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书(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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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书

长春经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是员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于年月日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七日内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由于我单位人员流动比较频繁,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保障局办理解除手续,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

长春市正一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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