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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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 引言工程建设标准是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统一的制定和实施。

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是指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的标准规定,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 安全生产条文2.1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同时,必须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2.2 材料安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3 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挡、安全网等,并且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4 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3. 质量条文3.1 设计要求:工程建设必须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必须重新进行审核和批准。

3.2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3 质量测试和检验: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测试和检验,并对不合格的材料或施工进行整改或返工。

3.4 质量记录和归档:工程质量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4. 环境保护条文4.1 施工废料处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对施工废料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或排放。

4.2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必须进行处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后方可排放。

4.3 环境监测: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环境问题。

4.4 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保护周边生态环境,防止造成生态破坏。

5. 法律法规条文5.1 工程建设法律法规遵守: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违反。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导则--混凝土工程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导则--混凝土工程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导则--混凝土工程一基本规定混凝土结构的性能除受原材料质量的影响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的质量。

混凝土结构的实际质量状况是由原材料质量、施工阶段各种工艺过程的操作质量确定的。

因此,施工中关键工序的质量对混凝土结构影响很大,应严格控制。

在形成混凝土结构的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同工序对施工质量的影响并不相同。

有些影响比较轻微,而有些工序的影响则是决定性的。

考虑对混凝土结构最终质量状态,特别是结构性能的影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对这些工序的检验按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分别作不同要求,而最重要、影响最大的项目,则列为强制性条文。

有关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的强制性条文所涉及的工序均为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力、耐久性或使用状态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内容。

在施工中应重点检验,务必保证质量。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释义】在施工过程中,当现场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

钢筋代换可以是不同规格钢筋之间的代换,也可以是不同品种、不同级别钢筋之间的代换。

一般情况下,钢筋代换的原则是代换以后其受拉承载力设计值不降低。

但是,在抗拉力不变的情况下,应力变化可能引起伸长变形的差异,而规格不同则可能引起裂缝宽度和耐久性的变化。

因此,钢筋代换应经设计方面校核并加以确认,而不能由施工单位自行变更。

规范为此专门规定,为了保证对设计意图的理解不产生偏差,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应由设计单位决定,并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措施】当需要作钢筋代换时,必须由设计单位经计算校核,出具书面洽商或设计变更通知书,并按代换以后的设计要求施工和验收。

【检查】检查设计变更文件及钢筋工程验收文件。

【判定】以有无设计变更文件以及设计变更文件和验收文件是否一致作为判定依据。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
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部分)
引言
本文档旨在概述工程建设标准中建筑工程部分的强制性条文,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指引和依据。

1. 建筑结构设计
- 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和稳定性。

- 设计方案应考虑结构的承载力、抗震性、防火性等因素,并遵循相应规范和标准。

2. 建筑材料和构造
- 使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建筑材料质量标准,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耐久性。

- 材料的选用和构造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建筑物的结构、保温、防水等性能。

3. 建筑工程施工
-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建筑施工技术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4. 建筑工程验收
- 建筑工程竣工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 验收应由专业的验收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5.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应由专业的监督机构进行,确保施工过程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

- 监督机构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建筑工程的质量状况,并提出改进和整改意见。

结论
以上是工程建设标准中建筑工程部分的强制性条文的概述。

相关从业人员在进行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时,应严格遵守这些条文的要求,确保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

2022年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

2022年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房屋建造部份2002 年版后增加的部份(更新至2022 年)说明: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质量部份)更新部份经呼和浩特项目部质量部检查,以下合用于工程。

本资料来源于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附件1 为规范规程目录,附件2 为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

附件1 规范规程目录序号规范规程名称《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22 类别备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造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变形测量规范》JGJ8-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变形测量规范》JGJ8-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工程建设准》JGJ52-2022 行业标准《高层建造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造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附件2 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22强制性条文如下:4.2.2 水泥进场时应对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包装或者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水化热等性能指标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和执行的规定。

这些条文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保证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标准委员会和建设部门。

以下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一些常见的强制性条文。

1. 施工质量管理:工程建设标准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包括土建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等。

施工质量管理包括工艺管理、材料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安全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视。

要求施工单位充分考虑工程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这包括施工工地的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3. 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对土地、水资源、大气等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相关的强制性条文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 建筑物节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节能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相关的强制性条文要求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应考虑节能性能,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如采用高效节能材料、安装节能设备等。

