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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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公司IT资产管理,充分利用IT资产资源,不断提高公司IT资产效能和办公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服务公司信息化建设,本着合理利用IT资产,防止IT资产流失、损坏,确保资产利润率、资产回报率达标,最终实现集团公司IT资产价值最大化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IT资产是指应用于信息技术(IT)的所有资产,包括软件、计算机及其外设、网络设备以及相应的配件、耗材、工具等。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是明确集团IT资产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提出具体管理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公司应遵循集团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的IT资产管理原则,共同维护和管理公司的IT资产,使其高效、稳定、可靠、安全运行,为集团的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基础平台。

第三条 IT资产管理主要包括采购计划和型号配置审核、验收登记、日常保养、故障维修、检查盘点、调剂转移、报废审核及处理等,信息部作为集团公司IT资产日常管理机构,行使归口的IT资产各项管理职能。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有IT资产实行三级管理制:

1、财务部:建立IT资产总帐,确保总帐、明细帐、卡片相符,清清楚楚,并按帐卡分类管理;

2、信息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要建立IT资产档案,负责组织清查、盘点工作,监督、检查使用部门对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等情况;

3、使用部门:部门的IT资产要落实到人,并对实物进行管理,确保在公司检查中帐、卡、物相符;

集团公司各IT资产管理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资产管理的职责,做好IT资产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和监督执行由集团公司信息部负责。

第二章 IT资产分类

第七条 IT资产分为IT类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耗材、无形资产等。在本办法主要是针对IT类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八条 IT类固定资产主要有: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工作站、服务器、磁盘阵列、显示器、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网关设备、无线AP、VPN、UPS、投影仪、语音手写设备、扫描仪、监控摄像头、传真机、移动硬盘、机柜、配线架等。

第九条IT类低值易耗品主要有:计算机零配件、优盘、8口交换机(无线路由)、维修用工具等

第十条IT类耗材:计算机键盘、鼠标、色带、墨盒、墨水、硒鼓、碳粉、电源线、网线、模块等

第十一条IT类无形资产:注册的域名、空间、信息化建设涉及

的各类项目、软件、网站等

第三章 IT资产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中心采购部负责集团公司所有IT资产采购工作,信息部对申购IT资产合理性、性能匹配等负责,确保申购IT资产按标准采购。

第十三条IT类固定资产采购遵循统一上报、统一采购的原则,由各公司、部门在每周二上报采购计划,信息部于每周三对采购计划进行复核后交人事专员,由人事专员汇总上报副总裁审批后转采购中心采购部进行采购。

第十四条单价高于300元的IT类低值易耗品或因特殊情况急需临时采购的固定IT资产,经申请采购公司(部门)负责人审批,提交信息部审核后,由信息主任上报副总裁审批后转采购中心采购部进行采购。

第十五条单价低于300元的IT类低值易耗品或耗材,由申请采购公司(部门)负责人审批,提交信息部信息管理员审核后进行采购。

第十六条IT资产采购选型原则上由信息部统一品牌和型号,有特殊需求的各公司、部门必须在上报采购计划时注明,并提供特殊需求采购证明。

第十七条 IT资产采购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协议定点采购等方式,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采购中心采购部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中心采购部直接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中心采购部对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中心采购部向一家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协议定点采购,是指采购中心采购部、信息部和行政部共同对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耗材、工具的供应商进行招标,确定一家为协议定点单位。

第十八条IT类固定资产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批量)或按规定应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协商议标)。被邀请的特定供应商一般由采购中心采购部、信息部商议确定。

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2.因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急需采购,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3.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4.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5.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6.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至1万元以上的。

第二十条因特殊情况需临时采购的IT资产,或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第二十一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的;

2.原采购的后继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3.在原招标目的范围内,补充合同的价值不超过原合同价值的50%,因而必须与原供应商签约的;

4.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继扩充的。

第二十二条 IT类低值易耗品、耗材、工具等原则上在协议定点供应商采购。

第二十三条对下列情况信息部有权否决采购申请或建议相关设备共享使用:

1、申请理由不充分或设备用途不明确的

2、可内部调剂无需采购的

3、使用率不高可共享使用的。

4、根据集团公司《计算机及打印机标配核定表》规定,不符合或超编采购的。

第二十四条采购中心采购部根据副总裁批示意见,根据实际采购IT资产数量及金额,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需在7日内组织完成IT资产招标采购工作,确保7日内供应商供货到位。

符合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及单一源方式采购的,必须在3日内完成采购合同签订工作,确保7日内供应商供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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