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安全生产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中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新编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中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新编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中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新编版)在一些地方和监察执法人员中,存在一种观点,就是严格的监察执法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快速成长,妨碍地方经济发展,而且容易使企业对安监执法有抵触情绪。
我觉得,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执法与服务本就是相辅相成的,严格的安全监察执法就是对企业最好的服务,既能让企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收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又能让企业规范安全管理,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有些安监部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专业不对口、素质不够高,如果执法过于松懈或者只是简单走过场,会让企业觉得安监部门来检查无非是查一些鸡毛蒜皮小事,好言相待便可轻松过关;而且有些企业未按照责令整改指令书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未整改到位又不进行处罚,也形成安监执法威慑力不够,对企业的震动不足,间接养成企业的依赖、懒惰习惯和应付了事的思想,安全警惕放松的状态一旦产生,后果可想而知。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是为了履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同时也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发现和治理隐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手段只能作为一个辅助手段,督促企业重视安全和落实措施,将企业安全管理向好的方向导向。
那么在安全监管中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呢?第一,安监部门要用好行政处罚这一重要执法手段,秉承“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理念,采取先提示、后检查,先警示、后查处,先约谈、后处罚的“三先三后”人性化执法措施,并通过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主动为企业、群众、基层提供安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管理的难题,实现与企业的和谐共处。
浅析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与服务指导的关系
浅析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与服务指导的关系摘要:煤炭是工业的主要能源,短期内具有不可替代性。
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问题十分突出,矿难频发。
面对国内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国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
规范煤矿管理,打击煤矿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扭转煤矿安全形势。
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要对煤矿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共同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发展。
关键词: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服务指导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抗灾能力薄弱,就其根源是多方面的,煤矿安全管理、安全投入、技术装备欠缺等自身客观原因所致事故是不可质疑的。
然而,通过深入到煤矿调查研究,煤矿安全自我约束能力不是那么很强,一些煤矿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存在“一就而就”、“一拖再拖”的思想,甚至于心存饶幸。
以至于酿成煤矿安全生事故的发生。
因此,必须依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强有力的行政执法;必须依靠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过硬的技术服务指导。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行政执法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重要保障。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
加大对违法违规开采的整治力度,对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煤矿,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个方面不落实,隐患不排除坚决不允许生产。
对于国家法律法规不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决不姑息迁就,心慈手软,彻底根治。
严厉打击煤矿执法中的腐败行为,保证煤矿执法工作畅通无阻,初见成效。
建立健全煤矿开采执法约束监管和执法效果评价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
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政治思想理论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
坚定信念、树立信心,讲政治、顾大局,端正思想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克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坚决抵御不良思想侵袭,弘扬优良传统,洁身自好。
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第一篇: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全国各地随着市、县、乡镇三级安全监察执法网络逐步建立,行政执法工作迫切地摆在各级安监组织面前。
各地虽然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有益的尝试,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在工作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影响了行政执法规范运行。
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浅谈一些体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础薄弱,一是目前多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知识水平还局限于某些方面或仅限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知识,缺乏对行政法律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的条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有偏差;二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太规范,对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等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规范,还有一定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理解重视不够,多数模式上习惯于重检查而轻监察,重行政手段而轻执法手段,行政执法中也是重实体而轻程序;四是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也相对滞后,对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执法不准确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的检查和纠正。
这些问题主要有:一、发展与安全的矛盾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
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刀阔斧上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
