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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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责任1.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核;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审核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

三、编制程序1.立项阶段在工程项目立项阶段,项目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2.编制前准备编制人员必须了解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性质、工期要求和施工环境等;3.编制内容4.编制时间编制人员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进度要求,合理安排编制时间,并尽早完成;5.编制程序6.编制要求编制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工作,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7.项目负责人审核编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担任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人,对编制的内容进行审核;8.审核要求审核人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面的审查,确保设计符合实际工程施工的要求,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9.批准经项目负责人审查通过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批准;10.批准要求批准机构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11.编制修改如需修改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按照统一的程序进行,并重新经过审核和批准。

四、实施和监督1.实施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工作;2.监督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批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五、总结本制度的实施可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保证其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同时也有利于监督施工过程的进展,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程序 (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程序 (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程序标题: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程序引言概述: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它详细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内容、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对于保障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确保施工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程序。

一、确定编制单位和负责人1.1 确定编制单位:首先需要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单位,通常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1.2 确定负责人:在编制单位内部需明确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人员,确保责任明确。

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2.1 收集必要资料:编制单位需要收集相关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必要资料。

2.2 制定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编制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和步骤。

2.3 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在制定施工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单位需要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质量要求等内容。

三、内部审查和修改3.1 内部审查:编制单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后,需要进行内部审查,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3.2 修改完善:根据内部审查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设计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3 确认最终版本: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后,编制单位确认最终版本的施工组织设计,准备提交审批。

四、审批程序4.1 提交审批申请:编制单位将最终版本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填写审批申请表格。

4.2 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3 审批通过:经过审查合格后,主管部门将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单位可以正式实施施工计划。

五、备案和监督5.1 备案手续:施工组织设计获得批准后,编制单位需要将相关文件进行备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性。

5.2 监督执行:主管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是指一份技术管理文件,用于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

每个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都应该包含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各项资源需求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质量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

如果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那么需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以全面覆盖各个单位工程,并解决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

施工方案是一整套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措施、质量要求以及必要图纸等编制而成的施工文件,针对工程项目中的某一个重点单位、分部工程、关键工序或“四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内容等单独策划。

它是一个工程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编制,编制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讨论,确定基本方案,然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完成。

编制完成后,需要经过项目经理审阅并签字,然后上报上级审批。

如果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围护设计实际挖度超过6米(含6米),那么需要由公司组织编制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一次编制完成,也可以分阶段、分单位分册进行编制。

分阶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由基础阶段、上部结构及装饰阶段等内容组成。

分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第一册中“前言”部分应说明整个施工组织设计由哪几个分册组成,各分册应顺序编号。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用电、脚手、模板拆除与爆破、起重吊桩、垂直运输设备等部分应单独成册,单独填写审批表,并作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一部分,一同上报审批。

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部应在分包单位编制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总包管理等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审批表报批。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一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项目经理批准,经公司管理部门和公司总工审核,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与批准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与批准管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与批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工程正常开工和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实现规范施工,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包括四项基本内容:一、施工方法与相应的技术措施,即施工方案;二、施工进度计划;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四、有关劳力、施工机具、建筑安装材料事故用水、电、动力及运输、仓储设施等暂设工程的需要量及供应与解决方法。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要结合工程对象的实际特点、施工条件和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考虑,一般包括:基本内容、编制说明、工程概况及特点、施工部署和准备工作、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总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物质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技术组织设施、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创优综合措施、项目成本控制、施工平面总图总进度图等情况。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与要求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组织编制。

