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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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关键词.................................................................... II
一、概述 (1)
二、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 (1)
三、民间借贷活跃的成因 (2)
(一)传统观念和感情因素 (2)
(二)高利诱惑 (2)
(三)金融服务不足 (2)
(四)盈利思想的引动 (2)
(五)手续简便的驱动 (2)
四、民间借贷的发展对经济金融运行的影响 (3)
(一)民间借贷的制度优势 (3)
1、产权优势 (3)
2、信息优势 (3)
3、交易成本优势 (4)
(二)民间借贷的制度不足 (4)
1、加重了企业负担 (4)
2、容易发生债务纠纷 (4)
五、民间借贷行为的对策和建议 (4)
(一)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 (4)
(二)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 (5)
(三)银监会应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 (5)
(四)政府应切实改善投资环境 (5)
参考文献: (6)
容摘要
民间借贷指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因此,民间借贷市场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民间借贷市场本身所具有的缺陷又大大的限制了其自身的发展。所以对民间借贷市场的规与引导以及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具有重大的意义,针对农村金融需求构成分析当前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现状及问题,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促进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利率管制;金融监管;制度优势;非正规金融
一、概述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
二、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
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指居民个人向集体及其互相间提供的信用,一般采取利息面议,直接成交的方式。我国民间借贷的存在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扩化、借贷用途多样化的特点,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已引起社会尤其是金融业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近几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无论像“合会”这样有组织的活动,还是互助性质的自由借贷,一直非常活跃,是广大农民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有三:一是中小企业发展迅猛,资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的情况下,转而向民间筹措资金。由于相应的融资利率要比金融机构高得多,且期限较长,如发展下去有形成非法集资的趋势;二是发放高息借贷。资金相对比较富裕的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暂时没有新的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急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借贷;三是村民及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这种情况最普遍。本人认为我国民间金融仍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农户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目前民间金融在法律法规上尚没有任何合法地位。
三、民间借贷活跃的成因
(一)传统观念和感情因素
长期以来,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到银行去贷款一直是老百姓不敢想的事。一般情况下,老百姓急需用钱时,首选是民间借贷。这种借贷一般是亲友间的小额借贷,多是无息的,或象征性地付点利息。出借者出于友好或礼尚往来,是众多民间借贷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
(二)高利诱惑
据调查,多数大额放款者是为了赚取高利息。由于银行存款利率一降在降,加上征收利息所得税,公众的利息收入下降,并且存款实名制的实行,使部分居民认为存款不划算。同时,县城居民投资渠道单一,多数居民不具备投资股票的条件,县城以下国债发行量少,农村基本不发行。多数富裕居民甘冒风险以谋取较高的收益。
(三)金融服务不足
金融服务的不足,社会中间服务建设的不完善,使民间借贷成为缓解农村资金供求矛盾的现实选择。虽然农村地方有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但由于和农村发展相适宜的金融服务体系还为建立完成,这导致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还为从根本上解决。另外,与贷款有关的社会中介服务不适应企业和银行的双方需求,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担保机构不健全。私营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很难找到合适的单位为其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银行对个体私营企业信贷的投放;二,资产评估中介服务不规,对抵押品的评估往往不按照市场现实。
(四)盈利思想的引动
由于金融市场还不发达,县以下缺少证券投资,国债也很难买到,加之近年来国家多次降低存、贷款利率,存款利息较低,对资金持有者缺乏吸引力。从经济利益角度考虑,民间借贷可以获得比在金融机构存款高得多的收益。绝大多数借高利贷者都是为了做生意赚大钱,或者是在商场上一时亏损为了“翻本”,而
放贷者则是为了牟取暴利。对于有钱者来说,将钱存入银行利息太少,投资股票风险太大,投资房地产时间太长、投资钱币、邮票等专业知识又不够,而放高利贷则使他们既能较快获取暴利,又能逃避工商、税收等部门的监督,这是其存在并迅速发展的根本动力。
(五)手续简便的驱动
为了规避金融风险,金融机构大都严格贷款发放,使许多人难以取得充足、及时的贷款。在我国农户的生产经营投资中,有相当大比重由借贷资金承担,大多数农户遇到如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建房治病等大的生活支出时,也需要举债。由于农民的土地、住房、果树等都难以变现和用于抵押担保,贷款数额不大,且季节性强,农户对小额贷款的利率“并不太敏感”。而我国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方便快捷的固有优势适合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之间的资金调剂,与银行信贷相比,是一种更为有效的融资方式。此外,2003年以来,国家扩大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银行贷款利率与民间借贷利率的差距缩小,使得一部分农民和个体工商户更倾向于民间借贷。
四、民间借贷的发展对经济金融运行的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资金供求矛盾也日益突出,民间的借贷活动不断增多,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个人、企业生产及其他急需,弥补金融机构信贷不足,加速社会资金流动和利用,起到了拾遗补缺的正面作用。但不规的、盲目的民间借贷行为向企业或乡村两级政府、集体经济部门渗入,并不断蔓延和发展,将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甚至对整个区域经济金融运行产生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民间借贷的制度优势
1、产权优势
一般来说,民间借贷的产权是没有行政介入的纯经济权利,它是建立在资金贷出者私有产权基础上的[5]。民间借贷的产权界定十分清晰,主要由参加非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