在一部分领导同志头脑中“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明显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担心安全检查多了、要求严了,影响软环境,怕留不住客商,影响投资热情,所以人为限制各种安全执法检查;二是一味追求速度,不按程序办事,怂恿投资商“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造成“先天性”安全隐患;三是为违法违规者说情,有的甚至直接干预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处罚;四是给执法部门领导加压,要求采取各种变通手段,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等等,致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检查、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职责时很难到位。
执法与服务
浅谈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一、执法与服务是一个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关系执法与服务是一个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关系,要勤务职责,体现服务,准确把握“尺度”,合理使用权力,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
以严格执法树立威信,以文明执法赢得信任,把严格执法贯穿到文明执法的全过程,通过两者的目标统一,让消费者感受到一种人性化的管理。
二、执法要以服务为先导,营造融洽的良好环境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具有相互统一的可操作性。
实践证明,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是可以统一起来的,而前提是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对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深刻的理解和充分的认识。
执法人员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实施行政执法的过程之中,做到原则要“硬”,态度要“软”,执行政策法规要严格,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灵活,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要从实际工作中多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工作,为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办好事,做实事。
使管理对象能自觉自愿的履行政策法规赋予的义务,营造执法与优质服务的有机统一。
三、执法要与专业知识相结合,增强权威感总结近年来的执法实践,我们不难发现,在大量的违法违规案件中,固然有知法犯法者,但同时也有很大一部分违法属于不了解法律法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的“法盲”。
这就需要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服务,努力将专业知识与宣传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始终把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放在首位。
必须把宣传法律法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执行,从而把服务的目标和理念融入到自身的执法工作中。
在具体的工作中,可以尝试遵循这样一种工作思路:未宣传法律法规之前不处罚。
这样,就能使违法当事人清楚为什么违法、违反了哪一条法规,从而真正受到触动和教育,心悦诚服地接受教训并彻底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后期不良结果的出现,保证运行品质。
四、执法要以服务为后续,要公平、公正。
执法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惩戒违法者的手段,起到教育他人的目的。
因此,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就不能对相对人简单处罚了事,不能以罚代管,要一视同仁,多一句问候,多一份关怀,逐步消除相对人“不良”情绪,把服务作为执法工作的后续,引导相对人提高认识、转变思想,避免了相对人对我们的抵制,更好地保障执法与服务的和谐。
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中执法与服务关系
01
关系失衡
• 过于强调执法,忽视服务,导致服务与执法脱节。
• 过于强调服务,忽视执法,导致执法力度不够。
02
关系不清
• 执法与服务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工作重复、效率低下。
• 执法与服务相互制约,影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
• 执法与服务资源难以共享,导致资源浪费。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监管执法的目标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有法可依。
• 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 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监管服务的定义与目标
安全监管服务的定义
• 安全监管服务是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
作不认可,缺乏积极性。
• 服务成果难以量化,导
致服务工作评价困难。
• 服务经费投入不足,导
致服务能力有限。
• 服务机构不完善,缺乏
有效的组织保障。
安全监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问题及原因
01
关系失衡
• 过于强调执法,忽视服务,导致服务与执法脱节。
• 过于强调服务,忽视执法,导致执法力度不够。
02
关系不清
化评价。
• 定期开展执法与服务工作考核,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 加强执法与服务工作的考核结果运用,提高工作积极
性。
04
案例分析: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中执法与服务关系的
实践
成功案例分析:某地区安全监管执法与服务协同配合的实践经验
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
• 建立执法与服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
⌛️
执法效果不明显
论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
论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执法与服务是政府的两个核心职能。
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而服务则是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供公共福利的重要途径。
然而,执法与服务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如何处理好这种关系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以实现社会发展的双赢。
1. 执法与服务的定义在开始讨论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之前,先要明确执法与服务的定义。
执法,简单来说,是通过法律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服务,则是政府提供给人民的一种便利和援助,追求人民的满意度和福祉。
执法和服务是政府职能的两个重要方面,既有相通之处,又有区别。
2. 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执法与服务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即相互依赖,又有相互制约的关系。
下面从不同角度分析这种辩证关系。
2.1 相互依赖的关系执法和服务是相互依赖的关系,彼此促进、共同发展。
执法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权益,而服务则是为人民提供各种公共福利、满足各种需求。
在实践中,执法和服务是相互支持的。
执法的过程中,服务可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为执法工作提供更好的条件。
反过来,服务的提供也需要执法的保障,确保服务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2.2 相互制约的关系尽管执法和服务相互依赖,但它们之间也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
在某些情况下,执法的过度可能对服务造成负面影响。
例如,过度的执法可能导致服务资源的浪费,限制了服务的提供范围和水平。
另一方面,过于追求服务可能导致执法的松懈,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因此,必须在执法和服务之间寻找平衡,以充分发挥二者的作用。
3. 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的途径为了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以下是一些可行的途径:3.1 加强执法与服务的协同政府应加强执法与服务的协同机制,建立统一的协调机构,确保执法和服务的目标一致,并相互配合。
例如,在处理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执法机构和服务机构可以通过合作和共享信息,提供更好的服务,实现执法和服务的有机融合。
