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中国电信协议..docx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与中华财险阜新中心支
公司
大中专院校学生手机分期用户履约信用保险合作协议
为促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的手机终端营销业务发展,帮助有手机终端需求的“低首付”的客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手机入网用户履
约信用保险合作项目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协议各方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地址:
负责人:
甲方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在阜新市依法设立的机构,经中国电信总公司授权,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和责任。
乙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分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和责任。
第二条甲乙各方的合作完全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
第二章合作内容及条件
第三条甲、乙双方合作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如下工作内
容进行合作:
1、甲、乙双方约定本次合作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开展业务。
2、本合作的履约保证保险产品为“手机入网用户履约信用保险”(详见附件 1 )。
本协议项下所指手机入网用户范围为:阜新内大中专院校,甲方开展“低首付”手机
终端营销活动中符合约定条件的在校生用户。此类用户的还款期限和保险期限,应在其毕业前 6 个月结束,且在结束前该用户只能参加一次本协议约定的“低首付”手机终端营销
活动。
3、“低首付”手机终端营销活动由甲方负责提供政策支持,手机入网用户的筛选和
推荐也由甲方负责统一组织。在具体用户确认前,甲方应与乙方共同确定用户所属学校的
范围,且双方均有权在此阶段,对用户所属学校进行否决。甲乙双方均未否决的学校,视
为双方认可该学校所属用户可以参加本协议项下的活动。
4、甲方为购买了中国电信手机入网用户履约信用保险的客户提供入网手机终端。
5、乙方为通过评估、审核并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签订的《辽工大集
团用户入网协议》集体客户提供手机入网用户履约信用保险。
6、在双方认可的学校范围内,甲方不得对参加本协议中所涉及营销活动中的用户进
行选择性投保,须保证100% 按照本协议约定投保,乙方对符合双方本协议附件约定承保
要件的用户,不得选择性承保,须保证100% 承保。
7、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手机入网用户履约信用保险的投保、理赔等进行风险管理。
8、甲方为乙方提供入网客户的个人信息,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条甲、乙双方合作的手机入网用户履约信用保险项目的业务条件如下:
1、保险业务范围
本保单承保甲方开展“低首付”手机终端营销活动中,入网用户连续三个月拒付应交
付甲方的每月最低消费视为保险事故发生,因保险事故发生的手机入网用户未缴纳协议话
费而使被保险人遭受的经济损失。乙方仅对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所开展的符合保单条件的
前述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甲方范围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乙方范围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中心支公司及所辖各支公司。
“低首付” 手机终端营销政策指用户只需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入网资料即可以预付100元手机话费的方式入网。
保险标的:本项目的保险标的为甲方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在校生提供的手机终端设备。
2、承保的合同
适用符合承保条件的“低首付”手机终端营销模式,甲方在开展“低首付”手机终端
营销模式中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在校生签订的《辽工大集团用户入网协议》。
承保条件:甲方开展“低首付”手机终端营销活动中一切符合约定条件的客户。
3、适用条款及承保险别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手机入网用户履约信用保险条款(详见附件1)
4、保单载明的保险期限
24个月
5、累计保险金额
单一手机终端价值确定(甲方可视需要,增加其它机型)型号:
型号设备单价(话费套餐总额)
华为 4X1416
华为 P8 青春版1896
中兴青漾936
中兴 Q302C480
如后期甲方手机终端结算价格视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则乙方按甲方实际支付的该款手机保费金额进行承保。
6、保险费率
年费率为 3.5 %,协议保费为7% ;
7、保费缴付方式
(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定期提供最新手机价目表,并于2015 年 9 月 8 日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新生入校后一周内前提交本次活动入网用户汇总明细及对应入网客户资料给乙
方,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承保名单,并计算对应保险金额及保费。乙方将审
核通过的承保名单及对应保险费反馈给甲方,甲方根据反馈明细交付保险费,乙方应在收
到保险费后, 5 日内完成出单工作。
( 2)按照前款约定的保费,甲方须一次交齐保费。手机入网客户使用约定手机号码
满 2 年时间(每月话费最低消费为手机设备单价/24个月)或中途退还手机并且补交手机
折旧差额,视为手机入网客户履行约定,乙方不予赔付。
8、绝对免赔额(率)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损失金额的20%
9、自行催收期
3个月
10、催收及理赔
本合作协议,认定甲方是催收工作的主要实施人。入网客户逾期不向甲方还款时,
甲方就该笔约定款启动催收程序,乙方充分协助甲方开展催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