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失业保险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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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失业保险现状分析

【摘要】失业,是由劳动力供需求之间的矛盾引起的一种经济现象。通过实施失业保险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劳动者予帮助,提供再就业服务,把失业造成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限。本文主要采用数据分析的方法,对我国社会保障统计部门的各项失业保险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说明我国社会失业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为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关键词】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失业率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但由于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之中,又面临经济转型、社会转轨和就业压力大的形势,失业保险制度在发展中尚存一些问题,尽快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刻不容缓。

一、我国失业保险现状分析

(一)失业保险的覆盖问题

根据国家统计部门所统计数据得出:从2005年末至2011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分别为10648、11187、11645、12400、12715、13376、14317(万人),同上年增长人数分别为64、539、458、755、315、660、914(万人),总体呈上升趋势。参保人数的增加增强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撑力,更好地发挥了其“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有所扩大,抗风险能力增强。

从领取失业金人数变化情况看,从2007年到2011年,领取失业金的人数分别是362、57、327、286、261、235、209、197(万人),呈逐步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原有的领取失业金人员在失业期间实现了再就业,大部分为待遇期满,减少了领取失业人员,表明我国促进就业的力度逐步加大。同时,反映出我国失业保险所涉及的范围小、面窄。受保人数的减少,说明日益增多的城镇下岗职工得不到保障、大多数农民工难以切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部分大学生得不到有效地失业保险保障、灵活就业人数难参保等,特别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因征地拆迁而失去土地保障、无生活来源的农民更是难以享受到失业保险的福利。

(二)失业保险基金问题

根据统计部门数据可以看出,从2005年-2011年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分别为333、385、472、585、580、650、923(亿元),全国基金支出分别为207、193、218、254、367、423、433(亿元),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分别为511、708、979、1310、1750、224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的逐年增加,体现出我国对基金征收力度的加大和重视,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不断地增长,失业保险备付能力不断增强,而基金收入大于基金支出,说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还比较窄。

(三)失业率的问题

失业率,作为失业保险的基础性数据,是制定失业保险政策的基础依据。目前,我国失业率数据发布采用是登记失业率而非调查失业率。普通只有对城镇人口失业率的统计,农村地区,大量进城物攻的农民工、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相当一部分没有工作的大学生都被排除在外,统计本身存在缺陷,且统计方法较为单一,并不能有效、及时、真实反映城镇劳动力的失业情况。

通过国家统计数据可知,:2005年到2011年期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分别为847、847、830、886、921、908、922(万人),失业率分别为4.1%、4.1%、4.0%、4.2%、4.3%、4.1%、4.1%。2007年失业人数最少,失业率最低,2009年失业人数最高,失业率也最高。按照国际惯例,失业率在5%以下,属充分就业状态。数据显示我国现处于充分就业状态。我国失业率的统计口径很窄,它仅面向城镇户口的失业者,且仅仅把那些到就业服务机构求职登记的无工作者视为失业人员,而那些没有去登记的失业人员则被排除在失业者队伍之外。因此,以这样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来评估我国的失业状况,不仅缩小了我国的失业人口的统计范围,也低估了我国真实的失业规模和失业程度。

二、我国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失业保险覆盖面小,实施范围过窄。

对企业而言,参加失业保险增加用工成本,将其视为一种负担;对于个人:只顾眼前利益,认为缴费不一定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对于政府:对不参保的企业处罚将影响投资环境,不利于招商引资;农民工的失业保险问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大中专院校走向社会的短期之内难以就业的毕业生尚未覆盖进来。

(二)失业保险征收难度大。一些企业参保与缴费不同步,拖欠保险费,影响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同时,一些失业保险征办机构征缴不利,劳动保障部门执法不严。

(三)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较弱。

(四)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不完善。由于我国将失业保险的给付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而目前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约为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因而失业保险基金标准偏低,不能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五)执法力度不够,手段单一。劳动保障部门缺乏强制性的行政管理手段督促其自觉主动地参加失业保险。

总之,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从1986年成立至今,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显著的作用。与此同时,也显露出许多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只有不断地改进和完善,才可以充

分保障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国的失业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2005—2011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5—2011年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 2005—2011年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

[3]2005—2011年全国年度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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