执法与服务同步进行构建可持续发展模式
执法与服务同步进行构建可持续发展模式对于一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执法与服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执法保证了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服务则提供了人们的基本需求和利益的满足。
正是通过执法和服务的同步进行,社会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本文将探讨执法与服务同步进行构建可持续发展模式。
一、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执法和服务是两个密不可分的环节,它们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执法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保护人们的利益和权益。
而服务则致力于满足人们的需求,提供便利和福利。
执法和服务二者相互依赖,才能够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执法与服务同步进行的必要性1. 保证公平正义:执法的存在可以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服务的提供则可以确保人们合法权益的满足。
当执法和服务同步进行时,人们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得以维护。
2. 提高社会安全:执法和服务同步进行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提高社会的安全水平。
执法能够维护社会的安全秩序,而服务则可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只有执法和服务同步进行,社会的安全性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提升。
3. 推动社会发展:执法和服务同步进行可以有效推动社会的发展。
执法可以维护社会的秩序和规则,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而服务则可以提供人们所需的资源和支持,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只有执法和服务同步进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够得到保障。
三、构建执法与服务同步进行的可持续发展模式1. 完善法律法规:要构建执法与服务同步进行的可持续发展模式,首先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的健全性可以为执法提供依据和支持,同时也为服务的提供提供了可操作性。
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执法与服务可以更加有序地同步进行。
2. 增强执法公信力:执法的公平和公正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增强执法的公信力,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确保执法的公正性。
只有执法公信力得到提升,执法和服务的同步进行才能够得到信任和认可。
3. 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的提供需要依赖于完善的服务设施。
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施行以来,各级安监部门作为该法的执法主体,进行了广泛的执法活动,有效地减少了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对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自《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我局共处理过11起行政处罚的案件,结案率为100%,没有一起因执法不当,而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的,下面我就结合工作实际,谈一下我们是如何做好在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
一、要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首先要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工作.《安全生产法》作为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法律,自2002年6月29日颁布以后,我们就进行了广泛的发动和宣传,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举办各种安全生产法培训班或讲座100多场次,从培训对象看:有政府领导、企业领导,安监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普通职工等;从空间分布看:有的在会议室,有的在车间,有的在城市,有的在乡村;从宣传媒介看:有电视,有录像,有广播,有报纸,有横幅,还有宣传窗,正是这种铺天盖地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我们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创造了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
二、要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就要端正执法思想,革除不良陋习。
思想是行为的统帅,没有正确的执法思想,就不可能产生正确的执法行为,要革除不良陋习,关键要端正执法思想,执法思想的核心在于执法的目的,就是为谁执法,为什么执法和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的大是大非问题。
坚决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以为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坚决克服为地方利益执法,为单位利益执法,为个人利益执法,为经济利益执法的庸俗执法思想.要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切实端正执法思想,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浅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有情服务无情执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安全生产合法权益,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总结和思索,结合我个人的工作实践,我认为要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做到“有情服务无情执法”。
一、“有情服务无情执法”这里所谓“有情服务”就是要怀着对行政相对人的关心开展执法工作。
这需要执法人员心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真诚帮助行政相对人解决在安全生产活动中面临的难点、重点问题,“有情服务”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帮助行政相对人提高遵守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而何谓“无情”,是指理性的推理,公正的判断,以及执法者不掺杂个人的思想感情,“无情执法”就是要摒除一切干扰因素开展执法工作,执法者需要强化法制观念、熟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无情执法”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平合理的实施,严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从而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氛围。
“有情服务”和“无情执法”看似迥异,而且在执法过程中常常发生矛盾和冲突,但是通过工作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二者是构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只有将两者有机的融合,才能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去年我区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专项监察,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未能形成台阶进行开采,按照法律的规定,是要接受处罚的,但是我们没有简单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而是耐心细致的教育,手把手地规范,受到企业的好评,同时也取得了很好工作成果。
二、有效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情服务无情执法”(一)由我国行政法的立法原则决定宪法规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论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
论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执法与服务是社会管理中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关系。