5. 设计标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是关键环节。

相关的强制性条文要求设计单位按照规范进行设计,包括建筑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等方面。

设计标准旨在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功能性。

6. 施工合同管理:工程建设合同是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

强制性条文要求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要求合同中包含相关的质量、安全和环境要求。

7. 监理和验收: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和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合规性的重要措施。

相关的强制性条文要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监理和验收,并定期提交相关报告和材料。

8. 合同履约: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需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相关的强制性条文要求合同各方按照约定内容进行履约,包括工期、质量、价格等方面。

工程建设有关质量强制性标准实施计划

工程建设有关质量强制性标准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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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

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

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建筑工程是指以土木、建筑、装饰、市政等工程为主体,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安装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

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规范建筑工程的施工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标准。

首先,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涵盖了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在建筑工程中,材料的选择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国家对建筑材料的性能、规格、质量等方面都制定了强制性标准,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从而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的技术要求。

建筑施工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国家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技术要求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施工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等方面,以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够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从而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还规定了建筑工程的验收和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验收,以确保工程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国家对建筑工程的验收程序、验收标准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建筑工程的验收能够达到规定的要求,从而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总的来说,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只有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才能有效地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建筑环境,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建筑工程的相关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着想。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强制执行的关于工程建设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它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法规,通过这些标准,可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公共利益和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发布办法》,强制性标准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和方式才能得以发布。

这包括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专业委员会或其他责任单位成立标准制定组织;制定标准草案,并进行公示、听取意见等程序;进行标准审核、审定和发布等程序。

在这些程序中,应当保障标准制定的透明、公正和科学性,确保标准质量和权威性。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建筑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的标准。

这些标准的实施,可以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性、规范性和可靠性,从而减少事故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例如,强制性的建筑结构标准可以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包括建筑结构的设计方法、建筑负荷和设计要求等方面。

强制性的材料标准可以要求使用质量优良、适用性强、环保的材料,从而保证建筑物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强制性的施工工艺标准可以规范施工过程,确保建筑过程中不发生差错,提高施工效率。

强制性的安全防护措施标准可以保障施工员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减少工伤和事故的发生。

除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还可以起到促进科技进步、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等多重作用。

例如,在建筑结构标准方面,新技术的应用和绿色建筑的推广可以促进科技进步和环保节能;在材料标准方面,标准的制定和严格执行可以推进材料行业的规范化和品质提升,同时也可以控制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

然而,固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显然是不够灵活的,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科技进步。

因此,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标准和规范,以服务于各行各业的发展。

总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规,不仅对于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和公共安全的保障有巨大的作用,也可以促进科技进步、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等多方面的发展。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工程建设越来越成为各个领域发展的关键。

而工程的建设标准,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基石。

为了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国内制定了许多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一、强制性标准的定义和意义强制性标准即是指在某一领域内有明确法规或政策要求之下必须遵守和执行的标准。

也就是说,对于工程建设领域,所有必须实行的标准化方法和标准化规范,都必须完全贯彻执行。

这种标准具有严格执行和强制要求的特点,是建筑领域重要且必要的一环。

在工程建设中,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可以有效地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建设行为、加强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是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

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管理是重要的环节,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来协调和实施。

首先由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和分析,参考国际标准以及国内各种标准和政策要求,制定该领域内的强制性标准;而后,向社会公布这些强制性标准,并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质量检验,对未遵守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建设行为予以法律处罚。

三、强制性标准的作用1、规范建设行为通过执行强制性标准,可以强制对建设行为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增强建筑领域内的规范和合作。

2、加强建筑安全针对建筑领域中的各种施工安全问题,强制性标准有助于规范施工工艺和使用进程,控制安全风险,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3、提升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可以强制监督和管理施工进程和质量,加强工程头和尾的排查,以确保最终建筑物的安全和完美。

总之,强制性标准对于推动和规范建筑行业发展,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管理,至关重要。

我们应该密切关注建筑领域的实际情况,并支持实施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施工质量篇发布版2014112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施工质量篇发布版2014112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施工质量篇1总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135。

0.8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

0。

6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3.0。

1下列建筑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进行变形测量: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2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3加层、扩建建筑;4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5需要积累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建筑。

3.0。

11当建筑变形观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告委托方,同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或调整变形测量方案:1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2变形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3周边或开挖面出现塌陷、滑坡;4建筑本身、周边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5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 50618 - 20113。

