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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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它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虽然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题,但世界并不太平。一些国家和地区由于民族问题引发的冲突还时有发生,有的酿成局部战争,严重影响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权利,使民主政治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实现,推进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政治平等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固有的灵活性,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少数民族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要求,能保障少数民族行使当家作主、参与国家和本地区内部事务管理的民主平等和平等自治权利。这主要体现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三是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的正常宗教活动。四是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

二、自治制度调动了各民族的积极性,有利于各民族自身及其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开创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新阶段。少数民族可以根据本民族、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因地制宜的发展各项事业。这就能够最广泛的调动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性,使少数民族人民都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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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地方的建设中。民族自身的发展进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人的发展,是通过发展科技、教育、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来实现的。二是对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尊重。

三、区域自治有力于协调各民族间关系,达到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社会安定的目的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大部分居住在边疆。边疆的稳定对国家的安定和统一至关重要。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有利于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有利于抵御外来的侵略和颠覆,有利于打击国内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活动,从而巩固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的安定。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要不断巩固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把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把各族人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各族人民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二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历程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历程

◇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正式将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确立下来,民族区域自治载入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实现了由民族政策到国家制度的转变,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的正式确立。

◇195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着重规定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是民族区域自治迈向法律化、制度化的第一步。

◇1954年9月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总结了建国以来解决民族问题的经验,对我国的民族政策作了更完善的规定。◇1955年10

月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8年3月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10月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到1958年,我国已有八十三个民族自治地方。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的过程中,由于推行政社合一,已建立的民族乡除了个别的保留了民族人民公社的名称外,统统被取消了。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左”的思想更达到了极致,几乎使所有的民族自治地方都名存实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重申,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开始起步,特别是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更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1984年5月31日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标志着我国民族法制建设走向新的历史阶段,同时说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经发展到了新的高度。

◇至此,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核心,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民族自治法制体系,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已具备了较完备的形式,并在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实现民族繁荣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新形势下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1985年——现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以来,民族区域自治,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和完善。截至XX年底,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

◇民族法制建设方面,1984年以后,按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和授权,民族自治地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截至XX年底,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自治条例133个、单行

条例384个,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本地的实际,对婚姻法、继承法、选举法、土地法、草原法等法律的变通和补充规定有68件。

◇XX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明确地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删去了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自治权,充实了许多关于经济建设、教育文化、财政管理等方面的自治权。

◇XX年5月11日国务院通过《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并于5月31日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

第三篇: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抹茶猪整理编制翻版必究

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新型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①民族平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1.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②民族团结(重要性):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

③各民族共同繁荣(重要性):

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实现现代保物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保物证质质证

共同繁荣

含义: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2)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检察院、法院不能自制)

(3)核心内容: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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