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栅栏设计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设置原则
2.1 防护栅栏高速、城际铁路封闭型式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栅栏、围墙或声屏障。设置规定:
①封闭栅栏一般设置在地界以内0.5 米处;
②防护栅栏外侧有效封闭高度不低于2.7 米。
③栅栏肋柱间隙不大于10.5 cm,不符合标准的在栅栏外侧采用热镀锌网片加密;
④混凝土栅栏下槛到地面底空不得大于10cm;
⑤铁路高架桥3 米以下矮墩地段应予以封闭;
⑥新建高速、城际铁路与既有铁路并行时,两线间应进行隔离封闭。共站且线间距小于6 米的区段可不封闭,以站区封闭为主;
⑦同一条铁路防护栅栏形式应统一;
⑧铁路区间根据路内单位作业需要可适当设置作业通道(门),两通道间距离原则上不得少于 3 公里。
2.2 上跨立交桥防抛网:公路(或人行天桥)上跨铁路时,公路桥两侧铁路上方必须设置防抛网。当公路机动车辆防撞、防坠落设施不能有效作用时,桥梁两侧距离最外股铁路中心线30 米范围内须设置防护墩或防撞墙。
2.3 公铁并行桩:公路与铁路并行相距在12 米以内,且公路路面高于轨面或低于铁路轨面0.5 米以内、机动车辆容易冲(坠)入铁路线上的地段均要安装公铁并行防护桩。
2.4 新建高速、城际铁路工程的防护设施设计、制作、埋设、安装方案须经路局建设处、工务处、运输处、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查,形成会议纪要后,方准进入施工阶段。声屏障、围墙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设计、施工,必须保证设施倾覆时不侵入铁路限界。
2.6 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与铁路同步投入运营使用。建设单位应协调各施工单位在线路开通运营前按规定与设备管理单位办妥竣工验收交接手续,提供的资料应包括与路局栅栏管理台帐统一格式的书面资料及数据库。
3.安装标准
3.1 防护栅栏
3.1.1 防护栅栏除具备基本封闭功能外,还应兼顾美观。根据通用图集“严、直、齐(平)、美、稳”的要求,应做到“基础稳固,满足功能;构件精致,整体统一;线型平直,顺接合理;色泽一致,景观和谐” 。严:封闭严实。栅栏不留任何超过10.5cm 的间隙,已安装的栅栏肋柱设计间隙大于10.5cm 的,应采用高 1.5 米、孔径小于5cm×10cm、直径φ
4.0 热镀锌金属网片进行加密补强;桥、涵连接处封闭高度高出地面不低于2.7m,栅栏下端距地面间隙不超过10cm,超过10cm 时要使用栅栏片或砂浆砌砖等刚性材料进行封堵。直(纵视):沿线路方向顺直,与线路走向保持基本平行,不忽近忽远,保证每一个自然段到线路间距相等,平原地段(丘陵)自然段应尽
可能长(一般不少于1000m,困难地段不少于300m),自然段间采用直角拐弯进行连接;曲线地段采用平行于线路的方式圆顺过渡。齐(横视):防护栅栏顶端纵向过渡平滑整齐,不忽高忽低。每一平台以错台方式过渡,错台位置必须设置双立柱,相邻两立柱顶端高低差不得大于10mm。设置在地界内时每平台长度根据地形确定,一般不少于1000m,困难地段不少于200m,山区陡峭地段最困难时不得少于50m;设置在路肩上时每平台长度一般不少于2000m,困难地段不少于500m。栅栏与桥梁、隧道、涵渠以及其他既有建筑物须合理顺接,无缺口、不零乱。美:要求整体效果美观,与沿线绿化及其他建筑设备相协调、统一,同一条线路原则上只采用一种防护栅栏型式,不允许若干种封闭型式交替使用。稳:立柱构件及基础稳固、不易破损或倾倒。立柱基础采用C25 混凝土浇筑,尺寸为600mm×600mm×900mm,埋设深度按设计要求不少于0.7m;栅栏每一构件要严格按设计要求预制、养生、运输、埋设、安装,保证设计使用寿命。
3.1.2 路堤地段混凝土防护栅栏设置在沿铁路地界内侧0.5m 处;路堑地段设在天沟外0.5m 处,无天沟则设在堑顶外0.5m 处;路基宽度满足时,也可以设在路肩上,但距最近钢轨距离不得小于5.5 米。3.1.3 隧道进出口封闭时,栅栏应设置于隧道进出口堑顶以外至少2m 处,地形陡峭(山体坡度>75°)人及动物确实难以到达的可不设置。
3.1.4 下穿铁路公路或过水桥桥头封闭时,应沿桥台前锥体外合适距离直角封闭。铁路上跨桥 3.0 米以下的矮墩地段应采用混凝土栅栏予以封闭,标准同线路封闭区段。应保证封闭无缺口,整体连续、美观,人畜无法进入。
3.1.5 下穿铁路涵洞封闭时,路基到涵洞应从路基沿八字墙到涵顶帽石自然顺接过渡,涵顶桥梁栅栏距涵洞两侧防护栅栏等距、同角度;小涵洞有条件的可直接采用防护栅栏封闭。使用栅栏封闭有难度时,可采用浆砌砖墙的方式封闭,封闭后距地面高度不得少于2.7m。
3.1.6 栅栏横跨倒吸虹、过水涵、排水渠、高土堆等物体,外侧封闭高度不足 2.7m 时,应采取进一步加高或外侧降坡等方法进行封闭;倒吸虹、过水涵、排水渠等下部人及动物容易钻入的,可采用栅栏网片或铁栅栏进行封堵,要注意不得影响排水断面。
3.1.7 施工放线遇到建筑物、铁路设备等情况时,应采用直角拐弯封闭,对建筑物、设备等应根据实际情况放入防护栅栏以内或以外。
3.1.8 遇车站、货场,正线与支线、牵出线、专用线、段管线等线路交汇部位,防护栅栏应自开口位置向支线延伸封闭不少于200m,有条件的也可安装大门并以关闭为定位。
3.1.9 混凝土栅栏立柱外侧每隔30m 设置警示标识。在设置警示标识的立柱上预制内凹的“禁止入内” 字样,采用黑体字
形,字高80mm,字体内部涂红色油漆。
3.2 上跨立交桥防抛网
3.2.1 长度:防抛网端部距离最外股钢轨垂直距离不得少于20 米。
3.2.1 高度:自上跨桥路面至防抛网顶部不低于2.5 米。
3.2.3 孔径:网眼不大于1.5cm×1.5cm。
3.2.4 材质:上部结构金属部件表层应进行热镀锌+浸塑处理,热镀锌量270g/m2,浸塑厚度0.8~1.2mm,浸塑颜色为墨绿色。
3.2.5 结构:钢立柱、基础等整体结构须经过设计检算,满足一定的抗风能力和绝对的牢固性。
3.3 公铁并行桩
3.3.1 由立柱及横梁组成,为方便施工及取材,一般采用废旧钢轨焊接(或铆接)加工而成。立柱间距视现场情况采用2~3 米。立柱高1.8 米,埋入地下1.0 米,立柱基础采用C25 混凝土浇筑,浇筑尺寸为600mm×600mm×1000mm。
3.3.2 并行桩的所有构件均应进行严格的防腐防锈处理。立柱和横梁均需涂醒目或反光的涂料,采用黑黄相间色间距200mm。
3.3.3 公铁并行桩中心距路肩边缘不得小于0.8 米。
3.4 声屏障及围墙
3.4.1 声屏障按部通用图或相关标准设计、施工,应确保设施倾覆时不得侵入铁路限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