0.3检测机构必须在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3。

0.4检测机构应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0.10检测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留置已检试件.有关标准留置时间无明确要求的,留置时间不应少于72h。

3。

0。

13检测试件的提供方应对试件取样的规范性、真实性负责。

4.1。

1检测机构应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人员.4.2.1检测机构应配备能满足所开展检测项目要求的检测设备。

4.4.10检测机构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虚假检测报告:1不按规定的检测程序及方法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2检测报告中数据、结论等实质性内容被更改的检测报告;3未经检测就出具的检测报告;4超出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范围出具的检测报告。

202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部分

202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部分

202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
工程部分
导言
这份文档是关于202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内容的说明。

这些条文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各个方面,包括设计、材料、工艺、工程质量等,以确保建筑项目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设计要求
建筑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同时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 结构设计应当确保建筑的安全、经济、美观和适用性;
- 设备与管道布置合理、便于维修与保养;
- 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 防水、防潮、防火等设计要求得到充分考虑。

施工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以下要求:
- 施工前应当进行详细的设计方案论证和风险评估;
- 施工中应当合理选择材料与工艺并实施相应的施工措施;
- 工程验收前应当进行质量检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管理要求
建筑工程管理应当规范、合规、透明,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管理;
-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
- 工程质量问题应当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建筑安全使用期限。

结论
202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部分规范了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旨在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和工程施工的安全可持续性。

建议建筑工程从业者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条文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和安全)目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⑴地基基础施工质量 (121)⑵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 (125)⑶钢结构施工质量 (139)⑷砌体结构施工质量 (147)⑸木结构施工质量 (155)⑹屋面防水施工质量 (161)⑺设备安装质量 (163)⑻施王安全要求 (175)1 地基基础施工质量1.1 一般定规《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土及验收规范》GBJ202-831.0.3 在邻近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施工前,必须了解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原有结构及基础等详细情况;二、地基与基础施工,如影响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和安全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1.0.4 地基与基础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制品等的品种、规格、标号和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7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完工后,应进行验收。

1.0.8 地基与基础工程在冬期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现场道路和施工地点的冰雪,必须清除;二、影响施工的冻土应挖除并采取防冻措施;三、冻结的材料,不得使用。

1.2 特殊性土《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J25-905.1.1 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性和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程序,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引起湿陷。

5.4.5 当发现地基湿陷使建筑物产生裂缝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切断有关水源,查明浸水的原因和范围,对建筑物的沉降和裂缝加强观测,并绘图记录,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4.1.3 施工用水应妥善管理,防止管网漏水。

临时水池、洗料场、淋灰池、防洪沟及搅拌站等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临时性生活设施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15m,并应做好排水设施,防止施工用水流人基坑(槽)。

4.2.2 施工过程中不得使基坑(槽)曝晒或泡水;雨季施工应采取防水措施。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哪些工程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其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标准,以规范工程建设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这些强制性标准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包括设计、施工、监理、材料等,下面将就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介绍。

首先,工程建设的设计阶段是至关重要的,设计阶段的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规范》、《电气工程设计标准》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建筑结构、材料选用、施工工艺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其次,在施工阶段,工程建设也有一系列强制性标准来规范施工活动。

比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这些标准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验收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另外,监理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监理的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规范》等,这些标准规定了监理单位的组织结构、监理程序、监理报告的编制等,以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此外,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材料也有相应的强制性标准来规范。

比如《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这些标准规定了材料的选用标准、质量验收标准,以确保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符合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总的来说,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涵盖了设计、施工、监理、材料等各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建设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强制性标准,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 50300-20233 基本规定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原则和有关专业验收规范旳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献旳规定。

3、参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旳各方人员应具有规定旳资格。

4、工程质量旳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估旳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告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献。

6、波及构造安全旳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查批旳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波及构造安全和使用功能旳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构造安全检测旳单位应具有对应资质。

10、工程旳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旳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旳检测资料应完整。

4、重要功能项目旳抽查成果应符合有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旳规定。

5.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规定旳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0.3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汇报。

6.0.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汇报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0.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期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汇报和有关文献,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立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234 地基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顶压地基,其竣工后旳成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到达设计规定旳原则。

工程强制性标准是什么标准

工程强制性标准是什么标准

工程强制性标准是什么标准工程强制性标准是指国家、行业或地方政府依法制定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强制性监督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它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环保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依据。

