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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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2010-07-16 00:00:00 来源:种植业管理处

1.总体要求

开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以旱涝保收为标准,田块平整,排灌顺畅,道路通达,开发出的地块符合农业耕种的要求。

2.土壤质量

2.1土层厚度

全土层厚度不得小于40cm,表土层厚度不得小于15㎝。

2.2表土层有机质含量

水田表土层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1.5%,旱地表土层有机质含量1%以上。

2.3土壤酸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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