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科目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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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收入还是负债
现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会计处理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所采用的会计科目也并不统一。

曾有作者主张将收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贷记在“补助收入”科目中,笔者认为这样处理并不妥当。

首先,“补助收入”是损益类账户,体现的是村集体的收入,期末损益结算后要转入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一笔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按照笔者的理解,尽管不需要归还,但在项目完工之前,这笔专项资金不能理解为所有者权益,其所有权仍然属于全体村民,由村集体代为管理,因此在账面上应当体现为负债。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只有当项目完成后方能转入资产或所有者权益。

其次,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补助收入”科目用于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财政等有关部门拨付的村组干部工资及办公经费、五保户供养等补助资金。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不属于这类用途的财政拨付。

所以在具体操作当中,笔者主张在收到财政奖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科目。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借记“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科目期末一般无贷方余额。

【例】某村拟建设一条连通村外公路的道路,计划投资20万元,按人均30元的标准向村民筹资8万元,按人均30个工日共筹劳500个工日,上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0万元。

1.召开村民大会讨论,修路方案得以通过:
借:内部往来80 000
贷:“一事一议”资金80 000
2.村民上交应付筹资额:
借:现金80 000
贷:内部往来80 000
3.购买修路材料,支出现金2万元:
借:原材料20 000
贷:现金20 000
4.使用购买的修路材料,同时使用砖、瓦、水泥等集体库存物资,价值3万元:
借:在建工程50 000
贷:原材料20 000
库存物资—砖、瓦、水泥30 000
5.村民以筹劳方式投入500个工日,每工日按当地劳力成本计价40元:
借:在建工程—人工费20 000
贷:公积公益金20 000
6.收到上级政府财政奖补10万元:
借:银行存款100 000
贷: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00 000
7.以银行存款支付施工队工程款13万元:
借:在建工程130 000
贷:银行存款130 000
8.项目完工验收合格:
借:固定资产200 000
贷:在建工程200 000
9.同时结转“一事一议”资金、
财政奖补:
借:“一事一议”资金80 000
专项应付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180 000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专户存储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构建政府支持下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它有效地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尤为重要。

农业部明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实行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为此,首先应把好资金的专户存储关。

为防止村级专户存储受到其他支出项目资金缺口的干扰,建议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专户管理,并作如下会计账务处理:1.收到农户包括专业大户缴来的款项
借:现金(存款)
贷:一事一议资金—本年筹集(某工程专项筹款)
2.上缴委托代理机构专户管理
借:应收款—代理机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资金管理专户
贷:存款(现金)
3.工程验收款项拨回时,奖补的部分转入资本
借:存款(现金)
贷:应收款—代理机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管理专户资本(国家奖补部分)4.工程验收合格款项兑现
借:固定资产—具体资产项目
贷:存款(现金)
同时,农户筹款部分转入公积公益金:
借:一事一议资金—本年使用—具体项目(农民筹集的部分)
贷:公积公益金
5.年末结转
借:一事一议资金—本年筹集(以本年使用数额为准)
贷:一事一议资金—本年使用
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探讨
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村级各项事业的发展,是解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瓶颈的有效方法。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急需解决,现结合湖北省当阳市坝陵办事处实际,对如何完善村级“一事一议”奖补政策进行探讨。

问题与原因
一、村组干部思想认识存在误区在很多村组干部头脑中存在“两怕”的思想:
一怕“踏红线”。

现在农村普遍存在一种思想,认为农业税都取消了,还谈什么“一事一议”,搞“一事一议”不是又在加重农民负担吗?由于存在这种认识,村组干部谁也不敢贸然领头“闯红灯”、“踏红线”,以至于到2008年底,整个办事处没有一个村开展“一事一议”项目。

各村主要领导都怕搞公益事业建设有举债之嫌,稍有不慎,便碰到“增加农民负担”这条红线。

二怕麻烦。

农村税改后,农村开展“一事一议”难度加大,各项程序以制度文件形式固定下来,申报程序较复杂,特别是筹资筹劳标准低、要求高;其次是筹资难,申报项目的村基本上是“债务村”,找村民筹资困难大,部分村民不理解、不支持,增加了“一事一议”工作难度,使村干部感到“一事一议”项目申报程序多、麻烦事多,故不愿意申报。

二、申请奖补程序复杂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过于精细、过于繁琐。

村级组织为此项目而花费的路费、油费、资料打印复印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当阳市农村财政管理局设计了一份资料目录,各村上报“一事一议”奖补资料必须要按目录上15份资料上报,缺一不可,某村资料目录如下:XX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资料目录: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审批表。

