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亲属称谓语与传统伦理文化_汤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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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亲属称谓语 ; 传统伦理文化 [中图分类号 ] H005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005- 1554( 2001) 03- 0036- 05
汉语中的亲属称谓语是汉民族亲属关系和亲属 观念的外化符号 ,其间充盈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亲属关系和亲属观念缘于一定的婚姻制度和一定的
3. 从是否存在仅有语体差别的同义语素来看 , 关系最为密切的亲属称谓同义语素多 ,而关系疏远 的次之甚至没有 ,同义语素的有无实际是亲属关系 亲疏的曲折反映。
同义语素或词语的 语体差异是语用选择的结 果 ,但一个语素或词语是否具有仅具语体差异的同 义语素或词语实际表明这个语素或词语所代表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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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堂” 相对 应 的是 表 示外 亲 的语 素 “表”和 “外 ”。 按“ 表”小 篆从 衣、 从毛会 意。 上 古服 饰质 料以 皮为主 ,而古人习惯把有毛的一面朝外 ,所以“衣”、 “毛”构成的“表”字本表示衣服朝外的一面 ,后引申 为“里外”之“外” ,与“里”相对 ,如“表里山河” (《左传 僖公二十八年》 )。古代居住是父系亲族聚居 ,这就意 味着女性总要离开所出生的家庭而外嫁到别家 ,即 “表” ,其所生子女自然不会与本家住在一起 ;“外”意 即外族 ,不同族团更不会聚居一起。于是对不居住一 处的外亲称“表”或“外” ,以居外关系表示亲属关系 的疏远 ,在这一点上 ,“堂”与“表”、“外”是相同的。
对偶婚的男女长期同居 ,便形成了一夫一妻的 个体婚 (也称专偶婚 )。 个体家庭逐渐从母系氏族中 分离出来 ,男女结合由从妻居逐渐变为从夫居 ,家长 从女性变为男性 ,母系社会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人 类步入了父系社会。随着父 (夫 )权统治的建立 ,男子 为使自己的嫡亲子女继承财产 ,开始独占婚姻对象 而不允许其他男子染指 ; 随着多妻制的出现又开始 分嫡庶出、别长幼序。 伦理关系和宗法观念日益增 强 ,汉语亲属称谓也就日益庞杂精密起来。
度 ,父党为宗族、宗亲 , 母党为外亲 ,妻党为内亲 ,此 外还有姻亲。在父系社会中 ,只重宗族、宗亲 ,不重外 亲、内亲、姻亲 ,血统更是只论父系 ,即如清代学者崔 适所云: “由父之父递推之 ,百世皆吾祖也。由母之母 而递推之 ,三世之外有不知谁何者矣。” (《东壁遗书 · 五服异同考》 )。以父系为中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 建立起来的亲属关系表现出来明显的亲疏有别。 如