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依据和程序十分严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国家标准是为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技朋规范。

而工程强制性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一种,其制定依据和程序更是严格。

在制定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和风险评估,经过多方专家的评审和公众的意见征求,最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实施。

其次,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的各个方面。

工程强制性标准包括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各个阶段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比如,在建筑工程中,涉及到结构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工艺、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标准;在市政工程中,涉及到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为工程建设提供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再次,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防范和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同时,它也可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水平,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此外,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还可以促进工程技术的进步和创新,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落实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只有全社会各方共同遵守和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保证工程强制性标准的严格执行;企业和工程施工单位需要增强标准意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确保工程符合标准要求。

建筑施工强制性规范有哪些

建筑施工强制性规范有哪些

建筑施⼯强制性规范有哪些 建筑施⼯过程中存在着⼀些安全隐患,因此,我国在建筑施⼯中进⾏了⼀些强制性规范,以保障⼯程质量和⼯⼈安全。

那么,建筑施⼯强制性规范都有哪些呢?店铺⼩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进⾏答疑解惑,供⼤家参考学习,以供参考。

⼀、建筑施⼯强制性规范 第⼀条 为加强⼯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作,保证建设⼯程质量,保障⼈民的⽣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条 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程建设活动,必须执⾏⼯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程质量、安全、卫⽣及环境保护等⽅⾯的⼯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国家⼯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由国务院建设⾏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作。

国务院有关⾏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负责实施⼯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作。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建设⾏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实施⼯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作。

第五条 ⼯程建设中拟采⽤的新技术、新⼯艺、新材料,不符合现⾏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程建设中采⽤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建设项⽬规划审查机构应当对⼯程建设规划阶段执⾏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施⼯图设计⽂件审查单位应当对⼯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程建设施⼯阶段执⾏施⼯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程建设施⼯、监理、验收等阶段执⾏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针对安全、质量、环境、节能等方面,经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论证,拟定并公布的强制性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必须符合的规范性文件。

强制性标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促进安全生产、提高质量水平、节能环保、推动行业优化升级、实施技术进步等方面。

首先,强制性标准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障施工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因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引发的事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其次,强制性标准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强调按照规范实施,控制施工质量,增强施工环节的责任感,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要求。

