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关系怎么才可以证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事实收养关系怎么才可以证明

随着大家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收养孩子在实际中也越来越常见。收养是养父母与养子女共同生活,并且养父母要承担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那么这种事实收养关系证明的依据有哪些呢?下面,律伴网小编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事实收养关系证明的依据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事实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国在一定期间内是承认事实收养关系的,但是我国1991年颁布、1998年修正的《收养法》明确规定收养关系的建立需要履行法定的手续,即我国公民收养子女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所以,就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发生纠纷时,应该提交收养成立的时间,如果主张成立的时间是发生在《收养法》实施以后的,则不可能成立事实收养关系,无需荐举其他证据。如果主张成立收养关系的时间是发生在《收养法》实施之前的,则需要再进一步进行审查,以认定事实收养关系是否存在。

二、事实收养关系成立的其他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所以,如果就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发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亲友或者周围邻居的证言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出具的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明,这些证据也可以证明事实收养关系是成立的。

总而言之,事实收养关系证明方式,一共有有两种,一种是去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另一种是提供周围邻居或者居民委员会的证言。其实,只要有事实上的收养关系,一般都可以获得相关证据去证明的。只是合法的收养关系确立,一般都要去相关部门做相关的登记,办理好相关手续。以上就是律伴网小编关于事实收养关系证明的介绍,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惑,律伴网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也欢迎您到本网进行咨询。

文章来源:律伴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