制度观念 ,虽然人们的具体概括表述不同 ,但在地位 有异 、长 幼 有序 、亲 疏 有 别、 重 男轻 女 等 方面 却 具 有 共识。
三
(一 )亲疏有别 在汉民族亲属关系中 ,由于受宗法制度和观念 的影响 ,导致了对血缘关系的极大重视。以男子为视 点观察 ,一个男子的亲属包括父亲方面的父党、母亲 方面的母党和妻子方面的妻党。 依据汉民族宗法制
DOI : 10. 16729 /j . cnki . jhnun. 2001. 03. 015
第 21卷第 3期 2001年 8月
承德民族师专学报 Jo urnal of Chengde Teachers College f or Natio naliti es
Vol. 21 No. 3 Aug. 2001
[收稿日期 ]2001- 03- 12 [作者简介 ]汤云航 ( 1962- ) ,男 ,满族 ,河北省青龙县人 ,承德民族师专科研处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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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云航 ,赵淑芬 /著
汉语亲属称谓语与传统伦理文化
都是一群父亲的儿女 ,因此 ,既无后世意义上的亲 子、侄子之分 ,又无后世意义上的“伯父”、“叔父”之 别。 爸爸们和儿女们只用“伯、仲、叔、季”或“甲、乙、 丙、丁”来区分长幼 , 即郑玄在《仪礼注》中所说的: “伯仲叔季 ,长幼之称”。这是远古族外群婚习俗的遗 迹。[2 ]
从丧服制度看 ,血缘愈亲的服制愈重 ,血缘愈疏的服 制愈轻。从亲属称谓语的构成来看 ,也无不是由近及 远、由亲而疏。
1. 从亲属称谓语的构词来看 ,是以直系宗亲亲 属称谓语为源点或构词语素 ,广泛采用词根复合法 构造出旁系宗亲、外亲、姻亲等亲属称谓语词。例如:
直系宗亲旁系宗亲外亲姻亲
直系宗亲
祖父
祖母 父 母 兄 弟 姊 (姐 ) 妹 子 孙
人虽然是“男女 精”的产物 ,但人类在自身生 产中逐渐发现血缘婚配对后代正常发育的影响 ,所 谓“男女同姓 ,其生不蕃” (《左传· 僖公二十三年》 )、 “同姓不婚 ,恶不殖也” (《国语· 晋语四》 ) ,便抛弃了 这种血亲婚配习惯 ,人类婚姻制度便进入了亚血族 婚 (也称族外婚 )、对偶婚阶段 ,此一阶段当处于母系 社会时期。 其时 ,不同氏族的同辈男女共为夫妻 ,子 女可以确知其母而不能确知其父 ,是为史籍所云“民 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感孕而生”时代。 远古传说中 的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 ,姜 履大人迹而生稷的 故事 ,就是这种婚姻形式的反映。“姓”的词源结构和 书写形式所包含的文化意义正是这种族 外群婚的 “语言化石”。《说文》云: “姓 ,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 感天而生子 ,故称天子。从女、从生 ,生亦声。”“姓”是 “生”的派生词。知母不知父 ,所以“感天而生”、“因生 以为姓” ,“姓”字也从“女”。 另外 ,从汉语亲属称谓 看 ,也能透露其中的信息。如 ,“父”作为亲属称谓 ,在 甲骨卜辞中并不专指生父 ,而指同族的所有男性长 辈 , 武丁时期的王族卜辞中 , 屡次出现“父甲”、“父 乙”、“父丙”及“三父”、“四父”等父称 ; 文 献中亦有 “诸父”之称: 《诗经· 小雅· 伐木》: “既有肥 ,以速 诸父” ,“既有肥牡 ,以速诸舅”。毛传释曰: “天子谓同 姓诸候 ,诸侯谓同姓大夫皆曰父 ,异姓则称舅。”在周 代宗法社会 ,与天子同姓国都是周初分封同姓兄弟 所建之国 ,异姓国都是与周有联姻关系的甥舅之国。 “诸父”之称显然与卜辞中的同族长辈男性通称“父” 有明显的传承关系。 亲属称谓是亲属关系的真实反 映 ,从此可知 ,在族外群婚中 ,一群母亲所生的儿女
