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认证全套文件资料43-溶液颜色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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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液颜色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溶液颜色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溶液颜色检查法。

责任:质检员实施本操作规程,检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本规程正确执行。

程序:

溶液颜色检查法系控制药品有色杂质限量的方法。有色杂质的来源:一是由生产工艺中引入,二是贮存中由于药品不稳定而产生。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IX A溶液颜色检查法项下规定了三种检查方法。

第一法

1.简述

本法为目测比色法,即将供试品溶液与各色调标准比色液进行比较,以判定结果。

2.仪器与用具

2.1纳氏比色管用25ml纳氏比色管并具有10ml刻度标线,要求玻璃质量较好,色泽、刻度标线一致。

2.2白色背景要求不反光,一般用白纸或白布。

3.试药与试液

3.1重铬酸钾用基准试剂,硫酸铜及氯化钴均为分析纯试剂。

3.2比色用重铬酸钾溶液取重铬酸钾,研细后,在120℃干燥至恒重,精密称取0.400g,置500ml量瓶中,加适量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溶液含0.800mg的K2Cr2O7。

3.3比色用硫酸铜溶液取硫酸铜约3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10ml,置碘瓶中,加水50ml、醋酸4ml与碘化钾2g,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

滴定,至近终点时,加淀粉指示液2ml,继续滴定至蓝色消失。

每1ml的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4.97mg的CuSO4·5H2O,根据上述测定结果,在剩余的原溶液中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得1ml溶液中含62.4mg的CuSO4·5H2O,即得。

3.4比色用氯化钴溶液取氯化钴约32.5g,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 40)使溶解成500ml;精密量取2ml,置锥形瓶中,加水200ml,摇匀,加氨试液至溶液由浅红色转变至绿色后,加醋酸-醋酸钠缓冲溶液(PH6.0)10ml,加热至60℃,再加二甲酚橙指示液5滴,用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滴定至溶液显黄色。每1ml的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05mol/L)相当于11.90mgr的CoCl2·6H2O,根据上述测定结果,在剩余的原溶液中加适量的盐酸溶液(1→40),使每1ml溶液中含59.5mg的CoCl2·6H2O即得。

3.5各种色调标准贮备液的制备按下表量取比色用重铬酸钾溶液、比色用硫酸铜溶液、比色用氯化钴溶液与水,摇匀,即得。

色调比色用氯化钴液

(ml)

比色用重铬酸钾液

(ml)

比色用硫酸铜液

(ml)

(ml)

黄绿色 1.2 22.8 7.2 68.8

黄色 4.0 23.3 0 72.7

橙黄色10.6 19.0 4.0 66.4

橙红色12.0 20.0 0 68.0

棕红色22.5 12.5 20.0 45.0

3.6各种色调色号标准比色液的制备按下表量取各该色调标准贮备液与水,摇匀,即得。

色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贮备液(ml) 0.5 1.0 1.5 2.0 2.5 3.0 4.5 6.0 7.5 10.0 加水量(ml) 9.5 9.0 8.5 8.0 7.5 7.0 5.5 4.0 2.5 0

4.操作方法

除另有规定外,取各该药品项下规定量的供试品,加水溶解,置于25ml的纳氏比色管中,加水稀释至10ml。另取规定色调和色号的标准比色液10ml,置另一纳氏比色管中,两管同置白色背景上,自上向下透视;或同置白色背景前,平视观察;比较时可在自然光下进行,以漫射光为光源,供试品管呈现的颜色与对照管比较,不得更深。

5.注意事项

5.1所用纳氏比色管均应洁净、干燥,洗涤时不能用刷子,应用铬酸洗液浸泡,然后冲洗、避免表面粗糙。

5.2检查时光线应明亮。

5.3如果供试管中的颜色与对照管中溶液颜色相近时应将比色管互换位置后再行观察。

6.记录

应记录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方法,标准比色液的色调色量,比较结果。

7.结果与判定

供试品溶液如显色,与规定的标准比色液比较,颜色相似或更浅,即判为符合规定;如更深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第二法

1简述本法为分光光法。

2仪器分光光度计

3操作方法

3.1除另有规定外,如供试品为原料药,称取该药品规定量的细粉,加水溶解使成10ml(或加水溶解使成规定量的体积),必要时滤过,滤液照分光光度法于规定波长处测定吸收度。

3.2如供试品为片剂,取该片剂,研细称取相当于该药品规定量的细粉,加水溶解使成规定量的体积,振摇或用超声波处理使溶解,滤过,取滤液照分光光度法于规定波长

处测定吸收度。

3.3如供试品为注射或液体制剂,量取该药品适量,加水稀释成规定的浓度(供试品的浓度

与规定相同时,可直接测定),照分光光度,以水或以注射剂所用的溶剂为空白,于规定波长处测定吸收度。

4.记录

应记录仪器型号与测定波长;供试液的制备方法、测得读数。

5.注意事项

3.1与3.2中的滤过是指在规定“滤过”而无进一步说明时,使液体通过适当的滤纸或

相应的装置过滤,直至滤液澄清。

6.结果判定

按规定溶剂与浓度配制成的供试液进行测定,如吸收度小于或等于规定值,判为符合规定;大于规定值,则判为不符合规定。

第三法(色差计法)

1.简述

本法是通过色差计直接测定药品溶液的透射三刺激值,对其颜色进行定量表述和分析的方法当供试品溶液的颜色处于合格边缘,目视法难以准确判断时;以及供试液与标准比色液色调不一致时,更可显示本法的优点与适用性。判断方法是直接将标准比色液和供试品溶液的三刺激值(或色品坐标值)进行比较,或通过比较它们分别与水的色差值而实现。

色差计的测色原理见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IX A溶液颜色检查法。

2.仪器和性能测试

2.1仪器构成:测色色差计是由照明、探测及读数处理系统三大部分所组成。照明系统多为白炽光源,也有用微型脉冲氙灯的;探测器多为硒(硅)光电池、硅光电二极管或光电管,并配以拟合人眼色觉特性的滤光器;读数系统为指针式或数显仪表;其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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