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犯罪与被害的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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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证主义分析犯罪与被害的关系
-----浅析被害人犯罪者的互动
(一)研究犯罪的实证主义
19世纪后半期,开始利用实证主义方法进行犯罪学研究的一些学者及其理论学说,构成了犯罪学实证学派。
这个学派的创始人是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主要代表人物还有意大利犯罪学家菲利等人。
实证主义认为,一切关于事实的知识都必须以经验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只有以观察和经验为证的知识,才是可靠和科学的知识。
实证犯罪学派的基本观点有:排斥犯罪和刑事诉讼、排斥自由意志、排斥刑罚而要求矫正代替刑罚、排斥对刑罚的研究,而用心理学和医学学来代替。
这个学派将犯罪学的研究重点从犯罪行为转向犯罪人,从而开始了科学的探索讨论犯罪原因的时代。
犯罪学上的实证主义由生理实证主义、心理实证主义和社会实证主义三者构成。
1、生理实证主义:被认为是犯罪学之父的一个19世纪末的监狱医生切萨雷·龙勃罗梭(Cesare Lombroso)。
他是生理实证主义的主要奠基者。
他坚持以经验证据来审视犯罪,并建议用观察一些物理特征--诸如颧骨、发线等--如果有返回尼安德特人的返祖现象,则标示着犯罪的可能。
这种进路可能受着骨相学(Phrenology)或达尔文的物种进化论影响。
这理论已经被后来针对基因特征及营养摄取对犯罪的研究所取替。
龙勃罗梭的学生恩里科·菲利(Enrico Ferri)相信社会与及生理都在犯罪行为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他相信罪犯不需要为其罪行负责,因为犯罪的原因并不是他们所能控制的。
但因为龙勃罗梭的研究缺乏实验对照组,故此未能在学界中取得认受。
2、心理实证主义:英国心理学家鲍尔比(Hans Eysenck,1964-1977),认为个性和神经机能更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犯罪学研究。
他为犯罪行为设定了类似克列莱(Hervey M. Cleckley)及Robert Hare界定的社交退缩(Pychopathic)的标准。
他的模型则借鉴于关于儿童社会化的理论。
他的理论为犯罪学的生理解释和社会学习的结合铺平了道路。
3、社会实证主义:社会实证主义认为诸如贫穷、次文化与及低教育水平是驱使犯罪行为的深层原因。
凯特勒透过统计分析审视犯罪和社会因素的关系。
他发现年龄、性别、贫穷、教育和酗酒是犯罪的主要因素。
Rawson W. Rawson从统计中发现人口密度和罪案率之间的关系,挤拥的城市诱导着罪行的发生。
Joseph Fletcher和John Glyde也在伦敦统计学会(Statistical Society of London)中发表关于犯罪的地区分布的研究。
亨利·梅休(Henry Mayhew)则使用经验主义及人种学的方法探索社会问题和贫穷,研究结果发表于“伦敦工人和伦敦贫民”。
迪尔凯姆则以为犯罪是社会不可避免的。
(来源:百度百科)
(二)在学术理论上,犯罪学和被害人学。
被害人学(victimology),运用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办法研究犯罪被害人及其与犯罪行为的关系,探求被害预防的科学。
最初研究被害人及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关系的学者,是德国的犯罪学家冯·亨悌,他于1941年和1948年,根据大量的调查统计资料,从各个方面对被害人问题进行了详细而又系统的研究。
成为被害人学研究的先驱。
1947 年,以色列律师贝尼阿明·麦迪逊首次提出“被害人学”这一名词,自此之后,被害人学日益受到美国、日本以及西欧一些国家学者出关注,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1966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第五届国际犯罪学会议上,被害人学被列为议题之一。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把犯罪和犯罪者作为整体进行分析综合研究,探索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称犯罪原因学,也就是狭义的犯
