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2010-07-16 00:00:00 来源:种植业管理处

1.总体要求

开发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以旱涝保收为标准,田块平整,排灌顺畅,道路通达,开发出的地块符合农业耕种的要求。

2.土壤质量

2.1土层厚度

全土层厚度不得小于40cm,表土层厚度不得小于15㎝。

2.2表土层有机质含量

水田表土层有机质含量不得低于1.5%,旱地表土层有机质含量1%以上。

2.3土壤酸碱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