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组织模式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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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组织模式探析
[摘要]为了更好地实现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文章提出改革传统的课堂教学组织模式,以体系构成、情景演练和个性发展三个方面为中心来重构法律专业课堂教学模式,最终形成教学方法立体多元化、教学内容模块类型化、教学过程动态系统化的高职法律专业课程组织模式。
[关键词]高职法律课堂教学
当前,高职法律教育基于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一直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满足岗位职业能力需求的教育方针。要想切实达到这一目标,我们就必须对传统的法律课堂教学模式进行深入改革。笔者认为,如何处理好法律系统理论知识的教学和学生就业岗位技能的切实提高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好高职学生学习层面基础性与技能性和提高学生未来在专业领域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之间的关系,是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结合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体系构成、情景演练和个性发展三个方面为中心来重构法律专业课堂教学模式,以期通过重构后教学方法立体多元化,教学内容模块类型化,教学过程动态系统化的课程组织模式来更好地贯彻高职法律教育方针,实现高职法律人才培养目标。
一、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组织模式的构建过程
要想设计一套既符合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又贴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既满足社会岗位需求,又能为学生预留更大的发展
空间的课堂教学模式,教师就要做到深入细致地分析课程性质、学科定位,学生实际情况和学习能力,课程的难点、重点分布,教材的适合性程度等。
1.课程性质、学科定位。教师通过对课程性质和学科地位的准确界定,可以帮助我们树立一个整体观念,明确这门课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而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设计。同时,也可以通过定位,使教师更好地把握本门课程与教学体系中的其他课程之间的关系,做好不同专业课程之间的衔接和配合,为高职教学的知识模块化打下基础。
2.学情分析。学生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对象,要想达到有的放矢,就必须做到知己知彼,所以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能力、学习习惯以及思维方式等都是教师在开展课堂教学之前就必须详细了解的。例如,笔者所教授的刑法课程是大多数高职法律专业一年级下学期或二年级上学期的必修专业课,学生通过前期的学习,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法理学常识和初步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但还未形成法律体系感,整体的自主学习能力和主动思考能力不够,尤其是将课堂的理论知识与实践中发生的具体案例相结合,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的能力还比较欠缺;法律语言的规范性使用能力较差,法律职业伦理正在初步形成中。
3.课程的难点、重点排布。在教学活动开展前,教师就应当把本门课程的难点和重点列出,让学生明了,有助于学生在学习中合理分配预习、复习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可以让学生形成一个初步的
课程体系概念。
4.教材分析。针对高职法律专业学生,选用教材必须理论知识体系完整,知识脉络分布清晰,内容简明易懂,重难点突出,课后习题设置具有针对性。选用教参中的案例应更有典型性、趣味性,案例解析中理论知识引用得当,易于学生理解和把握。而且案例中包含的知识点要丰富灵活,既可以在单章讲述中运用,也可以在综合复习时运用,还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展开课堂情境演练,进行案由设置。
二、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组织模式的构建目标
1.课堂教学方法立体多元化。课堂教学方法立体化就是变原有的平面理论教学方法为理论与实践立体交叉,互相促进,相互印证的立体教学模式。这个在原有的课堂教学中是比较难以实现的,我们期望通过合理设置教学计划,将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按照学生的学习规律和学科规律进行科学排布,达到课中既有理论课也有实践课,理论和实践相辅相成,共同发展,打破原有理论课与实践课壁垒分明的界限。课堂教学方法多元化就是在大的课程模块已确定的基础上,无论课堂主要性质是理论课还是实践课,都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组织课堂教学,活跃课堂气氛,将原有的教师单一主体制,变为学生甚至校外导师等多元主体制。通过这样的改进,不仅进一步激发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危机感,也可以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提升他们成为课堂主导后的自我思考、自我学习能力。
2.课堂教学内容模块类型化。根据高职教育要服务地方,尤其是要适应地方岗位职业群的建设需求的发展目标。我们期望通过开展广泛调研,明确专业对应的职业岗位(群),分析学生毕业后所面临的典型工作任务,明确他们的职业核心能力,基于学生日后工作过程,构建强化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与基层法律事务岗位要求紧密衔接的专业课程体系。专业课程体系应以性质模块来进行划分,各组织模块之间或衔接紧密,或有序包容,或交叉推进。比如可以将课程体系划分为理论教学模块和实践教学模块,两者交叉推进,相互融合,但又有各自的教学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方法;也可以将课程体系分为民事模块、刑事模块和商事模块,各部分既有模块内主打部门法和实训方法,相互之间也有衔接和包容关系,可以在课程中进行协调。总之,无论如何划分,目的是以此来从不同角度为学生定位未来的工作和就业走向,确定其学习发展的基本轨迹和思路。
3.课堂教学过程动态系统化。改变以往各课程之间界限分明、互不相关的局面,根据上面的模块整合,结合社会职业群的岗位分布,课堂教学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系统化就是打破固有界限,实现课程互补和交流,将学生放置在整个系统化的法律体系中,促进学生形成完整、有序的专业知识体系。动态化是除了形成一个专业完整的法律课程体系外,在每一个部门法课堂中,我们通过体系构建和学习情境的设计、组织,把这门部门法的各个章节串联起来,使学生不再局限于被割裂和分散的章节知识中,而可以自
由地游走于整个部门法的知识体系中。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未来进一步发展的能力将大大提升。
三、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组织模式的构建内容
1.在课堂教学中完成课程内容体系的构建。许多高职法律专业学生提出法律学习无用论,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他们学习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却无法解决一个简单的实际问题。通过调查和分析,笔者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学生们学习的法律知识没有形成体系,所有的概念、制度、原则和规范是呈分散状、割裂状存在于学生脑海的,要想单独提出来可以,但想要融会贯通,综合运用,难度很大。因此,笔者提出体系教学法,就是在课堂教学组织中,教师不仅要将课程内容分解细化给学生讲解,还要善于将课程内容形成完整的体系,呈现给学生,使学生头脑中有知识的系统感、完整感和关系感。第一,可以使学生形成比较直观、形象的知识结构,便于理解、记忆和知识融汇;第二,帮助学生形成课程知识框架体系,可以让学生更好地把握法律事件、法律规范、法律原理之间的联系区别,养成全面、立体、综合地分析问题、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第三,这是一个开放性的知识体系,学生在目前高职阶段,学习和掌握的是该体系中基础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方法,未来学生可以借助体系的知识应用指向,继续提升、深化和拓展自己的知识层面与深度,为学生将来的自主学习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2.在课堂教学中开展情境模拟演练。高职学生的理论知识教学我们本着“必需、够用、实用”的原则,相比本科生而言,强调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