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制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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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的法制转型

——制度化、政治化、生活实践化摘要:我国为中华法系,随着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促使我国的中

华法系逐步解体,学习西方、效仿西方成为中国在19世纪的主流形势,本文分析中国近代的法制转型,以及法制转型的具体体现和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法制转型、制度化、政治化

一、中国法制转型的分析

中国的法制转型分为近代的法制转型和现代的法制转型,本文叙述的为近代的法制转型。自中国的秦朝以来,我国一直处于封建社会,受君主专制的统治,皇帝是整个国家最高的统治者。礼法不分、引礼入法、法自君出、权大于法、重刑轻民等是中国法律传统的典型特征。礼与法的关系一直没有明确的界限,礼治对国家统治有很重要的作用,很多法律制度也是根据礼形成的,还有直接由礼形成的法律规范。在19世纪中叶,列强对中国发动了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闭关锁国的封建大门,并迫使中国签订了很多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由此对中国的影响,中国开始开眼看世界:1、清政府为了维护统治,学习西方的先进法制,进行了清廷修律,它的宗旨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以符合帝国主义侵略者的需要;同时又要固守中国封建法统,维护满洲贵族为核心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清未刑律、民律草案的修订,打破中国固有的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立法形式,出现了许多独立的部门法,这在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上是一个很大变化,标志着封建法系进一步解体。2、中国优秀的仁人志士看到了中西方的差别,开始学习西方的法制或体制,要求变法,要求富强,吸收西方的法律文化,提出一系列否定、怀疑、反叛封建法统的观念。如:法要因时而变的思想,法要为民而立的思想,分权思想,法治思想,追求合法权利思想,自由平等思想,这些先进的西方思想也逐步被我国人民所接受。这些导致中国传统法的转变:从固守成法到师夷变法;从维护十三纲到批判三纲;从盲目排外到中体西用;从专制神权到君宪、共和;从以人治国到依法治国;从义务本位到权利追求;从司法与行政不分到司法独立[1]。中国法制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变。

二、中国近代法制转型的具体表现

首先,中国的法制制度是从不完善到的完善,从不健全到健全的一种过渡,中国法制在近代转型在制度化的体现是建立起近代先进的资产阶级的法律。1、确定共同的价值观念:(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2)、树立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人治转型法治;(3)、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离。先进的西方价值观念使中国的法制深入人心,任何的复辟帝制的行为都将是失败的。2、制定法制规范,共同的价值观需要有规范来支持,确立先进的法制制度——三权分立的分权制。推崇司法独立制度,保证权力不被乱用,

[1]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2009年01月

建立一个平民直接行使权力的立法、司法、行政分立的总统制共和国。3、建立机构,规范的实施要由组织机构保证,制度化过程也是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的过程。司法部门的建立,行政部门的建立,立法部门的建立,这些机构的建立可以使中国的法制更加的健全。任何法律制度都是植根于民族土壤和现实社会生活的基础之上的,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只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法律制度形态。中国的近代法制,是不断加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法制,始终没有走上完全资本主义化的轨道[2]。近代的法制,不断的社会变迁并没有带来令人满意的制度创新,从而促使向现代化的法制发展。

其次,政治化的完善对经济的发展也有促进作用。中国法制转型在经济上的集中体现,经济上由传统的自己自足的小农经济转变为西方资产阶级的经济发展模式,现代中国的法制转型,是一个经济增长过程之中的由传统“人治”型模式向现代“法治”型模式转变的演化过程,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伴随经济成长而至的个人素质的普遍提升,为外来移植的法律资源与本土自身的法律资源之间的融合提供了一个制度性的激励。同时,司法的公正性和收入的不平等,又成了法制成功转型的体制性约束。“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信仰并遵守法律的过程,同时也就的经济增长过程。为了争取民族富强,实现民族的独立,实行君主立宪制,在政治上,它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在君主立宪的政治体制是国家在法制的转型上的集中体现,虽说在在转型的过程中资产阶级的很多法律制度或是法律制度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在法律移植的过程中与土壤的适应性上产生一定的矛盾,促使了仁人志士不断的完善法制,转型在政治上的过度,从而也促使向法制的现代化转变。

最后,在中国法制转型过程中人们生活的变化也尤为明显,主要体现在,人们生活上学习西方,改变封建传统的裹脚、辫子等陋习,向更为文明的法制生活方式发展。先进的法制教育也使人们的生活实践上与封建社会时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差异,使人们更为自由了。在人民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懂得了维权,有了法院更为保护权利的机关。先进的生活方式在生活实践上也促使人们更懂的要生活更文明就要使国家富强,民族独立,人们只有生活在独立国家里才可以有尊严。完善的法制体系十分的重要,这种思想是从法制转型过程中逐渐产生的,资产阶级的先进思想的传播使民众不再麻木,在生活中不断实践什么样的法制制度更适合中国,中国的法制怎么样得到更为完善的发展。中国的法制从封建到近代,再到现代的转型中在生活实践上逐渐完善。但是,生活实践化的转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他就是要在反复的实践中,使法制更为贴近生活,更能指导实践。

三、中国近代法制转型的影响

中国近代法制转型的最为直接的影响就在于几千年的封建法制、君主专制被先进的法制与政治体制所代替,虽说中国并未走上完全资本主义道路,但它却成为阻碍后来一些想要复辟的城墙。总而言之,中国的法制转型是最早19世纪中叶的由封建向近代化的转变,进而向现代化转变,本文对近代化的法律转型作了一些在制度化,政治化和生活实践化上的分析,这是中国落后的人治走向法治的起点,法制的完备的起点。要注意的是虽然西方的法制移植中国,但是在转型的过

[2]叶玉琴:《试论中国近代法制转型的起点与特点》,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学报,2005 年第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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