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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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引导生产企业合理布局,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与原料生产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一、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引用标准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T 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GB/T 2730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果汁及蔬菜汁类生产企业要求

GB 10789-2007 饮料通则

QB/T XXXX-2009 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征求意见稿)

QB/T 2931 饮料制取水定额

GB 1732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

GB 14881-19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963 浓缩苹果清汁

GB/T 21730 浓缩橙汁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790 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准入条件。

二、企业布局、设立条件及规模

新上或改(扩)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项目(企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符合如下条件:

(一)企业布局

1、新上加工项目(企业)厂区环境

厂区环境应符合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中 4 的规定。

2、新上或改(扩)建加工项目(企业)厂房及设施

厂房及设施应符合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中 5 的规定。

3、鼓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企业兼并等方式,合理扩大生产规模。

(二)新上或改扩建加工项目(企业)条件

新上或改(扩)建加工项目(企业)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的分布密度

根据新上或改扩建加工项目(企业)的产能不同,则与周围已有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距离分别为:生产能力为40吨/小时,在50公里以上;生产能力为60吨/小时,在80公里以上;生产能力为100吨/小时,在100公里以上。

2、果蔬原料供应

在上述的限定周围内,原料总资源量为设计生产能力的4~5倍以上,由当地农业部门出具证明。

(三)改(扩)建加工项目(企业)规模

新增加规模为处理果蔬原料能力(吨/小时,三班)不小于以下规定:

1、浓缩果蔬汁(浆)(≥70°BX)生产线

该生产线系果蔬清汁线,处理原料能力不小于:40吨/小时(或800吨/天)。最小也不小于:20吨/小时(或400吨/天)。

2、浓缩果蔬汁(浆)(浆)(40°BX~70°BX(含40°BX))生产线处理原料能力不小于:10吨/小时(或200吨/天)。

3、小品种浓缩果蔬汁(浆)(20°BX~40°BX(含20°BX,果蔬清汁可以≥40°BX))生产线处理原料能力不小于:5吨/小时(或100吨/天)。

(四)加工能力结构调整

充分发挥市场调配作用,稳定浓缩果蔬清汁产量,鼓励增加果蔬浊汁、小品种浓缩果蔬汁(浆)的产量,限制新增,扩建浓缩苹果汁、浓缩梨清汁生产线,使比例趋向合理。如果新上以小品种为主导的项目(企业),则可以辅助生产苹果汁、梨汁。应逐步淘汰操作自动化程度低、出汁率低、耗能高的浓缩生产装置。国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企业)依法予以取缔或实施关闭。

三、工艺与装备

(一)企业生产须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应按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T 2730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果汁及蔬菜汁类生产企业要求、各种浓缩果蔬汁(浆)的标准等文件的规定执行;所采用工艺先进、适用,能够保证生产的产品达到国家相应标准。

(二)企业必须具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完善的检测手段和检测设备

生产设备,执行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中 6.1 的规定。

为提高出汁率,降低原料消耗,浓缩苹果清汁、浓缩梨清汁生产线,一般应采用出汁率较高的设备,最好是液压压榨机,苹果的出汁率达到90%以上,但是,对于低浓缩度果蔬汁及小品种果蔬汁特别是浊汁、果浆,则要用带式榨机或特殊结构的压榨机。

国产化设备,除在制作上,要达到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外,设备的配套及PLC控制系统,建议采用世界上一流(顶级)产品。

对产品检测设备,按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中6.2的规定执行。

40t/h浓缩苹果汁生产线,需要废水处理量不小于:80m3/h。建议流送水分2-3段,每4-6小时更换一次新水,加工用新水需符合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最后一段清洗用水可用果汁蒸发冷凝水。其它规模的工厂,可以根据用新水用量及蒸发果蔬汁水分的量进行计算。

必须建设浓缩果蔬汁(浆)贮藏库,贮藏能力不小于浓缩果汁全年总产量的一半。贮存条件,对于≥70°BX的浓缩果蔬汁:0℃~4℃;对低于70°BX(不含70°BX)的浓缩果蔬汁(浆):-18℃。

要考虑综合利用。一般大于10t/h的生产线,建议建设果渣干燥车间,以减少污染,增加企业效益。对于大型企业,则建议生产:果胶、膳食纤维、果醋等。

四、产品质量

(一)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的产品质量控制

浓缩果蔬汁(浆)的产品质量控制,执行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中 10、GB/T 27305-200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果汁及蔬菜汁类生产企业要求中 7、GB 14881-19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中 7、GB 17325 食品工业用浓缩果蔬汁(浆)卫生标准等的规定。

(二)浓缩果蔬汁(浆)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企业标准

企业必须执行现在发布的最高、最新产品标准,没有产品标准的产品必须执订企业标准。

(三)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生产的过程控制

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生产过程,执行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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