第六条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完成编制后报监理、业主和公司进行审批。

项目现场施工应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四章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第九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如需调整和修订,应在业主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范围内,进行调整和修订,如超出总体施组范围时,应向原审批单位报批后,方可调整和修订。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的调整内容应及时更换补充到原施工组织设计中。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制度目录一、总则 (2)1.1 编制目的 (2)1.2 编制依据 (3)1.3 适用范围 (4)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 (5)2.1 编制原则 (6)2.2 编制内容 (7)2.2.1 工程概况 (8)2.2.2 施工方案 (8)2.2.3 施工进度计划 (10)2.2.4 施工平面布置 (11)2.2.5 资源供应计划 (13)2.2.6 施工安全措施 (14)2.2.7 环境保护措施 (15)2.2.8 技术保证措施 (16)2.3 编制方法 (17)2.4 编制步骤 (19)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 (20)3.1 审核程序 (21)3.2 审核内容 (21)3.2.1 编制依据的符合性 (23)3.2.2 编制内容的完整性 (24)3.2.3 编制方法的科学性 (25)3.2.4 编制步骤的合理性 (26)3.3 审核人员与职责 (27)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批准 (28)4.1 批准程序 (29)4.2 批准权限 (31)4.3 批准内容 (32)4.4 批准方式 (33)五、附则 (34)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管理,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以及在进行维修、改造等施工活动时涉及到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确保方案的合规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工作,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积极参与并配合。

本制度所涉及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计划、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等内容。

1.1 编制目的为确保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降低施工成本和安全风险,特制定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为了控制施工过程,合理安排施工活动,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是指在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建立一套规范、科学、有效的程序和制度,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首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需要明确编制的责任主体。

一般由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或项目部经理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其次,需要明确组织设计的编制程序。

包括项目前期调研、项目设计资料的搜集、施工现场条件的勘察、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等环节。

同时,还需要对编制过程进行审核和批准。

1.施工现场勘察: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气候环境等基本情况,为后续的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2.项目设计资料搜集:对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搜集和整理,了解设计方案的要求和具体要求。

3.施工项目分析: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包括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等。

4.组织设计方案编制:根据勘察和分析结果,编制组织设计方案。

包括施工工序、施工方法、施工设备、施工流程和施工时间等的安排。

5.审核和评审:由专业人员对编制的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和评审,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6.批准和发布:经过审核和评审后,由项目经理或项目部经理进行最终的批准和发布,确保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实施。

1.可以避免因施工过程中未能合理安排和组织造成的施工事故和质量问题。

2.可以提前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施工效率。

3.可以合理配置施工资源,减少浪费和成本。

总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能够确保施工工序的合理性和施工过程的安全、高效和质量。

通过建立一套规范、科学、有效的程序和制度,可以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更加合理和可行,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管理办法

为加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项目施工管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指南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合用于集团公司承接或者承建的工程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基本依据,应在工程施工实施前完成编制及审批工作。

工程项目按其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等级、技术水平、施工难度、施工技术条件、工程造价等划分为一类和二类。

(一)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Ⅲ级及以上,整体工程涉及多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分部份项工程涉及单项新技术、新工艺;或者仅涉及集团公司已有技术,但结构较新颖;或者施工技术条件复杂的工程;造价 3 亿元及以上的路基、桥梁及隧道工程;造价 5 亿及以上的路面工程;造价 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造价 3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以及标志性工程为一类项目。

(二)除上述所列的其它工程为二类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管理,即:集团公司、分(子)公司、项目三级管理。

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负责组织集团一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所辖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及实施监管;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监督。

分(子)公司负责组织所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并负责对所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进行管理。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报批及实施。

项目开工前必须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应进行总体风险评估,对潜在风险开展风险源辨识。

施工现场暂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暂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现行标准的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相关职能部室共同编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体现和维护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的严肃性和施工组织的科学性,为明确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方面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指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了以集团公司资质、子公司资质以及其他方式承揽的,由我集团公司负责施工的工程所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1.3 各子(分)公司可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种类2.1 综合性施工组织设计:是指针对由集团公司承揽、工程专业门类较多、参加施工的单位较多、施工技术难度较大、协调工作复杂的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用以宏观控制并指导组织工程施工。

2.2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指针对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承揽的一个标的工程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用以指导本标段工程施工。