2.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的会议记录及农户签章。

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分解明细表。

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

5.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报告表。

6.工程项目预算方案。

7.工程项目合同书。

8.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9.工程项目决算报告。

10.施工单位收款凭证(税务票据)。

11.筹资交款凭证(信用社进账单)。

12.奖补资金收款凭证。

13.劳务用工登记簿。

14.劳务用工结算表(农户签章)。

15.其他资料。

以上目录可以看出,其15套资料有许多相重之处,如劳务用工登记簿和劳务用工结算表(农户签章)、工程项目预算方案和工程项目合同书,可以合二为一或二选一(劳务用工结算表可以不要)。

三、制度、政策方面不够健全、完善
(一)“一事一议”奖补范围过窄:现行政策规定“一事一议”奖补范围只限于村内道路、桥梁、小型农田水利、环卫设施、造林绿化、公共文化设施以及村民认为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

但在现实中,农村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远不止这些,如农村改水、改池、改电、公共饮水、娱乐设施改建工程等工程并不在此列。

(二)“一事一议”奖补筹资筹劳的标准过时。

省财政厅鄂农综改办<2009>55号文件规定: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筹劳的标准按每个劳动力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作日,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农民自愿出资的,折资标准为每个标准工日5~8元。

这两个标准是2002年税费改革前的标准,已不符合当前的劳动报酬水平。

(三)“一事一议”奖补标准模糊不清。

鄂农综改办<2009>55号文件中规定标准:政府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按照三分之一的比例予以奖补。

这个“事业建设”是指整个工程总造价金额、还是整个工程筹资额或者整个工程筹资和以资代劳的总额?全省没有一个统一的口径。

对策及建议
一、积极宣传中央及省市文件精神,消除村级干部头脑中的思想误区,克服“两怕”着力提高村干部和村民对“一事一议”奖补政策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采取网络宣传、上墙公示、开现场会、开户主会等多种形式,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和“一事
一议”奖补政策、法规、原则、议事范围、上报程序等宣传到村、到户。

着力提高村组干部和村民的公益意识,不断强化村民的议事能力和水平,有效促进农村“一事一议”规范有序开展。

驻村干部及财政人员要多深入联系村,宣讲省、市有关“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和程序,努力消除村组干部的“两怕”思想,切实把“一事一议”和“一事一议”奖补政策落到实处。

二、完善“一事一议”奖补有关政策
(一)扩大“一事一议”奖补的范围。

农民自愿自发要办的事,只要全村2/3以上的村民拥护和同意,可以不受项目限制。

有线电视、文化基础设施、改池、改电、村级阵地建设、娱乐文化设施改建等项目也应纳入财政奖补的范畴。

(二)完善筹资筹劳标准。

结合本地实际,拟采用三种筹资标准:
一是按人均筹资。

就湖北省而言,根据现时生产力水平,把标准调为人均30~50元较为适宜。

二是按受益耕田面积筹资。

如在农村修建排水池、抗旱渠等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时,必然涉及耕地的受益农户,这一部分农户可按受益的耕地面积来筹资,价格标准可根据本地实际来定。

三是适当提高以资代劳的标准。

筹劳标准,可提高为每个劳力每年不超过15标准工作日,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农民自愿以资代劳的,折资标准为每个标准工日15~30元。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农村各项建设工程都离不开机械施工,机械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以人工为主的农田水利建设已渐成历史,适当提高以资代劳的标准,可有效地降低工程成本。

(三)简化审批程序。

强调村民自治,不必要的中间审批程序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尽力为农村开展“一事一议”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政策环境,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笔者认为,工作程序可简化为九个步骤,资料目录整合如下:
XX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资料目录:
1.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申报审批表。

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填写,上报镇(处)财政所和镇政府(办事处)审核,市财政局、市减负办审批签章。

2.户主会议讨论表决的会议记录及户主签章。

要求同意项目上报的参会户主代表签字率在2/3以上,并上报原件。

3.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分解明细表(含筹资交款凭证汇总表)。

按农户补贴顺序,分村分组核算统计,做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人口劳力必须与农民补贴网中人口劳力相符,并有农户签章。

4.村级工程项目预算方案和项目合同书。

由村级单位和工程实施方进行测算,村民主
理财小组和财政所参与监督制定。

5.村级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决算报告(含税务局开具的工程发票)。

由村级单位和工程实施方进行决算,村民主理财小组和财政所作第三方参与,并张榜公示一周。

6.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表。

由村民委员会填写,逐级上报,经镇(处)审核和市财政局、市减负办审批签章后,张榜公示一周。

7.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报告表。

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主监督管理小组负责人和村民代表或受益群众填写并签字后,逐级上报,经镇(处)审核和市财政局、市减负办验收审批后,张榜公示一周。

8.资金拨付申请表。

由村民委员会向镇(处)申请拨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并开具奖补资金收款凭证。

9.村级其他资料。

(四)确定奖补标准。

全省统一出台政策,统一奖补口径。

按工程造价的1/3补,还是按工程筹资额的1/3补,或者是按筹资和以资代劳总额的1/3补?笔者认为应该按筹资和以资代劳总额的1/3补,理由如下:一是筹资和以资代劳有严格的政策依据;二是便于计算操作,便于统计核算。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一)建立网络办公制度,充分利用各村都设有编制与政策公开查询点的便利,借助查询点与财政所相联的网络,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对偏远山区,效果尤为显著。

