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湖99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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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储字2019-8东丽湖99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

1 概况

1.1 项目概况

天津环投环境修复有限责任公司受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于2020年4月至5月对东丽储字2019-8东丽湖99亩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东丽储字2019-8东丽湖99亩地块为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的整理储备地块,东至未建设空地,南至东景环路,西至景荟路,北至未建设空地,占地面积71201.3 m2,原为3个废弃鱼塘,现已填平,未来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地块未来规划见图1-1,边界拐点坐标(天津90任意直角坐标系)如表1-1所示。

表 1-1 地块边界拐点坐标

图 1-1 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

1.2 地块利用历史

根据2002年9月~2019年4月的Google Earth历史影像图(图1-2)进行分析,东丽湖99亩地块历史利用方式主要为鱼塘,期间未改变土地利用用途。通过查阅2002年~2008年的高清影像图,发现该场地在此期间主要为撂荒地,未被开垦种植;2009年该场地被改造为鱼塘,至2019年利用情况未发生变化。2019年2月的影像图显示池塘中仍有水存在,2019年4月鱼塘已干涸,2019年12月9日现场踏勘发现鱼塘内仍存有大量积水。

图 1-2 项目地块历史影像图

1.3 地块利用现状

通过查阅Google Earth历史影像图发现该项目地块用途为鱼塘,地块分为三个鱼塘,占地面积分别为15500 m2、24550 m2和7100 m2,鱼塘合计面积为47150 m2,占项目地块总面积的66.3%,鱼塘深度为1.73~2.31 m,地块平面布置如1.2.1.2。

在项目招投标期间,为更好了解项目地块现场情况,保证技术方案设计的合理性,2019年12月9日对地块进行了第一次现场踏勘,地块利用情况为3个废弃鱼塘,仍存有大量积水,小部分区域因地势较高露出水面。地块西、东、南边界为沟渠,南侧、西侧遍布芦苇丛,东侧、北侧设有围墙,场地西北角设有一个通讯基站。2020年4月14日,在项目进场采样前组织了第二次现场踏勘。该地块内正在进行填土工程,3个鱼塘已基本填平,填土工程处于最后的平整阶段,地块内已无水坑和积水。

图 1-3 项目地块现状照片

1.4 地块周边环境敏感目标

地块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指调查地块周围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重要公共场所等。通过现场踏勘、网络查询和卫星影像分析,本地块周边800 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主要为东丽湖、东丽湖周边绿化带和碧虹苑小区,敏感目标概况图如图1-4所示。

图 1-4 项目地块周边800 m范围内敏感点

1.5 地块周边污染源分布情况

通过查阅项目地块和周边800 m范围内土地的历史影像图,同时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推测地块周边可能的污染源主要为项目地块周边沟渠内地表水、北侧农田和地块南侧的天津市海澜危废品综合利用处理有限公司,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多环芳烃和有机农药。

图 1-5 地块及周边潜在污染源

2 第一阶段调查结论

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查询,对项目地块和周边地块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项目地块内鱼塘可能会存在重金属、氯代烃、多环芳烃、有机农药等污染物,因此,为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是否超标以及是否有污染迁移至深层土壤及地下水中,故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 现场采样及样品检测

3.1 采样点位布设

本地块调查总面积71201.3 m2,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 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本地块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采样点,网格密度60×60 m,地块内共布设25个土壤采样点和6个地下水采样点,周边沟渠布设2个地表水采样点。

3.2 检测项目和分析方法

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从未开展过工业生产活动,初步判断本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但考虑到地块回填土来源不明和周边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农药等不确定性因素,本地块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样品除检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必测基本项目(重金属、SVOCs、VOCs)外,增加有机农药类14项检测指标,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

土壤/底泥样品的检测指标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和《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中指定分析方法执行;地下水/地表水样品的检测指标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中指定分析方法执行;样品分析方法首选国家标准和规范中规定的分析方法,对标准没有涉及的检测项目可以参照国外的分析方法。

4 调查评估结论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地块土壤中六价铬、VOCs、SVOCs、有机农药均未检出,其余6种重金属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六价铬、汞、VOCs、SVOCs、有机农药均未检出,其余5种重金属远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周边沟渠地表水和底泥样品中六价铬、VOCs、SVOCs、有机农药均未检出,其余重金属远低于对应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该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满足未来规划,符合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服务设施用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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