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的手段,而服务则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促进社会和谐。
本文将探讨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以实现社会管理的效益最大化。
一、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1. 执法与服务的共同目标执法和服务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
执法的目标是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服务的目标是满足人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虽然目标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
2. 执法与服务的相互关系执法和服务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
执法是服务的基础和前提,只有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才能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而服务则是执法的目的和归宿,只有通过提供良好的服务,才能增强执法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因此,执法与服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
3. 执法与服务的矛盾与冲突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执法与服务也存在一定的矛盾与冲突。
一方面,强调执法可能给人民带来不便和压力,而过度的服务可能导致法律的松散和秩序的混乱;另一方面,过度强调服务可能会削弱执法的力度和决心,过度强调执法可能会忽视人民的需求和利益。
因此,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二、处理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的方法1. 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为民执法与服务的核心在于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
在执行执法行为时,应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秉公执法、公正廉洁,确保执法公信力和合法性。
同时,要强化服务理念,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首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的合理需求。
2. 加强执法规范与服务标准建设为了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辩证关系,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规范和服务标准。
通过制定明确的执法程序和标准化的服务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确保执法与服务的公平、公正和便民性。
3. 推动执法与服务的协同发展执法与服务不应该相互对立,而应该协同发展。
浅淡执法与服务的的关系
浅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一宗越界采矿案的处理分析执法与服务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能,摆正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
长期以来,在基层部分执法者心中对执法与服务存在着模糊认识:认为执法是种刺,服务是栽花,执法与服务互为矛盾、互相对立。
强调严格执法就是横眉冷对,不讲情面,就是打击和处罚,就会得罪行政管理相对人;强调服务就是削弱了执法的力度,降低了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权威。
在这种认识支配下,极易出现两种倾向:一是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对执法工作不主动积极,对一些违法行为的苗头视而不见、见而不问,或是对领导交办的案件能拖则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人情代替法律,其结果导致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损害。
二是执法者把自己放在高高在上的位置,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态度粗暴,行为野蛮,将服务观念弃之脑后,损害和削弱了执法部门和执法者的形象。
最近,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联合处理一宗违法案件过程中,较好的诠释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给了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案情简介某矿业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开采某市境内一矿区铜铁矿资源。
设计生产能力25万吨。
1996年12月在原省地矿局领取采矿许可证, 2000年在国土资源部换发采矿许可证,2004年在国土资源部办理延续登记。
2006年11月,市人大引进国资委下属一家上市公司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控股该公司60%股权。
重组后,该公司依托矿区现有采矿权范围周边和深部已查明资源,提出对矿山现有生产系统进行技改、整合深部和外围已查明资源的采选改扩建方案,受到省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被省政府确定为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发展项目,成为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建设工程。
2007年初,安监部门在安全检查时要求该公司停产整顿,尽快形成井下两个安全出口,改善井下通风条件。
该公司依据技改初步设计,在采矿权范围外施工风井一口,井深328米;施工-150米、-220米中段风井联络巷两条,矿界外巷道长分别为274米、317米。
安全生产执法应正确处理好十种关系
安全生产执法应正确处理好十种关系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物质文明的提升,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并加强了对企业的执法监管工作。
但是,在执法中,执法人员需要同时处理好许多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效果。
本文将就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需要正确处理好的十种关系进行分析。
1. 检查与指导关系执法人员在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时,首先要正确处理好的就是“检查与指导”的关系。
检查是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过程,指导是根据评估结果,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给予建议和指导。
执法人员需要在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规定程序,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信。
同时,在指导过程中,执法人员需要做到言传身教,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通过真诚、坦率、有效的沟通,使企业充分认识存在的问题,并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
2. 偏重均衡关系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需要处理好“偏重均衡”的关系。
偏重就是有的问题需要更加重视,而有的问题则相对较轻。
但是,在进行处置时,执法人员需要平衡各个方面的利益,合理安排工作优先级。
在处理严重问题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不留后患。
而在处理相对较轻问题时,也要兼顾企业生产经营,尽量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3. 责任与监管关系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核心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管。
对于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不能单纯追究企业责任,也不能忽视监管职责。
执法人员应该在执法中注重监管,依法严肃查处企业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同时,执法人员也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全面落实。
4. 教育与处罚关系在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时,执法人员需要正确处理好“教育与处罚”的关系。
执法人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不同的企业和个人,采取教育、警告、罚款等多种手段。
对于故意违法行为和严重危害安全行为,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执法应正确处理好十种关系
