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号之 存兴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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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金融学结课论文----

晋商票号之存兴衰亡

国贸06-1班

黄丹青

06068114

晋商票号之存兴衰亡

票号,是清代以经营汇兑业务为主的信用机构,亦称票庄、汇号或汇兑庄。明末清初汇票作为汇兑的工具已有流行。

说起晋商票号,就不得不提到日升昌,这个把票号搬到历史舞台上的最终导演者。但是,我们会想到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日升昌是中国的第一家票号?这是上帝掷骰子的偶然呢,还是有其必然性?

当时,在乾隆后期,社会动荡,盗贼纷起,许多商人托颜料业龙头老大西裕成李东家帮他们把白银带回家乡。西裕成也需要在总号与分号之间调动资金,就把别人托带的钱留在分号,写个条子让他们回平遥的总号取白银。但西裕成的大掌柜雷履泰从中看出了商机。既然有这么多人要用这种汇兑的方法把白银运回家,为什么不把它作为一种新商机,通过为别人汇兑银两赚钱呢?他的建议得到东家的支持。于是就由李大全出资30万两白银,雷履泰出资2万两白银,在道光三年(1823年)把西裕成改为日升昌,把以颜料为主业改为经营银两汇兑。这就产生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家票号。从这个过程来看,日升昌的建立的确有偶然性。按照哲学家的说法,偶然性体现了必然性,必然性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偶然背后有必然。票号出现在日升昌是一种偶然,但由晋商最早进入票号业却是一种必然。其后,平遥、祁县、太谷三县商人继起,将原来由商号兼营的汇兑业务划出或重新集资设立票号,形成山西人独占的一大新兴行业,通称山西票号,外国人称之为山西银行。

而金融业的发展以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条件,商品经济的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并为之服务的金融业。同时也只有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才会有金融业的发展。作为封建社会中金融业最发达的形态票号业是商品经济和金融业发展的结果。因此,票号的出现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商品经济的发达;二是金融业的发达。在当时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只有晋商。晋商在商业经营中的成功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海内最富,积累了大量财富,山西的富商巨贾不可胜数,他们掌握了巨额资本。第二,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坚持‚以义制利‛,在海内外获得了崇高的信誉,这种无形资产使晋商在各个领域都获得成功。第三,把商业做到了国内外,全国各地,甚至海外都有分号。这就形成一个广泛的商业网。第四,在经商过程中出现了一批有眼光、有胆识、有开拓精神而又精通商业经营的人才。这些人才既包括作为出资人的东家,也包括作为经理人的掌柜和员工。第五,在长期经商过程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如通过股份制的资本合作,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成熟的管理与财务制度,各商号之间的合作制度等。这些正是晋商发展金融业的商业经济基础。

票号多为合伙组织,也有独资经营。每号创始资本自数万两至二三十万两不等。其后,由盈利转化为护本、倍本等名目,实有资本不断扩大。票号资本存储于总号,总号一般设于原籍,因而山西票号又因总号所在地不同而分为平遥、祁县、太谷三帮。在各大城市设立分号,不另拨给资本;总、分号间可直接通汇或调度资金;三年或四年结帐一次,盈利按股分配;按资本分配的称银股;另有人股,俗称顶身股,用以奖励高级职员之用,根据其职位高低和年资定其分配份额。

山西票号经营的业务首先是汇兑,活动范围遍及全国,营业重心在北方,但也兼及南方。当时票号信誉卓著,且内部组织严密,能严守秘密,最盛时山西

有总号三十余家,全国各省区设分号四百余所。国外如日本东京、俄国莫斯科、印度加尔各答以及新加坡等地也设有分号。汇兑的收入为汇费,亦称汇水,收费标准根据各地银两平色高低、路途远近和银根松紧而定。票号在收付款项时,往往借口银色不足或压低份量,取得额外利润。后来,存放款利率上的差额和代办捐官、谋缺等活动也成为重要利源。票号的营业对象最初主要是商人。太平天国期间及以后,因以代清政府汇解各处税收协款、领发军队饷银、衙署薪金为业务重点,票号并经营存款、放款,其往来对象则以清政府和贵族、官僚为主体。山西票号的营业内容和范围,主要是经营汇兑和存放款业务。关于汇兑有以下六种情况:一、同业对交,各凭各信,不立字据,汇水随市面松紧,临时酌定。二、迟票。除以兑期另加汇水外,所占之期,按月估算递加。三、兑条。手续于定汇之后,立一对条,齐中剪为二纸,汇款者持上半页,承汇者将下半页寄往所汇之地验兑,交条付银,即不找保立收据也可。四、信汇。各凭各信,字号对字号,下付人堂名,须得保付给,汇水随行市。五、汇票。凭票给付,汇水随行市。六、电汇。如用明电,见电后讨殷实承保用款,错则退款,如系各家之密电,用款手续亦与明电同,电费皆由汇款者出。关于存款,又分往来存款及定期存款二种,前者系商家浮存,随市面之疲快,临时定日利,但存款利率较市面利率略小;后者则有定期一年者,亦有定期一、二、三、四、五、六月者,存户如在存款未到期提取利息,须立一借据。关于放款,又分信用放款及抵押放款二种。前者放放款时须立一字据,也有随市面习惯办理者。其日利随市面而定,活期者较小;后者抵押货物,须订立合同,执其凭单,押品如系不动产,则须执其红契,并立字据,由承保者垫还。

票号出现并不是替代其他金融业,而是把金融业推上一个新阶段。日升昌票号成立后,营业繁荣,业务发展迅速,到道光三十年(1850)已在北京、苏州、扬州、重庆、三原、开封、广州、汉口、常德、南昌、西安、长沙、成都、清江浦(在江苏)、济南、张家口、天津、河口(在江西)18个城镇建立了分号,到光绪十二年(1886)后又陆续在沙市、上海、杭州、湘潭、桂林五城镇增设五个分号。据日升昌在北京等14个分号统计,仅光绪三十二年(1906)这个账期即获利583762银两。在日升昌票号的带动下,山西商人纷纷效尤投资票号。经过发展,日升昌的黄金时期年汇兑金额高达3800万两白银,当时可谓‚日利千金‛,其经营网点几乎遍布整个中国。更让我们叹服的是:票号产生的大环境,外患频频,内乱不断,而日升昌却在风雨飘摇中纵横一百年,并形成了一整套让西方优秀管理学家叹服的管理制度。

由上可见,山西票号最初由于商品交换和货币扩大流通的需要而产生,它是从商业中分离出来的金融机构。从19世纪50年代以后,其业务蜕变为汇兑和垫借公款为主,对普通商人和百姓的汇兑已不屑一顾,甚至规定 500两以下概不办理汇兑,他们通过汇兑公款手中经常川流大量资金,加之公款不计利息,从而获得了很大利益。光绪三十年(1904)清政府规定公款发商生息办法后,利率年息不过4厘到5厘,票号占用公款仍然利益很大。据统计,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产部存放各银行票号款项共 693万两,其中户部存放银行 424万两,占总额的61%,存放票号 206万两,占总额的30%,存放外国银行57万两,占总额的 8%,存放其他行号六万两,占总额的 1%。以上统计说明,票号掌握着户部三分之一的存款,也就是说票号的利益与清政府的利益紧密联在一起,以至票号走上了畸形的繁荣之路。

在钱庄兴盛以前,票号一度是封建经济的重要金融支柱。有关对外贸易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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