2.3 单项(重点、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指针对一个标的工程中,施工技术难度大,工期、安全、质量要求高,而编制的单项施工组织设计。

用以指导重点、难点工程项目的施工。

2.4 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指针对单项工程中某一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

用以指导该工序、环节的施工。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3.1 综合性施工组织设计: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中心主持,工程管理中心、安全质量监察部等有关部门以及参加施工的各子(分)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共同编制。

集团公司技术中心负责最后定稿。

3.2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集团公司资质承揽的工程,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

委托各子、分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由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编制。

组织编制单位召集有关方面的专家讨论、研究后定稿。

以子(分)公司资质或其他方式承揽的工程,由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或委托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编写。

子(分)公司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研究讨论后定稿。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编制与审批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编制与审批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和论证管理,提高全公司的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为生产和经营提供技术安全保障,特定制本办法。

1.2施工组织设计是企业进行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时应紧密结合施工地区条件和工程特点,要求格式标准化,强调内容具体有针对性。

1.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除应符合本办法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50502—200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文)的有关规定。

工程所在地有特殊要求者,尚应执行地方有关规定。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施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和依据2.1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个层面。

对于一般的单体工程可不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2.2施工组织设计可分阶段分专业编制,如按地基处理及桩基施工、基础结构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施工、安装施工分阶段编制。

2.3施工方案应按照单位工程划分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分为一般施工方案、新技术新工艺专项施工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主要包括:测量放线、地基处理、桩基工程、砼工程、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施工、钢结构工程、预应力工程、起重吊装、屋面工程,以及装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原则:(1)符合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有关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造价等方面的要求;(2)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推广节能和绿色施工;(3)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采用网络计划、流水施工等方法,实现均衡施工;采取科学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获取最好的经济效益;(4)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体系有效结合。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范本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组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提高施工进度和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项目部门的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工作。

2. 职责与权限2.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保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并负责方案的审批与实施。

2.2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协助项目经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2.3 审批部门审批部门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批,确保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3.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程序3.1 收集资料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收集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关的资料,包括工程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规范等。

3.2 分析与评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与评估,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关键要素和技术要求。

3.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分析与评估的结果,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3.4 审批与修改经过内部审核后,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交给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如有需要,根据审批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批。

3.5 批复与执行经过审批部门的批复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并确保方案的正确执行。

4. 相关责任与义务4.1 项目经理责任项目经理应保证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4.2 技术负责人责任技术负责人应协助项目经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4.3 审批部门责任审批部门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批,确保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并及时给出审批意见。

5. 违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6.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并重新进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审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版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审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版

安徽省交通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审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版)二〇一九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编制依据 (1)1.2编制目的 (2)1.3适用范围 (2)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分级 (3)2.1施组分级 (3)2.2施工方案分级 (3)2.2.1施工技术方案的分级 (3)2.2.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级 (3)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计划 (4)3.1施组、施工方案审查计划上报流程 (4)3.2施组、施工方案审查计划发布流程 (4)3.3其他要求 (4)第四章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5)4.1施组的编制分工 (5)4.2施组的主要内容及编制说明 (5)4.2.1编制依据及说明 (5)4.2.2工程概况 (6)4.2.3工程管理目标 (7)4.2.4施工管理组织 (7)4.2.5施工部署 (8)4.2.6施工准备 (9)4.2.7施工总平面布置 (9)4.2.8主要施工方法 (10)4.2.9主要资源配备计划 (10)4.2.10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障措施 (11)4.2.11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12)4.2.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3)4.2.13环境管理体系和措施 (13)4.2.14绿色施工措施 (14)4.2.15技术创新措施 (14)4.2.16成本控制措施 (14)4.2.17其他管理措施 (15)4.2.18项目党群工作 (15)4.2.19应急预案 (15)4.2.20附表和附图 (15)4.3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及编制说明 (16)4.3.1编制依据及说明 (16)4.3.2工程概况及特点 (16)4.3.3施工管理组织 (17)4.3.4施工部署 (17)4.3.5施工方法 (17)4.3.6资源配备计划 (18)4.3.7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障措施 (18)4.3.8质量、安全、文明和绿色施工保证措施 (18)4.3.9计算书或安全验算结果 (19)4.3.10附表和附图 (20)第五章施组和施工方案的上报 (22)5.1上报基本流程 (22)5.1.1施组上报流程 (22)5.1.2施工方案上报流程 (22)5.2施组上报的其他要求 (23)5.2.1施组的相关资料 (23)5.2.2施组的电子资料 (24)5.2.3施组上报时间要求 (24)5.2.4施组未及时上报罚款 (24)5.3施工方案上报的其他要求 (24)5.3.1施工方案的书面资料 (25)5.3.2施工方案的电子版要求 (25)5.3.3施工方案上报时间要求 (25)5.3.4 施工方案未及时上报罚款 (26)第六章施组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审核和审批 (27)6.1 基本审查程序 (27)6.1.1施组项目部内部审查程序 (27)6.1.2施工方案项目部内部审查程序 (27)6.1.3公司评审程序 (27)6.2审查流程、参与评审人员、时间的要求 (28)6.2.1施组项目部审查流程、参评人员、时间要求如下。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批管理办法一、审批权限规定公司所有承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均应上报公司技术部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备案。