体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程度。在汉语亲属称谓语中 , 关系最为密切的亲属称谓同义语素多 ,关系疏远的 次之甚至没有 ,这实际是亲属亲疏关系在语用上反 映的结果。 例如: 在直系宗亲中 ,仅具语体差异的同 义语素较多: 父 /爸 /爹 ;母 /妈 /娘 ; 子 /儿 ; 兄 /哥。 这 四组因为关系密切 ,所以具有比较丰富的同义语素 ; 而在 旁系 宗亲、 外亲 、姻亲 中仅 具语 体差 异的 同义 语 素就较少甚至没有。例如 ,“伯”、“叔”、“姑”尽管是同 宗长辈 ,但毕竟是旁系 ,他们就没有同义语素 ; “姨”、 “舅”因为是外亲 ,就更不用说了。 在直系宗亲中 ,上 列四组有三组是男性语素 ,只有一组是女性语素 ,这 实际是血统只论父系不论母系和父母地位上差异的 结果。
汉语亲属称谓语与传统伦理文化
汤云航 1 , 赵淑芬2
( 1.承 德民 族 师专 科 研 处 , 河北 承 德 067000 2.承德县上板城卸甲营小学 , 河北 承德县 067411)
[摘要 ]汉语中的亲属称谓语充盈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传统伦理文化的地位有异、长幼有 序、亲疏有别和重男轻女等观念深深影响着汉语亲属语的形成和使用。
2 汉民族古老的父系亲族聚居的居住习尚导 致以居住关系表示亲属关系 ,居住的远近与亲属关 系的疏亲相 一致 ,旁系宗亲、外亲 中以“堂”、“表”、 “外” 作为 关系区 别语 素与 直系 宗亲 相区 别就 是典 型
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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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云航 ,赵淑芬 /著
汉语亲属称谓语与传统伦理文化
所谓父系亲族聚居 ,是一个男性长辈及其配偶 与他们的若干儿子、孙子、曾孙乃至玄孙及其配偶 , 连 同尚 未婚配 的女 儿、 孙女 、曾孙 女甚 至玄 孙女 共居 住于一个居住单位 ,构成一个大家庭。 这样 ,除直系 宗亲外 ,必然还会有若干旁系宗亲同处于一个家庭 , 即所谓“几世同堂” ,如《红楼梦》中的贾家、老舍《四 世同堂》中的祁家等。 按“堂”字从“土”、“尚”声兼表 义。 《尔雅释诂》云: “尚 ,上也。”所 谓“上 也”即 “高 出”、“超过”之义。在中国传统的家庭居舍中 ,“堂”具 有特殊位置 ; 在空间位置上 ,“堂”一般坐落在高出地 面的台基上 ,在一个居住单元中通常位于主要建筑 物的前部中央 ,居中心位置 ; 从功用上说 ,“堂”一般 不作寝居之用 ,而是家庭重要活动如举行典礼、接见 宾客、议决家事的场所。 因此 ,“堂”便成为家庭的象 征。由于父母是一家之主 ,其在家中的地位与“堂”在 家庭居舍中的地位一样 ,所以 ,“堂”便成为父母的称 谓 , 或称“堂上” ,或称“高堂” , 如李白《送张秀才从 军》“抱剑辞高堂 ,将投霍将军” ; “堂”又可尊称别人 的母亲“令堂”或“尊堂”等 ,这是尊其长嫡地位的表 示。