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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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机构职能是:依法公正、合理、及时地受理境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纠纷、财产权益的民事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协助仲裁员办理仲裁案件文秘工作;研讨仲裁发展理论,联系仲裁员有关业务工作;负责市仲裁委日常事务;管理仲裁收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苏州仲裁委员会将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公信力建设为中心,抓住宣传推广、案源拓展、案件质量、队伍建设四个关键,全面提升仲裁服务水平,不断开创苏州仲裁事业的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加快完成苏州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根据仲裁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从仲裁工作实际和仲裁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充分酝酿,精心组织,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坚持高标准选聘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仲裁员,积极稳妥地完成仲裁委员会的换届工作,不断提高仲裁委员会

的工作水平。同时,合理增加支出,根据换届方案和要求提高仲裁员报酬水平,提高办案积极性。

(二)加大仲裁推行的规模和深度。要动员各方面资源,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继续在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方面加大力度。一是与主流媒体合作,组织力量开辟仲裁的专题栏目,介绍仲裁有关情况,吸引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二是继续与有关行业组织保持联系,沟通情况,以增强仲裁服务与行业活动的融合度;三是加深与市场主体的直接交流,让公司企业感受仲裁的效果,计划与市工商联合作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和合同管理人员学习仲裁法和有关法律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扩大仲裁在实业界的影响;四是推行律师仲裁员顾问单位建立联络点制度,充分调动律师仲裁员推介仲裁制度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快仲裁分支机构的改革发展。积极推广常熟办事处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带动张家港、太仓、吴江办事处的发展。同时,协调编办、人事、财政部门为仲裁分支机构的发展提供人、财、物的保障,指导分支机构办好仲裁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逐步将分支机构建设成运转正常、卓有成效的仲裁基层组织。同时,通过与行业组织、基层组织共同设立仲裁服务中心、仲裁联络站及吸收仲裁联络员的方式,提前介入行业协会和基层组织的争议调解,探索民间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新路子,发挥仲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作用。

(四)积极拓展仲裁服务新领域,加快金融仲裁院的组建。年内落实金融仲裁院办公场所

装修及办公信息建设,配套人员队伍建设,制定专门的金融仲裁规则和收费办法,聘请国内一流的专家担任仲裁员,打造专业化的仲裁服务平台。完善金融仲裁院的设立方案,争取早日得到市编办的批复。积极与市金融办对接,加大金融仲裁的宣传。

(五)建立专门的仲裁调解机构。争取市编办支持,设立苏州市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制定出台《苏州仲裁委员会调解规则》,聘请一批专业调解员,制定仲裁调解员报酬支付办法。努力拓展仲裁公共服务功能,积极面向社会各个领域广泛受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商事纠纷,加强互联网领域民商事纠纷的研究,探索与行政机关和行业组织合作将涉及财产权益争议先行引入仲裁处理,更多运用调解和解、仲裁确认、友好仲裁、工程评审、仲裁斡旋和谈判等方法解决纠纷,进一步发挥调解中心的社会效能,快捷便利解决纠纷,降低纠纷解决的社会成本,为社会的稳定、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六)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完善仲裁员履职评价制度。结合仲裁换届工作,切实把好仲裁员“入口关”,继续完善仲裁员公开遴选、行业推选、逐级选拔制度,不断提升仲裁员素质。加大对仲裁员的报酬激励,修改《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报酬支付办法》,提高仲裁员报酬标准。修改完善《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严规范仲裁员的仲裁活动。加强仲裁员分类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建立对仲裁员履职考核制度,确保新一届的仲裁员具备严格的道德自律能力、良好的案件协调能力和严谨高效的办案能力。探

索试行仲裁员等级管理,提高仲裁员准职业化水平。理顺仲裁员、仲裁庭与仲裁秘书、仲裁委秘书处的工作关系。完善首席仲裁员队伍建设,发挥好首席仲裁员的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仲裁员队伍的领军人物。

(七)修改和完善《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根据国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参照上海、北京、深圳、武汉等仲裁委员会的做法,筹措资金聘请系统内专家咨询论证,修改完善本会仲裁规则,针对不同类型案件,设计专门仲裁规则,供当事人和仲裁庭选择。重点强化仲裁庭对程序和实体的决定权,简化仲裁程序,完善仲裁调解、仲裁员选定程序等内容,使仲裁规则更有利于仲裁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八)深化仲裁服务方式创新。落实仲裁案件的科学组庭、个案考评、专家论证、动态管理、逾期督办、裁前告知、裁后答疑、当事人意见反馈等办案制度,健全简便、快捷的办案机制,提高即时办理、快速结案的比例。努力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当事人满意率,提高司法执行率,用质量、效率和服务赢得社会信任,提高社会认可度。根据市场主体的需求,完善操作规范,大力推广确认仲裁服务。在现有案件管理系统基础上,努力完善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加快完善网上案件审批和办公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提

高办案效率。要学习和借鉴国际国内仲裁的新方法,尝试进行网上仲裁活动,取得经验,逐步推行。

(九)加强仲裁机构自身建设。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资金安排,做好仲裁庭微机录入、音像同步显示等硬件二期建设,优化升级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不断改善办案条件和环境,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能。强化仲裁员、仲裁秘书管理、教育和培训,制定并落实职业操守、业务培训计划,采取内部培训、与高校合作培训、经验交流、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提升仲裁员、仲裁秘书程序控制、调解技巧、笔录及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创建学习型仲裁机构,营造仲裁研究的氛围,提升仲裁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仲裁受理部、仲裁一部、仲裁二部和财务行政部,均为正科级建制。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17年预算以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项目妥善安排资金,按市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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