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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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绩效考核方案

篇一: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及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和田地区地税系统20XX年绩效管理及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局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机关效能,扎实推进地区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根据区局《20XX年自治区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要点》(新地税发〔20XX〕71号)及《和田地区地税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和地税函〔20XX〕65号),结合和田地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大力倡导“新疆效率”,坚持“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治税宗旨,以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为主题,大力弘扬和田地税精神,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全面提升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税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地税系统开展绩效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倡行“新疆效率”,全面践行“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治税思想,强化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建设,使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进一步加强,团结共事、爱岗敬业氛围进一步浓厚,执法行为和纳税服务得到进一步优化,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有新的提高。三、考评对象及内容

和田地区地税系统绩效考评对象为地区地税系统各级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和田地区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及考评工作重点围绕履行职责、制度建设、效能效率、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开展。

(一)履行职能职责情况

1.完成区局党组、地委行署和地区局党组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主要为:组织税收收入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加强税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税收执法情况;财务管理、政务管理、服务保障和综合治理情况;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创先争优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

2.绩效考评工作开展情况。高度重视并及时研究部署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工作安排部署全面、宣传教育有力、贯彻执行到位、检查整改落实、信息上报及时、资料收集齐全。

(二)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和纳税服务制度。制定的

制度能结合实际、内容具体、实用可行,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并向社会公开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办部门、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监督渠道、办事结果、责任追究等方面向社会公开。

3.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制定群众评议、领导评价、绩效考评制度,对履行职责、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评议。

4.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制度。对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绩效考评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敷衍考评检查,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三)提高效能效率情况

1.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单位办事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各项工作指标量化分解到位,治理“懒、散、庸、拖、贪”现象成效明显,工作效能明显提高。

2.规范行政审批(许可)。清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无擅自增加审批(许可)项目行为;规范程序,简化手续,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3.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

4.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主体明确、程序

合法、依据正确、事实确凿、处置适当、手续完备。

5.切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网上审批、报备、收费和公文传递等工作效率,发挥“服务、审批、监管、预警”功能效果明显。

6.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在办税服务等窗口单位,推行服务对象现场无记名满意度评价工作,完善相应的服务条件和设施。

(四)改进工作作风情况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热情、为民解忧,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现象。

2.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自律、秉公用权、勤政清廉,无“吃、拿、卡、要、报”现象。

3.严格规范内部管理。对纪律松弛、自由散漫等现象有检查、有处罚、有整改。

4.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深入基层和服务对象,察民情、解民意,解决实际问题;规范面向基层的检查评比活动;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精简会议和文件,服务基层。

5.加强投诉举报处理。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渠道,群众举报和投诉事项以及上级转办的投诉件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复,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四、考评方法

(一)自我考评。各县市局制定考评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考评记录,半年组织一次考评。10月底前将本单位年度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情

况书面报送地区局绩效办。

(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与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结合进行。通过书面报告、查阅资料、延伸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进行年度集中考核。主要考核指标按照《和田地区地税系统绩效考评集中考核表》规定执行,实行百分制。

(三)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包括社会公众测评、部门互评。对各单位(内设机构)履行职责职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效能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1.社会公众测评:委托第三方在服务对象中就被评议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和无记名投票测评。

2.部门互评:组织被考评单位(含基层与机关互评)进行无记名测评。

主要考核指标按照《和田地区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及考评工作群众评议测评表(和田地区地税系统绩效管理调查问卷)》规定执行,实行百分制。

(四)领导评价。由地区局绩效办分别向地区局党组领导发放评价表,征求对各单位、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五)察访核验。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投诉回访等形式进行检查和核验,分专项督察、明查暗访、投诉查处三种形式。1.专项督察,定期或不定期对区局、地委行署和地区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情况和单位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明查暗访,对群众举报或基层反映的问题、平时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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