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用期及转正管理办法

一、原则

试用期与转正是招聘流程的最后质检环节,人员是否真正适合岗位直接影响团队工作效率、质量和人员的稳定性,人事部门必须非常重视试用期的考核,并且严格执行相关流程,以保证公司正式员工的适岗与稳定。

二、试用期考核及程序

1、人事部门在新员工入职两周内,须与用人部门主管沟通,对招聘效果作一

个简单的评估;试用期员工不胜任,由用人部门填写《辞退通知书》,提

出不胜任理由,总部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地区学校报校长审批同意后,人

事部门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2、试用期满两个月时由员工本人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由用人部门负

责人考核后交至人事部门;

3、试用期第三个月期间,由人事部门统一提交,地区学校报校长审批,总部

招聘录用人员由总部人事报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三、转正或解除。

1、通过考核者,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发放《员工转正通知书》;

2、试用期不合格者,总部经总经理签字、地区学校经校长签字后由人事部门

提前3天对员工发出书面《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支付3天通知期的工资,按规定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

四、地区学校员工试用转正审批权限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