罪学。
犯罪学和被害人学,都关注犯罪的本身。
两者的相似之处,它们都研究犯罪行为,及其出现的原因,以及运用多种方法,比如生理学、心理学知识找到大案,最终可以达到预防犯罪,找到犯罪预防的方法。
但是,两者关注的对象和重点又有很大区别。
被害人学更加关注被害人的地位和在犯罪行为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收到的危害,它与犯罪学存在的巨大差别使其形成一个似乎完全独立于犯罪学独立的学科。
我们必须用辩证实证的观点对待两者的关系。
(来源:百度百科)
(三)在实际中看犯罪和被害的关系
每一个犯罪发生都有其深在的原因。
其中,龙勃罗梭提出:1、犯罪者通过许多体格和心理的异常现象区别于非犯罪人。
2、犯罪人是人的变种,一种人类学类型,一种退化现象。
3、犯罪人是一种返祖现象,是蜕变到低级的原始人类型。
4、犯罪行为有遗传性,它从犯罪天赋中产生。
作为龙勃罗梭的学生,菲利提出的信的观点,即犯罪三元论,他认为犯罪是由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引起的。
这一学说是他在认识到龙勃罗梭的研究大多局限于习惯性犯罪人和精神病犯罪人,只能说明很小一部分犯罪的问题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法国的大量刑事司法统计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后,得出与龙勃罗梭的生来犯罪人理论不同的犯罪原因理论。
他认为犯罪是由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引起的。
他的犯罪原因三元论扩大了有关犯罪的研究范围,将研究的领域从人类学因素扩展到自然和社会,把犯罪看成是一种自然和社会因素与个人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
同样,我们可以推出犯罪被害人产生的原因,简单说是因为犯罪的出现。
在犯罪学上,把这种犯罪过程中加害与被害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称为“犯罪互动”。
互动犯罪学并不排斥罪行中心论和罪人中心论,而是强调:无论是罪行中心主义还是罪人中心注意都无法涵盖犯罪形态的全部;应当在互动关系中丰富关于犯罪的理解,补充关于犯罪控制的认识。
(来源:百度百科)
加害与被害关系的互动包括:1、冲突性的和非冲突性的互动;2、同等社会地位之间的互动与不同社会地位之间的互动;3、围绕人身权益的互动与围绕财产权益的互动;4、直接互动与间接互动;5、积极互动与消极互动;这就说明了,犯罪不是单项的过程,而是犯罪人与被害人相互冲突的结果。
一项调查显示:“在杀人犯罪中,76.2%的被害人在被害前与加害人相识。
在伤害犯罪中,这一比例是75.2%。
在这两种犯罪中,分别有61.7%和74.5%的案件可以看到被害人自身的责任。
类似关系也存在于强奸犯罪中,大约有62.9%的强奸发生在相识者之间。
在诈骗犯罪中,这一关系更为明显。
大约有89.4%的诈骗犯罪被害人由于贪利等原因而对自己的被害负有责任。
”(来源:课件)
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越来越成为整个社会整治重点。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
有资料显示,我国近10年来的犯罪增长率已过24%(尚不考虑1992年起将立案标准上调的因素)。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操学诚两次参加了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
“河南女子监狱有个女孩子。
”操学诚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这个女孩子到同学家玩,同学说要出门买东西,一会儿就回来,请她帮着照看一下8岁的弟弟。
等同学买东西回来,却发现自己的弟弟竟被这个女孩掐死了,而起因仅仅是由于小男孩与这个大他七八岁的“姐姐”之间发生了一些小小的争执。