安全生产执法应正确处理好十种关系安全生产执法不单纯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关系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综合问题,甚至关系到政府和安监部门的形象问题,当前,安监系统行政执法正处于关键时期和转折关头,客观地存在着许多纵横交错的关系,只有正确处理这些关系,才能使执法工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一、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安全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服务于社会的经济发展,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既是矢与的的关系,又是面与背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
从宏观来看,执法是矢,服务是的,执法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
这就需要树立牢固的服务观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准确把握执法工作的大方向,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
从微观来看,监督与服务是一个事物的两个侧面,是面与背的关系。
我们依法进行的各种执法活动,无一不是服务。
打击非法生产是执法,也是服务地方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而隐患排查,则是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一方平安。
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就是安监部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最有效地服务。
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并非都是统一的,当执法的结果与服务的初衷相冲突时,前者必须服从后者,需要严格坚持合理合法原则。
对一些从局部和表象看似冲突,但从全局和根本看一致的案件,则应透过表象,把握本质,讲究方法,做好宣传,取得共识,大胆依法执法。
二、正确处理加大执法力度与规范执法行为的关系加大执法力度是体,规范执法行为是用。
加大执法力度是目的,只有加大执法力度,才能更好地整治安全环境,更好地为企业、为经济建设服务,树立部门的形象和权威。
同时,执法力度大小,也是检验执法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
规范执法行为是手段,是为加大执法力度服务的,只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才能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获得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现在有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只强调加大力度,不讲规范执法,把自己推上了被告席;另一种是片面强调规范执法,把执法工作统得太死,执法人员缺乏主动性,影响执法力度的加大。
对如何正确处理服务和执法关系的思考
对如何正确处理服务和执法关系的思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意识支配行动。
要打造服务型工商机关,需要不断更新观念,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
要摆脱“官本位”思想的束缚,放下“管理者自居”的架子,切实转变监管执法理念,以服务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更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和执法的关系,防止走以下两个方面的极端。
一是淡化执法的服务。
现在有一种倾向性的认识,提到打造“服务型工商”,有些工商干部就把服务极端化、绝对化,淡化和削弱执法,追求片面的“服务”。
看到市场上诸如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制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不积极主动去查处,而以服务发展为由,放任自流,听之任之。
其结果是,纵容了违法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实际上这种片面理解服务,单纯追求服务,将服务绝对化,舍弃执法监管的做法是非常危险的。
为经济发展服务,并不等于不要执法或淡化执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政府的执法部门,只有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才能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才能保证经营者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交易和竞争,也才能保证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所以,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严格执法,营造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环境,就是最好的服务。
二是抛开服务的严格执法。
把服务与执法对立起来、割裂开来,片面认为工商部门是行政执法部门,讲执法就无法服务,讲服务就无需执法。
有的干部轻视服务,把服务视为可有可无的软任务,当作可抓可不抓的弹性工作,认为抓服务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只是为了对外宣传树形象。
体现在平时的工作中重监管轻服务,重处罚轻指导。
个别单位和干部习惯于抛开服务的严格执法,采用强制性的刚性手段执法,如单纯的采用“严管重罚”、“以罚带管”的监管执法模式。
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不问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性,不分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一律予以处罚,有的甚至从重处罚。
造成这种问题的症结在于“权利本位”、“利益本位”的思想在作怪,长此以往,必将严重损害工商部门的形象。
论安全与服务的关系
论安全与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党和国家对各行业执法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新时期行政工作人员树立人民公仆形象的基本要求。
机场安全检查工作是民航安全的最前沿和最后阵地,是民航安全执法的第一线,下面我们就安检工作中严格检查与热情服务的关系进行探讨.首先我们来就安全工作说以下三点:一、安全即效益;机场是企业,而安检部门是其一部分. 一个企业追求效益是第一位的,如果忽视安全,企业效益就无从谈起。
二、安全即和谐;抓好安全工作不仅是安检一个部门的事情,而且涉及到社会和国家,安检出了事故,就会给民航、给社会带来不和谐。
三、安全即品牌;我们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一直致力于打造“平安滨海”、“津蒲问询”、“津门安检”、“乐享津程”和“津达天下”的品牌,品牌越响亮就更应重视安全工作,品牌却又最怕安全的影响,不仅经济上受损失,而且损害品牌形象,我们部门乃至整个民航在这方面的教训很多。
所以,我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安全第一的品牌形象。
做安检工作要求我们能捧出一颗真诚的心,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 “视旅客为亲人,视旅客为老师,视旅客为朋友,”心中装着旅客,一切工作为了旅客。
这就要求我们要热情服务。
正如很多人印象中的一样,许多安检员的形象通常都是铁板这一副脸孔,一面检查,一面毫无表情,检查无事就放行。
这样检查员的确是严格执法,认真检查了,但没有上升到为旅客服务的高度。
我们说,不能忽略热情服务在安检工作中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热情服务易于被人们所接受。
商业活动中,卖主奉消费者为上帝,所以他们以足够的热情令顾客满意。
他们可以不厌其烦地向顾客讲述商品的性能、质量、价格;也可以不厌其旧地向顾客做出承诺和保证,让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这是因为热情服务迎合人们的心理需求。
在安检工作中也是如此,人们渴望被人尊重,希望心情愉快,因此,当旅客们带了刀和酒等日常违禁品时,他们愿意在检查员热情的服务当中接受指示和建议。
相反,如果检查员在工作时不能热情服务,而是一副凶神恶煞咄咄逼人的样子,换做是我们自己都是难接受。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从法学和情理的角度阐明了“执法”与“服务”二者之间的关系,要求执法者把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与热情服务的精神紧密结合,在热情周到的服务中始终贯穿严格执法的原则。
严格执法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应该把握的根本原则,热情服务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标准、倡导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尽最大能力做好社会安全稳定工作。
因此,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之间密切相关,并不矛盾。