另外 ,由于父系亲族聚居 ,导致几世同堂 ,即若干 旁系亲属同处一堂 ,为区别直系、旁系 ,遂用“堂”表 示同 祖旁 系亲属 关系 , 如“堂 兄弟”、“堂姐 妹”等。 “堂”即同处一堂之谓也 ,表示旁系亲属的“堂” ,最初 就称作“同堂” ,如: 《北史· 公孙表传》: “二公孙同堂 兄弟耳。”到唐代“同”字省去 ,“同堂兄弟”径直称作 “堂兄弟” (参见赵翼《陔余丛考· 三七· 堂兄弟》 )。
旁系宗亲
伯父、叔父 姑母 堂兄 堂弟 堂姐 堂妹 侄子 侄孙
外亲 外祖父 外祖母 舅父 姨母 表兄 表弟 表姊 (表姐 ) 表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姻亲
姑父、姨父 伯母、 婶母、舅母 内兄 内弟
外孙
从上述例词可以看出 ,旁系宗亲、外亲、姻亲的 亲属称谓语无不是以直系宗亲的亲属称谓语为中心
构词语素 ,以偏正方式构造而成。对于旁系宗亲的父 辈 ,则以标明长幼之序的“伯”、“叔”以作区别 ; 对于 同辈 ,则标以“堂”字与亲兄弟姊妹相别 ; 对于外亲 , 则径直称“外”或“表”; 对于姻亲 ,则以表示直系宗亲 的语素表示其辈份 ,以其配偶的名称标明其类别。
二 汉语中的亲属关系 首先分为血亲和姻亲两大 类。 血亲是指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关系。 血亲 又分为两类: 宗亲和外亲。宗亲是指与自己同姓的亲 属关系 ,其中包括直系宗亲和旁系宗亲 ;外亲是指与 自己虽然有血缘关系但不同姓。 姻亲是指没有血缘 关系而有婚姻关系的亲戚关系。 汉语的亲属称谓就 是这种亲属关系的产物。 下面把汉语中主要亲属称 谓列于下: 一、血亲 (一 )宗亲 (同姓 ) 1. 直系宗亲 高祖父高祖母 ; 曾祖父曾祖母 ; 祖父祖母 ; 父亲 母亲 ;兄弟姊妹 ;儿子女儿 ; 孙子孙女 ; 曾孙曾孙女。 2. 旁系宗亲 伯父叔父姑母 ; 堂兄堂弟堂姐堂妹 ; 侄子侄女 ; 侄孙侄孙女。 (二 )外亲 (异姓 ) 外祖父外祖母 ; 舅父姨母 ; 表兄表弟表姊表妹 ; 外甥外甥女 ; 外孙外孙女。[3 ] 二、姻亲 伯母婶母 ;姑父 (夫 )姨父 (夫 )舅母 ;嫂子弟媳姐 夫妹夫大伯子小叔子 ; 内兄内弟大姨子小姨子 ; 儿媳 女婿 ;侄媳侄婿 ;孙媳孙婿。 汉语亲属称谓语是汉民族亲属关系的产物 ,汉 民族亲属关系又是汉民族伦理文化和宗法制度的结 果 ,因此 ,汉语亲属称谓语集中体现了汉民族的伦理 文化和宗法制度观念。 对于汉民族伦理文化和宗法
社会伦理道德 ,一般地说 ,有什么样的婚姻制度和社 会伦理道德观念就有什么样的亲属称谓系统。 汉民 族传统文化是典型的伦理型文化 ,对血缘关系的格 外关心与注重导致了汉语中以婚姻为经纬由近及 远、由内向外的庞杂精细的亲属称谓系统。
一 《吕氏春秋· 恃君览》云: “昔太古尝无君矣 ,其 生民聚生群处… … 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 ,无上 下长幼之道。”是时 ,大约是人类的第一个婚姻形式 —— 血族婚 (也称族内婚 )阶段。 干宝《搜神记》所说 的“盘瓠产六男六女 ,盘瓠死后 ,自相配合 ,同为夫 妻。”以及伏牺、女娲兄妹结为夫妻再造人类的神话 反映的就是这种婚姻的特点。 其时尚处于杂交婚阶 段 ,并无婚姻规例和家庭 ,因此 ,建立在婚姻和家庭 关系基础之上的称谓系统难以形成。 此一阶段因资 料缺乏现在已无法观察。