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大学生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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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
每年9月1日—10月31日为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期,自9月1日起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一个医疗年度。
(四)缴费方式
我校实行代收代缴的方式,各学院携《缴费学生花名册》经学校医院与卫生管理处审核后,统一交到学校计财处指定账号,然后再由学校统一上缴。
重度残疾、低保大学生,由学校经办人员持学生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到济南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免缴手续,经济南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开具的《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免缴费人员待遇认定表》,相关学生据此免缴医疗保险费。
五、问:医保卡的制作与发放方式?
答:济南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各高校大学生登记信息后,组织照相馆到我校统一照相。由系统生成制卡数据交给制卡商,制作医保卡。医保卡制作完毕后,济南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到我校,再由各学院将医保卡统一领回,然后发放到每一个参保大学生手中。
六、如何进行信息变更和续保缴费?
答:大学生基本信息有误或人员类别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由我校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视情况,也可由学生本人直接前往办理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参保登记,享受待遇的大学生人员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的,以后年度续保缴费时不再办理登记手续,仍在学校缴费,人员类别发生变更的在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按新人员类别缴费。
七、参保后,大学生享受怎样的医疗保险待遇?
答:大学生在规定的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可享受相应大学生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待遇
根据我校学生的实际,我校制定了《山东大学学生门诊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对我校学生的门诊医疗待遇进行了规定,比照济南市大学生医保的有关规定无论从报销的额度、就医医院的范围等都有较大尺度的放宽。
《山东大学学生门诊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参保大学生在校医院就医每次的挂号费优惠50%;药费门诊统筹经费支付60%,个人负担40%;检查费、治疗费门诊统筹经费支付70%,个人负担30%;参保大学生经校医院转诊至校外非营利性医保定点
意外伤害门诊(未住院者)--—到校医院或校外医保定点医院(本市或异地)就医—--持以下材料:学生证复印件(仅复印有学号、身份证号的一页,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一式两份);门诊病历(加盖急诊章,原件、复印件);费用清单(如没有,需手写并医院加盖收费专用章);原始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学院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学生身份、受何意外伤害及时间,辅导员及学院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交所在校区校医院具体经办人员办理报销手续。(附:济南市医保办对门急诊意外伤害就医的有关规定:大学生因意外伤害需门诊急诊治疗的,可就近就医,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二)住院就医、结算流程
因病需在济南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者(含急诊、意外伤害门诊转住院者)----先到校医院就医,视病情,经校医院医生批准,办理转诊手续(急诊、意外伤害门诊除外)—--到济南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就诊医院开具住院票----拨打济南市医保办电话80698523,电话开通无卡证明(注意:不电话开通无卡证明者,济南市医保办不予报销),然后办理住院手续(已有医保卡的同学,可持卡直接办理住院手续)----出院后,备齐以下材料:住院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出院记录;有效费用单据原件、复印件;有效费用清单;学生证复印件(仅复印有学号、身份证号的一页);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学院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学生身份、患何病住院、时间及住院医疗机构名称,辅导员及学院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校医院转诊证明(急诊除外),送交所在校区校医院具体经办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因病需在异地(非济南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者(含急诊转住院者)----先到校医院就医,视病情,经校医院医生批准,办理转诊手续(急诊除外)—--到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就诊医院开具住院票----办理住院手续----出院后,备齐以下材料:住院病历复印件(一式两份);医嘱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出院记录;有效费用单据原件、复印件;有效费用清单;学生证复印件(仅复印有学号、身份证号的一页,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一式两份);学院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学生身份、患何病住院、时间及住院医疗机构名称,辅导员及学院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校医院转诊证明(急诊除外),送交所在校区校医院具体经办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另外关于住院就医、结算,济南市医保办还有其它相关规定:
1、普通住院
(1)押金收取: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医院可先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但不得超过个人自负部分,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2)出院结算:大学生出院时,应及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目录外部分、统筹支付范围内按比例分担部分、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应打印住院发票及《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费用清单》、《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参保人住院费用结算单》。2、急诊住院
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留观转住院的,其留观期间的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不需收治住院的,按门诊对待。
危重病人在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其符合规定的急诊费用由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住院有关规定支付,不执行起付标准。
3、急症非定点住院
危重病人紧急抢救,可以就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但自住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当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病情允许后,应当转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或者经查实不属危重病人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4、大学生于寒暑假、实习、法定节假日及休学期间在外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回校后将现金报销材料交至学校经办部门,由其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手续。
(四)医疗费用现金报销流程
现金报销的范围:异地转诊转院、本地急症非定点住院、门诊急诊死亡、门急诊意外伤害、门诊规定病种异地医疗费用、住院现金报销及寒暑假(实习、法定节假日及休学)期间异地医疗费用。
医疗终结后,大学生应将有关资料备齐(详见本问答的有关章节),交学校校医院具体经办人员,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误后收取材料。然后送交济南市医保经办机构、商业医保公司审核结算。
十一、问:门诊规定病种的申请鉴定及就医结算流程有什么规定?
答:(一)门规申请认定:
符合申请门规病种的大学生,先到学校医院与卫生管理处开具介绍信,然后到济南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门规申报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1.大学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近期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查化验结果等相关材料。
2.《济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申请确认表》纸表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