1、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行组织审批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范围为:1.1 建筑高度在50米以下的工程;1.2 建筑面积在10000m2~50000m2(含10000m2)且挖土深度在5m以内,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为简单的单位工程;1.3 单个构件起重量在50吨以下的工程;1.4 土建合同标的在5000万元以下、安装合同标的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1.5 装潢合同标的在500万以下的工程;1.6 分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包含的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类进行单独编制的单项方案。

对上述范围的施工方案,由工程项目管理部总工(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目录备案,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

2、由公司审批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范围为:2.1 建筑高度在50-150米 (含100米)工程;2.2 建筑面积在50000m2以上,挖土深度在5-10米(含5米)之内的工程;2.3 挖土深度在5米以内但周边环境及地质情况较复杂工程;2.4 单个构件起重量在50~200吨(含50吨)的工程;2.5 一次性浇筑方量2000m3以上(含2000m3)的大体积混凝土工程;2.6 土建合同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安装合同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2.7 除上述范围外由公司特别指定或工程项目管理有困难希望公司审批的工程,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报公司审批(范围详见附件3、4、5)。

由政府管理部门、业主等特别要求公司审批的,由各级按权限进行审批,技术部审定。

3、上报总公司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范围为:(1)列入省或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2)以总公司名义承接的工程(如总公司授权,可由分公司代为审批)(3)列入总公司重大科研项目的背景工程、;(4)建筑高度超过200米(含200米)的结构工程;(5)挖土深度在7米以内但周边环境及地质情况较复杂工程;(6)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0米(含10米)的深基础工程;(7)单个构件起重重量在200吨(含200吨)以上的工程;(8)一次性浇筑方量超过10000立方米的大体积混凝土工程;(9)首次采用新型模板、脚手架的工程;(10)应用新开发的起重、运输机械以及其他各种吊装设备的工程;(11)除上述范围外由总公司总工程师特别指定的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规定及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规定及审批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建造施工的技术性文件,是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经济和技术进行的全面策划,是改善和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因此要求所有工程项目,均要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具备的条件1 、掌握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及标准,熟悉上级有关部门的技术、管理文件规定和要求。

2 、对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的要求和提供条件已明确。

3 、了解施工条件,掌握有关资料,如地质情况、气象、交通运输、水源、电源以及地形、四周建造物和管线等。

了解材料和构配件加工供应条件。

4、具备图纸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熟悉工程施工内容,掌握施工的关键项目内容。

(三)项目经理召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技术、施工、材料、质量、安全。

设备等岗位人员共同讨论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编制内容,初校汇总后,经项目经理允许,打印装订成册,上报工程部技术科,由技术科流转经质量、材料、安全、设备等业务科室,各部门对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