不过 ,在某些少数民族的称 谓中尚保留这种婚俗的遗迹。 如东北鄂伦春族在称 谓中 ,对比自己年龄大而小于 父亲年龄的 ,不分血 亲、姻亲和世系的男性 ,均称呢热 ,女性称阿基。比自 己父亲年龄大的不分血亲、姻 亲和世系 ,男的称合 克 ,女的称恶我。 从前 ,云南景颇族的男子称自己的 姊妹为“占” ,也可以用来称呼妻子和已婚的女子。现 在仍称妻子为“占”。但对姊妹的称谓已有区别: 我的 姊妹称为“霭占” ,你的姊妹称为“宁占” ,他的姊妹称 为“捂占”。 这均是血族婚留下的遗迹。[1 ]
汉语中的亲属称谓语是汉民族亲属关系和亲属 观念的外化符号 ,其间充盈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亲属关系和亲属观念缘于一定的婚姻制度和一定的
3. 从是否存在仅有语体差别的同义语素来看 , 关系最为密切的亲属称谓同义语素多 ,而关系疏远 的次之甚至没有 ,同义语素的有无实际是亲属关系 亲疏的曲折反映。
同义语素或词语的 语体差异是语用选择的结 果 ,但一个语素或词语是否具有仅具语体差异的同 义语素或词语实际表明这个语素或词语所代表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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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堂” 相对 应 的是 表 示外 亲 的语 素 “表”和 “外 ”。 按“ 表”小 篆从 衣、 从毛会 意。 上 古服 饰质 料以 皮为主 ,而古人习惯把有毛的一面朝外 ,所以“衣”、 “毛”构成的“表”字本表示衣服朝外的一面 ,后引申 为“里外”之“外” ,与“里”相对 ,如“表里山河” (《左传 僖公二十八年》 )。古代居住是父系亲族聚居 ,这就意 味着女性总要离开所出生的家庭而外嫁到别家 ,即 “表” ,其所生子女自然不会与本家住在一起 ;“外”意 即外族 ,不同族团更不会聚居一起。于是对不居住一 处的外亲称“表”或“外” ,以居外关系表示亲属关系 的疏远 ,在这一点上 ,“堂”与“表”、“外”是相同的。
对偶婚的男女长期同居 ,便形成了一夫一妻的 个体婚 (也称专偶婚 )。 个体家庭逐渐从母系氏族中 分离出来 ,男女结合由从妻居逐渐变为从夫居 ,家长 从女性变为男性 ,母系社会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人 类步入了父系社会。随着父 (夫 )权统治的建立 ,男子 为使自己的嫡亲子女继承财产 ,开始独占婚姻对象 而不允许其他男子染指 ; 随着多妻制的出现又开始 分嫡庶出、别长幼序。 伦理关系和宗法观念日益增 强 ,汉语亲属称谓也就日益庞杂精密起来。
度 ,父党为宗族、宗亲 , 母党为外亲 ,妻党为内亲 ,此 外还有姻亲。在父系社会中 ,只重宗族、宗亲 ,不重外 亲、内亲、姻亲 ,血统更是只论父系 ,即如清代学者崔 适所云: “由父之父递推之 ,百世皆吾祖也。由母之母 而递推之 ,三世之外有不知谁何者矣。” (《东壁遗书 · 五服异同考》 )。以父系为中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 建立起来的亲属关系表现出来明显的亲疏有别。 如
制度观念 ,虽然人们的具体概括表述不同 ,但在地位 有异 、长 幼 有序 、亲 疏 有 别、 重 男轻 女 等 方面 却 具 有 共识。
三
