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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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不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非法用工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动建立职工工资劳资共决机制。到2010年年底,全市企业中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覆盖面达到80%,其中全市国有、集体企业中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覆盖面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14.深入推进农村中小学教育“三大工程”。推进第二轮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完成省、市、县和学校“四位一体”的远程网络平台建设,为农村中小学配置多媒体教室49个,计算机教室1个(60台电脑);配置校园网3套,上网本38台;组织开展主播教室技术人员省级培训10人,项目学校校长(负责人)县级培训10人,学科教师远程网络培训166人。推进“书香校园”工程,为344所农村中小学配送图书20.2万册。推进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262名、市级骨干教师435名,县级骨干教师、校长647名,组织3场名师专家送教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Hale Waihona Puke Baidu要任务
2010年计划完成十大工程86个项目,投资307.15亿元,其中市财政计划安排37.81亿元。重点抓好以下6大方面37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多措并举,稳定就业局势
1.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将就业与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相结合,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新兴产业中努力扩大就业。进一步健全投资带动就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市场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切实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特别是失地失房农民、“新杭州人”四类群体的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力争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8.67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22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2.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7.扎实推进基本医疗保障项目。以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覆盖面,推动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2010年实现市域范围内医保“一卡通”,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以及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适当提高城镇职工医保低费用段报销比例。确保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
2.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以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为契机,加快建立面向不同创业群体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支持和引导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开展自主创业。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建设。整合人才市场、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就业创业服务资源,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开展创业项目库及网站的建设,继续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搭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及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施网上创业。到2010年年底,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5,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新增私营企业8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万户;力争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居全国前列。(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
4.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健全就业培训体系,以在职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大学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为重点,加强需求调研,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培企结合,拓展订单定向培训项目。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培训教学研究,积极探索满足大学生、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不同群体创业需求的培训内容和方法。2010年确保全市大学生创业实训人数达到4万人以上,并力争达到5万人,新增实训基地100家以上。实现培训农民10万人,其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2万人,农业专业技能培训3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万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人事局)
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
2010年度实施计划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65号)及市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制定本计划。
8.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2010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净增参保11.5万人,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增长10%以上。研究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各净增参保人数10万人。失业保险净增参保人数2.8万人。生育保险净增参保人数6万人。工伤保险净增参保人数9.5万人。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先保后征。(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11.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10年全市新增城市廉租住房保障3000户(其中实物配租1985户、租赁补贴1015户),新开工经济适用房119.45万平方米(包括人才专项用房50万平方米及主城区经济适用房50万平方米)。主城区开工建设廉租房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4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与外来务工人员两项公寓9万平方米、公共(经济)租赁房33万平方米;完成(含开工)市区危旧房改善23.3万平方米。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3.39万户。完成高山、深山、地质灾害隐患地区农民搬迁下山7000人。(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
10.加快建设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养老事业,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扶持力度。拓展市场化的养老服务内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市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200张,新建农村“星光老年之家”150个,新建市,区、县(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5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50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50个。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事业,新(改、扩)建儿童福利院3个。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做好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临安市共4个救助管理站的规范化创建管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做到“应保尽保”;完成残疾人康复救助3089人的任务;推进托(安)养机构规范化建设,建设“小康•阳光庇护中心”15家,启动托(安)养服务人员轮训计划,完成4947名重度残疾人的托(安)养任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局)
(四)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改革,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17.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工建设县级医院(包括中医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4家左右。重点推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2010年市财政安排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建设补助资金884万元。完成525个农村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实现全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全覆盖。启动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工程,桐庐、临安作为全省试点开展以2+X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深化城市医院对县级医院“万名医生下基层”和城市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大手牵小手”结对帮扶活动,统筹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补助方式。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2个名院集团化横向合作体,完成3所三甲医院的基本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
(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2.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13.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围绕三年时间(2009—2011年)基本完成校舍安全工程的目标,坚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项目整合、统筹安排”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2010年完成15万平方米的加固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加快社保扩面提升,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6.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11号),自2010年1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按规定享受基础养老金。坚持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围绕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的目标,以全面改善民生为目的,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扩大覆盖范围,提升保障水平,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为实现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9.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4号),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在90%以上,供养标准不低于所在区、县(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健全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制度,确保集中供养率在95%以上,不断提高敬老院床位使用率。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以区、县(市)为单位,医疗救助筹资额由人均不低于7元提高到不低于8元;简化医疗救助程序,积极推行住院定额救助和即时结报救助,提高救助效率。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确保全年法律援助案件数比上年增加10%,法律援助咨询数比上年增加5%,法律援助沿街一楼窗口建成率达到92%。(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司法局)
16.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确保2010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88%以上,其中优质学前教育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65%以上。加快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开展创学前教育强县(市)与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工作,学前教育先进、达标镇(乡)的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以上。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新建乡镇幼儿园13所,培训农村幼儿园教师170名,继续做好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加快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扎实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创建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独立设置的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75%以上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双师型”教师比达到78%。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的资助工作,对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在校生免除学费。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新形式、新内容,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
3.切实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入户调查、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努力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人员实现就近就地安置。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街道以及充分就业行政村活动,2010年底前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劳动保障服务室,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和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主城区)100%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60%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力争主城区90%以上的街道达到充分就业街道标准,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有社区的街道50%以上达到充分就业街道标准;力争主城区所有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行政村标准,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30%的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行政村标准。加强残疾人就业援助,做好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将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充分就业区、县(市),充分就业街道(乡镇)及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考核内容。力争完成残疾人技能培训2413人,新增就业1800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残联)