由总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审定予以确认,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签字批准。

(四)各分承包单位对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也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盖章确认后,上报公司审核和审批。

(五)特殊或者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由公司有关业务科室与项目部共同编制。

(一)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各施工阶段开工前编制,由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报公司审核和审批。

(二)公司技术科、质量科、安全科、设备科等业务科,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相关内容认真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三)在审核工作完成后,由总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即成为组织和指导施工的文件。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可以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应部份进行修改和调 整,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仍由工程部各相关科室审核,报送总工程师 批准:1、工程项目的设计有较大变化,导致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 机械变动;2、工程项目的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法改变、物资采购渠道 变化等。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一、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相关法规和建设标准;2.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工程机械与设备,确保施工质量;3.施工组织设计应合理分配人力资源,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施工进度;4.施工组织设计要与工程设计相衔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5.施工组织设计要做好安全预防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6.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流程1.组织成立专业化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2.开展前期调查研究,确定施工方案;3.根据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书;4.施工组织设计书的审核与修改;5.施工组织设计书的批准与发放。

三、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的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书的存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够及时查阅;2.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及时更新;3.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与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进行;4.施工组织设计的评估与总结,对施工组织进行反思与提升。

四、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的注意事项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避免设计过于理想化而不切实际;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安全和环保要求,做好预防措施;3.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精确反映各项工作任务和工期,做好施工进度管理;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措施要明确具体,易于执行;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注重团队合作,充分发挥各成员的专业能力。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是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重要手段,对于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并加以执行。

同时,随着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施工形势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3篇)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3篇)

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管理,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各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工作,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调整和审批等环节。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依法合规,保证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工作应确保经济合理、施工可行、安全可靠、环境友好。

第五条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工作。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工作应与相关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有效的协作及信息共享。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工作应与相关部门的其他工作衔接配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对于不遵守本制度要求,违规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员,监管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施工单位所属的监管部门所有。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的要求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查。

(二)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施工方法、方案和工期。

(三)合理配置施工资源,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四)充分考虑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因素。

(五)与相关设计和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的协作和沟通。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编报与审批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交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包括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三)监理单位根据审核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施工单位进行调整和修改。

(四)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修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重新提交监理单位审核。

(五)监理单位对修订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再次审核,并作出审批决定。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管理办法(1)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管理办法(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编审管理办法1.目的为保证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策划、环境管理策划、专项施工方案、各种安全专项方案(应急预案)、各种创优计划等能及时有效地指导项目施工生产,确保公司各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创优目标等目标的顺利实现,克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滞后导致盲目施工现象,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报审程序,提高我公司技术管理水平,特编制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陕西长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策划、环境管理策划、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各种安全专项方案(应急预案)、各种创优计划等的编报与审批管理工作。

3.工作内容和方法3.1编制要求3.1.1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3.1.1.1符合承、发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书约定的各项要求。

3.1.1.2符合公司关于该工程所确定的各项目标。

3.1.1.3符合设计及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3.1.1.4符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具有针对性、指导性、预控性和可操作性。

3.1.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策划、环境管理策划,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公司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缩短施工周期,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3.1.3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施工措施的内容应是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结合本专业的具体分解与细化,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3.1.4绿色施工方案、结构示范工程方案、创建文明施工方案(计划)等各项创优方案必须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编制并符合报审要求,保证项目创优目标顺利实现。

3.2编审程序3.2.1本办法所提施工组织设计等各种文件编审流转方式为电子文件流转;会签及审批文件为书面文件流转。

3.2.2实施阶段非省优及以上工程、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策划、环境管理策划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经理审核,报公司技术管理部,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执行;实施阶段省级及以上工程、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经理审核,报公司技术管理部,公司部门会签,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报与审批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报与审批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报与审批规定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报规定
1.编制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