“你说这女孩有多坏?谈不上。
”操学诚说,一些90后未成年人在处理眼前发生的现实矛盾或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比较弱,往往用极端的方法和手段解决现实中一些小的问题或矛盾,在人格或能力上有缺陷,常常在情绪失控后采用极端手段。
(来源:法制日报2011年05月06日)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犯罪和被害人的互动。
犯罪发生之前,加害人与被害人大部分都存在相识或者接触的关系。
案例中,小女孩和同学8岁的弟弟,本来是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同学托付给小女孩的时候,她和小男孩之间就存在了很大的关系。
而正是8岁男孩与其
之间的争执和冲突导致或者促使了小女孩的犯罪。
这种冲突在我们生活中时常可以看见遇到。
比如,在我们大学城住宿区内,偶尔会听到或者看见更或者经历打架事件。
但是大部分事件的背后,是当事人幼稚的生理心理控制能力在作怪。
很多情况下,是在喝酒或者上网偶遇,发生一点口角而后发展成为出手打人。
我们暂且以这种关系反映犯罪与被害的关系。
临时的冲突导致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而这种矛盾正是一种动机。
2004年,有一个震动全国的案件——马加爵宿舍杀人事件,它让世人惊愕也让社会反思。
马加爵(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男,汉族,广西宾阳人,身高171.5厘米,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户籍地为广西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
1996年至1997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取省重点宾阳中学;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宾阳中学;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三,成绩优异,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4年2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
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A级通缉犯;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
马加爵杀人事件的受害者为:唐学李、龚博、杨开红、邵瑞杰四人。
四人都是来自农村的贫困学生。
成绩优异的满怀梦想和希望的一个大学生,残忍屠害四人,并且畏罪潜逃。
我们可以一一分析其杀人动机。
a.邵瑞杰:马加爵大学三年半最好的朋友,因为打牌与马加爵发生口角,批评了马加爵的为人,于是被杀。
马加爵供述:我跟邵瑞杰很好,邵还说我为人不好。
我们那么多年住在一起,我把邵当作朋友,真心的朋友也不多。
想不到他们这样说我的为人。
我很绝望,我在云南大学一个朋友也没有……我把他当朋友,他这么说我,我就恨他们。
”b.唐学李:没有在邵瑞杰和马加爵的夺命牌局中争吵,也不曾和马加爵有任何过节。
在唐学李女友看来,二人甚至算是不错的朋友,唐平时喊马加爵“马哥”,从来没有言语不慎得罪马加爵,只因为他暂时借住在马加爵宿舍里,那两天又总是睡在宿舍不爱出门,妨碍了马加爵的杀人计划,因而被杀。
马加爵亲口承认为什么第一个杀唐:“不是先后的问题,而是下手的机会来了,他恰好那时在寝室。
如果是别人,结果也会一样。
”c.龚博:和马加爵从来没有冲突,来往不多,同样没有参与马和邵的牌局,因为过生日没请马加爵,而邵瑞杰又用此事教训马加爵:“就是因为你人品不好,所以龚博过生日都没叫你”因而被马加爵怀恨,惨遭杀害。
d.杨开红:马加爵正在宿舍里处理杀死邵瑞杰时留下的血迹时,恰巧来到马加爵的宿舍找人,马加爵担心事情泄露,杀害了杨开红。
(来源:百度百科)如果我们用冲突的理论来分析马加爵杀人案件,邵瑞杰和龚博都是因为与其有过冲突,于是马产生恨意。
但是唐学李和杨开红并没有与当事人发生过什么明显的冲突,此即非冲突的犯罪与被害的互动。
唐学李阻碍了他的杀人计划,于是他的被害只是“下手的机会来了”。
