府的责任,促进新型农村医疗保障政策的完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完善制度设计一项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与其根植的制度环境密切相关,如何结合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人文特点,因地制宜的确定医疗保障模式,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设计的核心所在。

因此,设计农村医疗保障模式应着眼于长远,以传统文化为根基,以不同的制度基础和条件为依据,培植其发展所需的社会环境,为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创造条件。

1.高经济收入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模式选择这类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较快,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结构、人文观念较为接近,初级卫生保健水平较高,需要形成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服务机制来满足较高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可以实行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对接,努力形成以社会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农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2.中等收入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模式选择这部分地区集体经济实力不强,扶持能力有限,补偿水平不高,而农民收入较少,剩余积累不多,只能负担小额医疗费用,但缺乏抗大病风险的能力。

因此,可推行以大病统筹为主,家庭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带来的医疗保障问题。

同时应根据地理环境、病人流向,结合乡镇撤并、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重新调整中心卫生院的布局,建设有效的医疗保障服务载体。

3.低收入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模式选择低收入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限,要形成以低成本的卫生预防为基础,中医治疗为主体的医疗模式,并加快建立相应的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以及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预防保健制度,重点建设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发展全科医生服务,建立“官办民助”式的社区性合作医疗组织。

同时要强化中央政府的责任,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实行中央政府投入为主,地方政府投入为辅,农民个人交费为补充的筹资机制。

(二)强化政策支持力度1.“抓小放大”,建设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平台政府要“抓小放大”,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统一规划,统一调整,统一定位,建立健全中心卫生院为骨干,一般卫生院为辅助,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两级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高效、便捷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重新设定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并赋予不同的服务功能,建设多渠道、多元化的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平台。

2、健立健全医疗保障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政府转移支付力度,确保资金有效供给不少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有限,财政收支困难,无法支持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上参保率低,基金规模小,覆盖面窄,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对此,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法律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农村医疗卫生在财政预算中的“法定”支出地位,给予农村贫困地区更高的优先权,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供给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落实科学、合理、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为推进合作医疗制度实践提供充分的资金来源。

3.加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以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多方面提升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强医务工作者的服务技能,有计划的实行城市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农村,在医学院校中选调优秀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困难乡村卫生院培养医疗人员,给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注入新的活力。

(三)转换政府角色长期以来,医疗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需求方谈判能力较为软弱,使得决策者多运用价格手段来约束医疗服务方的市场行为,但药价虚高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因此,在建设新农合的过程中,需要转变政府的角色,使其成为医疗服务“第三方购买者”,形成医生-病患-付费者的三角关系,将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发展成投保人的经纪人,以有效控制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与价格相匹配,维护患者的利益。

(四)加强立法制定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法,促进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改变其依靠计划经济和高度行政干预来运行的不良局面,强化其法律的权威性。

要规范合作医疗管理者和受益者的行为,明确政府的职能以及经办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和职能,明确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修改药品注册法,严防旧药“变脸”定新价,严格控制医价,规范药品名称,统一为“通用名”来提到“商品名”,对主要成分不变的药品规定一律不得再申请为“新药”,从根本上杜绝高价药的产生。

参考文献[1] 陈佳贵,王廷中.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01-2004.NO.2[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3] 林淑周.新农村建设视角下农村弱势群体医疗保障问题研究[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6(5).[4] 曹普.1949-1989: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演变与评析[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6(5).[5] 王元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卫生经济研究,2006(11).[6] 钟建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施难点及措施[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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