2.编制主体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主体为建设单位,其依据为工程设计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的编制工作。

3.编制周期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设计施工之前编制,编制周期不应超过建筑施工总工期的3%。

4.编制流程
(1)建设单位选派专门人员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2)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的编制工作,并在编制过程中不断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
(3)编制完成后,应将方案提交建设单位进行审核;
(4)经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可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开展具体的施工工作。

5.编制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管理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工程项目的特点。

第二章编审机构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工作由建设单位指定的编审机构负责。

第五条编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经验;(二)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场地;(三)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程序。

第六条编审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编审小组,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编审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三章编审程序第七条编审机构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后,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编审工作:(一)组织评审会议,对方案进行专业技术评审;(二)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与隐患;(三)对评审意见和评估结果进行整理和反馈;(四)出具编审意见和评估报告。

第八条编审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全面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人员组织、安全措施等方面。

第九条编审机构应尊重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意图,做到依法编审,不得随意修改或采取不合理的要求。

第四章编审结果处理第十条编审机构应尽快将编审意见和评估报告予以反馈,建设单位应认真对待,并及时修改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若编审机构认为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无法通过审核,应当给出具体的原因和要求修改的内容,并在一定时间内予以重新提交。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按照编审机构的要求,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给编审机构。

第十三条经过合理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机构应及时进行重新评审,并给出最终结果。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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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项目施工管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指南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接或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基本依据,应在工程施工实施前完成编制及审批工作。

第二章等级分类第四条工程项目按其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等级、技术水平、施工难度、施工技术条件、工程造价等划分为一类和二类。

(一)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Ⅲ级及以上,整体工程涉及多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分部分项工程涉及单项新技术、新工艺;或仅涉及集团公司已有技术,但结构较新颖;或施工技术条件复杂的工程;造价3亿元及以上的路基、桥梁及隧道工程;造价5亿及以上的路面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以及标志性工程为一类项目。

(二)除上述所列的其它工程为二类项目。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管理,即:集团公司、分(子)公司、项目三级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负责组织集团一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所辖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及实施监管;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监督。

第七条分(子)公司负责组织所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并负责对所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进行管理。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报批及实施。

第四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第九条项目开工前必须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应进行总体风险评估,对潜在风险开展风险源辨识。

第十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 .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相关职能部室共同编制。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应认真研究合同文件,对施工环境作深入的现场调查,综合考虑,根据现有工、料、机等生产要素进行合理有效配置,对重大专项施工方案要进行策划比选,经过对可供选择的多种施工方案作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进行筛选优化,择优选择合理而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一)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符合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与规定。

(二)按照合同要求和工程条件,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现有设备资源,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三)掌握国内外相关的施工技术现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倡施工机械化、工厂化、整体化。

(四)应从技术、安全、质量、经济、工期、社会效应等方面进行方案比选,按综合最优的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永临结合”的原则。

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有效利用永久征地,减少临时租地,凡..有条件利用的结构工程,均应优先安排施工和使用。

(六)充分考虑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对各种自然灾害,应制定针对性的预警、预防措施。

(七)根据项目施工特点、人文、地理环境制定针对性的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措施。

(八)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内容,应按照“技术可行、安全可靠、方便施工、经济实用”的原则进行设计。

第十四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一)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合同补遗书等有效合同文件。

(二)设计文件、图纸。

(三)建设单位明确的工程施工工期、质量和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关键工程控制要点。

(四)施工调查:包括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条件,水、电、路、临时租地和地材等情况,水文地质、气象、交通、机械、物资采购等资料。

(五)相关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则、规定。

(六)现行有关施工定额。

(七)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八)经比选确定的施工方案。

(九)公司的人力资源、材料、设备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十)以往相关工程的施工经验和成果。

..(十一)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桥梁和隧道工程)。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主要由文本、附图、附表组成。

包含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文本1.编制说明:编制依据、编制原则等。

2.工程概况:工程范围、自然条件、施工条件、技术标准、主要工程数量、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合同造价等。