(一 )亲疏有别 在汉民族亲属关系中 ,由于受宗法制度和观念 的影响 ,导致了对血缘关系的极大重视。以男子为视 点观察 ,一个男子的亲属包括父亲方面的父党、母亲 方面的母党和妻子方面的妻党。 依据汉民族宗法制
DOI : 10. 16729 /j . cnki . jhnun. 2001. 03. 015
第 21卷第 3期 2001年 8月
承德民族师专学报 Jo urnal of Chengde Teachers College f or Natio naliti es
Vol. 21 No. 3 Aug. 2001
[收稿日期 ]2001- 03- 12 [作者简介 ]汤云航 ( 1962- ) ,男 ,满族 ,河北省青龙县人 ,承德民族师专科研处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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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云航 ,赵淑芬 /著
汉语亲属称谓语与传统伦理文化
都是一群父亲的儿女 ,因此 ,既无后世意义上的亲 子、侄子之分 ,又无后世意义上的“伯父”、“叔父”之 别。 爸爸们和儿女们只用“伯、仲、叔、季”或“甲、乙、 丙、丁”来区分长幼 , 即郑玄在《仪礼注》中所说的: “伯仲叔季 ,长幼之称”。这是远古族外群婚习俗的遗 迹。[2 ]
从丧服制度看 ,血缘愈亲的服制愈重 ,血缘愈疏的服 制愈轻。从亲属称谓语的构成来看 ,也无不是由近及 远、由亲而疏。
1. 从亲属称谓语的构词来看 ,是以直系宗亲亲 属称谓语为源点或构词语素 ,广泛采用词根复合法 构造出旁系宗亲、外亲、姻亲等亲属称谓语词。例如:
直系宗亲旁系宗亲外亲姻亲
直系宗亲
祖父
祖母 父 母 兄 弟 姊 (姐 ) 妹 子 孙
人虽然是“男女 精”的产物 ,但人类在自身生 产中逐渐发现血缘婚配对后代正常发育的影响 ,所 谓“男女同姓 ,其生不蕃” (《左传· 僖公二十三年》 )、 “同姓不婚 ,恶不殖也” (《国语· 晋语四》 ) ,便抛弃了 这种血亲婚配习惯 ,人类婚姻制度便进入了亚血族 婚 (也称族外婚 )、对偶婚阶段 ,此一阶段当处于母系 社会时期。 其时 ,不同氏族的同辈男女共为夫妻 ,子 女可以确知其母而不能确知其父 ,是为史籍所云“民 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感孕而生”时代。 远古传说中 的简狄吞玄鸟之卵而生契 ,姜 履大人迹而生稷的 故事 ,就是这种婚姻形式的反映。“姓”的词源结构和 书写形式所包含的文化意义正是这种族 外群婚的 “语言化石”。《说文》云: “姓 ,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 感天而生子 ,故称天子。从女、从生 ,生亦声。”“姓”是 “生”的派生词。知母不知父 ,所以“感天而生”、“因生 以为姓” ,“姓”字也从“女”。 另外 ,从汉语亲属称谓 看 ,也能透露其中的信息。如 ,“父”作为亲属称谓 ,在 甲骨卜辞中并不专指生父 ,而指同族的所有男性长 辈 , 武丁时期的王族卜辞中 , 屡次出现“父甲”、“父 乙”、“父丙”及“三父”、“四父”等父称 ; 文 献中亦有 “诸父”之称: 《诗经· 小雅· 伐木》: “既有肥 ,以速 诸父” ,“既有肥牡 ,以速诸舅”。毛传释曰: “天子谓同 姓诸候 ,诸侯谓同姓大夫皆曰父 ,异姓则称舅。”在周 代宗法社会 ,与天子同姓国都是周初分封同姓兄弟 所建之国 ,异姓国都是与周有联姻关系的甥舅之国。 “诸父”之称显然与卜辞中的同族长辈男性通称“父” 有明显的传承关系。 亲属称谓是亲属关系的真实反 映 ,从此可知 ,在族外群婚中 ,一群母亲所生的儿女