下面,结合工作中的实际体会,就如何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正确理解严格执法的内函,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严格执法,是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办事,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只有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才能保证公众安全,才能服务好经济建设,才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也才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对严格执法有清楚的、全面的认识。
严格执法并不简单的对被监督者进行经济处罚或者是单一的加大执法的频率,严格执法有着著多内涵和要求,因此,要求我们必须站在全新的角度去理解和分析严格执法的真正内函。
首先,严格执法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辩别是非、评判正误的唯一标准,使被监督者认识到自身工作上存在的违法行为和违规行为,主动地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执法,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达到法律上的共识。
其次,严格执法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不断地去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行业标准,要坚持创新。
一方面,严格执法要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就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法律法规有系统的学习和准确的理解。
只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自己对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系统的认识,才能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去开展执法工作,去说服被监督者;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普法教育的开展,加之现在是信息社会,大家都会从各类媒体中学到、看到或听到法律法规知识,如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已经逐步提高,他们都渴望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所面对的被监督者,他(她)们大多是社会上从事商业行为的人员,为了更好的维护既得和将得的利益,他们对法律知识有更深的了解,比如:部分大的企业聘请律师、法律顾问或请部分在政府部门工作过的人员为本企业服务(我们在执法检查中经常遇到),这说明,他们更希望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
关于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篇一:浅谈安全生产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浅谈安全生产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主题。
长期以来,少数执法人员没有正确认识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存在着模糊认识:即认为强调严格执法就是横眉立目,不讲情面,就是打击和处罚,就会得罪行政相对人;认为强调服务就是削弱了执法的力度,降低了安监部门的执法权威。
由于对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没有理解清楚,忽略了问题的本质,没有把服务当成本质问题,从而制约了我们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新的形势下,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我们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
结合工作中的实际体会,笔者粗浅谈一下对二者之间关系的认识。
一、执法要以服务为先导,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具有相互统一的可操作性。
实践证明,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是可以统一起来的,而前提是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对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深刻的理解和充分的认识。
在实施行政执法的过程之中,做到原则要“硬”,态度要“软”,执行政策法规要严格,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灵活,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管理对象能自觉自愿的履行政策法规赋予的义务,营造执法与优质服务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与服务是一个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关系执法与服务并不冲突,也不矛盾,二者之间是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
篇二:针对公安执法现状的分析及思考对公安执法现状的分析及思考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政府的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机构,是国家的暴力工具,它的执法活动是依法治国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提出,法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目标。
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水平,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
安全生产严格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
一、安全生产意义重大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也是国家和社会的大事。
严格监管安全生产,既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更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也在于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是一个方方面面都不容忽视的大问题。
二、严格监管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1.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监管需要依托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进行。
这个体系应该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有机地结合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个层面,形成有力有序的监管网络。
只有在这样的体系下,才能真正确保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2. 加强监管措施监管措施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
政府应当通过相关部门,加强各类安全检查、执法行动,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也需要加大对监管部门的督查力度,确保监管措施能够落到实处。
三、服务指导促进企业安全生产1. 完善服务体系政府应当致力于建立更加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加强对企业的安全技术指导、提供相关政策交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等方面,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 加强宣传教育对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尤为关键。
政府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对企业员工和管理者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3. 鼓励企业自律政府应当通过政策激励和引导,鼓励企业自觉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监管,并配合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结语通过严格监管和服务指导,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通力合作。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使员工在安全的生产环境下努力工作,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政府在安全生产中的角色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指导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政府是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体,要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