3.施工部署: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境、成本等目标,项目施工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施工任务划分、施工顺序、施工队伍配置,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场地布置及大型临时设施配置、材料、机具设备运供方法、临时用地计划、临时工程修建计划),水、电供应方案,重点难点工程分析等。

4.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技术准备,现场准备,资金准备,劳动力配置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配置计划。

5.总体施工方案,重点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

6.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重点、难点和关键控制工程分项施工计划。

7.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工期等保障措施及相关的应急预案。

8.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等保障措施及相关的应急预案。

9.项目风险防范:施工风险类型、风险因素的识别、管理重点、防范对策及管理责任。

..10.其他相关内容(二)附表、附图(1~8项穿插在文本的相应位置,9~12项以附录形式放在文本之后,13、14项可另作为附件)1.年、季、月资金使用计划、工程量完成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主要材料使用计划。

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测量、试验仪器设备表。

3.工艺流程图。

4.组织机构框图。

5.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6.施工总平面布置图:须标明主体、临时工程位置,施工区段划分,施工队伍驻地,预制场,拌和站位置,危险品、易燃品存放地,工地附近主要河渠、道路、村镇、供配电线路及设施、通信线路等主要设施位置。

7.工程总图:应反映工程的结构形式和主要参数,包括施工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桥式图、特殊路基、隧道及主要涵洞断面图等。

8.主要施工方案图。

9.施工计划横道图及网络图。

10.生产区、生活区场地平面布置图。

11.大临设施总图、施工步骤图。

12.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计划表。

13.临时用电方案。

14.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第五章审核、批准程序第十六条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设备、材料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并应有书面的会审记录,通过后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定,方可向上级技术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第十七条一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经所属分(子)公司审核,分(子)公司总工程师、经理签字、分(子)公司盖章后上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设备等相关部门(人员)审核或专家会审,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第十八条二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经由所属分(子)公司负责审核、批准,分(子)公司总工程师、经理签字、分(子)公司盖章后,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同时应满足建设方要求)。

第十九条施工总承包项目:各分部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及所属分(子)公司审核通过后,由总承包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或专家会审,总承包项目部总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应针对施工方案、安全、质量、工期、环境保护和资源配备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结论性的评审意见(或会议纪要)。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按集团公司规定的程序审批后,还须根据建设方的规定报批。

..第六章时限规定第二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报批应保证施工进度的需要并满足建设方的时限规定。

第二十三条项目中标后60天内,项目经理部应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完成上报前的审核与审定,按程序报批,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分(子)公司或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应在收到报审文件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并报集团公司或返回项目经理部修改完善;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报审文件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返回申报单位修改或实施。

第二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评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重新报批。

第二十六条分子公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7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第七章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第二十七条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施工工艺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施工工艺和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作业。

..第二十九条项目经理负责对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指导和督促项目部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三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前,项目部应组织交底,并保存交底记录和影像资料。

第三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做到科学合理、实施到位、监督有力。

项目总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组织经常性检查;分(子)公司应定期对所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及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应有书面记录,对不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的现象应及时制止,并及时上报。

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第三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一)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三)工期、质量、安全、环保等目标值发生改变。

(四)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五)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六)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七)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或质量隐患。

第三十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按照谁编制谁修改的原..则,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改,并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实施,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修改。

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第三十四条项目部应建立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台帐,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或优化时应及时更新台帐,并注明变更或优化的原因,项目部应保存施工组织设计原件及相关记录原件、电子文档。

第三十五条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及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编写工程技术总结,并在一个月内上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

第三十六条分(子)公司、总承包项目部应建立本单位所属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台帐,并保存相关审批记录和有效电子文档。

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按年度对下属单位上报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等进行存档,并建立台帐。

第三十七条各级主管部门存档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包含:施工组织设计、审核记录、论证报告、审批记录、变更资料等纸质文件原件及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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