14.深入推进农村中小学教育“三大工程”。推进第二轮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完成省、市、县和学校“四位一体”的远程网络平台建设,为农村中小学配置多媒体教室49个,计算机教室1个(60台电脑);配置校园网3套,上网本38台;组织开展主播教室技术人员省级培训10人,项目学校校长(负责人)县级培训10人,学科教师远程网络培训166人。推进“书香校园”工程,为344所农村中小学配送图书20.2万册。推进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培训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262名、市级骨干教师435名,县级骨干教师、校长647名,组织3场名师专家送教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Hale Waihona Puke Baidu要任务
2010年计划完成十大工程86个项目,投资307.15亿元,其中市财政计划安排37.81亿元。重点抓好以下6大方面37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多措并举,稳定就业局势
1.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将就业与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相结合,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新兴产业中努力扩大就业。进一步健全投资带动就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市场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切实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特别是失地失房农民、“新杭州人”四类群体的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力争完成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8.67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22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2.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7.扎实推进基本医疗保障项目。以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覆盖面,推动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实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2010年实现市域范围内医保“一卡通”,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以及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适当提高城镇职工医保低费用段报销比例。确保所有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
2.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以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为契机,加快建立面向不同创业群体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支持和引导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开展自主创业。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建设。整合人才市场、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就业创业服务资源,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开展创业项目库及网站的建设,继续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搭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及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施网上创业。到2010年年底,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5,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新增私营企业8000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万户;力争创业活力、创业效率等指标居全国前列。(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
4.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健全就业培训体系,以在职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大学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为重点,加强需求调研,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培企结合,拓展订单定向培训项目。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培训教学研究,积极探索满足大学生、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不同群体创业需求的培训内容和方法。2010年确保全市大学生创业实训人数达到4万人以上,并力争达到5万人,新增实训基地100家以上。实现培训农民10万人,其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2万人,农业专业技能培训3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万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人事局)
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
2010年度实施计划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65号)及市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制定本计划。
8.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2010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净增参保11.5万人,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增长10%以上。研究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各净增参保人数10万人。失业保险净增参保人数2.8万人。生育保险净增参保人数6万人。工伤保险净增参保人数9.5万人。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先保后征。(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11.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10年全市新增城市廉租住房保障3000户(其中实物配租1985户、租赁补贴1015户),新开工经济适用房119.45万平方米(包括人才专项用房50万平方米及主城区经济适用房50万平方米)。主城区开工建设廉租房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4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与外来务工人员两项公寓9万平方米、公共(经济)租赁房33万平方米;完成(含开工)市区危旧房改善23.3万平方米。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3.39万户。完成高山、深山、地质灾害隐患地区农民搬迁下山7000人。(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
10.加快建设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加快培育和发展养老事业,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扶持力度。拓展市场化的养老服务内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市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200张,新建农村“星光老年之家”150个,新建市,区、县(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5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50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50个。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事业,新(改、扩)建儿童福利院3个。加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做好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临安市共4个救助管理站的规范化创建管理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做到“应保尽保”;完成残疾人康复救助3089人的任务;推进托(安)养机构规范化建设,建设“小康•阳光庇护中心”15家,启动托(安)养服务人员轮训计划,完成4947名重度残疾人的托(安)养任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局)
(四)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改革,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17.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工建设县级医院(包括中医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4家左右。重点推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2010年市财政安排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建设补助资金884万元。完成525个农村地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实现全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全覆盖。启动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工程,桐庐、临安作为全省试点开展以2+X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深化城市医院对县级医院“万名医生下基层”和城市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大手牵小手”结对帮扶活动,统筹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补助方式。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2个名院集团化横向合作体,完成3所三甲医院的基本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
(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2.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
13.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围绕三年时间(2009—2011年)基本完成校舍安全工程的目标,坚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项目整合、统筹安排”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2010年完成15万平方米的加固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加快社保扩面提升,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6.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0〕11号),自2010年1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按规定享受基础养老金。坚持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围绕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的目标,以全面改善民生为目的,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扩大覆盖范围,提升保障水平,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为实现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9.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4号),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在90%以上,供养标准不低于所在区、县(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健全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制度,确保集中供养率在95%以上,不断提高敬老院床位使用率。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以区、县(市)为单位,医疗救助筹资额由人均不低于7元提高到不低于8元;简化医疗救助程序,积极推行住院定额救助和即时结报救助,提高救助效率。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确保全年法律援助案件数比上年增加10%,法律援助咨询数比上年增加5%,法律援助沿街一楼窗口建成率达到92%。(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司法局)
16.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确保2010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88%以上,其中优质学前教育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65%以上。加快农村和城郊结合部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开展创学前教育强县(市)与学前教育先进、达标乡镇工作,学前教育先进、达标镇(乡)的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以上。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新建乡镇幼儿园13所,培训农村幼儿园教师170名,继续做好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加快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5.扎实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创建省级示范专业4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独立设置的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75%以上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双师型”教师比达到78%。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的资助工作,对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在校生免除学费。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新形式、新内容,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
3.切实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入户调查、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制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努力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人员实现就近就地安置。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街道以及充分就业行政村活动,2010年底前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劳动保障服务室,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和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主城区)100%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60%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力争主城区90%以上的街道达到充分就业街道标准,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有社区的街道50%以上达到充分就业街道标准;力争主城区所有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行政村标准,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30%的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行政村标准。加强残疾人就业援助,做好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将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充分就业区、县(市),充分就业街道(乡镇)及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考核内容。力争完成残疾人技能培训2413人,新增就业1800人。(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