杨开红也是没有直接与马有过具体的冲突,只是他来的时候,妨碍了犯罪人处理现场,于是他也被“顺理成章”的被杀害了。
虽然两人都没有和罪犯有直接的冲突,但他们却与整个犯罪过程有莫大的关系。
无论是阻碍犯罪之前的准备,延误犯罪的时间,还是妨碍犯罪之后的处理现场,畏罪潜逃,其实都已经悄悄的与罪犯产生了互动关系。
让我们再回顾另一个大案的制造者——周克华。
周克华,男,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制造者,公安部A级通缉犯。
自“1·6南京枪击抢劫案”后,公安部明确:“1·6”南京枪击劫案,与此前湖南长沙、重庆发生的6起持枪抢劫杀人案,均系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
2012年8月10日,上午9点34分,此案犯在重庆沙坪坝区凤鸣山康居苑中国银行储蓄所门前实施枪击抢劫,当时造成一死两伤。
后警方查证明确:案犯系周克华,男,1970年2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二塘村人,身高1.67米,曾因贩卖枪支服刑。
2012年8月14日凌晨6时50分,周克华在重庆沙坪坝区童家桥一带被警方击毙。
曾经,周犯案后,为了离开重庆市区,周克华选择了最慢的逃亡路线——沿铁路步行,导致铁路民警朱彦超不幸遇难。
朱彦超与周克华相遇的地方是在沙坪坝区覃家岗镇一个叫窝
凼的地方。
据案发地附近一工厂员工回忆,最近,有人在铁路附近的隧道盗窃信息处理器。
当天,身着便装的朱彦超正和他的三个同事在此办案。
在朱彦超的同事们离开后,周克华到了。
(来源:百度百科)
我们分析周克华和被害者的关系互动似乎有点困难,因为被害人太多,被害者的身份差异很大地区差别很大,时间跨度也很大。
那么是否我们必须把被害者一一举例出来,再逐个对照?我认为不是这样的。
周克华从小成绩不好,早早辍学,他自己的谋生之道被中断,他曾经非法持有枪支被公安局抓获,从此就有了报复社会的心理。
不过,如果要说一个人连环杀人是为了报复社会,那么在作案过程中应该表现出一些随意性,典型如美国丹佛影院枪击案的嫌犯,心理满足型连环杀手的黄勇等。
但周克华多次作案,目的都相当明确,就是为了抢劫钱财,杀人只是附带。
2004、2005年首两次作案的周克华把枪口对准了企业的出纳、会计,刚从银行出来的夫妇;2009年,袭击军营哨兵,是为了抢夺枪支;2009年长沙第一次开枪,可能是因为晨练老人发现了他的踪迹,或者因为他想练习枪法;而接下来数年的犯案,越来越明确是为了抢劫钱财。
与此无关的人员不在他行凶的范围之内,而按理说最该遭到报复的曾判处其劳教的武汉警察,以及在2005年判其贩卖枪械坐牢三年的云南铁路法院。
知名犯罪专家李玫瑾确信,周克华奔着钱去这种特点表明,他并不是一个憎恨整个社会、将所有人视作报复对象的心理异常者。
因此,他的犯罪手段虽然极为特殊,但是犯罪心理却非常简单,周克华就是为了抢劫而杀人。
这样,我们可以把被害者分类。
一是有关钱财的,像出纳员、会计员、取款人员;二是有关枪支的,像哨兵;三是无意碰到的,像铁路民警。
其中第一类,周是为了获取钱财,所以必须清除阻碍的人员。
第二类,周必须获得自己想要的工具,现实生活中不能正常得取,所以袭击哨兵取得武器。
第三类,铁路武警、晨练的老人,都是可能认出周本人的可疑人员,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必须铲除他们。
通过案例,我个人认为,犯罪的产生与被害人的活动有直接的关系。
在时间上,犯罪发生之前,包括阻碍将要得到的利益、计划,犯罪发生之时,包括被害人与犯罪人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冲突,犯罪过后,包括处理现场、逃避追捕等等。
这些都是犯罪与被害之间互动关系的表现形式。
被害与犯罪者的直接、间接的冲突或者非冲突的接触,导致了被害人处于危险的境地,当然这并不能说明是被害者自己害了自己,只是某种程度上激发了罪犯下手的几率和产生了针对的对象。
试想,如果马加爵的舍友们朋友们没有歧视没有侮辱他,和谐快乐的生活,整个社会环境平稳健康,那么他起码少了犯罪的动机,反过来,这又是对社会安定的一大保障。
生活在紧张节奏的现代都市中,每个人都面临对待各种已知未知的人际关系,处理好这些关系,就能让我们游刃有余,反之,则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
滕筱羽
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