体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程度。在汉语亲属称谓语中 , 关系最为密切的亲属称谓同义语素多 ,关系疏远的 次之甚至没有 ,这实际是亲属亲疏关系在语用上反 映的结果。 例如: 在直系宗亲中 ,仅具语体差异的同 义语素较多: 父 /爸 /爹 ;母 /妈 /娘 ; 子 /儿 ; 兄 /哥。 这 四组因为关系密切 ,所以具有比较丰富的同义语素 ; 而在 旁系 宗亲、 外亲 、姻亲 中仅 具语 体差 异的 同义 语 素就较少甚至没有。例如 ,“伯”、“叔”、“姑”尽管是同 宗长辈 ,但毕竟是旁系 ,他们就没有同义语素 ; “姨”、 “舅”因为是外亲 ,就更不用说了。 在直系宗亲中 ,上 列四组有三组是男性语素 ,只有一组是女性语素 ,这 实际是血统只论父系不论母系和父母地位上差异的 结果。
汉语亲属称谓语与传统伦理文化
汤云航 1 , 赵淑芬2
( 1.承 德民 族 师专 科 研 处 , 河北 承 德 067000 2.承德县上板城卸甲营小学 , 河北 承德县 067411)
[摘要 ]汉语中的亲属称谓语充盈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传统伦理文化的地位有异、长幼有 序、亲疏有别和重男轻女等观念深深影响着汉语亲属语的形成和使用。
2 汉民族古老的父系亲族聚居的居住习尚导 致以居住关系表示亲属关系 ,居住的远近与亲属关 系的疏亲相 一致 ,旁系宗亲、外亲 中以“堂”、“表”、 “外” 作为 关系区 别语 素与 直系 宗亲 相区 别就 是典 型
的例证。
— 37 —
汤云航 ,赵淑芬 /著
汉语亲属称谓语与传统伦理文化
所谓父系亲族聚居 ,是一个男性长辈及其配偶 与他们的若干儿子、孙子、曾孙乃至玄孙及其配偶 , 连 同尚 未婚配 的女 儿、 孙女 、曾孙 女甚 至玄 孙女 共居 住于一个居住单位 ,构成一个大家庭。 这样 ,除直系 宗亲外 ,必然还会有若干旁系宗亲同处于一个家庭 , 即所谓“几世同堂” ,如《红楼梦》中的贾家、老舍《四 世同堂》中的祁家等。 按“堂”字从“土”、“尚”声兼表 义。 《尔雅释诂》云: “尚 ,上也。”所 谓“上 也”即 “高 出”、“超过”之义。在中国传统的家庭居舍中 ,“堂”具 有特殊位置 ; 在空间位置上 ,“堂”一般坐落在高出地 面的台基上 ,在一个居住单元中通常位于主要建筑 物的前部中央 ,居中心位置 ; 从功用上说 ,“堂”一般 不作寝居之用 ,而是家庭重要活动如举行典礼、接见 宾客、议决家事的场所。 因此 ,“堂”便成为家庭的象 征。由于父母是一家之主 ,其在家中的地位与“堂”在 家庭居舍中的地位一样 ,所以 ,“堂”便成为父母的称 谓 , 或称“堂上” ,或称“高堂” , 如李白《送张秀才从 军》“抱剑辞高堂 ,将投霍将军” ; “堂”又可尊称别人 的母亲“令堂”或“尊堂”等 ,这是尊其长嫡地位的表 示。另外 ,由于父系亲族聚居 ,导致几世同堂 ,即若干 旁系亲属同处一堂 ,为区别直系、旁系 ,遂用“堂”表 示同 祖旁 系亲属 关系 , 如“堂 兄弟”、“堂姐 妹”等。 “堂”即同处一堂之谓也 ,表示旁系亲属的“堂” ,最初 就称作“同堂” ,如: 《北史· 公孙表传》: “二公孙同堂 兄弟耳。”到唐代“同”字省去 ,“同堂兄弟”径直称作 “堂兄弟” (参见赵翼《陔余丛考· 三七· 堂兄弟》 )。
旁系宗亲
伯父、叔父 姑母 堂兄 堂弟 堂姐 堂妹 侄子 侄孙