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需要通过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寄监管与服务
安全生产寄监管与服务安全生产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政府部门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管与服务。
本文将以1000字为限,对安全生产的监管与服务进行论述。
首先,监管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
他们应当加强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其安全生产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例如,对于某些高风险行业,政府应当加强对其安全设施、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检查,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其次,政府应当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培训和宣传力度。
他们可以通过组织安全培训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政府应当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只有当大家都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才能进一步减少事故的发生。
此外,政府部门还应当加强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一旦发生事故,政府应当及时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进行深入调查,以找到事故的教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责任方,政府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维护公平与正义。
同时,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各种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政府可以通过一定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购置先进的安全设备,更新陈旧的生产设备。
此外,政府还可以组织企业间的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企业之间共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最后,政府应当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他们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此外,政府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方便监管部门进行精准监管。
总之,安全生产的监管与服务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
政府部门在这方面的职责重大,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力有序的开展。
只有如此,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安全生产寓执法于服务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寓执法于服务1、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干嘛的?如何?是安监局下属的监察大队,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
主要工作:(一)负责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的监察。
重点监察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对监察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相应的强制措施;(二)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察;(三)负责监察生产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规定、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四)负责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以及通过检查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及违法行为;(五)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六)负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状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七)承担全区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类专项整治的执法监察工作;(八)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九)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和执法情况分析工作;(十)承担区政府和区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安全生产执法目的是什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百促进企业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度患、控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的组织保证。
各国的实践也证明,问政府适时、严格的监管是控制事故最有力的方法。
通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促使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答的权利、义务,认真遵版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最终实现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避权免事故发生的目的,从而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3、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一、职责划分明确是做好执法工作的保证。
我国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大多数是隶属于安全监管局的内设机构,系参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安全生产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主题。
长期以来,少数执法人员没有正确认识执法和服务的关系,存在着模糊认识:即认为强调严格执法就是横眉立目,不讲情面,就是打击和处罚,就会得罪行政相对人;认为强调服务就是削弱了执法的力度,降低了安监部门的执法权威。
由于对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没有理解清楚,忽略了问题的本质,没有把服务当成本质问题,从而制约了我们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新的形势下,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我们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
结合工作中的实际体会,笔者粗浅谈一下对二者之间关系的认识。
一、执法要以服务为先导,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具有相互统一的可操作性。
实践证明,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是可以统一起来的,而前提是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对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深刻的理解和充分的认识。
在实施行政执法的过程之中,做到原则要“硬”,态度要“软”,执行政策法规要严格,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灵活,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管理对象能自觉自愿的履行政策法规赋予的义务,营造执法与优质服务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与服务是一个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关系执法与服务并不冲突,也不矛盾,二者之间是互为互动、辩证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