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门阀政治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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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门阀政治的形成与发展
门阀政治的形成
门阀士族的特征
门阀士族与南北朝政治
特权阶层,大土地所有者,聚族而居,世代
为官,把持政治,拥有政治、经济特权 门阀 高门 门第 门望 甲族 世家 世胄 世 族 著姓
门阀政治的形成
东汉世家大族发展的延续
大地主庄园经济
两汉选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提供制度保障
门阀士族与南北朝政治
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
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 山东则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
大; 关中亦号“郡姓”,韦、裴、柳、薛、杨、 杜首之; 代北则为“虏姓”,元、长孙、宇文、于、 陆、源、窦首之。
南渡者皆胜流名族,当时早有较高地位,其
门阀政治局面形成于西晋时期
门阀政治的形成

两汉时期的土地制度与大地主庄园经济 土地兼并现象严重。 董仲舒《限民名田疏》: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 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仟伯, 贫者亡立锥之地。……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 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 兼之路。 [师古曰:“名田,占田也。各为立限, 不使富者过制,则贫弱之家可足也。”](《汉 书· 食货志》)
滞留北方不能南避者,门望皆较次。 南渡衣冠,借拥戴王室之名义,□削新土, 视南疆如殖民地。北方士族则处胡虏压逼之 下,不得不厚结民众,借以增强自己之地位, 从而也博得异族统治者之重视。故南土借上 以凌下,北族则附下以抗上。情势既异,其 对各方态度也全不同。
南方士族处于顺境,心理上无所忌惮,其家
今台阁选举,徒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中
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 昆弟也。(《晋书》卷48《段灼传》)
门阀政治局面形成于西晋时期
九品中正制
品官荫户制度
占田制度 教育制度的保障士族门阀特权
门阀士族的特征
重视门第和家世 谱谍学 谱局“必稽谱谍,以查其真伪” “朝廷每选举人士,则校其一婚一宦,以为升降。” (《魏书· 韩麒麟传附韩显宗传》) 遵循礼法,以儒家经典教育作为维护自身政治地位 的工具。 “士大夫子弟,数岁已上,莫不被教,多者至 《礼》、《传》,少者不失《诗》、《论》。” (《颜氏家训》卷3《勉学篇》)
武帝之后:察举选士制度
1,岁举孝廉
2,举贤良方正
3,选用博士子弟
4,辟除制
荐举由各郡长官负责,容易形成权力勾结,
把持选举过程。 两汉通过察举孝廉方式入仕者,75.6%出身 官僚贵族家庭,平民仅占8.7%。 东汉出现身份性地主,即士族门阀,世代为 官,“累世公卿”,逐渐成为名门望族。 弘农杨震一家“四世三公” 汝南袁安一家“四世五公”
不断加以轻蔑与裁抑,而南方士族终于消沉; 北方自五胡迄元魏、齐、周,历代王室对于 士族逐步加以重视与援用,而北方士族终于 握到北方政治之中心势力,而开隋唐之复盛。 (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参考文献
《晋书•刘毅传》、《新唐书•柳冲传》
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
汉末师丹限田
王莽改制
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 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 分余田予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 者,如制度。(《汉书· 王莽传》) 东汉光武帝“度田” 东汉后期大地主田庄经济的形成
两汉的选官制度
汉初选官:功臣和子弟,“任子”和“赀选” 武帝之后: “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 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 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汉书· 董仲 舒传》)
九品中正制提供制度保障
州郡中正官负责考核本州郡士人的德行、才
能、门第等,按九个等级确定士人品与状,
报送中央备案,作为选拔官吏的参考。
九品中正制之弊

九品有八损疏” 今之中正,不精才实,务依党利;不均称尺, 务随爱憎。所欲与者,获虚以成誉;所欲下者,吹 毛以求疵。高下逐强弱,是非由爱憎。随世兴衰, 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一人之身,旬日 异状。或以货赂自通,或以计协登进;附托者必达, 守道者困悴。无报于身,必见割夺;有私于己,必 得其欲。是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慢主罔时, 实为乱源。损政之道一也。(《晋书》卷45《刘毅 传》 )
相尚为庄老玄虚。北方士族处异族统治之下, 既不能澄清驱攘,只有隐忍合作,勉力功业 以图存全,故相尚为经术政务。故南方士族 不期而与王室立于对抗之地位,对国事政事 之心理,多半为消极的。北方士族乃转与异 族统治者立于协调之地位,其对国事政事之 心理,大体上是积极的。
因此南方自东晋以至南朝,历代王室对士族
族组织之演进,趋于分裂而为小家庭制。北 方士族处于艰苦境况下,心理上时有戒防, 时抱存恤之同情,其家族组织之演进,趋于 团结而为大家庭制。故南方士族直是政治权 力上各自分沾,而北方士族则几成民族意识 上之团结一致。当时异族视之,亦俨如一敌 国,比之刘渊、石勒,不敢轻侮。
南方士族早有地位,故不愿再经心世务,乃

于时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
…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粱”,有令、仆者 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 姓”,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 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 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举秀 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选。 (《新唐书•柳冲传》)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989年版。 钱穆《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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