(二)建立项目库,镇(处)财政建立镇(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库,将通过村民民主审议,资金筹集到位的,有工程预(决)算报告、合同书、验收合格书的项目,按类别管理,按轻重缓急的重要程度,分批、分年组织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建立“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专用科目储存制度。

“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是通过严格审批程序对符合政策的财政专项奖补的资金。

而“一事一议”资金则是经村民讨论,并同意按一定标准出资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

对“一事一议”资金与村组集体积累资金和往来结算资金应分别设立专用科目,加以管理,维护受益主体的权益。

二是建立专款专用管理制度。

将“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剩余资金,作为村级其他收入,要求各村只能把此款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严禁用“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支付非生产性费用,如报刊费、办公费、差旅费等,防止不应受益的其他主体占用“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三是建立专项监督机制。

“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使用,按村民议提的项目实行事前、
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年初议提时,要有项目预算计划,经户主或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事中,要选派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联系村干部和财政人员全过程参加,对于较大的工程项目,除按招投标程序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外,还要组建村民(户主)代表监督小组,对材料的购进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

工程结束时,由专业技术人员、村组干部、村民(户主)代表共同参加验收,财政所“三资”管理会计凭招投标合同和验收证明、工程发票等合法有效票据支付“一事一议”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

四是建立专榜公布制度。

对于“一事一议”奖补申报必须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有筹资筹劳用工的明细、工程验收报告、工程决算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等。

一般在村委会所在地的“三资”公示墙中专用公示栏张贴公示,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村级单位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的管理,达到长期发挥效益的目的,并报财政所备案。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账务处理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账务处理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筹集时的账务处理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县减负部门批准同意时:
借:内部往来—各户村民
贷:“一事一议”资金—村道—村民筹资
2.收到村民交来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内部往来—各户村民
3.收到社会各种捐赠资金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一事一议”资金—村道—捐赠资金
4.收到财政部门拨入“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某信用社
贷:“一事一议”资金—村道—财政奖补资金
5.收到上级部门拨入专项(“一事一议”项目)用途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某信用社
贷:“一事一议”资金—村道—上级投入资金
6.收到村民自愿以资代劳款项时:
借:现金
贷:“一事一议”资金—村道—村民代劳资金
(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使用时的账务处理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现金)—某信用社
同时,将“一事一议”筹资转入集体积累
借:“一事一议”资金—××
贷:公积公益金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进行公益专项工程建设,必须通过“在建工程”账户归集有关费用,平时项目支出发生时:
借:在建工程—村道
贷:银行存款(现金)—某信用社
项目完工结算时:
借:固定资产—村道
贷:在建工程—村道
同时,将“一事一议”筹资转入集体积累:
借:“一事一议”资金—村道
贷:公积公益金
3.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在项目支出发生时:
借:在建工程—村道
贷:银行存款(现金)—某信用社
项目完工结算时:
借:其他支出(管理费用)
贷:在建工程—村道
同时,将“一事一议”筹资转入集体积累:
借:“一事一议”资金—村道
贷:公积公益金
4.村民筹劳,不需要支付劳务报酬,按照规定的工价,发生劳务投入时:
借:在建工程—村道
贷:公积公益金
5.村民投入劳力,按实际支付劳务报酬时:
借:在建工程—村道
贷:现金(内部往来)
二、以发包工程形式建设项目的账务处理
1.按照合同规定,项目开工后,村集体经济组织预付工程款项时:
借:在建工程—村道
贷:银行存款(现金)—某信用社
2.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结转整个项目全部支出:
借:固定资产—村道
贷:在建工程—村道
同时将“一事一议”筹资转入集体积累:
借:“一事一议”资金—村道
贷:公积公益金
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超支账务处理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超支时,在不增加新的债务基础上,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其超支金额可在集体积累或费用开支中予以列支。

借:公积公益金(其他支出)
贷:“一事一议”资金—村道—集体积累投入
四、村民小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账务处理对于村民小组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而形成的工程建设项
目,应实行单独设账和核算,其账务处理方法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同。

同时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应付款”总账账户中,下设“应付××组‘一事一议’资金”明细账户,以反映村民小组“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使用、结存等情况。

例如某村三组修建组道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收到县财政部门拨来“一事一议”奖补资金50000元时,村应记:
借:银行存款—某信用社50 000
贷:应付款—应付三组“一事一议”资金50 000
2.支付三组村民“一事一议”资金30000元时,村应记:
借:应付款—应付三组“一事一议”资金30 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30 000
组应记:
借:现金(银行存款)30 000
贷:“一事一议”资金—组道—财政奖补资金3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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