外亲 外祖父 外祖母 舅父 姨母 表兄 表弟 表姊 (表姐 ) 表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姻亲
姑父、姨父 伯母、 婶母、舅母 内兄 内弟
外孙
从上述例词可以看出 ,旁系宗亲、外亲、姻亲的 亲属称谓语无不是以直系宗亲的亲属称谓语为中心
构词语素 ,以偏正方式构造而成。对于旁系宗亲的父 辈 ,则以标明长幼之序的“伯”、“叔”以作区别 ; 对于 同辈 ,则标以“堂”字与亲兄弟姊妹相别 ; 对于外亲 , 则径直称“外”或“表”; 对于姻亲 ,则以表示直系宗亲 的语素表示其辈份 ,以其配偶的名称标明其类别。
二 汉语中的亲属关系 首先分为血亲和姻亲两大 类。 血亲是指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关系。 血亲 又分为两类: 宗亲和外亲。宗亲是指与自己同姓的亲 属关系 ,其中包括直系宗亲和旁系宗亲 ;外亲是指与 自己虽然有血缘关系但不同姓。 姻亲是指没有血缘 关系而有婚姻关系的亲戚关系。 汉语的亲属称谓就 是这种亲属关系的产物。 下面把汉语中主要亲属称 谓列于下: 一、血亲 (一 )宗亲 (同姓 ) 1. 直系宗亲 高祖父高祖母 ; 曾祖父曾祖母 ; 祖父祖母 ; 父亲 母亲 ;兄弟姊妹 ;儿子女儿 ; 孙子孙女 ; 曾孙曾孙女。 2. 旁系宗亲 伯父叔父姑母 ; 堂兄堂弟堂姐堂妹 ; 侄子侄女 ; 侄孙侄孙女。 (二 )外亲 (异姓 ) 外祖父外祖母 ; 舅父姨母 ; 表兄表弟表姊表妹 ; 外甥外甥女 ; 外孙外孙女。[3 ] 二、姻亲 伯母婶母 ;姑父 (夫 )姨父 (夫 )舅母 ;嫂子弟媳姐 夫妹夫大伯子小叔子 ; 内兄内弟大姨子小姨子 ; 儿媳 女婿 ;侄媳侄婿 ;孙媳孙婿。 汉语亲属称谓语是汉民族亲属关系的产物 ,汉 民族亲属关系又是汉民族伦理文化和宗法制度的结 果 ,因此 ,汉语亲属称谓语集中体现了汉民族的伦理 文化和宗法制度观念。 对于汉民族伦理文化和宗法
社会伦理道德 ,一般地说 ,有什么样的婚姻制度和社 会伦理道德观念就有什么样的亲属称谓系统。 汉民 族传统文化是典型的伦理型文化 ,对血缘关系的格 外关心与注重导致了汉语中以婚姻为经纬由近及 远、由内向外的庞杂精细的亲属称谓系统。
一 《吕氏春秋· 恃君览》云: “昔太古尝无君矣 ,其 生民聚生群处… … 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 ,无上 下长幼之道。”是时 ,大约是人类的第一个婚姻形式 —— 血族婚 (也称族内婚 )阶段。 干宝《搜神记》所说 的“盘瓠产六男六女 ,盘瓠死后 ,自相配合 ,同为夫 妻。”以及伏牺、女娲兄妹结为夫妻再造人类的神话 反映的就是这种婚姻的特点。 其时尚处于杂交婚阶 段 ,并无婚姻规例和家庭 ,因此 ,建立在婚姻和家庭 关系基础之上的称谓系统难以形成。 此一阶段因资 料缺乏现在已无法观察。不过 ,在某些少数民族的称 谓中尚保留这种婚俗的遗迹。 如东北鄂伦春族在称 谓中 ,对比自己年龄大而小于 父亲年龄的 ,不分血 亲、姻亲和世系的男性 ,均称呢热 ,女性称阿基。比自 己父亲年龄大的不分血亲、姻 亲和世系 ,男的称合 克 ,女的称恶我。 从前 ,云南景颇族的男子称自己的 姊妹为“占” ,也可以用来称呼妻子和已婚的女子。现 在仍称妻子为“占”。但对姊妹的称谓已有区别: 我的 姊妹称为“霭占” ,你的姊妹称为“宁占” ,他的姊妹称 为“捂占”。 这均是血族婚留下的遗迹。[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