此外,强制性标准也有助于推动行业优化升级,提高行业的竞争力,改善行业的发展环境,为建设更加可持续的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最后,强制性标准有助于实施技术进步,提高工程施工技术水平,引入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施工效率,改善施工质量,保证工程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保障安全生产和促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环境等方面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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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03_2001
6.2.10
砌块砌体应分皮错缝搭砌,上下皮搭砌长度不得小于90mm。当搭砌长度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φ4的焊接钢筋网片(横向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200mm),网片每端均应超过该垂直缝,其长度不得小于300mm。
6.2.11
砌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400mm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φ4、横向间距不应大于200mm的焊接钢筋网片。
墙体的转角处内外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小砌块砌体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80%,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应在8mm—12mm之间。墙体中作为施工通道的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600mm
5.3.1
浇灌芯柱的砼,坍落度不应小于70mm。
5.3.3
浇灌芯柱砼,应遵守规范规定。(49页)
屋面防水施工质量
JGJ 94—94
6.1.6
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基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并经常复测。
JGJ 120—99
3.7.1
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4.7.4
基坑支撑体系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4页)
JGJ 79—91
3.4.2
垫层的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
7.4.2
土或灰土挤密桩抽样检验的数量不应少于桩孔总数的2%。
GB 50204—92
8.0.1
砼结构工程的验收,应检查各有关文件,记录,并进行外观抽查。(11页)
3.4.7
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JGJ 107—96
6.0.2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
GB 50204—92
3.5.1
3.5.3
GBJ 112—87《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JGJ 94—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 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79—9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GB 50204—9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 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及检验方法》
JGJ 53—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5.1.2
承重墙体严禁使用断裂小砌块或有竖向裂缝的小砌块。
5.1.4
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不低于C15的砼灌实砌体的孔洞。
5.2.2
使用单排孔小砌块砌筑墙体时,应对孔错缝搭砌;使用多排孔小砌块砌筑时,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0mm
5.2.3
5.2.4
5.2.5
5.2.9
GB 50207—94
3.0.5
屋面工程施工前应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屋面防水施工质量
GB 50207—94
3.0.8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并经指定的质量检测部门认证,确保质量符合技术要求。材料进场,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取样复试。
4.1.7
卷材铺设方向应符合规定;屋面坡度小于3%时,卷材平行屋脊铺贴。屋面坡度在3%—15%之间,卷材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坡度大于15%或屋面受震动时,沥青防水卷材应垂直屋脊铺贴;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JGJ 107—96〈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JGJ 85—92〈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GB 50203—9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7—9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4.5.2
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7.1
楼地面、楼地面沟槽,管道穿楼板及楼板接墙面处应严密防水、防渗漏。
GB50096_
1999
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7.2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盘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钢筋的绑扎及绑扎接头应符合规范规定。(15页)
3.1.5
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受检钢筋的砼保护层厚度,安装钢筋时,配置的钢筋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1.5
砼用的粗骨料,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
标准
标准条文
强制性规范要求
地基基础施工质量
GBJ 202—83
1.0.7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完工后,应进行验收。
GBJ 112—87
4.1.3
临时水池,淋灰池及搅拌站等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0m。临时性生活设施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15m。
JGJ 53—92
3.0.8
对重要工程的砼所使用的碎石或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
GB 50164—92
3.1.15
选用外加剂,应通过试验确定品种和掺量。
3.1.16
选用外加剂应具有质量证明书,需要时还应检验氯化物、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
GBJ 119—88
4.2.1
抗冻融性要求高的砼,必须掺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其掺量应根据砼的含气量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3.6.3
防空地下室的顶板不应抹灰,墙面抹灰不得掺用纸筋等可能霉烂的材料。
GBJ16_87
6.2.9
高层建筑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医院病房楼1.30m,居住建筑1.10m,其他建筑1.20m。
标准
标准条文
强制性规范要求
设计条文
JGJ94_94
4.1.4.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水下灌注混凝土时不得低于C20,混凝土预制桩尖不得低于C30。
3.7.3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3.9.1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米时,应有防护设施。
4.1.2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
4.1.3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大于1.05m。楼梯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4.2.1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
GB50108_2001
4.1.3
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工程埋深小于10m设计抗渗等级为S6;10~20为S8;20~30为S10;30~40为S12.
8.4.1
检查沙石桩的沉管时间`,各段的填沙石量,提升及挤密时间和桩位偏差等各项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
9.4.2
搅拌桩应在成桩后7d内用轻便触探器钻取桩身加固土样,观察搅拌均匀程序,同时根据轻便触探击数用对比法判断桩身强度。检验数量不少于2%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
GB 50204—92
1.0.4
砼结构各分部或分项工程的施工,应在前一分部或分项工程检查合格后进行。
4.1.8
砖砌体的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4.1.8的规定。(46页)
4.1.9
4.2.1
4.2.2
4.2.3
4.2.6
砖砌施工中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做成凸槎,并加设拉结钢筋。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水平灰缝的沙浆饱满度不小于80%;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在8MM—12MM之间。墙上留设临时施工洞口,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500MM。
4.2.8
进场材料抽样复试应符合规定;同一品种、牌号和规格的卷材,抽检数量;大于1000卷抽取5卷;500~1000卷抽取4卷;100~499抽取3卷;小于100卷抽取2卷。卷材物理性能和胶粘物理性能应进行各项检验。
4.6.6
卷材防水屋面;火焰法铺贴卷材应符合规范规定。
说明:GBJ 202—83《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质量)
标准
标准条文
强制性规范要求
备注
设计条文
JGJ37_87
4.2.1
楼梯改变方向时,平台扶手处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 m,梯段净高不应小于2.2m;
4.2.4
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GB 50204—92
7.3.3
7.3.4
在钢筋砼中掺用氯盐类防冻剂时,氯盐掺量按无水状态计算不超过水泥重量的1%,采用素砼时,不大于3%
7.3.7
7.5.9
掺用防冻剂砼的拌制及养护应符合规范规定。(29页)
GB 50203—98
2.0.7
2.0.13
2.0.15
砌筑顺序应符合规范规定。砌体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灰缝厚度及沙浆饱满度应按规定随时检查并纠正。砌体临时断处的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临时施工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42页)
3.1.2
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钢筋应有标志。
4.1.3
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对所有水泥检验安定性和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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