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财产清查账务处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财产清查账务处理

一、盘盈固定资产进账价值的确定及账务处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第27

条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往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进账价值,并在“固定资产”科目中规定其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同时,《制度》又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

目中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和“累计折旧”

科目。另外,《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第15条规定,盘盈

的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往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进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进账价值。可见,上述三条对盘盈固定资产处理的规定不一致。笔者以为,应同一采用如下作法: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作为原价进账,若该项资产应计提折旧,则按其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作为累计折旧反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进账价值。这主要是由于:(1)固定资产原价是信息使用者关注的重要信息,应当单独反映;(2)盘盈的固定资产,若是在用设备、季节性停用的固定资产等按规定应计提折旧的,单独反映其累计折旧额,能够反映其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利于加强利用与治理(如《准则》规定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3)分别按原价、累计折旧、减值

预备反映固定资产是会计核算与填列资产负债表的要求,也符合使用者理解与利用信息的习惯;(4)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市场价格减往按其新旧程度估

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进账价值,可能低于本企业确定的固定资产价值判定标准,不易与低值易耗品区分,还易引起信息使用者误解;(5)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

活跃市场的,以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进账价值,符合资产能带来未来利益的本质;(6)折旧与减值均可能使盘盈的固定资产价值降低,但由于二者在产生原因、性质、账

务处理等方面不同,因此,盘盈时仅按其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期末再单独计提减值预备,既客观,又可减少工作量。二、盘亏固定资产的处理《制度》在“待处理财

产损溢”科目中规定,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又在“固定资产”科目中规定,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该项固定资产已计提

的减值预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预备”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可见,二者处理的不一致体现在是否应结转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预备上。由于盘亏的固定资产,已不能按原来预期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根据资产的定义与可靠性原则的要求,反映其价值减少的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与减值预备均应随之结转,因此,该处理应采用后者。《制度》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规定,盘亏的固定资产报经批准后的转销处理为: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目。但根据《制度》第40条的规定,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往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进当期营业外支出。据此,盘亏的固定资产报经批准后的转销处理应为:借记“其他应收款”、“原材料”、“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这较前者客观公道,应采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